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宋挽呈也并没有继续调侃,而是道:“今天一大早沈公子就派人过来,说是方子已经收拾好,今天就可以搬过去。”
  常喜乐诧异,“这么快?”
  宋挽呈道:“估摸是地方本就已经有谱,然后沈公子连夜让人收拾出来的。若是平常还罢了,你现在身体不适,还是赶紧去那养着比较好。”
  “那我们收拾一下,一会就过去。”常喜乐并未拒绝,又道:“沈兄办事很周全,为人又十分仗义,是个可以结交之人。”
  宋挽呈自然明了常喜乐话里含义,他对沈百里这样有底线的商人还是颇有好感的。他走南闯北过,因此很清楚商人对一个地方的影响,并非像一些人所想的那样,商人没有创造价值,就知道低买高卖,尽是会压榨人。
  其他不说,若没有商人出力,南边想要吃到北边的东西,北边想要穿上南边纺织的丝绸,那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这些无利不起早的人,有谁会傻乎乎的把自家产的东西大老远的卖到其他地方去,反正都是一个价,还不如在本地贩卖。
  所以他对于沈百里也就不会像一些读书人那样颇为抵触,反而见对方很会为人处世,而颇为欣赏。在稻香县收取货物的时候,也并未只知道压榨,而是知道维持一个平衡。如此,他才愿意住进沈百里安排的住所,否则一开始就得拒绝,以免以后惹得一身腥。
  虽然以沈家这样的大商户多的是人去巴结,一个小小秀才只怕登门都无人搭理,可宋挽呈向来自命清高,若非是认可之人,是不屑交往的。
  “他为人确实不错,如今马车还在外头候着,你若是觉得无大碍,我们现在就动身吧。”
  这次沈百里安排的马车要比昨天更加宽敞和舒适,而且十分平稳,显然是专门为常喜乐做的准备。
  沈百里虽然人未能出现,可心意却实实在在的传递到了。
  而到达目的地,见到沈百里为他们准备的屋子,大家都十分的满意。
  宋挽呈终于忍不住感叹起来,“这沈公子办事真是太称心了,每一处都想得那么周到,真是不知如何感激才好。”
  屋子是四合院模样,北面是正屋,东厢房可以住人,西厢房则是书房。而南面是门房和厨房,沈百里还安排了一堆老夫妇在这里伺候。两人都是不喜说话,瞧着就十分老实憨厚的。
  小院子远离闹市,十分的幽静。而且就坐落在河边,一出门就是长长的河堤,若是读书读累了在这一条道上行走,优美的风景,凉爽的风,绝对能让脑子清醒下来。
  院子并不奢华,但是十分的雅致,屋子里没有一件非常昂贵的东西,但是处处都是花了心思的,所以整体让人觉得十分的舒心。
  常喜乐和宋挽呈并未拒绝沈百里的好意,就连那对夫妇也留下了。有了他们在,不用自己洗衣做饭也是好的,能省不少工夫。
  常喜乐怕他心中有负担,笑道:“他从我们村挣了那么多钱,给点好处也是应该。他这人仗义是仗义,可也十分精明,从不做亏本生意。”
  宋挽呈明白常喜乐的用意,他也不是太过计较之人,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纠结。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沾光了。这东厢房不错,我这当哥哥的就厚着脸皮先占了。”
  东厢房虽然不及主屋宽敞,可布置得十分雅致,并未差到哪去,但是以屋子地位来说自然是比不得主屋的。若是按照资历,应是宋挽呈住在主屋。若常喜乐来安排,必会将宋挽呈安排在主屋,毕竟他们都不是主人,礼数来说就得论资排辈。
  虽说这屋子是沾了常喜乐的光,可若不知人情世故的,兴许就会把主屋占了去。虽然也不算个错,但是终究不妥当。宋挽呈是个识趣的,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所以主动领了厢房。
  常喜乐见此也并未拒绝,顺水推舟应下。
  常昱依然要和常喜乐一个屋,如此一来住在主屋更加合适。
  因为是第一天居住进来,而且这几天因为下着绵绵细雨,天气颇为阴冷,常喜乐一行人决定吃火锅。
  府里比县里村子里讲究,不少人家都是炒菜吃,不像在村子里长年累月都是烫菜吃。即便烫菜,讲究的话也就是简单的鸡汤、排骨汤等作为锅底而已,远不及炒菜那般讲究。
  常喜乐现在身体虚,所以不敢用茱萸做麻辣锅底,便是让婆子用桃源村带来的野山菌做野山菌鸡汤火锅,里头还放了些补血补气之物。如此更加养生,味道也十分不错。
  府里规矩更大,老夫妻为奴仆,是绝对不可跟主人同桌吃饭,常喜乐也不勉强,即便是在后世,有的人家不跟家里的阿姨吃饭也不是没有的。有时候也不一定是歧视,就是觉得不是一家人,不习惯而已。
  常喜乐让婆子匀了一部分过去,两边分开,大家也乐得自在。
  野山菌炖鸡非常的香,尤其是桃源村出产的野山菌,味道非常的好。宋挽呈最是好这一口,离开桃源村的时候,指名得多带这些玩意。
  而常喜乐做的调味酱是别人模仿不来的,明明就是简单的几样东西,可别人调出来就是不对味道。
  宋挽呈夹了一块野山菌,蘸着调味酱,整个人异常满足。他虽然不像常喜乐那样晕船,可毕竟是陆地上长大,在船上总是不太舒坦,整个人也是不太精神,一直食欲不振。如今终于踏实了,还能吃到最爱的这口,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我就知道跟你在一块,绝对不愁吃的。”
  常喜乐现在虽然不怎么动手做吃食了,可经常指导别人,而且非常有一套,他亲自动手估摸估计都比不过带出来的学生。之前不过是指点那婆子一二,宋挽呈就能品尝到那熟悉的味道,虽有稍许不同,却依然美味还带了一点新鲜。
  常喜乐笑了笑,“府里这么多好东西,你哪里用发愁没吃的。”
  “那可不一样,我现在也是半个桃源村的人了,没点桃源村的味道,我这心里总觉得空荡荡的。”
  宋挽呈边吃边说话,完全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觉悟。
  宋挽呈喜欢桃源村,常喜乐自然也十分高兴。
  这次他们出来,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临时替代的夫子是宋挽呈给找的。也是个很靠谱的,学问不错,头脑灵活,最重要是人品好。
  “若宋兄这次能考过,有何打算?”
  “我会再等三年再入京城参加会试。”
  常喜乐有些诧异,“宋兄还真是沉得住气。”
  这么一来,等宋挽呈考上进士的时候都至少三十三、三十四岁了,虽然在这里也并不算很晚,却也称不上早。他觉得依照宋挽呈的学问,不需要拖这么长时间。毕竟考上了之后,也不过才是刚刚开始,以后入官场的路还长着呢。
  宋挽呈明白他心中所想,笑道:“这种事急不得,一旦入了那门,我想要再做学问必是要花费更大的心血。所以趁着现在空闲时候,多学多看,到时候就不至于书到用时方恨少。”
  常喜乐点了点头,对宋挽呈清醒的态度十分赞赏,想要像宋挽呈如此想得明白还真是不容易,不管是普通人家还是不愁钱的人家,已经有了眉目的时候还要埋头苦熬,确实需要强大的意志力。
  “你呢,真打算到这一步就停下了?”
  “我这人更贪图享乐,如今这样我已经非常满意,不想要做改变。我没有宋兄胸怀天下的胸襟,只想着把那个美丽的村庄建设得更加漂亮。”
  若说之前因为原身的遗嘱,如今桃源村已经成为常喜乐不可缺的一部分。而这几年下来,他也更加肯定,这才是他要的生活,对于官场并无兴趣。好不容易多得几十年生命,更期待如何享受生活。
  宋挽呈摆手道:“这话可不能这么说,桃源村的变化我可是看在眼里,你能做到这般地步,比多少为官之人更有益于民。”
  常喜乐笑了起来,“咱们不过吃个饭,怎么变成互相吹捧了。”
  宋挽呈也笑道:“八字没一撇,若我们两个这次都落了榜,这些话传出去,可是要被人笑死。想这么多做什么,吃吃喝喝才是正事!”
  这边正打算继续动筷,门口传来动静,往外一看,竟是沈百里来了。
  沈百里见他们在屋子里吃火锅,而且瞧那里头的料很是丰盛,道:“你们三个竟是不等我,就在这偷偷摸摸吃如此好物。”
  三人连忙站起来相迎,常喜乐道:“你还说呢,一回家就没了动静,谁知道你什么时候来。”
  沈百里脸色有些不好,常喜乐不由疑惑,“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没事,就是有些饿了,我来的可正是时候。”沈百里寻了个地方坐下,这时候婆子也把碗筷送了进来,沈百里毫不客气的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见他不想开口,常喜乐几人也就没问。
  “这房子如何?可是满意?”沈百里吃得爽了,才开口问道。
  常喜乐由衷赞道:“很是不错,难为你这么短的时间就寻来这么合适的地方。”
  沈百里斜了他一眼,“你真当临时找的啊,这是我早就打算好的,我知道你们今年会到府里备考,屋子之前就找好了的。”
  宋挽呈和常喜乐对视一眼,齐齐拱手作揖,“让沈兄/沈公子费心了。”
  沈百里毫不在意的摆摆手,“你们要是能考中了,我也会沾光,到时候光靠这名声出租出去,一年都不知道能挣多少钱。”
  宋挽呈听完这话,对沈百里的印象更好了,这人实在太会办事,知道什么话让人听着心里舒坦,又会让人记下这份情。
  他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行事有章法。
  沈百里并未停留多长时间,匆匆忙忙的用过饭,留下近段时间要出一趟远门,没法经常过来,让他们有事去告知老夫妻,他们会帮忙联系沈家人,就离开了。显然是为了见他们一面,才挤出时间过来的。
  常喜乐几人只以为他忙于生意,也就并未深问。
  府里的生活比在桃源村更加简单,常喜乐来到这里没有外边事的干扰,全身心的投入了学习之中。因为他并无再进取之心,也不想惹太多是非,所以也没有出去与人交际。
  宋挽呈倒是偶尔会去参加一些学子之间的聚会,可次数也并不多。按照他的说法,适当的参与是有必要,若太把这些当回事,只会得不偿失。
  沈百里寻的这处院子虽小,可因为靠近河堤,使得常昱也有了练武的地方。
  每天早上,常昱和常喜乐都会来到河堤边。
  一个人练武一个人背书,闲暇时一人吹笛另一人抚琴。
  两人都相貌俊俏,此时风景如画。
  常喜乐虽然面容上有一条疤痕,可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淡了不少,若不近看并不是十分明显。即便瞧见,虽然有些许惋惜却也不觉得狰狞让人心生恶感。
  原本宋挽呈也想加入其中,可一来就发现,两人之间根本没有其他人的余地。
  两人或是一静一动,或是琴笛共奏,虽技巧略显稚嫩,却极为有意境。
  每每此时,他们仿若与其他万物隔绝开来一般。虽然彼此极少言语,可一颦一笑就能知道对方之意。
  宋挽呈心底那种怪异感更甚,但当时并未想太多,只是心底颇为羡慕,一生之中能有如此一个知音,也不算枉度一世。
  “乐乐,洗澡水打好了。”
  家里虽然有奴仆,不过这种事都被常昱承包了,常喜乐知道他力气大,也并未阻拦。
  常昱走进来道,常喜乐这才将手中的书放下,伸了个懒腰,揉了揉酸痛的腿。
  他实在不习惯这边的跪坐,一会就觉得全身难受。偏偏寻人订的桌椅一时半会儿没法做好,只能先将就着。
  “真是失策,拿了这么多东西,偏偏忘了拿最要紧的桌椅。”
  常喜乐之前其实也向沈百里提过桌椅之事,原本还想着这可能是一条发财之道。没有想到沈百里当即就给否了,原来良国也不是没有这些外来物,但是大家都不喜欢,所以一直没有推行开来。
  常喜乐不由感叹,从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不过一笔带过,可真正一样东西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兴起,对当时来说是个并不短暂的过程。
  常昱走过来在常喜乐面前跪下,伸手为他揉腿,手法不轻不重,让常喜乐觉得十分舒服。
  “小喵按得越来越舒服了。”常喜乐忍不住哼哼道。
  常昱顿了顿,常喜乐睁开眼看他,疑惑他为什么突然停了。常昱这才继续,也不知是否是错觉,常喜乐觉得常昱的手比方才更烫了。
  常喜乐挥手阻拦,“好了,我先去洗个澡,省得一会水凉了。”
  常昱也站了起来,“我帮你搓背吧?”
  常喜乐摆手拒绝,“不用,我泡泡就好。”
  在村子里他觉得烧水太麻烦,一大家子一块住,每次洗澡得轮着来,所以都是最简单省水的淋浴,或者直接到河里洗澡。
  来到这里见到浴室里的浴桶,常喜乐架不住诱惑,每天都会泡澡。所幸有个大力士,否则洗一次澡得弄好几桶水,也忒麻烦了点。大约是习惯了,常喜乐如今已经不觉得是在压榨童工,有时候心里都忍不住感叹,习惯真是可怕。
  常昱眼底闪过一丝失望,“那你想要了,就唤我。”
  常喜乐愣了愣,这话怎么听着哪里怪怪的?
  他摇了摇头,最近一直埋头看书,脑子都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第69章 青春年少
  常喜乐是被热醒的,梦里他不知为何走在火山的边缘,火红的岩浆在里面令人骇然,空气非常的炎热,让他呼吸都有些困难。他想要远离火山,可是全身被不知哪里来的藤蔓束缚住,让他难以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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