第109节
第175章 一场聚会
穆子期默然, 对于陶靳这句话还是比较认同的, 要不然他这次回来也不会组织大家出来聚餐了。
至于崔世松和孟明苇?
“孟明苇从军, 如今不知在哪。崔世松我倒是知道他的消息,他先前跟我们去了相省, 没有两个月就回来了, 如今不知被分到哪里。他精通多门语言,应该是去了最合适的地方。”穆子期解释道,心里倒是有些奇怪陶靳不知他们的动向, 毕竟先前在明州高中时, 他们之间的关系看起来很不错。
陶靳站直身体,恍然:“原来如此, 我单是知道孟明苇从军,崔世松的消息没听别人说过, 他家长辈调任了,不在本地。”
穆子期点点头,其实如果想知道孟明苇确切的消息, 他们可以问问傅家, 甚至季家也行,毕竟孟、傅、季三家是世交, 关系较好,只是他们不想知道而已。
此时提起他们的名字, 不知是不是时间流逝的美化, 他对以前的高中生活充满了怀念, 连带着和崔世松、孟明苇以前的冲突也不觉得在意了。现在想来, 也只是少年意气罢了。
当然,这话他暂时不会和严日初说,免得他又说自己里外不分。
一边说着话,穆子期本以为陶靳会拉着自己往包厢走去,没想到却被拉到走廊的角落,闲聊起来。
“外人觉得我好,前途光明,可不知为何,我就是不想待在衙门里,里面的活我能干,而且还能干得不错,可我就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大概是喝多了,陶靳竟然朝他口吐真言,脸上没有刚才见面的意气风发,反倒是充满了烦躁。
穆子期不解:“你进入府衙,又是高中毕业,在外人眼中的确是前程可期,家中也有娇妻爱子,刚才严日初还羡慕你来着。”主要是陶家是大商户,家产雄厚,不说对他以后升官的帮助,单是衣食无忧是肯定的,可以让他专心在仕途上奋斗。
“这不一样……”陶靳摇摇头,抓抓头发,“你知道的,我复读过两年,这两年我不是一直在读书,闲暇时间还跟着我爹忙活,中途接手过几间铺子的生意,一段时间后,我觉得做生意更适合我,只是学而优则仕,我爹绝对不同意我放弃府衙的职务……大概,我的烦恼就是这些吧。子期,我真羡慕你和无病,确定目标就能全力以赴,中途不为其他所动。”
“你们走的路是一条世人所推崇的路,不会受阻,我不同……”陶靳真的是有感而发,也许真的喝多了,他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向别人倾诉,他有这个感觉,别人可能会不理解,但穆子期不会。
大概是他看起来比其他人都要成熟吧?看起来很可靠。
穆子期无语,不过陶靳的这种想法在后世比比皆是,世俗和传统的力量深入人心,想要挣脱真的要很坚定才行,更别提在这个时代了,当官怎么看都比做生意好,一般的家长不会同意的。
“你再做多几年吧,也许慢慢的,你的想法就变了呢?实在不行,你只能等你们家族有没有另一个人出来接替你进入仕途了。”穆子期只能这么安慰他。
陶靳“嗯”了一声,揉了把脸,试图让自己更清醒一些,正待开口说话,张铭找来了。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大家以为你们掉进茅厕了,赶紧进来,大家都在等你们呢。”他叫道。
好吧,两人对视一眼,连忙在张铭的催促下重新进入包厢。
一场同学聚会,从中午喝到傍晚,大家久未见面,气氛极为热烈。不知为何,毕业后,大家再次重逢,感情似乎比在学校时更深了,也容易说心里话。时不时的,就有人结伴跑出去窃窃私语。
比如张铭,他就吐槽在实习中遇到的奇葩事,还有孩子们读书时,他遇到的令他感动的事。
如此一番,就算大家极力克制,到了后面大部分人都是醉醺醺的,无奈之下,作为少数几个清醒的人只能安排车辆一一送他们回去。
“这两个怎么办?”到了最后,季无病看着车厢里睡得香甜的严日初和张铭,挑挑眉。
“算了,还是不要把阿初送到他二叔家,免得被家里人念叨,张铭同样如此。”穆子期笑道,“全部住在我家,你们家过几天就要办喜事,定会很忙,别让他们来添乱。”
发出邀请的时候,穆子期才知道张铭也在府城,正好住在族叔——也就是当初把平安县的商铺卖给他们家的那户人家家里,他大喜过望,和张铭一联系,大家都很是兴奋。
张铭是夏国大学教育专业的,同样去了相省支援和实习,可惜不和他们同一个地方,在另一个府城,如今在一所新建的中学教书。
季无病想到家里的忙碌,觉得有理:“住你们家正好合适,恰好他们可以陪我一起去迎亲。”
穆子期知道他说的是伴郎的事,本来只有他和严日初两人,结果这场聚会一出,还未成亲的其他同学立即自告奋勇,纷纷表示愿意帮忙。见状,季无病来者不拒,反正他们的同学中,没有成亲的人少于五人,不影响什么,而且人越多越好,热闹喜庆。
这年头,超龄一点的未婚青年可不多见,除非是在军中,因为战事而被耽误。
不过穆子期很怀疑他们看到傅山长那张脸时,到底能发挥几成的战斗力?不会被人家一为难就立马投降吧?
*
严日初和张铭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在庭院里打拳的穆子期第一时间察觉到客房里传来的动静,就走进去,笑道:“醒来了?”
“我们怎么在这里?”严日初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一口酒气喷出。
穆子期捂住鼻子,扇了扇:“这是我家。”
他这是和张铭说的,昨晚让他们睡同一张床,不过一人一张棉被,怕他们着凉,他半夜还起来看他们是不是踢被子。
之前搬家时严日初来过一次,张铭没有来过。
“你们放心,无病已经派人去告诉你们的亲戚了,他们知道你们在我这里。”穆子期见张铭拿起放在床边凳子上的衣裳,就赶紧说道。
“子期,多亏你想得周到,要不然我叔他们定会很担心。”张铭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笑道,“我没想到自己会喝醉,不知不觉就醉了,估计是太开心了,在外面我可从来不醉的。”
第176章 无病成亲
穆子期笑着摇摇头, 见张铭和严日初衣衫不整的模样, 也不在意。当初在明州高中, 大家同一个院子,私底下什么样没见过?自然不会觉得尴尬。
“阿初,咱们家什么格局你知道了, 洗漱用的东西我都放在水井这边,你们自己取用。”穆子期才进屋站了一会儿, 就发觉自己刚活动开的身体感到凉意, 就忙说道。
两人身上还带着酒气, 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味道真的不好闻, 他可不想再留在房内。
严日初又打个了哈欠, 胡乱挥手道:“你去忙你的,放心, 我都懂。”他又不是第一次在穆家留宿,和穆家的人已经很熟悉了, 本来想再睡个回笼觉的, 毕竟被窝真的很暖和, 但眼睛瞟到张铭准备爬起来的模样,想了想,还是跟着掀开被子。
“郁闷, 昨晚定是子期和无病帮我把外衣和裤子脱掉,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占我便宜?我还是清白之身呢。”他暗自嘀咕。
一旁的张铭嘴角抽了抽, 再看看自己, 无奈极了。
等到他们出房门时,穆家人也陆陆续续起床了。
老叶氏看到严日初和张铭,就感叹两人起得早。
严日初有些不好意思,他搔搔脑袋,指指正在全神贯注打拳的穆子期:“老太太,我们昨晚睡得太早了,要不然今天早上不会那么快醒来。”他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昨晚自己是醉醺醺来到别人家的。
幸亏两家的关系的不同!他暗暗庆幸。
老叶氏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又问他们今天早上想吃什么。
“奶奶,日初大哥喜欢吃小笼包,我今天想吃豆浆。”庭院里,蹲在花坛旁边的穆圆圆突然直起腰说道。
她记得严日初每次来他们家都喜欢说府城哪里哪里有好吃的,其中一家做的小笼包最好吃,他非常喜欢,还买了几次过来。
“好好好,那我都去买。”老叶氏笑道,又看向张铭,问清楚他想吃什么,自己就拿着菜篮子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搬到府城后,家里的早餐是去外面买,自己最多煮点白粥和烧点咸菜,主要是府城这边的早点丰富多样,十天可以不重样,家里就算有经济压力,该吃的还是会吃,该买的还是会买。
老叶氏喜欢早上亲自去买早餐,顺便可以活动一下身子骨,还能和同龄的奶奶们聊聊天。
穆子期等人知道她这个习惯,自然不会抢着做。
等老叶氏出门后,严日初见庭院里除了穆子期在打拳,其他人不是还在睡就是跑去后院了,无聊之下,他就走近穆圆圆,结果抬眼一看,一惊。
只见穆圆圆身穿一件粉红色的羽绒大衣,浅蓝色的衣裙垂至脚面,即使人人把自己包裹着严严实实的冬天,她的身段依然窈窕。再她的脸,相貌娇美,肌肤白皙有光泽,一双眼睛看人的时候乌溜溜的,很有神采。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件粉红色的羽绒大衣是他前不久和穆子期出去逛街时买下来的,当初没多想,现在看来,这件衣裳很适合她,让她的脸色看起来粉扑扑的,霎是可爱。
“圆圆,你在浇花啊?”严日初突然觉得子期家的妹妹长得真好看,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看起来黑瘦的小姑娘了。
人家说女大十八变,可是这也变得太大了!而且貌似人家还没有十八岁,过了年才十七岁。
见穆圆圆的眼睛看向自己,他的脑袋空白了一瞬,话语脱口而出。话音刚落,他就有些懊恼地抿抿嘴,再看向穆圆圆手中拿着的花洒,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穆圆圆点点头,没有多想:“是啊,这几天家里的水仙花都开了,我原先以为不会那么快开花,毕竟是从林家那边移植过来的,没想到它们长得那么好。”
“是土地肥沃的缘故吧?我听子期说过,家里种花的泥土都是他们三兄弟去郊外拉回来的,还特意从山脚下挖了一些。”严日初走过来,见她乌黑的头发上似乎有着一层薄薄的润泽,又问道,“你今天起得很早?”
“和平常一样。”穆圆圆随口应了一句,见他说到泥土,自己也来了兴致,“我和大哥还把山上挖回来的泥土晾晒了两天,接着才种东西。你待会可以去看看,我家后院的菠菜和香菜长得非常好。”
想起前些日子大哥他们推车回来的情景,穆圆圆就忍不住笑了,“那天大哥他们可是费了大力气,可惜我家的牛留在县城,要不然有牛车拉着就好了,不用大哥他们费力气。你不知道,大哥他们很久没干过这么重的活了。”
在这里养牛不方便,平时想去哪里都很容易搭车,就算回平安县,来往两地的马车和牛车多得很。斟酌之下,家里的牛就留给瑞珠了,她偶尔要回清溪村看看田地,来往方便。
“没有吧?我听子期说过,他刚开始到梅山镇,曾经亲自下地去翻土挖地。”严日初摇摇头,“连他们镇长都下过池塘挖泥。”
“大哥真不容易。”穆圆圆喃喃说了一句。
严日初立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他们这些在外地的,和家人通信时,一般情况下都是报喜不报忧。
他懊恼地拍拍脑袋,笑道:“好在你大哥力气大,这些都难不倒他,反正只用干一阵而已,手底下这么多人呢。”
话说完,他的视线就转到面积不大的花坛,见里面的水仙花大如簪头,叶子翠绿,花香清幽,就赶紧转移话题:“圆圆,你种的这种水仙花比集市上的还好看。”
“还好,种了几年水仙,略有心得,暂且比不上别人家的,别人卖的那种鳞茎肥大,花形优美,看起来生气勃勃,比我种的强一点。”穆圆圆的话虽然谦虚,下巴却微微扬起来,眉飞色舞,“不过已经很不错了,唐姐姐先前来家里时,她也很喜欢,我还送了一盆给她,放在室内,偶尔晒晒太阳,花会开得更好。”
“真的?那我也要一盆。”严日初立马说道,“房间里放一盆花,偶尔看书看累了,再看看花,心情会愉悦。”严日初立马说道。
“对对对,我就是这般想的。”穆圆圆立马放下手中的花洒,“我家还有几盆水仙,你等等,我待会挑一盆给你带回去。”有人喜欢自己养的花,她高兴极了。
话说回来,之前关于花坛的种植问题,奶奶还想着种菜呢,幸亏大哥说后院已经有一块菜地了,这里种花就可以。即便如此,花坛的边上还是被奶奶种了一棵枸杞树和两棵金银花藤。
穆圆圆之前下过地,虽说没多几年就不用了,可来到府城读书后,受寝室好友的影响,她喜欢上了养花,为此,家里的各处地方都被她摆了各种盆栽,算是一处风景。
“那太好了,对了,圆圆,这水仙花难养吗?”严日初马上问道,见穆圆圆蹲下身,他也跟着蹲下,两人一起看着那盛开的水仙花,“迎春花是不是更好养?”
……
等穆子期打完几遍拳法,全身发热时,就发现两人凑在一块,不知在花坛旁聊什么,穆圆圆时不时还发出清脆的笑声。
“你们在聊什么?”穆子期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汗,随口问道。
“大哥,我们在说养花的事呢,没想到日初哥哥也喜欢养花。”穆圆圆仰起小脸笑道。
“喜欢养花?”穆子期皱皱眉,“他不是最喜欢美食吗?亏得平福县那边没几家好吃的店子,要不然他可不会这么瘦。”
“子期不要乱说,我现在每天练操,事务又多,就算吃得再多也不会胖了。”严日初反驳道,看了一眼穆圆圆,再看穆子期,见他穿的练功服宽松,此时挽起来的衣袖显露出胳膊,看起来结实有力,再想到好友衣服底下那结实的腹肌,突然有点沮丧了。
他摸摸自己平坦的、有点软的腹部,暗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不要太胖!看穆家人就知道了,他们一家都是瘦子,似乎不喜欢胖子。
其实有肉的身材才是有福气啊。他暗暗叹了口气,回忆起很久以前穆子期劝说他减肥的情景,心里有些委屈。
“反正你瘦了好看。”穆子期赶紧安抚他,擦完汗,他怕着凉,就赶紧说道,“我先回房换衣服。”
等他穿好衣裳出来,见严日初和穆圆圆把房里的几盆水仙都搬到庭院这里,两人正点评着热闹,心里也不在意,就转到后院,果然,张铭正蹲在后院那里看着菜地发呆呢。
穆子期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径直去了茅房解决生理问题。
新家的面积很大,占地面积将近七百平方。大概是受到县城原先那座小院子的影响,新家的布局和原先的类似,进门就是一栋两层半的楼房,青砖黛瓦,二楼那里多了半层的阁楼,可以放些不常用的东西。
每层楼都是四房一厅,客厅面积最大,老叶氏住在一楼,二楼是穆子清他们三个住。
左厢房是三间房,一明两暗,中间是客厅,没有什么家具,原定是穆子期结婚后住的地方,这次他回来,老叶氏就买了两张床,昨晚上严日初和张铭就睡在其中一间房,那是穆子期打算以后给孩子住的。
至于右厢房,同样是三间,除了厨房和吃饭的地方连在一起,中间没有隔开,另一间是杂物间,放的是杂七杂八的东西。
新家三面有房,进门的那面是围墙,整体是青砖黛瓦,本来是用平顶的,可老叶氏嫌热,觉得还是青砖的房子住起来舒服,冬暖夏凉。各面的房子用游廊连起来,不怕下雨淋到。游廊那里还有宽大的美人靠,穆子清说过,天气热的时候可以直接在美人靠上睡觉。
这次建房所用到的木材大都取自他们家的那座山,自从他们打算搬来府城定居后,那座山的大树就被穆子贤去雇人砍了,在经过木材作坊处理后,才拉回来使用,算是省了一笔钱,要不然建房的花费更多。
因为面积颇大,他们还有一个小小的后院,那里有几分菜地和一间茅厕、一间洗澡房。
穆子期冲完水,见张铭还蹲在那里,心里很是好奇,问他:“你在看什么?”虽说自家种的菜看起来水灵灵的,但也不至于看那么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