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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节

  甄悦觉得气闷,她摸了摸脖子,想松口气,可是脖颈处的黑色薄膜却向上延伸起来,颜色变浅,形成一个透明的肥皂泡般的头罩,将她的脑袋保护了起来。
  刘彦直大感惊讶,有手指按压头罩,是软的,仿佛有活性。
  “舒服多了,头罩好像能自动产生氧气。”甄悦长出一口气,声音并不受头罩的影响。
  “高科技。”刘彦直由衷赞叹,“以人为本。”
  “你怎么办?”甄悦很关心刘彦直,虽然刘彦直能从水中吸取氧气,但没有氧气的环境就无能为力了,她是消防员出身,下意识的就想把自己的呼吸面罩让给别人,伸手去取头罩,刘彦直还没来得及阻止,头罩居然被她拿了下来,但是迅速又生出一个新的头罩来。
  刘彦直试着将头罩戴在脑袋上,还真行,于是如法炮制,又给原始狗也弄了一个头罩,两人一狗的呼吸问题解决了。
  “看!”甄悦激动起来,指着下方喊道,“海底活火山!不,是地壳裂缝。”
  海底深渊处有一个直径在几十公里以上的火坑,下面是暗红色的熔岩,红中带黑,缓缓流动,似乎酝酿着一次超级大喷发,四周的海水在大量的气化。
  而鲲鹏正以高速冲向地壳裂缝。
  第三十四章 神祗
  “糟了,这家伙要自杀。”甄悦慌了神,她已经能感觉到温度在急剧升高,鲲鹏的身体强度不高,投入熔岩只有死路一条。
  “不,它一定有理由。”刘彦直镇定自若。
  说时迟那时快,鲲鹏的身体四周射出一股股液体,所到之处熔岩迅速冷却。
  “它喷的是液态氦。”甄悦震惊无比,先前的判断竟然是错的,鲲鹏不是靠分解海水来获取氢气,而是用其他未知的技术获取氦气,氦气不但能支撑浮空飞行,液氦更能让它安全游走在地热的岩浆中。
  鲲鹏潜入了地壳裂缝,四下都是火热的岩浆,失去了能见度。
  刘彦直和甄悦抱在一起祈祷着这地狱般的一幕赶紧结束。
  不知道过了多久,岩浆消失了,四下里一片死寂,依然是黑色的海底深渊,鲲鹏在上浮,海水慢慢变成蓝色。
  两人静静等待着奇迹出现。
  “我有个预感。”刘彦直说,“海底有一座时空之门,或者说虫洞什么的,鲲鹏带着我们穿越了,这是一头游走于时光长河中的大鱼。”
  “能不能把我们带回到二十一世纪。”甄悦燃起了希望。
  一头鲨鱼出现在远方,鲨鱼是活化石一样的存在,早在恐龙出现前三亿年前就已经存在地球上,至今已超过五亿年,它们在近一亿年来几乎没有改变。
  刘彦直心一沉:“不会穿到五亿年前了吧。”
  甄悦愁眉苦脸:“五亿年前,寒武纪,只有三叶虫和海藻的时代,气球上全是海洋,这可怎么活。”
  鲲鹏跃出了水面,气囊排水,迅速膨胀,他们栖身的管道也不再安全,一股激流冲来,刘彦直赶紧抓住了甄悦,屏住呼吸,任由激流带着他们迅速游走在气管中,最终从鲲鹏鱼鳍下的出口排出。
  两人一狗从千米高空落下,刘彦直在空中抓住了原始狗,再度飞到鲲鹏背上,俯瞰大地,哪有什么海洋,他们分明是从一片辽阔的湖水中出来的,湖畔一座白雪皑皑的山峰,造型如此熟悉,那不正是翠微山么。
  有翠微山存在,说明地壳变动已经基本完成,他们是从中生代晚期的白垩纪穿越而来,中生代结束后,新生代开始,地表各个陆块此升彼降,不断分裂,缓慢漂移,相撞接合,逐渐形成今天的海陆分布。
  喜马拉雅山是二百万年前形成的,同时在欧洲形成了阿尔卑斯山,在美洲形成了落基山脉,翠微山只是中原的一座略高的山峰,形成时间或许更晚,总之鲲鹏带着他们穿越了至少五千万年光阴,来到了新生代的某个时期。
  甄悦激动起来,抓住刘彦直的胳膊:“快,让鲲鹏再穿一次,把我们带回基准时空!”
  刘彦直两手一摊:“我控制不了它,你见过蚂蚁操纵大象的么?”
  “那咱们是跟着鲲鹏走,还是留在虫洞附近?”甄悦及时的提出关键性问题。
  “留下。”刘彦直当机立断,带着甄悦和原始狗跳下鲲鹏,从天而降,缓缓落向山顶,在半空中就看到许多原始人冲上山坡,手舞足蹈,疯癫兴奋。
  刘彦直心中大慰,有原始人存在,说明处在新旧石器时代,距离基准时空已经很接近了,这些原始人九成九是把自己当成天神下凡了,有硕大无朋的鲲鹏,有高大英武的男女,还有一头威风凛凛的神兽,大大的满足了原始人所有关于神祗的幻想,甚至还要超出很多,不疯狂才怪。
  两人一狗落在山顶,原始人们匍匐在地上,顶礼膜拜,因为过于激动而瑟瑟发抖,不敢抬头领略天神的耀眼光芒,说来也巧,刘彦直和甄悦背向东方,正是日出时候,背后映衬着太阳的万丈光芒,神格更加爆棚。
  刘彦直起初身高只有一米七,这两年一直在慢慢生长,现在有一米七六左右,甄悦一米七四,虽然这种级别的身高在姬总的新人类计划中连二等残废都算不上,但在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原始人中,就是巨人和凡人的差距了。
  而且在外形上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原始人们蓬头垢面,头发脏成一绺一绺的,面部漆黑,塌鼻子,小眼睛,牙齿残缺不齐,身上裹着兽皮,赤着脚,连男女性别都很难区分;再看天神夫妇,男的健壮威猛,手持铁斧,身披龙皮铠甲,女的天衣无缝,颀长优美,神兽更是比他们见过的所有野兽都要凶悍,两人一兽头顶着透明的头罩,更添神秘光辉。
  原始人们无休止的膜拜,叩首,表达着对天神的敬畏,刘彦直也在观察着这些人,这些似乎是刚从猿人进化而来没多少年的原始人,他注意到翠微山顶有一个扁平石头堆起来的类似西藏尼玛堆的建筑物,很粗糙简陋,但可以看出是原始人们拜神的祭坛。
  这群原始人中有一个像是部落首领的人,看起来是个女人,花白头发梳理的比较整齐,头发上还别着一枚鱼骨做的梳子,身上的兽皮比别人整齐一些,脖子上挂着一串花花绿绿的石头项链,手中的木杖上也挂了一串串兽牙,这蕴含了好几层意思,女人当家,说明部落处于母系社会,精细磨制的石头项链说明处于新石器时代,也就是说,现在大约是公元前八千到一万年左右。
  过了许久,人们的顶礼膜拜还没结束,大概是不敢草草结束怕天神生气吧,于是刘彦直摘下面罩说话了:“差不多了,停了吧。”
  他说的是二十一世纪的汉语普通话,一万年前的人当然听不懂,但他们总归是人类了,交流起来并不困难,完全可以依靠眼神、语气和手势来完成。
  经过简单的沟通,刘彦直得知这个部落名为“盐”,首领就是那个花白头发的老妪,整个部落都姓盐,这也是母系社会的特征,有姓无氏,但大家共有一个姓,却都没有名,连首领也不例外。
  老妪谦恭的引导着天神来到山脚下的聚居地,这是盐部的大本营,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村子建筑极其简陋,大多数是在地上挖个坑,上面搭着树枝和茅草的半地穴,最上档次的是首领居住的“房子”,也不过是略宽敞一些,而且屋里养着两头猪,猪屎遍地,气味非常刺鼻。
  老妪邀请天神进屋,甄悦捂住鼻子,刘彦直满面不高兴道:“太臭了,人怎么能和猪住在一起呢。”
  部落众们见天神发怒,吓得趴在地上,五体投地,啊啊乱叫,大概是在乞求原谅。
  这已经是部落中最好的房屋了,刘彦直呵呵一笑,进入所谓的房子席地而坐,甄悦也只好跟着进来,部落众们这才大喜。
  到饭点了,老妪命人奉上最好的食物,他们已经有了泥土捏成的容器,但未经烧制,只是太阳曝晒过而已,泥盆里装着清水、橡子、榆钱、核桃、菱角、藕、干鱼,各种昆虫和小型啮齿类动物,大菜是一头刚宰杀的家养小猪,是血淋淋的生肉,大概他们觉得生肉更鲜嫩可口吧。
  部落众们围在一旁,馋涎欲滴,这样丰盛的大餐可不是每天都有,看他们的架势,等天神用饭之后,剩下的残羹剩饭就都给他们享用了,这也正常,母系社会实行的是一种原始共产主义,部落的女人们负责采集食物,制造家用物品,缝补衣服,抚养老幼,男人们负责捕猎和对外战争,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食物平均分配,吃饭一起,睡觉一起,不分彼此。
  当然这些只是基础食材,新时期时代的人们已经不是原始人了,懂得各种加工处理食物的办法,在首领的地穴里有一个火塘,旁边摆着许多烧的漆黑的尖头木签,那是用来串烧老鼠肉的工具,和后世烧烤摊上的红柳枝或自行车辐条一个道理,还有一块平整的石板,用石块架在火上,把昆虫放上去烤的滋滋冒油,感觉这就是韩国烧烤的鼻祖,再就是用泥巴将飞禽包裹起来丢进火塘烧透,敲开泥壳,肉香四溢。
  最让甄悦开心的是有稀饭可以吃,但是熬稀饭的招数实在原始,一个木头挖成的容器里装满水和采摘的原始谷物,这些谷物颗粒细小,好像是狗尾巴草上的种子,把烧红的石块丢进容器加热,就成了稀饭,味道如何,尝了才知道。
  那头刚宰的小猪被架在火塘上烘烤,村里有专门负责烤肉的技师,他使尽浑身解数,把小猪烤的外焦里嫩,色泽金黄,吃的时候蘸着梅子酱,除了猪肉有土腥气之外,堪称美味。
  村里养了一些家犬,可见新石器时代的人已经开始系统的驯化和饲养家畜了,它们在原始狗脚下匍匐臣服,摇尾乞怜,对于天神带来的神兽,部落也给予殷勤招待,弄了半扇猪喂它,猪肉比恐龙肉好吃,它吃的津津有味,把精肉吃了,骨头和皮丢给那群家犬,顿时引发一场血腥斗争,平时只有大便可吃的家犬们为争一口猪肉撕咬的鲜血淋漓,要不是人类介入,肯定要牺牲几只。
  欢宴过后,人们吃饱喝足,开始载歌载舞,通过和他们的交流,刘彦直掌握了简单的原始语言,最常用的只有三个单音节词汇,分别是“啊”,“嘘”和“干!”
  啊表示高兴和同意,嘘表示不屑和反对,干的意思最复杂,是一个动词,代表行动和战斗,也是一个名词,表示做得好,同时可以表达愤怒和赞美的强烈感情。
  在首领的指挥下,上百名男女老幼匍匐在两位天神面前,狂呼着一个字:“干!”
  第三十五章 内丹
  这是今天最后的祈祷仪式,结束之后部众各自会自家的地坑睡觉,首领将自己的“房子”让给天神下榻,这儿已经打扫过了,养猪留下的臭味不能完全去除,但也没那么刺鼻了,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干草上是黄白相间的兽皮,看得出是一只体型庞大的老虎皮。
  刘彦直和甄悦躺在老虎褥子上,盖着一张用狐狸皮拼接而成的毛毯,另有数张狐狸皮、狼皮挂在墙上,当做门帘挡风的是一张硕大的黑熊皮。
  “整个部落的被褥怕是都献出来了。”甄悦说,“在这儿当土皇帝倒也不错,你有什么计划么?”
  刘彦直说:“先在盐部落脚,研究一下湖底的虫洞,争取回去。”
  甄悦道:“你学过物理?”
  刘彦直道:“当然学过,高中物理考试基本都在八十分以上。”
  甄悦道:“我是说能研究时光穿越的物理学。”
  刘彦直道:“跟党爱国混了这么久,基本原理懂一点,给我时间,我能搞定,一百年不够,就二百年,二百年不够,就一千年,一千年不够,我就活够一万年,活到2017年,直接弄死他们。”
  甄悦没吭声,已经睡着了。
  刘彦直睡不着,时至今日他才明白,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自己就是拯救世界的人,只不过不是从孟山公司手中拯救世界,孟山公司所做的不过是研究基因武器导致病毒泄露,并非主观故意,而疯狂的姬宇乾是刻意去做这一切,他想改变人类发展方向,成为主宰者,消灭姬宇乾才是自己的使命。
  想到这里,他悄悄起身出了地坑,原始狗趴在外面警戒,看到主人出门,立刻竖起耳朵,支起前爪,跃跃欲试,刘彦直拍拍狗头表示嘉奖,腾空飞起,向附近的大湖去了。
  月色下,大湖风平浪静,波光粼粼,再过一万年,这儿会形成一条名为淮江的河流,连接不同时空的虫洞就在湖底,刘彦直潜入水底,搜寻着虫洞,但一无所获,湖水最深处不过五十米,清澈见底,一览无遗,只有大量淡水鱼类,哪有什么连接另一个世界的通道。
  虫洞并不是一个大洞,而是物理学的名词,党教授说过,虫洞是无处不在又转瞬即逝的,肯定不会留在湖底等自己来寻。
  刘彦直结束了徒劳的寻找,湿淋淋的升上天空,在附近巡游了一番,查看地形,了解情况,在大湖的对岸,距离盐部落三十里的位置有另一个部落,看地坑的数量,人口在五百以上,可谓兵强马壮。
  以翠微山为核心,方圆一百里内,植被茂盛,丛林中野生动物的气息很繁杂,刘彦直心中有了底,回到盐部,钻进地坑继续躺着,甄悦还在熟睡,翻个身胳膊搭在他身上。
  刘彦直依然睡不着,湖底的虫洞消失了,鲲鹏也飞走了,用什么办法穿越?他冥思苦想,忽然想到有一次穿越到四十年代去破坏美国海军的费城试验,汉尼拔用强磁场原理的仪器将自己的灵魂发送到了1906年的诺福克。
  如果能建造一台灵魂剥离器就好了,可是自己又不是物理学家,新石器时代也不具备任何科研条件,刘彦直一阵沮丧,继而想到了陈抟老祖和道家的那些宗师们,所谓灵魂从肉体剥离,不就是道家追求的元神出窍,白日飞升,成仙得道么!
  他豁然开朗,自己犯了方向性错误,走科学路线大概一万年也研究不出时光穿越机,但是走“伪科学”路线,似乎是一条坦途。
  他穿越到宋朝的时候曾经在华山和陈抟老祖谈经论道,当然主要是党爱国和姬宇乾在和陈抟聊,自己只是个旁听者,但超于常人的记忆力让他讲陈抟所有的话都牢记于心。
  道家门派众多,刘彦直和别人不熟,和陈抟打交道最多,陈抟是内丹派宗师,讲究以身体为鼎炉,以精气神为药物,在体内凝练结丹,这老道长时间的辟谷,只喝酒不吃饭,可谓餐风饮露,摄入的都是天地精华,没有废物,也就不需要消化体统和排泄器官了。
  在白垩纪出现的外星人不就是这样么,刘彦直兴奋起来,自己似乎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陈抟老祖修炼了几百年,从唐末活到了明末,依然没练出内丹,没飞升天界,倒是东汉末年那位装神弄鬼的方士左慈,练了满满一葫芦金丹,金丹也许不是内丹,但总归有用处吧,为何自己吞了那么多,至今没觉得有什么显著变化。
  刘彦直从皮囊里拿出七彩球,这是外星人丹田位置取出的东西,练气功的人都讲气沉丹田,武侠小说中大侠们的澎湃的内力也都藏在丹田中,但是这儿只有膀胱啊,难道内力都储存在膀胱里?
  也许七彩球是外星人的内丹,所谓内丹就是一种能量集合体,修炼到一定份上,人就不需要排尿,膀胱位置让给内丹,对,就是这样。
  想通了的刘彦直开开心心的睡去了。
  次日一早,盐部众人已经在地坑外等候,首领挑选了四个年轻女人服侍天神,她们取来洗脸的清水和丰盛的早餐,新石器时代的早餐包括生鸡蛋和一碗大蚂蚁,刘彦直和甄悦什么场面没见过,凑乎吃了,擦擦手,双双在部落里溜达视察。
  盐部只有一百余人,地坑二十个,养了两头猪,昨夜已经吃了一头,还有五头杂毛猎犬,七八只生蛋的鸡,一万年前的鸡才刚驯化,还长着发达的翅膀和长长的尾巴,用笼子罩着,不然会逃之夭夭。
  有一座地坑是专门储藏食物的,坑里堆满了菱角和橡子,坛子里储存着细小的狗尾巴草种子,墙壁上挂着一串串晒干的老鼠,最宝贵也是数量最多的是盛着盐的泥罐,这也是盐部名字的由来,但蹊跷的是,大湖是淡水湖,附近也没有盐池也没有盐井,这盐到底从哪儿来?
  刘彦直看到这些可怜巴巴的食物储备,不禁叹气,部落众们面黄肌瘦,连作为首领的老妪也不例外,现在是冬季,不是采摘果实的季节,天寒地冻,很难打到猎物,昨夜一顿丰盛的宴席怕是要消耗掉部落相当比例的存粮,刘彦直不是吃白食之辈,他打着手势表示,要带人去狩猎,给部落储备一些肉食。
  部众们兴奋万分,乱蹦乱跳,男人们纷纷回到地坑,拿出他们的武器。
  所谓武器,就是几支削尖的树棍,还有一些人手中拿的是原始版本的流星锤,皮索的尽头拴着石球,大小适中,挥舞起来不至于太费力,击打到猎物身上还能造成杀伤,这大概就是他们的远程兵器了。
  《论语》中有一句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余部落还处在新时期时期,不会冶炼金属,这些兵器简陋低效,在对付猎物时不占上风,可以想象捕猎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用命换取肉食的行动。
  刘彦直伸出双手下压,制止了他们的欢呼,从一个男人手中拿过树棍,折成两截扔了,表示这玩意太垃圾。
  男人们面面相觑,刘彦直示意他们跟着自己走,一群人浩浩荡荡出了部落,进山打猎去了。
  刘彦直让男人们先表演一下他们是怎样打猎的,结果让他嘀笑皆非,男人们捕猎的首选对象竟然是田鼠,他们配合默契,动作娴熟,用水和泥巴堵住鼠洞,活捉了一群吱吱乱叫的田鼠,大家兴奋起来,将最肥大的田鼠进献到天神面前,眼巴巴的看着他,期望天神能赏个脸,当场将野味吃了。
  但刘彦直没给他们面子,直接把田鼠丢给他们,男人们明白天神不好这一口,发出嘘声表示遗憾,继续捕猎,这回他们选择是野鹿,猎鹿的手段很原始也很高明,四个男人一起出动,嘴里大声吆喝着惊动野鹿,同时抛出手中的拌兽索,也就是绳索拴石球,刘彦直认为的流星锤,这种武器旋转着飞出去,缠在飞奔的鹿腿上,野鹿砰然倒地,男人们冲上去用石刀划开鹿的咽喉,鹿血喷出,一人用手掌接了热乎乎的鹿血跑来献给天神,刘彦直再次拒绝。
  男人们先喝鹿血补充体力,再生吃一顿鹿的内脏,完了才将鹿的四肢用石斧砍下,这是带回去的战利品。
  轮到刘彦直露一手了,打猎对他来说非常简单,他主要派出原始狗就可以搞定一切,自己只负责技术性工作,寻找制作兵器的原料。
  “小四,去!”刘彦直拍拍原始狗的脑袋,体型宛如猛虎的原始狗早就技痒难耐,闪电般冲了出去。
  小四是母兽生下的五头小兽中倒数第二弱的,所以命名为小四,但小四的战斗力在新时期时代绝对不弱,他的第一个猎物是一头十吨重的猛犸象。
  十吨重的猛犸静静躺在草原上,浑身长满细密的金红色长毛,一对弯曲的象牙足有成年男子那么长,猛犸的喉咙被小四撕开了,血流满地,已经不行了,盐部的猎手们疯狂的扑上去,用石斧石刀切开厚厚的象皮,皮下是一层更厚的白色脂肪,缺少油水的盐部男人们割下脂肪就往嘴里塞,甚至忘了先孝敬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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