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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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诱男神
  作者:七分尘
  ☆、第1章 诸事不宜
  “*!”钟俊使劲踹了轮胎一脚,却不想脚上上万块的球鞋被这一脚飞踹直接张了“嘴”。
  钟俊不可置信地摘下墨镜,半蹲下身子看了看裂开了口子的鞋子,嘴上低咒一声,心想回了松城一定要让六六推了飞扬后半年的广告合约,踏马哒,自己代言的鞋子居然出现这种质量问题,简直不能忍。
  不过眼下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钟俊用手搭了个凉棚,抬眼看了看头顶上正毒的日头,随手抹了一把额头淌下的汗水。
  再看看四周的路,长这么大头一次,钟俊有了一种叫做绝望的感觉。
  钟俊不由想到莫红玉女士今天给他打电话:“帅哥啊,我刚从大师那里回来,大师说你今天诸事不宜,尤其不适合出门。”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他没好气地对莫红玉女士说:“那大师有没有说我今天不宜接你的电话啊。”
  莫女士刚想回答你怎么知道,电话信号便断了,她本来还想告诉钟俊,大师说了,虽然你今天诸事不宜,但是红鸾星动,可能会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诸事不宜,踏马哒,还真是诸事不宜,钟俊气的想骂娘,但是想到自己的娘亲,他又硬生生地把脏话咽了回去。
  今天先是飞机晚点,在他的耐心即将告罄之际,终于上了飞机,结果在飞机上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纠缠,害他差点爆了粗口。刚下了飞机就被六六告知,那档美食挑战赛节目的评委之一,美食泰斗丁贵山不肯担当评委,因为丁贵山的不出席,另外几个评委也推脱不参加。
  给六六支了招,他拿了车,直接开了导航就上了省道,按照导航一路开过来,谁知道开到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车子抛了锚,手机因为出来的匆忙也忘记了充电,直接给他没电关机。
  盛夏八月,骄阳似火,钟俊在太阳底下占了两分钟就觉得浑身像被烤熟了一样。
  时至晌午,早晨就没吃早饭,这时候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再看看这条渺无人烟的乡间小路,钟俊脑子高速运转,到底是弃了车子继续往前腿儿走,还是坐在车里干等有人路过呢。
  在闷热的车里呆了不到两分钟,钟俊背上包,决定靠自己的两条腿往前走。
  这是一条典型的江南乡下小路,道路两边连棵遮阴的树都没有,田埂里种着水稻,绿油油的水稻此时在烈日的炙烤下叶子也都是蔫蔫的,穗头低垂。
  喝完了瓶子里最后一口水,钟俊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踏马哒,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走了这么半天,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他掏出包里的文件夹使劲扇了扇,这才拖着像灌了铅似的的腿继续往前走。
  不远处的一个小池塘终于让他看到了点希望,快走几步,到了池塘边上,看了看还算清澈的池塘,钟俊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了,把背包扔在一边,他小心翼翼地蹲下身,趴在塘边掬了一把水洗脸。
  虽然在烈日长时间的炙烤下池水也有些温热,不过对于钟俊来说却也觉得十分舒畅,如果这水能喝就更好了。
  钟俊此时真的有一种冲动,脱了鞋袜把已经走的酸疼脚也涮涮,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往下多探了探身子,准备再掬点水把头发弄湿一点。
  “汪汪……汪汪……”一串犬吠由远及近响起。
  这一路走来连个人影都看不见,哪里来的狗,钟俊以为自己听错了,连忙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他的心脏给吓出来。
  一条大金毛正张着嘴,吐着舌头,一边叫着一边朝他飞奔而来。
  钟俊整个人愣在原地,等他反应过来时,大金毛已经快扑到他的身边,钟俊觉得自己腿一软,脚一滑,就听“噗通”一声,堂堂男神,居然被一条狗给吓得掉进了池塘里。
  “汪汪汪……”伴随着大金毛兴奋的叫声是钟俊的哀嚎,“卧槽……”
  钟俊头顶上一颗水草,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沮丧地坐在不深的池塘里,果然是诸事不宜么,此时他真有一种想要问候那个大师的冲动。
  钟俊看着岸边上的大金毛,这货明显不觉得自己是罪魁祸首,还兴奋地坐在原地,冲他吐着舌头。
  以他对狗狗的了解,眼前这只金毛一看就是血统纯正高贵,只是在这连个人影都看不到的地方会有金毛?那它的主人呢?
  钟俊一边想着这个问题,一边从池塘里起身,这时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呼唤:“薯条儿,回来。”
  金毛回头看了一眼,对于主人的呼喊犹豫了一下,又转头看了看正从池塘里爬出来的男人一眼,明显是在纠结到底是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回到主人身边去。
  居然给金毛取名叫薯条儿,这主人是多有才,而且听刚刚的声音,狗主人应该是个女人。
  钟俊才爬上案,一辆电动自行车已经停在了路边,穿着人字拖的脚小巧白皙,脚趾头圆润莹白,恩恩,很性感,小腿纤细白皙,腰很细,恩,胸看不太出来是哪个cup,这个女人身材不错,皮肤很好,钟俊想着抬眼看向单脚支地的女人。
  齐耳短发,眉目间带了一丝英气,黑珍珠般的眼睛里此时却是写满了惊讶,唇色粉嫩,皮肤白皙,年纪看起来不大,倒是一个干净利落的女人。
  女人只是看了他一眼,随后便转向金毛,“薯条儿,你干的?”
  接收到主人的目光,薯条儿呜咽两声,仿佛在说自己冤枉。
  刚刚薯条儿跑的快,丁一朵还是看到了这边的情形,就是在薯条儿靠近时,眼前的男人才跌进了水塘里。
  眼前略显狼狈的男人看起来有几分眼熟,想了想,自己认识的人当中似乎没有这么一个男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因为是自己的狗害的这个男人落了水,她还是要关心一下的。
  “对不起。”
  钟俊摆摆手,坐在岸边,脱了鞋子,倒出里面的水,此时那只裂口的鞋子鞋面跟鞋底已经快要分家了。
  “这里离云水镇还有多远?”难得见到一个人,钟俊赶紧打听,今天自己真是衰到家了。
  “你要去云水镇?”丁一朵有些吃惊,这条路是云水镇通往县里的一条比较偏僻的小路,平时的时候走的人本就不多,晌午时候更是没有人走,而眼前的男人明显就是走过来的。
  钟俊点点头,“我的车子在半路抛锚了,手机也没电了,只能沿着这条路继续往前走,就是不知道还有多远才能到。”
  丁一朵嘴角闪过一丝笑意,这人,运气真是太“好”了。
  “大概还有五公里吧。”丁一朵的话让钟俊在心里爆了一句粗口,平时跑五公里没觉得什么,但是眼下的情况,抬头看了看炎炎烈日,再看看坏掉的鞋子,钟俊觉得自己走到云水镇非死即伤。
  这妹纸看起来挺面善的,让她送自己一程应该可以吧,如果她拒绝,他就说是她的宠物害自己跌进了水里。
  不过让钟俊比较好奇的是,这姑娘难道活在原始社会么,还是不认识他?怎么对他这张脸反应如此平淡,平时下至三岁上至九十三岁的女人都会对着他这张脸尖叫的呀,这次出来他还专门跟化妆师小美学了不少可以改变人样子的化妆技巧。
  “正好我要去云水镇,我捎你一段吧。”仿佛看出他的意图,丁一朵主动提出邀请。
  卧槽,时来运转了,看来妹子发现他惊天地泣鬼神般狂拽酷炫帅的气质了,那个什么鬼大师说自己今天诸事不宜,这不是就遇到了这么有爱,这么善良的妹子,养狗狗的妹纸最有爱了。
  钟俊起身,拍了拍湿哒哒裤子上的泥巴,走了两步,才发现妹子看自己的目光中带了一丝笑意,他这才低头看了自己的脚,一只脚上穿着鞋,一只脚没穿鞋,白色的袜子已经变成了屎黄色。
  钟俊大囧,如果这个样子被狗仔队拍到,自己这个亚洲小天王也就不用混了。
  他索性把脚上的鞋袜都脱了下来扔在路边,只背起了背包,这才上了妹子的电动车后座。
  电动车有点矮,钟俊的大长腿显得有些憋屈,不过不用在烈日下走路,钟俊还是觉得很幸福。
  “你扶好,薯条儿,走了。”丁一朵开口招呼身后的人和狗。
  薯条儿兴奋地叫了一声,便冲到了主人前面,撒着欢儿往前奔。
  电动车速度不是很快,此时载上了一个大块头速度更是慢了下来,不过还是以匀速向前行进。
  带着热气的风吹动着丁一朵的衣衫,淡淡的幽香萦绕在钟俊鼻间,他使劲嗅了嗅,却没辨别出这是哪款香水。
  眼看不远处就出现了建筑,钟俊有了一种苦尽甘来的感觉,他好想振臂高呼一嗓子,“小爷我特么终于到了。”
  然而下一秒,残酷的现实就浇了他一盆凉水。
  “额……电动车没电了……”
  ☆、第2章 小花妹妹
  “额……电动车没电了……”
  丁一朵说这话的同时再次拧了拧电动车把,最后她只能认命,电动车确实没电了。
  本来跑在前面的薯条回头看主人停在了原地,它一个漂亮的转身,就朝着主人又跑了回来,坐在两人旁边,吐着舌头,黑亮的眼睛盯着主人,仿佛在问主人为什么不动了。
  钟俊再次哀嚎一声,看来今天连妹子都救不了他这“好运”了。
  从后座上下来,钟俊光着脚踩在地上,顿时有了一种“铁板熊掌”的真实感。想他钟少从小锦衣玉食,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罪,遇到过这样的囧事。
  丁一朵自然是低头看了看他的脚,一个大男人的脚长的这么白,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主儿,距离镇上还有一段距离。眼下这情况,让他自己走过去是不现实了。
  好在她这两电动车还有备用的脚蹬,能当个自行车用,但是她若是骑着车带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也是件吃力的事情。
  “你要去镇上哪里?”丁一朵也下了车。
  钟俊想了想,六六之前跟他说的是住在浅水迷花,六六一个朋友开的家庭式小客栈,还挺文艺一个名字。
  “那行,你骑着电动车先走吧,你放在客栈门口就好,到时候我会去取的。”丁一朵将车子交给钟俊。
  钟俊接过车子,“那你怎么办?”
  丁一朵倒是没正面回答他,“这几步路对一个穿着鞋的人来说不算什么。”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个泥菩萨过河的人就别担心别人了。
  钟俊也就不再客气,心下对这短发妹子更是好感大增,性格直爽,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还养狗狗的妹子最有爱了。
  妹子一看就是镇上的人,到了客栈问问老板就知道了。
  于是钟俊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在一人一狗的注视下,骑上了电动车。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丁一朵“噗嗤”一笑,他身形高大,自己骑着正合适的电动车,到了他那里,感觉就像是骑了一只小绵羊。
  薯条儿不知道主人笑什么,不过倒是很配合地叫了两声。
  摸了摸薯条儿毛绒绒的脑袋,“我们也走吧,再晚,回去爷爷又要念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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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俊冲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画了个妆这才神清气爽地出了门。
  门口那辆电动车已经没有了,钟俊问了客栈老板阿良,阿良看到他的妆容,吓了一跳,顿了半天,想了想才回答,“哦,是云水居的小花妹妹。”
  “小花妹妹?”钟俊皱了皱眉,怎么也无法将那个短发干练的女人跟小花妹妹联系在一起。
  而且是云水居?难道那妹子是云水居的服务生?
  “小花妹妹本名叫丁一朵,小名叫花儿,性格爽洌,刀子嘴豆腐心,心肠好,所以镇子上的人都叫她小花妹妹。”阿良耐心地解释道,他跟老婆也是厌倦了大城市的生活,来了云水镇开了一家小客栈。到了这里慢慢才融入到了当地人的生活中。
  钟俊很想笑,这妹子不论是大名还是小名,都很接地气儿,他都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家长,会给孩子起这么接地气儿的名字了。
  怪不得妹子养的狗叫薯条儿,原来自己的主人有个这样的名字。
  不过他正好要去云水居,倒是可以当面谢谢这位妹子了。
  钟俊告别了阿良,就慢慢地踱着步子往云水居的方向去了。
  云水镇是一个商业化不算浓重的水乡小镇,建筑风格也是江南水乡特有的青砖灰瓦民居,民风古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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