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什么是友情?
因为国中同学会后的隔天,大家还是要上学,所以,一群六个人下午就坐高铁回台北去了。
王英雄搞出的闹剧,被他爸里长伯仔,骂到臭头,说:「以你这样的功力,以后想要当里长还差得远,你给我,好好反省!」然后,要王英雄好好的和范思哲道歉,于是,这件事情就先这样的过去了。
而两百万聘金的事情,范思哲在走出了婚宴会馆后,就当着大家的面,对李喜欢说:「小欢,我要先跟你道歉!我不应该自作主张,先去找你爸爸谈了这件事情,我们等回去再处理,好吗?我会好好的再说清楚可以吗?」他看着李喜欢的眼睛,真诚的接着说:「因为刚才,才经过那些事情,我的心情还很乱,没有办法安静下来,我担心,我会没有办法说清楚讲明白,反而会令你產生更多的误会,那就不好了,所以回台北后,我们再找一天好好谈,好吗?你觉得呢?」
「好!我也这么觉得,先让我们彼此先冷静一下,沟通才不会有障碍,我等你。」李喜欢顺服的回答着,他的决定。
然后,就在这事的隔天,中午午餐时间,六个人再一起聚集,一起到学校的学生餐厅吃饭去。
六个人把两张四人的桌子,合併在一起,他们才刚要坐到椅子上,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女同学走了过来,丁喜乐就对林天添小小声的说:「喂!你的心上人,今天落单了?」
林雨彤刚好坐在丁喜乐的旁边,她的鸡婆媒人雷达,马上迅速的开啟:「阿添,喜欢陈婉妮?」
「是啊!」丁喜乐回答道。
「那交给我!」林雨彤信心满满的道。
「陈婉妮,来和我们一起坐好吗?我们这里还有空位置。」林雨彤马上鸡婆的招手,叫住陈婉妮道。
「好!谢谢你。」陈婉妮坐了下来,放下餐盘,刚好坐在林天添的斜对面,李喜欢的旁边。
「婉妮,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欢迎你和我们坐在一起吃饭。」李喜欢事先开口,因为这是陈婉妮第一次和他们聚在一起。
「喔!可以,不过,我好像听他们都叫你小欢是吗?我也可以这样叫你吗?」陈婉妮礼貌的回话,顺便找话道。
「当然可以!」李喜欢笑着说。
「那我也叫你婉妮,好吗?你可以叫我,彤彤,就可以了,欢迎你加入我们。」林雨彤也随着李喜欢一样,和陈婉妮打招呼欢迎她,因为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想办法要凑合她和林天添。
「我也欢迎你,你可以叫我阿哲就可以了,我是小欢的男朋友。」范思哲坐在李喜欢的旁边,看见两个女生都开口了,他也开口道。
「我也欢迎你!」此时坐在范思哲旁边的林义夫,与斜对面的丁喜乐,也异口同声的道。
「阿添!你怎么没有跟婉妮,打招呼?」林雨彤鸡婆的问着。
林天添看到喜欢的人,就坐在斜对面,紧张得一直头低低的,假装好像很饿,一直在吃饭,脸上微微的红,经林雨彤这么一提醒,吓得手上的碗,差点就要没拿好,真丢脸!
「呵呵呵…你好!我叫阿添,欢迎你。」林天添尷尬得笑了笑,终于开口打招呼道。
「我知道!我们以前高中读同一学校,你是隔壁班的,我见过你,对你有印象。」陈婉妮脸也有点红,害羞的说道。
「喔!没想到,你记得我。」林天添放下饭碗,脸红、红的,头低低的,去夹餐盘上的菜,假装专心的在用餐,不敢多看陈婉妮一眼。
「怎么会?你以前在隔壁班那么有名,考试每次都是全校前三名,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以你的成绩,明明可以读很好的国立大学,为什么会来读这里?我是因为功课没有很好,所以被我父母逼着来读这里的。」陈婉妮想到她妈妈说:「女孩子以后都是要嫁人的,你既然功课不太好,那就去读家庭教育系,先学习如何当个好的家庭主妇,比较重要。」
「我是因为同班同学丁喜乐的关係,才来的。」林天添紧张到,只好,让丁喜乐来顶替。
丁喜乐此时脸上三条线,非常的无奈,又有口难言,他总不能在此时出卖他的麻吉林天添吧!男人总是很好面子的,不过又庆幸,还好昨天他们在台北高铁站前的玩笑话,林雨彤刚好不在,没听见。
「那喜乐,你是为什么来读这里的呢?」陈婉妮继续问着,她本来就是热情活泼的女孩,不过长相冷艳,常常会令人误以为不好相处。
「呵呵!」丁喜乐轻笑两声。
他可以说:「其实他是为了躲父母的安排,才故意来读这个科系的吗?」当然不可以!所以他只好接着开口道:「我爸非常羡慕当牧师,自己不来读,却坚持要我来这里读书,所以我才会来的。」其实他爸是要他去读隔壁的神学院,哈哈哈…而刚好林天添,为了追陈婉妮要来读教育学院,他就跟来了。
「喔!原来,不好意思!我话太多了,我们赶快吃饭吧!」直到现在陈婉妮面前的饭菜,她都还没动过。
于是,他们就开始安安静静的吃饭,饭后有人提议要去买咖啡喝,因为星期二午休后的通识课程讲座,其实很容易让人想睡觉,碍于时间的关係,只好喝学校内的便利商店咖啡,于是七个人,就这样,移师到了校园内的便利商店,买咖啡去,此时,他们就坐在店内的用餐区,悠间的喝着咖啡聊着是非。
「阿哲我真的很好奇,你真的给大魔王两百万聘金吗?」忍了好久不说,林雨彤终于爆发了。
「彤彤!」李喜欢想要制止。
不过范思哲却随后开口了,「小欢没关係啦!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也不是秘密了。」不是还有个陈婉妮吗?
「这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没关係!」陈婉妮快速的发言,通知范思哲,她可不是透明人。
「呵呵,婉妮是自己人啦!所以,阿哲请你继续说,我们都很想听。」林雨彤非常的好奇,结果擅自作了决定,定义陈婉妮是自己人,但最大原因是,林天添喜欢她,而且大家好像也都很好奇的样子。
其实每个人都很好奇,除了李喜欢之外,因为这件事情,毕竟是她老爸和她男朋友干的坏事加蠢事。
「其实是,小芬姐姐生病住院了,他才跟我借钱要帮她治病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却会演变到,那两百万却变成了聘金,事情发生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看着大家好奇的眼神,范思哲不知为什么,就这么说出口了。
「阿哲,我们今天下午上完课,就去找他,我想我们应该要去处理这件事情了。」李喜欢心想,事情太离谱了,如果再不处理,那就是放纵了,这一定是她爸那个大魔王,又运用了诡计,对象还是她的男朋友,不处理怎么行。
「小欢,我也想要跟你一起去!」林雨彤马上说出她的想法,有时候真的很没有眼色,真是爱哭又爱跟。
「彤彤,这是我和阿哲的私事,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吧!回来我再跟你说结局,你只要为我们祷告就好,我会非常的感谢你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有界线,什么事情可以让林雨彤参与的,她非常的清楚。
李喜欢知道她这个好(闺蜜),有时候就是太单纯了,所以她也不太会计较,不过,范思哲此时心里却是在偷笑,心想,「大魔王,你就等着下午来接招!」
「小欢,需要我连络他吗?我有他的LINE,毕竟小芬姐姐还在生病,我们突然这样跑去医院找他,不好!」确实!范思哲提醒道。
李喜欢为了躲着大魔王,躲都来不及躲了,开学第一天在百货公司大门口,接到大魔王的电话后,她就直接把他封锁,删除了,所以,现在根本没有他的连络方式。
「不过,你到底是和他有多好?怎么还和他加好友,加了LINE?」这人就是她男朋友?没错!因为昨天已经确定了身份。
「哪有可能,会有多好?你不要误会了,是他要求要加我好友,好方便交钱的。」范思哲如实以告。
「那好吧!」李喜欢心想:「连LINE都加好友了!看来她必须先了解了解,所有的情况才行。」
「快上课了!我们要不要先去大礼堂。」必须赶快结束这个谈话,才行!时间还有十五分鐘,明显是范思哲不想再谈下去了,而且他们也需要去找一个好位置,有利上课作笔记。
就这样,讨论就先到这里结束。林雨彤和其他人,不管再怎么好奇,也只能等下课后,李喜欢和范思哲找过大魔王谈过后,才有可能从林雨彤那里知道,被透露的剧情,哈哈哈……
人与人的关係就是这么的微妙,每个人的个性,都不一样,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只好自己演独角戏,或是永远快乐的当个独行侠,也可以。
但是,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一种奇妙的境遇,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又觉得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