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他突然有点好奇:“你为什么留在这里?你明明知道……”
  女人转过身,冷硬地开口:“这两家人落到如今下场是罪有应得,我愿意留下来看,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再多问,连夜赶去找小少爷。当他把小少爷抱在怀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念头终于凉凉的又甜蜜地冒出来:以后这个人就是他的了,谁都不能和他抢了。
  再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
  许多,许多。
  他断了一只手,当然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只是他慢慢地感觉到小少爷到后来是真的很喜欢自己的,这是一件大事。他以前总是生活在不确定的阴影里,永远无法摸准对方的心思,可是他后来真的摸到了一点心意相通的感觉——
  然而小少爷死了。
  都是他的错。
  他不该将小少爷就那样留在家里的。
  噩梦一样的那段回忆,他此后提都不愿再提。
  他只能活下去,拼命地活下去,然后不断地去寻找,去找到能复活小少爷的办法。
  这是支持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可是这一切最后都被一个疯子给搞砸了。
  或许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痛苦的。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无止尽的绝望。他能感到生机在不断地从这具身体里流失。恍惚里想起以前给小少爷换衣服的事情,那对他来说是很有意思的日常。每次给小少爷换好衣服之后再自己穿衣,他便觉得毫无乐趣可言了,所以自己整理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匆匆胡乱穿戴。当然,他也想起自己一度是动过想要划烂小少爷的脸的念头。小少爷长得太过惹眼了,哪怕用绷带给小少爷将脸全遮起来,他也都还是不放心。其实他们到利贝尔城之后,一直以来睡的那张床的床底下,是放着把刀的。有一天他深夜里他拿着刀,几乎要下手了。他很明白自己的心意,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他都喜欢。他紧张得手心里都是汗,几乎握不住刀子,刀面借着月光冰冷冷地映出他自己的脸,他摸摸小少爷的耳垂,就要狠心下手。只是当那刀锋贴近小少爷的脸颊时,他想到或许小少爷会因此恨自己,就算不恨,以后心里也肯定会因此扎了一根刺,他一想到会这样,就怎么都不下去手了。
  如今手上戴的是当初他送给小少爷的戒指。他的小少爷早就已经被那个教授烧成了灰,所剩只得这一枚戒指。他浑身发冷,手紧握着,眼前浮现两人最后一面分别的画面。那时他准备去领“出城令”,而小少爷勾住他的脖子,粗暴简单地亲了他一口,然后说:“知道了,你快去办事吧,我会乖乖在家等你回来的。”
  现实里的他离开了,然后就是永别。
  这死前最后的幻象里,他吃力地将带着戒指的手放置在胸口。
  ——不,我不离开。
  他挣扎着,自己似乎是哭了,又似乎是没有。
  无法改写现实的影像里,他却能抱住小少爷,将脸埋在对方的脖颈处。
  ——阁下,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番外完】
  第224章 蒙巴顿番外·傀戏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自己幼年时候的事情,因为那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成年了以后,有时他会梦见早年零碎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梦毫无疑问就是个噩梦了。
  如今,他是公爵的养子,安塞尔学院的教授,可是谁能想到,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利贝尔城里最低贱不过的一个小乞儿。
  记忆里犹如阴沟一样发着酸臭腐烂气息的住所里,那里总有老鼠四下逃窜。夜里你能清晰地听到它们在啃东西,时断时续的声音要把人折磨到发疯。这样的夜晚总伴随着无止尽的饥饿。他们这些乞讨的孩子永远都是吃不饱的,如果出门一整日都讨不到钱的话,回家不仅吃不上食物,甚至还会挨上一顿毒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那时候他还年幼,除了觉得很饿,倒是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记得同屋一个比他稍大点儿的孩子说,他们过得还不如这鬼地方的老鼠。
  不管多少年过去,他始终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大概是因为当天晚上发生的惨剧。
  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一行人里最小的小孩儿死了。
  被老鼠咬死的。
  半个身子都被啃烂了。
  ——饿疯了的老鼠会吃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也只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怪谈。
  他知道,相比于这些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儿,他还是幸运不少的。他没有在夜里被冻死或者被贪婪的老鼠们分食,他后来甚至还因为发色的缘故,被公爵收养了。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饥饿而腹部绞痛到夜里睡不着,次日起来浑浑噩噩地没有精神。他的父亲——他们所有孩子都称呼那个人为“父亲”,但事实上,他一直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他那两位名义上的“父亲”和“母亲”,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亲身父母。
  “母亲”是一个臃肿肥胖的妇人,偏偏“父亲”瘦得像一根竹竿,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滑稽可笑极了。那天早上父亲冲进家门,满脸掩盖不住的兴奋冲母亲道:“嘿,你知道吗,苏,我们要赚笔大的了。”伸手比出一个数,男人面色通红,因为情绪激动而显得气息尤其不稳,“一个有钱老爷家里要买个小男孩,要求不超过十岁,头发需要是铂金色的。该死的铂金色!我一开始都不知道铂金色是什么东西!所以我问了人,他们说就是那种白里偏一点点灰的颜色。苏,我记得我们刚好有一个小子符合上述全部要求,不是吗?”
  听完这段话他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谈话里提及的“小子”就是他,直至被揪出来然后又像是洗猪肉那样被洗了个澡。惊慌中他抽搐起来,甚至还尖叫了。突然响起的刺耳尖叫将给他洗澡的男人吓了一跳,“父亲”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臭小子安静一点。”
  “母亲”翻出了衣服给他换上。
  他人生第一次穿上新衣服。
  “母亲”用严苛的目光审视他,然后转头冲“父亲”叫道:“你刚才干什么打他?你看他脸都肿了!一会儿怎么卖?”
  “父亲”无所谓地耸耸肩:“打都打完了,那怎么办?”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东西。”小声嘟囔的“母亲”一脸的不耐烦,她四下搜寻,最后翻出了菜刀,“过来。”女人拎着菜刀对他这么说着,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痴肥的屠夫,他根本不敢过去。女人耐着性子又再说了一遍,可他还是不过去,她终于耐心告罄,“老东西,你在旁边就只会看看吗?快把这个小鬼给我拎过来。”
  他被人拎着像是拎着一只小鸡仔似的提到了女人跟前。“母亲”弯下腰,他看到她浑浊的眼,眼白泛黄,他第一次这么清晰地打量一个人。然后她举起菜刀。他总有种错觉自己要被砍死了。老鼠饿疯了会吃人,人饿疯了也会吃人吗?有些人害怕会闭上眼,但他偏偏一眨不眨。结果女人只是将刀背贴在了他红肿的脸上,然后他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女人神色了然地说道:“你先坐着吧。”
  难得的干净整洁招致了其他小孩子的嫉妒。他们又羡又妒,窃窃私语。这群孩子马上就要出门乞讨去了,而他居然可以坐在家里,并且“母亲”还给了他两个馅饼。众人中间年纪最长的那个小孩儿趁人不注意,悄悄凑到他身边:“你以为你好日子要来了吗?”嫉妒到冒出怨毒之意的语气,“我听说那些有钱的老爷,都是些看起来的绅士的变态。他们中间有一部人,就喜欢对小男孩儿做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我告诉你,你完了!”
  “父亲”带他出门的时候,脸上神情依旧是雀跃的。男人跟他说:“你一会儿要好好表现,最好祈祷自己被选上。不然我一定会回家把你打到吐出那两个馅饼为止,明白了吗?”
  他很庆幸自己被选上了,没有白白浪费两个馅饼。
  选拔的过程仿佛是在挑选牲畜,他的发色令前来挑选的人很满意:“虽然营养不良,不过总是能调养的。”然后他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查,他们要看他是否身体有所残缺。他们还捏开了他的嘴巴审视他的口牙,就像马夫检查马匹那样。
  他最终也不知道,父亲将他买了之后,到底赚了多少钱。
  然后他开始学习礼仪,学习各种东西,受教三年后,他见到了公爵。
  公爵很喜欢他,显而易见的很喜欢,对方挑起一缕他的头发放在嘴唇边吻了一吻,目光将他紧紧锁定,如同一只捕食的野兽。他本能的不适,而没多久之后,对方将他认为养子,这多少让他松了一口气,尽管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松一口气。再之后的几年,他可以说是过得很轻松,没有任何负担的。成年的那一天,公爵为了举办了晚宴。他喝多了,意识迷糊,但不至于醉到不省人事。所以全程他都是有印象的,包括对方怎么将他拉上床,调笑地对他说:“等你长大可真不容易。”衣衫的纽扣被解开,“你真是越来越有几分像他了。”贴近耳朵的轻笑声,“他们把你教得很好。”
  这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维持了不短的时间,直到他的头发随着年龄增长,也不知道究竟因为什么缘故,竟然开始慢慢地往全白的方向发展,没有了曾经的铂金色。此后公爵对他的兴趣明显降低,甚至后来又认养了一个铂金色的头发的小男孩,之后就不再来找他了。
  很显然他是被“抛弃”了。
  这个认知像一只饥饿的老鼠,在啃食他的内心。
  既然一开始喜欢了,为什么就不能一直喜欢下去?恶念是慢慢滋生出来。他当然喜欢公爵,像他们这样出身低微的人,天生就对那种高高在上姿态的人有一种近乎于本能的渴求。真是飞蛾扑火一样的致命吸引力。他喜欢他,但是对方已经不喜欢他了,所以他要毁了他。
  模糊的想要报复的念头将他缠裹住,他开始戴上谦逊的面具,做一个得力听话又可靠的下属。谦逊并非他的本性,这个假扮的过程令他痛苦,他开始学起了画画,画画的过程多少令他的痛苦减轻不少。他果然很快获得信任,并逐步获得了很大的权利,甚至知道了,公爵他——是个吸血鬼。吸血鬼,他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他不动声色的,继续装扮出忠诚的模样,而接手“亲王计划”的时候,他终于见到了那个铂金色头发的“死人”——反正在他看来和死人没多少区别。
  公爵立志于将这个“死人”复活。很难想象眼前这具形态完整的尸体,是被人从一束头发开始提炼合成出来的。据说这个人当时经由“地狱之火”焚烧,连点灰都没剩下,只有曾经公爵偷偷私藏下来的一缕头发幸免于难。
  “亲王计划”进行得显然很不顺利,因为“死人”面目全非,始终无法恢复原貌。
  也就是这样,他后来才见到的诺亚。
  第一眼就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仿佛嗅到了一点相同的气息,他觉得对方像一只野兽,很驯良的那种。可在驯良也只是伪装,一旦撕破了驯良的表象,真实的面目肯定会有意思。
  这多少勾起了他的兴趣,反正也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忙,于是他在学校里故意把对方的哥哥调到了自己的名下——要了解一个人,有时候从旁侧角度了解到的信息,会比直接的接触要更加具体形象。
  接触之后,他越发奇怪诺亚兄弟的来历。
  更麻烦的是,这对兄弟里做哥哥的这个,竟然误打误撞发现了圣殿里的“亲王计划”。
  当看到亲王的“尸体”居然站起来走动的时候,他当然没有任何犹豫地出手了。那是被斩成两截的死尸,还有奄奄一息的年轻人。他看着地上的尸体,尽管他负责“亲王计划”,但他从来没有好好观察过这具尸体到底长什么样。一开始是因为这尸体五官都不齐全,后来则是因为他根本不想看。作为一个“替代品”,讨厌“原主”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他走过去,心里想着太麻烦了,干脆把这些学生都杀掉好了,然后在再掩盖成意外事故的样子,多方便。他这样想着,走到宋的旁边,弯下身子半蹲下来,他第一次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平日里一直缠绕的绷带碎裂了,露出了底下的一张脸。那是完全苍白无色的,简直不像个活人。对方很吃力地睁开眼睛看他,目光无力,眼角若有似无地泛着潮意。他听见对方开口了:“老师……”
  然后剧烈咳嗽,在他的手掌底下昏迷了过去。
  他必须要承认,自己被这样病态的美感给蛊惑了。一瞬间甚至觉得眼睛刺痛,就如同久置暗室突遇光明。
  人为什么总是要看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那折磨了他整个幼年时期的饥饿感又涌上来了。
  回去之后,他梦到了宋的死。是自己动的手。梦里的自己没有放过对方,在神殿里,他杀了这个少年人。他掐住对方的脖子,轻轻收紧,直至对方没有呼吸。然后梦里的他又觉得不该如此的,不应该在神殿里,应该在其他随便什么地方,但是应该要有阳光,这个人应该死在不知时地的阳光底下。
  他活得一点都不快活,像一只傀儡一样在公爵手底下过尽了自己到如今的大半人生。他想可能是重重约束让他野性大发,又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但这都不重要。反正他活得不快活,他也不想让别人活得太开心。他看着宋和诺亚,嫉妒在啃食他的理智。他看到宋的同桌女孩儿给宋写情书了,但宋一点反应也没有,完全置之不理。你看,那两个这么要好,为什么他就没有遇见这么一个人?
  真想……毁了他们。
  看看他们悲惨的样子。
  让他们不能开心,不能幸福。
  他最后带走宋,他看着这个人,他想自己最后还是有一点被蛊惑的。这是世界上第二个让他有想要作画欲望的人,而另一个是以前的威灵顿公爵。如果对方愿意以后陪着他,哄他高兴,那他也不是不可以饶这个人一命。但这个人一点都不服软,不惜砍断手也要从他身边逃离,这让他很生气。
  为什么要逃?你要逃到哪里去?你哪儿也逃不走的你知道吗?
  他在那个人身前蹲下来。昏暗的光线里,他可以清楚看到对方眼中的光。那是冰冷的,绝望的,痛苦的,以及不甘,还有些微的迷惘。
  那种想要吞食一切的欲望又涌上来了。
  他缓慢伸出手,掐住对方的脖子。
  ——看上不属于的自己的东西,那叫觊觎。
  ——而让人生出觊觎之心的东西,本身就是错误的存在。
  错误的存在就应该被抹杀。不论是威灵顿公爵也好,还是眼前的这个人。
  而他是没有错的。
  手指一点点收紧,对方的衣料贴在他的手心上,烫手的触感,有一点细微的香气,那可能是洗涤剂的味道,但更多涌入鼻腔里的,是血液的腥气。他感到手底下的人正在一点点失去温度,太冷了,冻得他的心也一片冰凉。忽然心里浮上一点不忍。其实这个年轻人根本没做错什么。对比威灵顿公爵,这个人甚至根本没来“招惹”他。尽管这样想着,可他还是继续收紧了手指。他忍不住叹出一口气:“你这样的人啊……本就不该出生在世上的。”
  【番外完】
  第225章 第十四弹 感染者
  “物理考试”这个词汇对宋观来说实在有点久远,乍一听闻,他有点愣。但仔细一想,不就是考物理么,最悲剧也就考试不及格,根本没任何可惧之处,完全不需要为此产生多余恐慌。
  正这样想着,宋观就瞧见身旁的小圆脸仰面一脸犹疑的,是向他再次确认考试事项:“我是不是记错了?难道等一下要考的不是物理?”
  话说到此处,圆脸的表情变得非常不自信,甚至笑容收敛起来之后,那模样看起来莫名还带着点怕被殴打的退缩怯意。
  圆脸万分犹豫地说道:“这个,我应该不会记错……吧?”
  对于此事宋观一点概念都没有,属于完全一无所知的那种,那既然如此,他当然也就不好乱说。将自己停留在圆脸身上的视线挪回前到路上,宋观将手往裤子口袋里一插,意态懒散里,他不置可否地说了一句:“走吧。”
  圆脸看着宋观,有那么一瞬怔了怔。他嘴唇微微动了动,似乎要说什么,然而最后只是轻轻“哦”了一声,随即如同一个小跟班似的,在宋观身后半步的地方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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