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秦孟元“呵呵”一笑,婉转道:“你俩也是不错的,但我说啊,阿泽,你们选人不能只从比赛里挑,这样未免有些狭隘,很多厉害角儿的不一定喜欢凑这个热闹,尤其是真把艺术当命玩的人,大都孤僻、心高、大隐于市。”
说完这句话,便不只是何月夕面色异常了,连他身边的那个原本埋头作画的郭哲恺都有点发怔,但他却不为秦孟元埋汰他们,而是想到了一个人——对,那个人很厉害,是个天才,如果以他的水平参加了那个创意绘画比赛……郭哲恺忽然惊觉对方那会儿还没开始学画画呢!
再看边上何月夕的脸色,更难看了,他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知道是该觉得庆幸还是觉得恐惧,如果真走这条路,必定会狭路相逢,这是躲不掉的。
秦孟元扫了一圈,淡淡地笑了。
真是奇了,向来处变不惊的官鸿泽也会有这样不确定的表情?哦,他还忘了,这儿有个厉害的家伙——傅廷信那小子也是在走神吧?
他们在想什么呢?某人在机场遇见的少年,还是某人一年前在比赛落选画堆里捡回来的复印纸?
秦孟元没有读心术,心思各异的少年们也绝不会想到,让他们耿耿于怀的是同一个人。
这时,秦孟元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忽然道:“阿泽,你还记不记得小学时低我一个年级有个叫柯竞的家伙?柯明峰的私生子,他亲生母亲是个三流画家,但那小子却挺有才华,我记得他的志向是艺术家来着,呵呵……可惜三年前柯家被牵扯进一宗经济案,他就从凤山区搬走了,我一直想找他,你知道他的下落么?”
☆、第五十九章
第五十九章 同一类人
江冰抱着吉他拨完最后一串音符,台下传来零星的掌声,留守的几个兄弟嫌声势不够大,乒乒乓乓地敲着酒瓶子,吆喝着叫好。
已经凌晨两点,酒吧早该在一个小时前打烊,却仍有一个客人没走。
那是个成熟的中年女人,她微醺地眯着眼睛,不知道是沉浸在酒的余韵中还是江冰的歌声里。
“还没听够么,芸姐?”江冰握紧麦克风笑问。
女人淡淡一笑,尽显风韵:“你来,陪我说说话。”
江冰为难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
“再一会儿……”女人伸手去摸她那只闪亮的格子手包,从里面掏出一叠钱,也不知有几张一百块的,叫边上的几个兄弟都瞪大了眼睛。
江冰放下吉他,下台坐到她身边,吴飞给江冰开了瓶啤酒,正想送上来,就听江冰说:“苏打水。”
女人痴痴地望着他,就像望着自己最爱的男人,“听你唱歌,让我有种回到年轻时的感觉……”
江冰啜了一口苏打水,开玩笑道:“因为我是年轻人嘛。”
女人摇摇头:“不是,换一个人来唱,也没有你唱得好,你不一样,你的声音会让人着迷,让人沉醉,让人觉得很幸福,不愿意醒过来……”
“呵呵,谢谢芸姐赏识。”
她去握江冰的手,在幽暗的灯光下细细地看,多么漂亮的一双手,那样年轻,那样温暖……她拍了拍江冰的手背,柔声道:“小江,你肯定会红,你会有更大的舞台。”
江冰嘴角勾起一个略带痞气的弧度:“谢谢。”
“那个时候,会有无数的人喜欢你,捧着你,我想要再见你一面,恐怕都难了……”女人的眼睛里满是忧伤。
江冰安慰她:“哪里会,我不会忘记芸姐的。”
女人的眼眸亮了亮,就算知道那是甜言蜜语,却仍觉得很受用,“不管那时候你会不会记得我,现在,趁我还有能力,就让我捧着你吧……”
女人走后,打工的小弟就闭了一半的灯,一边收拾桌椅,一边哼着小调。
江冰点了根烟,一个人蹲在角落里默默地抽,不一会儿,一个悉悉索索的声音靠过来,江冰感觉到那人的温度。
“啧,那女人,都比你大两轮了吧!”沙哑的嗓音,透着一股磁性。
“少胡说,顶多三十岁。”江冰的声音闷闷的。
“那你说,她每天花这么多钱听你唱歌,啥意思呢?还说要捧你,总不可能把你当儿子疼吧!”
江冰无语,半晌才道:“……不会真是那个意思吧?”
“什么意思?”青年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调侃。
江冰:“靠……”
青年问江冰借了火,也点起一根烟,黑暗中烟头的火光一名一灭,照亮他的脸——正是那日等江冰打电话的黄发青年。
轻轻吐了口烟,青年道:“想你那个在国外的小情人了?”
江冰嘴角抽搐:“都说了不是。”
青年:“啧啧,那你纠结啥?说实话,咱若要干这一行,早晚得遇到这种事,有了机会就顺着往上爬呗。”
江冰又沉默了……
两人各自抽完一根烟,青年还想再嘚瑟几句,就见江冰“啪”地打开打火机,烧掉了女人走前塞在他手里的电话号码,嘴上嘀咕着:“……当老子什么人呢!”
青年:“……”
江冰从口袋里抽出一叠钱,甩了两下:“走走走,哥请你吃夜宵去!”
“呸!老子比你还大一岁呢!”青年屁颠儿屁颠儿的跟上,脸上绽开一个释然的笑。
在街边的小摊吃了碗炒河粉,江冰心满意足地摸着肚子,背着吉他打道回府,路过一个电话亭,江冰忽然顿住脚步,对青年道:“你先走吧,我打个电话。”
“我擦这么早你让我上哪儿找公交车去!不是上你家睡吗!”
“那你等我一下。”江冰钻进电话亭,扭扭捏捏地背对着他,拨了那串熟悉的号码。
黄发青年往地上一蹲,纠结地皱着脸,又掏出一根烟,不急不缓地抽了起来。
一会儿?开玩笑!姓江的在这会儿打电话,绝对是二十分钟少不了!还说不是情人……老子又不会笑话你喜欢男人,真是的!
此刻,地球另一端的叶禹凡正和柯竞吃晚饭,手机响了。
叶禹凡看了一眼手机上陌生的电话号码,跟柯竞比了个抱歉的手势,按下接听键后问都没问,就道:“这么晚还没回去?”
江冰说:“这不是回去路上么!”
叶禹凡:“你这几天打电话越来越晚了,过两天是不是还打算和我一个时差?”
江冰:“没有,只是今天唱得晚了点。”
叶禹凡:“不是晚,是早。”
江冰:“呵呵,你吃过晚饭了么?”
叶禹凡:“正在吃呢。”
江冰:“怎么有杂音,你在外面?”
叶禹凡:“嗯,跟朋友一起吃饭。”
江冰:“什么朋友?”
叶禹凡:“打工认识的朋友。”
江冰:“……不是跟你说别去打工了么!”
叶禹凡笑说:“你谁啊你,管得着我么?”
江冰:“我是你哥!”
叶禹凡:“行了,不辛苦,这儿打工赚的多,我现在一小时能赚一百块钱了,是不是很多?”
江冰:“多个屁,你哥我今天一晚上就赚了两千块钱!”
叶禹凡:“……我晕,你被哪个富婆相中啦?”
江冰:“唱歌挣得钱!你个猪!”
叶禹凡在电话那头呵呵地笑:“厉害了嘛。”
江冰:“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我给你说啊,你的手是用来画画的,可不是用来洗盘子的,知道么?”
叶禹凡:“都跟你说了,我用不着洗盘子。”
江冰:“骗谁呢你!去餐馆打工不洗盘子?洗菜啊!”
叶禹凡:“洗你个头!”
江冰:“……”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直到黄发青年抽完第四根烟,直到柯竞百无聊赖地望着别桌的饭菜发呆,一通电话才讲完。
等叶禹凡回过神一看桌子,就傻了:“你都吃光啦!”
“谁叫你打电话打这么久,都快半小时了!”宽松的低领毛衣露出狭长的锁骨,柯竞眯起眼睛喝着咖啡,姿态优雅,完全是一副少爷的派头——可谁又能想到,这一顿饭,是叶禹凡请他吃的呢!
原因是柯竞今天逛街时看中一只价值二百九十四布罗的杯子,手都没抖一下就买了——是的,折算成人民币,两千九百四十元的杯子!
他决定要买时,叶禹凡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标签上的小数点符号!可那厮除了身上带的二百五十布罗现金,屁都没有!
于是,丫一本正经地问叶禹凡借了点钱,在叶禹凡第三次确认他是真的想买这只杯子时,柯竞不耐烦道:“少废话,借不借!”
叶禹凡无语地给了他五十布罗。更可恶的还在后头,由于柯竞要留着零钱坐车回去,叶禹凡好心请他吃晚饭,没想到那家伙蹬鼻子上脸地狠宰了他一顿!一不吃快餐,二不吃自助餐,三必须要环境舒适格调优雅……两人转悠了半天最后进了一家泰国菜馆,叶禹凡一看菜单上头的价格就想吐血,好了,一礼拜打工都要白打了!
然后眨眼功夫,柯竞点了一桌菜,丝毫没有替他省点儿的意思。
菜上来没多久,叶禹凡就接了江冰的电话,于是,柯竞理所当然地横扫了一桌好菜,只留了几片菠萝——哦,他们没有点水果,菠萝只是盘子上的装饰而已。
叶禹凡郁闷地插了一块菠萝来吃,斜眼看了看神情自得的柯竞,真想握着餐桌刀在丫平滑的胸口上划一口子。
不过说实话,柯竞有一种普通少年身上没有的味道,阿曼也一样,仿佛带着一种从小养尊处优的贵气。
可让叶禹凡想不明白,如果他们真的属于上层社会,又为什么要和他一样来打工?而且别看柯竞仪表堂堂、气质非凡,丫身上穿着的毛衣却是大卖场上花几十块钱淘来的——所谓地摊货能穿出名牌服饰的感觉大抵就是这样,对方表现得淋漓尽致,不仔细看绝对看不出来!
叶禹凡不了解柯竞,他们才认识没多久,但从对方今天的表现来看,十足十没有金钱观念的家伙!
至于他会不会看人脸色?喔,这个不怪柯竞,叶禹凡在不熟的人面前,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就连在父母面前他都尽忠职守地扮演了十几年的完美儿子——内心再惊涛骇浪,面上也是波澜不惊。
因此很多人都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以为他见惯风雨,淡定从容。
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假象,也怪不得何月夕忐忑着猜测着叶禹凡的身世而不敢主动上前,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柯竞属于同一类人啊!
“真是个有钱人!”何月夕蹲在街心的花坛后,紧盯着某家高级餐厅窗边的那个熟悉的人影,“这么贵的地方都吃得起……”
郭哲恺抱着速写本在边上连连点头:“我也好想去吃!”
何月夕:“没钱!”
郭哲恺看向何月夕:“少boss不是说没钱可以找他吗?”
何月夕瞪了郭哲恺一眼:“你有点骨气好吧?”
郭哲恺不敢说话了,自己目前的一日三餐可都掌握在何月夕的手里!
何月夕又把视线放在了泰国餐馆内的人身上:“那天说有事回去,说不定就是不屑跟咱们在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