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我真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看到你脸红的模样。”乌苏忍不住说道,“或者是你学会羞愧的那一日。”
“到那个时候,这个位置就得换个人坐了。”
简默烤起了棉花糖来。
……
简远经常会带简修瑾出门走走。
人不能总是闷在家里,不光是简修瑾需要多接触外界,就连简远自己也不喜欢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他总是耐不住性子,除非是创作的时候,一旦歇下来,满脑子跳动的灵感就迫切的催促着他四处走走,找到能让他们同时为之一振的事物。
所以简远喜欢公园,公园里什么人都有,在长椅上将就着熟睡一夜的流浪汉、对花花草草感到异常兴奋的小孩子、掩不住疲惫却无所事事的大人……还有漂亮的景物跟设施,公园是个小小的自然观赏区,在草地上可以偶尔准备些野餐所需的东西,开开心心的度过一个美满的下午茶。
简修瑾喜欢画人们。
不过简修瑾并不喜欢任何一个人,也无意像是简远那样去猜测每个人的喜怒哀乐,想象那些愉快动人的场景,只是单纯因为画这些人显然不那么需要他那么努力的去思考跟想象,把眼睛看到的全都画下来就足够了,这种绘画方式让简修瑾觉得很轻松。
简远有个账号,没什么人关注,他每天都往上面发自己跟简修瑾的每日练习,后者越来越进步,而他……他已经开始考虑放弃是否更需要勇气了。
通常情况下,他们会根据简修瑾当天的心情跟身体状况去远近不同的地方写生,不过由于简远之前跟有位老先生有了约定,所以这一天两个人还是去了白鹭公园。
简远并不讨厌结识陌生人,他与绝大多数不擅长交涉且安于自己现今关系圈的人不同,乐于探讨截然不同的思想,聆听非比寻常的经历,去观察每个人身上与众不同的闪光点,诚然有些人认为他的友好是轻浮且率性,并不成熟的行为,不过简远自己倒觉得无所谓。
他喜欢以善意去面对这个世界,假如世界要以痛吻他,那也不是这份善意的错。
许多人总是会难以支撑下去,他们有太多的理由畏头畏尾,因而逐渐变得冷漠与防备,好避免自己再受伤。可简远却无所畏惧,他不在乎被人刺伤,却害怕自己终究会将这份热情冷却,假如他不再对任何人,或者是对生命抱有这样的热爱,创作就会变得艰难痛苦起来。
他喜欢创作那些欢快幸福的曲子,悲伤的……太沉重了。
有时候简远自然也会觉得自己傻乎乎的,没头没脑的往上撞,不过世界终究还是对他宽容无比的,起码赠予了顾云开进入他的生命。
如果简远也是那样的冷漠且防备,他与顾云开就永远无法产生交集。
这么想想,任何坏的事情,也必然会有好的一面。
而这位老先生,也是一个美妙的意外。
简远差不多已经放弃作画了,他在这上面实在没有任何天赋,之前几次跟简修瑾一起出门,都带的是吉他而不是画具。简修瑾画画的时候,简远偶尔会弹弹吉他,改改自己新写的曲子,只不过创作没往常那么流畅,大概是最近始终没有灵感的缘故。
老先生总是会默默的来听一会儿,神色忧愁,有时候简远跟他搭话,他也不理会,大概是简远太过锲而不舍的和善态度慢慢软化了老人家的防备,直到最近两人才说上话。
而简远也才得知对方的名字: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是一位神秘的老人家,他有很高的修养,绝佳的艺术品位,对乐器方面也多多少少有些造诣,还擅长油画,热爱电影,就只是没有活力。简远跟他聊天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位老人家总是陷入无端的沉默,像是无话可说,又像是觉得没有什么继续说下去的意义。
许多对话也就突然的中止了。
不过简远还是很喜欢跟史密斯先生聊天,他把这位老人当做一位离群索居,性格怪异的欣赏者,因为史密斯总是有很多新奇古怪的想法,他们俩坐在一起说话,就好像是两种思想触碰到迸发出了火花。
简远想创作出能征服这位挑剔听众的曲子。
今天史密斯先生来晚了一些,他像棵毫无生气的木头一样坐在了简远的野餐布上,静静地看着简修瑾不停的画着简远的脸,忽然开了口:“你干过什么荒谬的事情吗?”
“为了告白当天订了机票,大半夜的跑到心上人家门口算吗?”
简远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整齐齐的白牙,他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又坚定的说道:“不过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最荒谬又最庆幸的一件事了。”
史密斯先生很矜持的微微笑了笑,他不常显得忧郁,更多时候是一位体面优雅的绅士,就只是有时候总会让对话陷入尴尬窘迫的情况,比如这个时候,好像他的注意力突然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上一样。
“那挺好的。”史密斯先生近乎敷衍的说道,“我的人生可太荒谬了。”
简修瑾忽然抬起了头,简远这才注意到他画完了,男孩歪过头,呆板的眼神直直的注视着史密斯先生,他重复了一次:“荒谬?”
那声音平静得毫无任何感情的起伏,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冒犯了。
不过史密斯看起来没那么在乎,他伸出手揉了揉简修瑾的脑袋,平静道:“是啊,我从没做成功过一件快乐的事,追逐梦想失败,无论多努力都不能成功,正常人会放弃梦想去过更好的人生。可我不一样,我在我不喜欢的领域里获得成功,人们为了那些我不喜欢的东西围绕我,尊敬我,可却对我努力尝试的那些嗤之以鼻。”
“我是个失败者,没有什么成功的地方。”
“只是人们习惯用金钱跟地位去定位一个人是否成功了。”
“所以我就成功了。”
第87章 慈善
休假结束的很快,明星的生活就是如此, 工作强度超高堪比需要拯救世界并且充当各国好邻居的超级英雄, 唯一的有点就在于他们起码还要赞助跟酬劳, 幸运的时候能合理安排自己的休息时间。
其余时间跟超级英雄也差不了多少,只不过前者挽救世界朝不保夕的生命, 而明星挽救人们空虚的精神。
唯一的假期也没什么空闲,顾云开忙忙碌碌了几日,除了安排向轩的见面会, 还要重读小说跟剧本熟悉角色, 然后回温特训的那段时间, 三天几乎安排的满满当当,可没有空闲到哪里去, 等一切准备就绪, 休息天的最后一日出发, 直接进入剧组进行补拍工作。
《特工联盟》是快节奏且有粉丝基础的商业娱乐电影, 第一部 开拍的剧情选得是《黄金城》跟《重装火军》两本书的剧情结合,也是在这两本书里联盟的小团队才开始熟悉, 最开始是一个个角色出来, 而在短短的一百二十分钟之内, 除了书粉, 普通的观众对整个团队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熟悉跟接受, 而每个角色如果塑造的要有特色,必然要有点自己个人的风采,所以选这两本书作为第一部电影的剧情再合适不过了。
不过顾云开自然不需要为导演跟编剧老师他们考虑电影上映之后观众的感受, 他的工作只需要他演好自己作为死神的戏份就可以了。
因为是临时补拍,剧组里没有很多主演,不过所有的幕后人员倒是很齐全,因此显得并不是很冷清。毕竟是第一天拍摄,剧组里要跟死神拍对手戏的两位主演都在场,不过他们也就只在这一天,毕竟每个人都已经接了新工作,不可能在补拍上浪费太多时间。
好在死神的出场并不算多,总共只有一幕戏,斯蒂芬差不多打算在半个星期里解决掉补拍这件事,免得和善的制片人彻底变成火药桶来一场大爆炸。
顾云开先跟两位主演打了招呼,这两位主演性格都很好,临时抽出档期来拍摄也不见多么的不满,反倒是都笑眯眯的,跟顾云开聊天也没有什么迁怒的意思。
斯蒂芬用演员从来不在乎国籍,更别提本来《特工联盟》里就不局限国籍,所以四个主角团里有两位是联邦国籍的演员,分别饰演倒吊者跟魔术师。真要说起来,这还是顾云开第一次真正跟外国国籍的演员合作拍摄,不过由于帝国本身就人种非常多,不像是在现代那样东方跟西方的长相差别很大,所以顾云开也就是稀罕了下,没太在意。
多男一女的组合在任何作品里都异常流行,《特工联盟》当然也不例外,在这个堪称完美的四人小组里唯一的女性是出外勤的倒吊者,原著的四位作者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相当恶意满满的让堪称人形自走炮弹的倒吊者由女性出演,而女祭司却总是男性——女祭司前后换过两任,第一任在《梦中指环》篇里因公殉职。第二任也是男性
不过仔细想想其实倒也很正常,热爱危险跟战斗的漂亮女性永远能刺激观众的荷尔蒙,具有利落不凡的身手跟强硬冷酷的态度,加上姣好的面容跟火辣丰满的身材,经典的女王型人设配置,对男性来讲无疑是一种心灵上的巨大冲击,就算是女性观众,也热爱这种象征神秘强大的性感女角色多过于娇柔美丽的花瓶小姐。
人类天性就向往强者,智慧是一种性感,而暴力是另一种方面的性感。
起码顾见月就挺喜欢的,她觉得《特工联盟》里最酷的就是倒吊者了,就连外号听起来都很神秘;当然如果饰演死神的是顾云开的话,那倒吊者在她的心里显而易见的就会往后挪动一个位置了。
毕竟哥哥最大,这点没有任何可说的。
顾云开觉得脑残粉对偶像的任何行为根本就是无法抗拒的,哪怕对方穿了爆丑的衣服跟起了什么古怪的外号,粉丝都能从中抽丝剥茧找到令人欣赏的美感部分,除非是真正涉及底线的恶劣行为,否则光是穿着打扮这些,几乎不是黑点。比如说他就很难理解超人内裤外穿的造型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可他的某些下属就能轻易的分辨出哪几套内裤装是来自不同的漫画——顾云开在这方面自愧不如。
不过这也很好理解,动人的并不是任何美丽的衣物跟妆容,而是他本身所表现出来的魅力,这也是很多人喜欢运动员跟各个领域的大牛真正的原因。
很多人的外表并不美丽,灵魂却足够有趣。
倒吊者的演员叫作克谢尼娅,还有一个非常长的姓,让顾云开想起前世的某个战斗民族。个子虽然较为娇小,但是比例近乎完美,穿着比较开放,黑色的运动背心跟热裤,露出平坦结实的腹肌跟修长迷人的一双腿,大胆的彰显着自己的好身材。她的肤色较为黝黑,不过不是缺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人的时候锐利而冰冷,外貌相当具有冲击感,乍看会令人惊艳的那种。
不过克谢尼娅的性格跟她美艳且具有野性的外表截然不同,非常外向开朗,她的嘴巴很大,唇也比较厚,这让她笑起来的时候有种相当夸张的漫画效果,好像喜悦都能立刻从五官的每个部分洋溢出来,她大笑的模样分明像个天真的小女孩,可闭着嘴不说话的时候又显得异常叛逆跟狂野。
在顾云开认识的女星里头,克谢尼娅属于那种外貌很少见也很有特色的特殊演员,她的气质很容易让人想起原始的自然跟野性,带着热烈奔放的美感,而且她相当自信,有种傲人到不可逼视的张扬,绝大多数女星会内敛温婉一些。
光看外形,克谢尼娅就跟倒吊者非常契合,当然前提是她不要笑出来,她一笑起来就变得异常呆萌可爱了。
而饰演花花公子且男女通杀的恶魔这一角色的则是老牌男神刘易斯,刘易斯是圈子里出了名的钢铁直男,他十七岁出道,前不久刚跟粉丝度过出道三十周年纪念日,在圈子里也是出了名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现实里与恶魔同样是个花花公子,有过四任婚姻,最近刚和平离婚,有一头漂亮的红发跟碧绿的双眼,按照粉丝的说法就是帅得一塌糊涂,虽然年近五十大关,但是看起来却还像是三十出头一样狂野迷人。
他本身也是个很有意思且很有争议的演员,因为长相太过出色,成名的非常快,经常被抨击是花瓶演员,可本人却毫不在乎,事实上也演过不少好作品,算是被颜值拖累了的实力派演员。
顾云开了解他,是因为刘易斯曾经跟夏普搭戏演过一部《低端社会》,两个人堪称是刚柔并济,虽然全片都没有女主角,但是满屏蔓延着炸裂的荷尔蒙,两个人相当有化学反应——当然不是暧昧的那部分,两人在片里饰演一对宿敌,如果说夏普的长相是精致阴柔,那刘易斯就是阳刚不羁。
而刘易斯跟克谢尼娅站在一起简直有种史密斯夫妇的感觉,两个人身上都具有危险狂放的气质,仿佛一头狮子跟一只花豹站在一起。
顾云开虽然还没见过其他演员,但是从这两位主演跟不好惹的斯蒂芬导演身上已经深深感受到,自己在这个剧组里大概最多也就能算是只北极狐。
刘易斯跟克谢尼娅这两个人的性格都属于开朗大方型的,比较外向和气,尤其是克谢尼娅,她对顾云开相当友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她觉得顾云开长得很好看,也很对她的胃口,而且她比顾云开要大,所以理应照顾下顾云开。
而刘易斯则对漂亮的女性态度都相当温柔和善,不过男性就没这么幸运了,顾云开当然也不是幸运儿之一,他们俩之间就像是普通的男性交往谈话那样正常。刘易斯虽然对待男女态度差别很大,可也不至于像是阿尔德那样耍大牌任性,对底层人员也很和善客气。
现代妆没那么花时间,顾云开进剧组先跟两位主演打过招呼,然后跟着化妆师先试了几个不同的造型,第三个深色西装夹克在斯蒂芬那里过了关。死神总共也就一场戏,大概剧情是在酒吧里倒吊者跟恶魔被反派的小弟包围住了,而外面警察正得到了报案前往酒吧,现在正在赶来的路上,两个人等于被包了饺子,前有狼后有虎。
商业娱乐电影总是不缺这种反败为胜,最后一刻出其不意的情节,毕竟这种电影最重要的就是爽点、笑点、爆点,这一段三个要素在这种场合里几乎都集齐了,观众就喜欢看打脸跟逆袭的套路。
这段戏份是在制片厂里拍摄,没有什么出外景的必要,而摄影棚早早就已经被布置成了一间格调优雅且私密的古典酒吧,有摆满了果汁跟酒瓶的墙柜,光线设计的很好,不管是柜台上迷离的杯光碟影,还是已经有了年头而显得异常有光泽的木质吧台,排开的卡座形成私密的小空间,如同满天繁星的吊灯垂落着,看起来既有情调又有气氛。
适合有情人的私密空间,点上几杯酒,放上几首老歌,轻松惬意的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就是这样宁静而浪漫的所在,却有一场剑拔弩张的流血事件即将上演。
斯蒂芬是暴力美学方面的大师,他擅长黑色幽默,有自成一脉的风格,他的打斗戏对观众而言往往是视觉方面的享受,具有相当的观赏性。
那么这就非常强调镜头跟动作设计的风格。
动作指导同样在现场待命,三个人跟群众演员事先排练过了几次,又跟摄像师协调好了镜头,这才决定开始拍摄。
两位主演之前就拍摄过,这里的动作戏其实并不重要,今天只打算拍摄三个人会面的几个镜头,一同出镜的那些情节,其他的打戏可以再单独拍摄,毕竟顾云开第一天进入剧组,之前也没有特训过,需要给他时间来熟悉动作。
这场剧情里,出外勤的两位主角并没有携带任何枪支跟武器,倒吊者跟恶魔都手无寸铁的进入了这个酒吧——因为之前已经消耗光了所有的武器。就连前来救援的死神都没带什么防身的家伙——也可能是带了可不准备用,又或者是觉得解决这些人根本没必要拿出来。
而反派则看起来像是刚刚打劫了一个军火库,在这样具有极大反差的敌强我弱战况下,要求特工三人组反败为胜,双方大打出手,酒吧里的一切道具都是特工们的武器跟盾牌。
在这场戏的设计里,整个摄影棚里的碟子、酒瓶、吊灯乃至高脚椅等物品都是可用的,吧台成了防御的战壕,甚至还有挂在墙壁上的飞镖可以当暗器使。
这一段剧情其实缺少死神也没关系,两个人照旧可以冲出去,毕竟有主角光环,可是死神能让这一切带来更戏剧化的效果。
其实这段剧情本该是个长镜头,不过由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个别原因,现在变成几个短镜头拼组。
拍摄开始后,饰演死神的顾云开就安静的坐在卡座一角玩着酒杯,他甚至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个硬币在桌子上不停的转了起来,剧本上说这个硬币停止的那一刻,就是他决定开始执行任务的时间。
而全酒吧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死神坐在阴影里,穿着陈旧的西装夹克,垂着头,看起来像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又或者是什么不得志的上班族,摸光身上的最后一个子儿就为了跑到酒吧里来买醉。
群众演员用枪托砸碎了他的啤酒杯,连带着拨开了那块硬币,枪口顶向了这个“流浪汉”的腰腹处,带着浓重的口音,狞笑着开口:“滚远点,蠢猪!”
羞辱一个普通人总是能给人极大的愉悦感,众人哄堂大笑,迫不及待的看着这个流浪汉被吓得瑟瑟发抖,屁滚尿流的从这个即将化为战场的酒吧里滚出去。懒散举着双手示意投降的恶魔不甘寂寞的对倒吊者挤了下眼睛,开玩笑道:“尽管这些年来,我一直不敢苟同那个秃顶的圣父女祭司每天在我们耳边念叨的那些话,不过,出于人道主义来讲,我们的确应该救那个可怜的老家伙,他都吓瘫了。”
倒吊者平静的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淡淡道:“那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她的目光也转向了那个一言不发的局外人,忽然皱起了眉头,觉得有点儿不太对劲。
这可不太像是一个正常被吓到的普通人。
“呃,可能是由于我们现在自身难保,不过既然现在咱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给自己找几个冠冕堂皇,伟大一些赴死的理由总没什么坏处,假如我们去了天堂,我还能告诉几个长翅膀的漂亮小妞我是为了救人而奋不顾身英勇就义的英雄。”恶魔露出个滑稽又讽刺的笑容来,耸耸肩道,“所以,你准备好了吗?”
“哦?现在是换成我跟上你的进度了吗?”
倒吊者紧紧盯着死神,对恶魔反唇相讥道。
两人话音刚落,死神的面容就慢慢从黑暗里挣扎出来,灯光落在那张死寂而冰冷的面孔上,冰冷的双瞳平静的在两人身上扫过。恶魔忍不住怪叫了一声,他撞了撞倒吊者,夸张道:“上帝啊,这是认真的吗?我的双眼没有欺骗我吧,因为我们就要下地狱了所以提前把塔纳托斯召唤出来为我们收尸了吗?我还以为自己可以去天堂呢!”
“闭嘴!”倒吊者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高跟鞋狠狠踩了恶魔一脚。
如果说恶魔是厌恶死神厌恶到站在组织投票里恨不得参与秘密谋杀掉死神这一活动的那一部分人,那倒吊者毋庸置疑的欣赏死神残忍而利落的杀人手法,属于敬仰死神的另外那部分,见到死神可比跟恶魔组队让她要愉快得多了。
死神在小说里被形容为一个相当具有力量且异常灵活的技巧者,他擅长格斗,也非常敏捷,任何枷锁都无法困住他,滑溜得像是条鱼,缠上来的时候又像是一条蛇,能瞬间扭断任何敌人的脖子,他是个武器专家,宛如天生有对鹰眼的狙击手,可更热爱冷兵器,任何东西落在他手里都会变成杀伤性武器。
“我花了我仅有的十二块。”
死神低声长叹:“如今已身无分文。”
他端起最大的那块玻璃碎片,然后喝光了上面残存的一点酒液,毫无犹豫的动手割开了眼前这个男人的喉咙,对方正要开口,全没料到眼前这个流浪汉会做出这种惊人之举,喉管的鲜血瞬间就飚了出来,眼睛圆睁,枪支已经被劈手夺去,砰砰几声,几盏吊灯都被打碎,所有人都失去了光明。
这个动作顾云开完成的行云流水,他甚至听见了斯蒂芬拍在动作指导大腿上的一声厚重的响动。
电影里当然不会真的是一团漆黑,酒吧墙壁上特殊的装饰跟几盏微弱的小灯构成了在这个昏暗狭窄的空间里稀少却足够看清整个酒吧的光芒,更别提还有场外的灯光。在电影之中,双方借着黑暗大打出手,倒吊者扭断掩护在自己胸前的人盾脖子时,“不经意”的一个肘击撞到了恶魔的鼻子上,对方捂住鼻子惨叫了一声,哀嚎道:“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