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坑爹的家人
“送你的项链?”
木晚晴怔了一下,那项链一看就是真的,应该很贵,但古凡怎么可能买得起呢。
而且还会把项链,送给她姐姐?
古凡暗暗咬牙,这小姨子真的是挑拨离间了,明明是你不要脸把项链拿走的,居然说我送的。
“你戴着好看,就送你了。”
木晚晴呵呵一笑,去厨房忙活去了,古凡跟着进来,解释道:“那项链我是打算……”
“我知道。”木晚晴面带笑意:“我姐啥性格,我不知道啊,你怎么可能会送给她。”
“那项链不便宜吧,多少钱,我从卡里取钱给你。”
古凡没好气道;“我送你的东西,你还给我讲钱,把我当外人了?”
木晚晴莞尔一笑,戴上袖套,开始切菜做饭了,她每天上班回来,都要给女儿做饭。
一个人带孩子本来就很辛苦了,她还要跟家里人斗智斗勇,为了不被赶出去,只能选择委曲求全。
这其中的心酸,谁人能懂。
但她又没跟任何人提起过,想着将来女儿长大了,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就算出息了。
“这些年,辛苦你了。”
古凡轻声说。
“我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得走完。”
木晚晴笑着说,手里熟练的下油,开始炒菜了。
“你出去吧,这里太呛了。”
木晚晴把古凡赶了出来,古凡坐在沙发,陪着女儿看大头儿子,他想多陪陪家人,就怕以后再也没机会了。
“奶奶的水凉了,换水去!”木子纯喊道。
古凡起身去换了水,奶奶有点倦,就去卧室睡觉了。
“给我按摩肩膀。”木子纯道。
“我不干。”
“晚晴,你男人欺负我……”
“行,我给你按。”
古凡真是服了这种女人了,他站在背后,给对方按肩,木子纯吃着葡萄,笑吟吟的说:“你入赘我家里后,就得听我们的。”
“以后我妹妹不在,你就任由我使唤,知道不?”
“叫你干啥,你就得干啥,要不然我就把你赶出去!”
古凡冷笑。
爷爷在外面是一尊杀神,曾经在监狱血战七天七夜都没曾害怕过,你这婆娘敢让我给你按摩,当仆人一样使唤。
要不是看在你是晚晴姐姐的份上,绝对吊起来暴打一顿!
木晚晴做好饭菜,摆好在桌子上,还得去喊奶奶起来吃饭,奶奶磨蹭了二十分钟才出来。
奶奶不拿起筷子,谁都不能动,直到奶奶敲了敲桌子,木晚晴才敢吃菜。
“听说你去要那三百万房款了,要回来了?”
奶奶淡淡的问。
“没有。”木晚晴垂下头去。
“你的时间可不多了,要不回来,就从这房子搬出去。”
木晚晴不敢说什么,但她心中也明白,这钱肯定要不回来了。
这时,木子纯笑吟吟的说:“大哥那里需要二十万,妹妹你给拿点白。”
木晚晴怔了一下,道:“我身上没钱了,上回给女儿交学费,都是借别人的。”
没想到说出这个话后,奶奶开始摆脸色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大哥在外投资亏了一百多万,都是我们补的窟窿,现在让你拿二十万你都不乐意。”
“老头子死的时候,不是给你一张存折吗,里面可是有五十多万呢。”
木晚晴苦笑一声:“那钱,是我的嫁妆,爷爷走的时候……”
“你都找了个入赘的男人,还要什么嫁妆,先把钱拿出来给大哥垫上,回头有了在还你。”
木子纯气愤的说;“小时候,大哥最宠你了,你这个人可不能见利忘义啊。”
“我订婚,你就送了几千块的项链,不说你抠门就不错了……”
木晚晴还能说什么,姐都这么讲了,她要是不给,明天一大家子,都得过来指责她。
从衣柜捣鼓出来存折后,木子纯抢过去,眉欢眼笑道:“妹妹你放心,大哥一定会还给你的。”
奶奶跟木子纯走了,古凡帮忙收拾好碗筷,坐在客厅。
“晚上,我得去上班了。”
古凡要去淑珍姐那里上班,毕竟这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工作。
木晚晴道:“那你晚上回来睡吗?”
“看情况吧,要不你给我留个钥匙。”
“行。”
木晚晴同意了,把钥匙给古凡,如果回来晚了,动静小点,不要打扰到女儿睡觉。
古凡拿着钥匙下楼。
……
走出小区的时候,这里停放了一辆红色的法拉利,一个男的在旁边恭候着。
“古先生,车已经送来了,钥匙在您手上。”
古凡从口袋掏出了钥匙,按了一下,法拉利的车灯亮了,他说了一句谢谢,上了车。
驾驶着跑车离去。
几分钟后,来到淑珍姐的酒吧,车子就停在门口。
古凡换了衣服出来,发现门口聚集了很多人,都在拿手机拍他的车。
“也不知道哪个富二代的车,真羡慕人家。”
淑珍穿着一身吊带长裙出来,有点透,隐隐还能看到一丝不该看到的,她靠在古凡身旁,浓郁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古凡暗暗想着,淑珍姐肯定是在勾引自己。
他的手,也很自然的放在对方肩膀上面:“富二代买辆车很容易,姐你要不要去试试?”
“咯咯,那算了吧,我碰了可赔不起呢。”
淑珍姐掩嘴一笑后,就给古凡头发整理一下,两人彼此的呼吸都能感觉到,古凡胆大,顺势就捏了一吧。
“你这坏家伙……”
淑珍姐面颊一红道,一点都没生气。
古凡嘿嘿笑着,爷难道看不出你眼中的需求?
老公躲债跑路,一个女人孤单无助,正是需要有安全感的时候。
就当两人情投意合,准备进房间开车时候,酒吧有人闯入进来了。
之所以说是闯入,是因为这人把玻璃门给撞碎了,还一脸的火气,进来就开始吼!
古凡眯起了眼睛,仔细一看闹事的人,顿时想笑,这不是那个唐空谣吗。
“古凡你个渣男,老娘怀孕了,给我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