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清扬,不可胡闹!”二哥无奈扶额,道:“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挟恩图报,君子不为。”
她仰起头,反驳道:“昔日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子曰失之矣,二哥,听到没有,失之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后来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二哥你看,连孔子都说,施恩当图回报,二哥你这般说,可是违背儒礼,还有,不要叫我清扬,好难听啊,叫我昭华就好。”
“牙尖嘴利的小丫头!夫子教你的学问,你就是这般全用在自家哥哥身上。”二哥好笑的摇了摇头,对着呆木头道:“她的话,你不必放在心上,是去还是留,决定权在你。”
呆木头扭过头,清润的眸光落在她面上,她连忙唇角一咧,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恨不得满脸写着“你看人家这么可爱,你就留下来吧”,每次她这般一笑,父皇和哥哥就什么都依着她。
呆木头垂下眼,低声道:“我愿意留在姑娘身边。”
见他愿意留下来,她心中雀跃,自小学的礼数和规矩全都被她抛到脑后,连忙拉着他坐到桌子上,一旁二哥和侍卫们担忧的神情她一概不管,哥哥们每日事务繁忙,父皇甚少空闲,母后整日里凶巴巴的,这个不准,那个不许,她做什么母后都看不惯,如今好不容易出宫一趟,她自然是要顺着自己的心意。
她端着粥送到他手中,眯着眼笑道:“小哥哥饿了吧,来,快喝些热粥,暖胃的,这处地势荒凉,没什么好吃的,等我们到了城镇,再给你寻些好吃的补补身子。”
呆木头盯着粥看了半饷,又抬起头看了看她,眼中似有光芒闪烁,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垂着首喝了起来,一点声音都没有,动作甚是小心谨慎,她捧着腮帮子在一旁看着,越瞧越满意。
他虽瞧着脏兮兮,可脸型轮廓却甚是英俊,等梳妆打扮后定然是个俊俏的少年郎,二哥拿出银锭子,他看都不看一眼,说明他不慕名利,愿意留下来更能说明他是一个知恩图报之人,这沉默寡语的性子也甚得她心。
想到出宫之前秦嬷嬷说的话,她唇角一勾。
再过几年,待她及笄之后自然是要招驸马的,京城中几位大臣家的公子大多油头粉面,纨绔成性,甚是无趣。
英国公家的长子张澄泓性子倒是不错,与她有过几番接触,她也只是拿他当朋友,至于左相家的嫡长孙苏安然,因为母后厌恶苏家,他进宫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只远远瞧过几眼,虽未能窥得全貌,却看得出,那是个气度非凡,俊朗无双的少年,只可惜是个短命鬼,去年一场意外,随着他爹娘一同去了阴曹地府。
思来想去,她决定利用这次出宫的机会,挑个瞧得顺眼的养在身边,观察个几年,若是合得来,她便抬成驸马,左右父皇和哥哥们都宠她,到时候父皇若是不允,她便使出磨人的功夫,天天缠着他,大不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平日里她刚开始哭,还没有闹起来,父皇就已经点头了。
第六十一章 当局者迷
她心里打着小九九,瞧着呆木头的眼神也就变了,全然将他当成“可能的未来夫君”一般看待。
要想得到一个人的心,先从胃开始。
她瞧得出来,面前的呆木头很久没有吃东西,就特意嘱咐店家将粥熬烂了,又拿了自己车上的点心送给他吃。
待他吃饱喝足后,就带着他上路,将他安排在自己的马车内,二哥一开始不赞同,见她坚持,也就随了她的心愿。
一路上,呆木头蜷缩着身子坐在马车的最后面。
她拿着书卷佯装一本正经地端坐在对面,看了一会儿书,听不到任何动静,她抬起头看看他,见他坐在角落,眼观鼻,鼻观心,又接着垂下头来看书,书上写的东西她一个字都未曾看进去,脑子里全是这个呆木头。
奇怪,他怎么跟个哑巴似的,一个字都不吭。别人不问,他绝不开口,就算是问了,他也未必开口。
他就不闷吗?
她忍了半饷,终于放下书卷,叹了一口气,原以为他会主动同她说话,比如,问问她的身份和来历,问问她要将他带去何处,或者是问问别的也行,只要他开口问了,她就可以顺着秸秆往上爬,一点点的套路他,可谁知,他竟对任何事情无动于衷。
她在感到挫败的同时,打算主动接近他,“小哥哥,你就这样跟过来,也不怕我把你卖了?万一我是坏人呢?”
他抬起头来看着她,眸光清润,摇了摇头。
“小哥哥,你真的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吗?”
他摇头。
“真的连自己的爹娘是谁,家住何方都全然忘记了?”
他继续摇头。
“那我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不?”
他身子一顿,点了点头。
真的是个木头!
她在心中叹气,他只会摇头和点头吗?难道就不能同她说说话,她歪着脑袋想了想,道:“此乃秦地,不若姓秦,至于名,你这么寡言少语……就叫你秦默可好?”
他抬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应了一声,“好。”
终于开口说话了,她心中一喜,稍微往他那里挪了挪身子,“你读过书,习过字吗?”
秦默眉头一蹙,身子往外靠了靠。
他这细微的动作被她看在眼里,她眉头蹙得比他还要紧,直截了当道:“你为什么后退?不愿意靠近我?”
他身子一怔,面上闪过一丝窘迫,“我……身上脏,尚未清洗,怕……”
“没什么好怕的。”她一甩手,眸光从他脏兮兮的身上一扫,好像确实很脏,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沐浴了。
想来也是奇怪,寻常哪怕一点点污渍她都拧着眉头,一脸嫌弃,可是面前的这位少年,她却生不出一丝丝反感厌恶的情绪来,瞧见他这番模样,她想到在她未找到他之前,他还不知道过了多少苦日子,吃了多少苦,饿了多少天,被人欺负了多久……他身上这般,定然是穷困潦倒了很久才会导致的。
一想到这里,她心里就觉得难受,若是她能够早点遇到他该多好,这样,他就能少受些折磨,“小哥哥,你不要有那些想法,我一点都不嫌弃你,你先别急,等到了下一个城镇,寻个客栈住下,就可以清洗了。”
他低低地应了一声。
“你还没告诉我呢,你认识字吗?”
秦默摇了摇头,低声道:“我不知道自己可曾念过。”
手头正好有书册,她拿起递给他,指着书上的内容,“若是会,念给我听听。”
他拿过书卷,看了一眼,没有任何停顿地读了下来,咬字清晰,甚至流畅,看来不仅认识字,学问也不错,她眼眸微微闪动,又追问了他很多,从论语考到诗经,再从鬼谷子谈到中庸,不管是什么问题,他都能背诵下来,回答得也是条理清晰,思维敏捷,颇有见解。
这倒是件稀罕事。
不记得自己姓名,年龄,家住何处,去能够记得学过的东西,觉得书卷上的内容,也记得自己在何处,她问了他很多日常问题,他都能回答上来,也就是说,他是受了什么刺激,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但是生活自理上面的全然都记得。
她对他的兴趣更浓厚了,只觉得他身上定然是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到底是怎样的刺激能让人忘记最主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