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自己生的女儿自己知道,她曼文的女儿,不是那种没礼数的人。
团子看着喜帖上印的时间,不敢确定。
“联姻这件事不能改变。”曼文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就让她快乐这最后几天,我这个做妈的也对得起她了。”
“烟烟不喜欢文博。”团子说。
曼文怔了怔,喜欢?她笑了。
“团子。”曼文看着她,“别帮她说话,我和他父亲为她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
正如曼文所料,订婚礼那天,离烟从三千港离开。
“我要跟你请假一天。”离开前,她是这样跟她毛哥说的。
“去哪儿?我陪你?”毛毛眯着眼,不放人。
离烟拉着她毛哥的手:“我出去一下,会乖乖,很快回来,好不好?”
毛毛看出来她是不愿意说实话了,就点点头,让她开着小红车离开了三千巷。
离烟和许文博的订婚礼安排在玉城最好的酒楼,宾客们络绎不绝,离烟穿着三千港小妹儿中最流行的、她毛哥给她买的碎花小裙,从正门走了进去。
曼文和楼向德正在与来宾寒暄,团子先看见了离烟,忙过去将人带到角落:“你你你你,烟烟你!”
“嫂子。”离烟对她笑,“我来了。”
团子到处找老公,万能的老公啊,你快快出现啊,团团一个人好怕啊!
离烟拍了拍嫂子的手:“我要去找我妈,你看见她在哪里了吗?”
“没没没……”
“哦,我看见她了,在那边!”
团子捂着肚子蹲下:“肚肚肚肚疼……”
这时,有个男人大步走向两人,离烟把团子交给他,说:“哥。”
团子肚子也不疼了,说话也流利了:“阿赞拦住烟烟!”
盛赞却没有,他对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说:“想好了吗?”
离烟点点头。哥哥一向对她淡漠,从不管她的私事,这是第一次,是因为事情有关他的好兄弟。
“我是认真的。”离烟看着哥哥。
“恩。”盛赞点点头,带着团子走了。
团子急出汗来:“烟烟烟烟烟……”
离烟冲着远去的嫂子挥挥手,深吸一口气,往礼堂中央的父母走去。曼文谈笑间忽然就看见了这样一个离烟,她穿一身奇怪颜色的短裙,肤色被晒得有些黑,脸上没有一点妆,脸上带着勇气。
楼向德也看见了这样的离烟:“你……”
“我带你去梳洗打扮。”曼文先拦下了离烟,作势要拉她走。
离烟却甩开了妈妈,面对着在座所有的宾客表示:“今天的订婚礼取消,我楼离烟单方面取消这场订婚,但向德集团与许氏的合作仍会继续,依旧是永远的合作伙伴。”
说话间,这场订婚礼的另一方,许文博拄着拐杖赶了过来。他站在台下,看着钢琴台上那个握着麦克风勇敢活出自我的女孩,久久不能行动,不能移开目光。
“小少爷!”从小看他长大的叔叔在一旁焦急催促。
许文博这才从迷失中找到了自己,快步走上台,拉住了离烟的手。
“别这样。”他低声说道。
***
楼向德的脸色从没那么难看过,他看着曼文:“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
他最得意的女儿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
曼文不知该怎么解释,她千算万算,从没想过从小乖巧的女儿会如此。
离烟甩开许文博的手,继续大声说话:“我和你没有感情,我不承认这场婚礼,我不愿意像你一样做父母的棋子,我是人不是物品,谁都不能用我来交换!既然你不敢说,那么今天我来了,我自己来解决这一切,你,靠边站!”
楼向德再也听不下去,命人:“给我把她带下来!”
保镖们一拥而上,离烟灵巧地用许文博当盾牌,频频后退。许文博腿脚不好,保镖们不敢冒犯他,只好一声声对离烟说道:“小姐,请别为难我们!”
离烟哼了哼,一个纵身跳下台,准备逃走。
楼向德另有人手堵在各个出口,要逃出去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有人都在看这出闹剧,许文博面色惨淡地跌在台上,引得许家人纷纷上去搀扶,更显得他无能。
宾客们迫不及待地低语:“就这副身板换做是我我也不愿意!”
“也不知许家给了什么好处,楼总居然同意了!”
“楼总的女儿真是有楼将军的风范啊!”
“哎呀,要抓住啦!”
随着这一声,众人齐齐看去,只见一排保镖突然停下。
“阿赞!”曼文上前一步。
盛赞牵着妹妹的手,将她护在身后,在场的保镖中,没有人敢上前去挑战盛爷的怒气,楼向德一看这架势,气得鼻子里冒气,指着曼文:“你的好女儿,好儿子!”
“我……”
下一个整点,楼向德出发前往法国,心中笃定,等他回来后,订婚礼会再次举行,今天的一切就当做没有发生。
他留给曼文一句话:“好好收拾烂摊子!”
***
盛赞牵着妹妹的手,一步步走出礼堂,所有人都自觉让开一条路,风言风语随着他的一回眸而全部停歇。
“烟烟!”团子被这一幕感动得无以复加,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这俩兄妹的行列,一步步走了出去。
离烟来不及开走自己的小红车,与哥哥嫂嫂一起离开。盛赞将车开回了三千港,为了不让毛毛发现,而将车子停得很远。三人坐在车内,他对后座的离烟说:“回去吧。”
离烟恩了声,磨磨蹭蹭地,在下车前小小声:“哥哥,谢谢你。”
离烟下车后弯着腰冲嫂嫂摆手,脸上撑起一抹笑,盛赞一脚油门带着老婆回家。车上,团子一下扑进盛爷怀中,满眼桃心:“阿赞,你今天好帅哦~~”
盛爷故作深沉:“我只是为了二毛。”
团子不拆穿,其实是五五分吧!
☆、第67章 身份
三千巷,冒记,毛爷爷一天心神不宁,终于盼到小妹儿回家,他一把将人捞进怀里:“我决定了,晚上要吃了你。”
离烟勉强笑了笑,一直捏着她毛哥的手指头。
晚饭时,毛爷爷给小妹儿做了很多好吃的,但小妹儿显然没有胃口,推开猪蹄子告诉她毛哥:“要喝粥。”
于是毛爷爷又屁颠屁颠去熬粥,稀稀的米浆熬出了油,男人琢磨着小妹儿的口味,往里面洒了几颗白糖搅匀。一碗白粥端出去后,小妹儿果然乖乖吃饭了,毛爷爷松了口气,坐在一旁往小妹儿碗里夹咸菜。小妹儿吃完饭,把碗轻轻一推,毛爷爷又屁颠屁颠去洗碗。
洗完碗回到房间,毛爷爷又陪着小妹儿看书,玩手机,打游戏,他一直陪着她,等她想说了就会告诉他,他不问,他不急。
等离烟把手机里所有的游戏都通关后,扔了手机抱住她毛哥的手臂:“你千万要抓牢我,不要放我走。”
毛毛深深看着她,忽然莞尔一笑,他笑她傻:“当然不放你走,你走了谁帮我摸小阿毛?”
离烟抿了抿唇,不知道该怎么说。毛毛把她抱在腿上:“好了好了,今晚不吃你了,不怕啊,哥哥哄你睡觉觉。”
曼文来的那天,巷子口阿伯跌了一跤,他的儿子不在身边,照理来说摔倒后的事情会很麻烦,但三千港是一个非常有人情味的地方,特别是三千港里的三千巷。阿伯跌倒在地,大声哎呦一下,隔壁人家就打开了门,特地走到小卖部看看情况,在看到阿伯确实是摔倒了,就转身朝长巷里吼一声:“有空的都过来帮忙啊!阿伯摔倒啦!”
因为开着一家冒记,所以毛毛几乎天天都在店里,他最先窜出来,豹子一般跑到小卖部,他蹲下检查阿伯的伤处,其他人就非常有秩序地等在一旁。
当然,这和谐的一切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一切是某人身体力行很多年后的成果。他将这里所有的人都当做自己最宝贵的回忆,所以他希望他们都能好好的,无论是巷子口的阿伯还是巷尾的阿太,都要长命百岁,笑口常开。
另外,很少有人知道,三千巷里所有老人的假牙,都是这个人出资镶嵌的。他在牙科有自己的账户,只要老人去做牙,就能直接从里面划账。他最喜欢在过年时炖上满满一锅酥烂的红烧肘子,每家每户分一点,让老人都吃上不费牙的美食。
人老了,就会变得馋嘴,年轻时不爱吃的糖果如今就成了最爱吃的零嘴,除了甜滋滋的糖果,软软的肥肉也成为老人家为数不多吃着不塞牙的食物了。但考虑到红烧肘子的脂肪,毛毛只在逢年过节做上一次。每到吃肘子的日子,三千巷里的老人都笑得像朵小花。
他成为了三千巷的精神支柱,所有人都为他马首是瞻,尽管他已不是当年的那个他。
他成为三千港人的榜样,许多社区和街道都默默向他学习,关怀老人,互相帮助,不是一家而胜似一家。
所以,无论他的脾气有多臭,有多么会骂人,有多少回耍大牌不按时开饭,三千港人都永远支持他,信任他,喜欢他。
***
毛毛摸了摸阿伯的脚腕,老人的骨头脆,轻轻一摔就骨折了,毛毛对阿伯说:“我送您去医院。”
大家纷纷让出一条道,出声安慰阿伯。阿伯很勇敢,笑着点点头,表示自己不怕,大家不要为他担心。
等毛毛载着阿伯离开后,众人开始商量轮班护理阿伯,一家一天,一天一只本地鸡炖汤,阿伯的儿子在城外工作,请假不容易,街坊邻里这么多人,照顾一个老阿伯实在是绰绰有余。
毛妈从来都是最积极的人,她刚刚争取到了第一天照顾阿伯的班次,正准备去菜场买鸡,她拎着菜篮子,笑盈盈地交代烟烟:“毛妈很快就回来啦,烟烟也想帮忙吗?那去帮阿伯看店好了。”
离烟乖乖抱着猪耳朵与毛妈一道出来,毛妈一路走一路盘算:“晚上炖两只鸡,一只给阿伯,一只给我们家烟烟。”
离烟忙说:“给阿伯就好了,我上次吃过的。”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烟烟太瘦了,毛妈要把烟烟养成小胖妞。”
这时,一群黑衣人堵住了巷口,他们站得笔直,耳上挂着通话器,时刻警戒周围动静。
一身华丽衣裳的贵妇从车上下来,她戴着一顶蕾丝小帽,像是从西洋画里走出来的,她的帽檐遮住了眉眼,但单单是口鼻,就能让人惊叹她的美丽。
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夜,毛妈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一晚没有月光,漆黑的巷子,影影灼灼,有个女人在巷口停下。她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见那是隔壁盛家的媳妇。
“你这是?”她当时幼稚天真的居然会看不出来一个女人抱着包袱深夜离家是要干什么!
那时,毛妈还很年轻,她的脸上没有皱纹,她的手还很细嫩,她一把拉住那个女人:“妈呦,你这是想干嘛?”
那女人神色慌张,在巷口的暗处不断张望,回握住毛妈的手,劝她:“你跟我一起走吧!”
毛妈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
她吃惊的看着那个女人,非常不能理解。
那个女人的双目不知因为想起什么而变得光芒四溢,她说:“走,我带你离开这里,离开这些窝囊的男人,去外面潇洒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