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也许是一种从所未有的亲切感,让沈美娇忍不住的关心。
“被人打伤的……”大胡子低下头,似乎不想去提眼睛这事,不一会儿似乎做了很大的决定,他抬起头,尽量用没有受伤的眼眸看着沈美娇,继而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谢谢姑娘救命之恩,只是我不想再当家奴了,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是姑娘你心善,求求你帮帮我,把卖身契给我,放我走吧,以后我一定报答你……”邋遢大胡子说的很激动,他不停的磕头,生怕沈美娇不答应,最后他似乎注意到沈美娇有些炽热的眸光盯在自己的左手上,他凝眸看过去,看到了熟悉充满了回忆的订婚戒指。
那是他没有来到这个时空时订婚时女友为他亲自戴上的,他们满心欢喜的等待着大婚之日,谁知道却出了车祸,从此他便和女友阴阳相隔,他以为自己死了,醒来时却穿越了……
而且还成了被抓的胡人,成了奴役场贩卖的家奴……
他们看着他穿着怪异,又是胡人,对他拳打脚踢,无论他如何挣扎反抗都没用。
越是反抗,越是换来更加激烈的暴打……
渐渐的,他害怕了,甚至任由他们打骂。
最后他被一个穿着华丽的小姐买了去,天天羞辱他,他本想找那小姐说说理,却没成想到遇见了那小姐正在沐浴,结果成了窥视那小姐的淫贼,落的现在这个下场。
“你若是放我自由,我愿意把这个给你当做信物,他日我赚了银子一定回来找你,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恩情,我一定会报答你的”邋遢大胡子说的格外激动,扯动了身上的伤口,顿时好不容易凝固不再流血的伤口又开始流淌出淤血。
沈美娇二指粘起手指大小的指环看了又看,乌黑明亮的眸中越来越亮,越来越激动。
没错,这个是二十一世纪的戒指!这做工,这精巧度,还有这雕刻的花纹,还有独特的铂金字母标志,都一一说明,这个东西不属于这个时空!
“这东西做工精细,虽然在这个时代不值钱,但是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赖的,我一定会回来报答你的!”
看着沈美娇眼眸中的激动,大胡子以为沈美娇看上了那戒指,虽然心里不舍得,毕竟是唯一的留恋,但是此时此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沈美娇好不容易压制住心中的激动,弯腰扶起大胡子,拍了拍他的肩膀。
豪气万丈的说道:“老乡!你好!”
老乡,你好!
四个字让邋遢大胡子一愣,继而没有受伤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激动,却又不敢相信,懦懦唇瓣,终究是没有说出话来。
这么特殊的问号方式,只有那个世界才有……
但是大胡子又不敢去想象,更不敢去做梦。
穿越过来的这些日子,让他相信奇迹的心已经破灭了,在他看来,没有那么赶巧运气好的事情。
看着大胡子一副害怕相信,又特别想询问的眸光,沈美娇笑了,拽住他的手,好似亲人一般握在手里,小嘴一张一合,轻灵的声音带着一股魔力,一股安定的力量。
“我和你一样,来自哪个世界,我们是现代人!”
“你……”
大胡子瞪大眼眸,一脸的不可置信,最后没有受伤的眼眸里渐渐的涌出一股泪水……
对于沈美娇带回来这么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沈武和何氏震惊不少。
最后一询问,知道大胡子的身份后,唏嘘不已,心里有些可怜,但是又碍于大胡子是胡人,又是贩卖的家奴,何氏不由的担心起来。
“娇儿,不如你给他点银子,放他走吧,咱们家也养不起这么一个男人,况且你还未出嫁,家里这房子已经够破烂了……”何氏看着炕头上在石盅里捣鼓着草药的沈美娇道。
沈美娇一边捣鼓着止血的伤药,一边提炼出草药的汁液用于做药丸。
抬起头,一双黑眸坚定的看着何氏:“娘,你放心吧,他的卖身契在我手里,不会有事的,况且茶铺那么忙,我正缺人手,让他先在柴房打地铺,现在天儿还没有转凉凑合睡几日,待深秋后,我赚的银子也差不多能修葺一间,凑合着能睡”
沈美娇没有打算让大胡子搬出去,况且她也询问过他,他也确实没地方去,而且他还是穿越前学的是建筑业,还是他们专业的高材生,她顿时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在询问中,她还得知他比自己还小一岁,顿时便把他当弟弟看待,心里盘算着等赚了银子给他开一间铁匠铺子,让他发明一些东西来种地,两兄妹在这古代当地主,过安逸生活!
正文 第五十三章:我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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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我的弟弟
听沈美娇这般说,再看她的神情,何氏知道沈美娇不是说笑的,当下还想说什么,随后想到茶铺的生意确实还要人,也就把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
“那好,现在先就这么过着,等有了银子再说吧”何氏不想有负女儿的心,最后妥协了。
沈武虽然有些顾及,但是想到住柴房也还好,也就没说什么。
一盏茶的功夫,大胡子跟着沈美娇擦好了药出来了,沈绪和沈香在屋檐下清洗着去田坎里捡来的捞来的花生。
此时正值花生收获的季节,两个小家伙听沈美娇说想要购买些花生晒干用于做成花生酱拌面条吃,便偷偷的去别人已经收获了的花生沙地里捡花生回来洗了晒。
不过溪水村的地多数是沙地,产量不高,即便是适合生长在沙地里的花生和黄豆也收获不大。
花生颗粒小不说,好多都是干瘪花生,黄豆更不用说,被虫子钻空了好多,产量眼中下跌。
不过若是荒废着土地不种点更是颗粒无收,所以溪水村的村民即便知道收成不好,还是早起晚归的忙活着地里。
好在现在罗家承包的茶山的茶都要收了,去做帮工还能赚几个铜板。
“姐……”
见沈美娇带着一个长相十分凶的邋遢大胡子出来,沈绪比沈香胆子大些,还是喊得小小声。
沈美娇顿住步子,看着两个小家伙木盆里面的花生,估摸着就一斤左右,洗的干干净净的,虽然不是颗颗饱满,但是看着两个小家伙认真的态度,想要为家里补贴家用的心让沈美娇心里暖暖的。
“娘说你们一大早就去地里捞花生了?”伸手揉了揉两个孩子的头发,用手绢给两个小花脸把泥土擦干净。
沈绪搓了搓小手,一双黝黑的眸子亮晶晶的,有些怯生生的看着沈美娇,声音软软糯糯的:“姐,你不会骂俺们吧?这都是去地里水沟里刨的,没有去别人家地里偷,昨儿俺看见罗金贝带着从盛京带来的一个小少爷去偷挖人家沙地里的花生,俺可没有学他们”
生怕沈美娇生气,沈绪连忙拍着小胸脯打包票。
沈美娇淡笑着点点头,轻声道:“绪儿,以后别去捡花生了,这些做花生酱够了,若是不够姐姐以后去街上买,你虽然是去捡剩下的,但是毕竟是人家地里的,即便是烂在地里,也不是咱们的,不是咱们的,就不要,听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