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节

  “她是我的!”
  别扭了半天,玄冥咬着牙。
  “小公主不是玩具,她是个人,王上,你不要任性!”
  “齐桓,你闭嘴!我没有当她是玩具!”玄冥低吼道,“她是我的命!”
  说完,玄冥愣住了。
  这话他不由自主地喊了出来。
  原本堵塞在玄冥心中的那些沉甸甸的东西,因为这句话,突然烟消云散,一下子变得疏通了起来。
  看出玄冥似乎意识到什么,齐桓拍了拍玄冥的肩膀。
  “王上,要幸福啊!”
  齐桓在前面没走几步,玄冥叫嚷起来,“齐桓,你最后这话什么意思?这么煽情的话是什么意思?”
  刚才齐桓还在心里为王上的开窍点赞,这时候又蛋疼了。
  王上,你到底有多蠢?
  多蠢啊!
  离家出走的小小擎和小小烟一前一后坐在憨子的背上。
  敖紫紧紧地抱着夏侯耀,夏侯耀则是抓着套在憨子脖子上的绳索。
  “哇!”一路上,两只小包子都在惊呼,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个样子的!
  “憨子跑得真快!”
  敖紫爱上了骑在憨子身上飞奔的感觉。
  那是!
  听到小小烟的表扬,憨子得意地抬起头。
  当年,伦家可是驮了小姑娘!
  听了憨子的话,小小擎和小小烟都十分好奇,“憨憨,我娘以前是什么样子?她和我爹是怎么认识的?”
  因为心情好,憨子一时间也八卦起来。
  等听了憨子复述的父母爱情后,小小擎点点头,“爹爹说的没错!果然是要看准之后先下手为强!”
  反倒是小小烟,关注点不在这里。
  “爹爹大大的狡猾!把娘养着养着,就养回家了!”
  对小小烟的话,憨子深表赞同。
  想当初,主人可是说,养只猫儿逗趣!
  呵呵,逗趣儿!憨子裂开嘴,它十分认同小小烟的观点,主人太狡猾了!
  养猫儿,最开始在外面逗,最后到忠义公府逗,再后来就在床上逗……这喜好,还真是特殊啊!
  就在憨子欢快地想着夏侯擎天和玉绯烟的一幕幕时,耳边传来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
  “憨憨,你跟在爹娘身边这么久,为什么还单着?”
  噗——
  一听夏侯耀的话,憨子差点儿摔了。
  小小擎,不要在伦家伤口上捅刀子!
  憨子还没恢复过来,小小烟的话更是刺激了它。
  “哥哥,这叫单身狗!”
  单身狗……可怜没朋友?
  憨子欲哭无泪。
  它后悔了,不应该答应这两个小豆丁,带他们出来的。这哪儿是出来旅游啊,分明就是它被虐!
  “憨子,你别难过——”
  小小擎伸手揉了揉憨子的头。“我还等着小小憨呢!”
  察觉到憨子情绪低落,小小烟也在旁边鼓励憨子,它这才开心起来。
  憨子脚程快,外加上两只包子出门的时候带了干粮,等他们到达玄武城的时候,也不过一天时间。
  “也不知道爹和娘在哪儿——”
  小小烟嘟囔道。
  夏侯擎天和玉绯烟离开后,她非常想念娘亲,所以在夏侯耀提出“离家出走”后,她双手赞同。
  “妹妹别怕,有憨子呢!憨子在,我们就能找到爹爹和娘亲!”
  两个小孩外加一只大黑狗出现在玄武城里,吸引了人们的注意,特别是夏侯耀和敖紫粉妆玉琢,天真可爱,让大家不由得多看他们两眼。
  ------题外话------
  三千明天早上补上,今天来不及了,写了明天更
  ☆、215小弟弟,要不要玩斗兽
  这天阳光灿烂,天空万里无云。
  两只包子穿着浅紫色的衣服,衣服一模一样,打扮也一样,唯一的不同,是夏侯耀身上斜背着一个小包,敖紫腰间挂着一支小鞭子。
  出现在玄武城的两个小孩,男孩子甜美乖萌,女孩子清贵冷傲,模样一等一的好,没一会儿就有人围着他们议论纷纷。
  “好漂亮的孩子啊!”
  “是啊!我喜欢那个萌萌的,好乖好可爱!”
  “我喜欢酷酷的小孩!”
  有胆子大的,还想伸手捏夏侯耀的笑脸。
  “呼——”没等人碰着夏侯耀,憨子一声叫,把人群吓退了。
  好凶的狗啊!
  人们刚才都被夏侯耀和敖紫吸引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憨子。
  这会儿,一看这大狗又高又壮,比老虎还要魁梧,一身黑毛油光发亮,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炯炯有神,嘴边的牙齿锋利尖锐,大家又纷纷后退了许多。
  大户人家喜欢养宠物,可是任谁也没见过这么彪悍强壮的狗。
  这家伙,是狗吗?
  看两个孩子容貌不俗,穿着精致,定不是普通人。
  有这么凶悍的大狗保护着,难怪他们敢单独出来啊!
  街上的动静,惊动了不远处二楼喝酒的几个年轻人,一人看到夏侯耀和敖紫后,谄媚地来到其中一个脸色青,眼袋发黑的年轻人身边。
  “三少爷,你看那两个孩子!还有那个大黑狗!”
  被叫做三少爷的正是掌族族长臣真的三儿子,臣仁。
  像许多望族的公子一样,臣仁也是标准的公子哥儿,不学无术,但在吃喝嫖赌上样样精通。
  臣仁有个奇怪的嗜好,特别喜欢斗兽,他也尽养一些凶狠的野兽。
  比如狼,虎,豹,熊,蟒蛇等等……
  什么嗜血,他就养什么。
  臣仁养这些凶狠野兽的目的,就是为了斗兽。
  斗兽是雾都上层社会的一种娱乐活动。
  望族,以及依附望族的家族,会有专人驯兽,供公子哥,少爷们去斗兽场通过的野兽来一决胜负。
  臣仁喜欢斗兽,更喜欢看自己养的野兽咬断别的动物咽喉时的血腥场面。
  玩儿的开心的时候,他还会把奴仆赶进斗兽场,自己坐在高台上,看那些卑贱的人变成肉食,被野兽吞掉。
  每每这个时候,臣仁就会非常兴奋。
  因为臣仁的兽太凶,他本人又太过残忍,残命传出去,如今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和他斗兽。
  这一点儿,臣仁表示不开心。
  现在,看到大黑狗,臣仁眼睛亮了。
  他的野兽都是自己驯养,所以在识别野兽方面,臣仁的眼睛很毒。
  眼前的野兽看上去是一只狗,可它给人的感觉又不像狗。
  这么威风凛凛,君临天下的模样,到底像什么呢?
  臣仁想了半天想到一个词——万寿之王。
  “走!”臣仁一挥手中的扇子,带着自己的跟班下了楼。
  有危险!
  憨子天生直接敏锐,在见到对面过来的一群人后,它警惕地看着臣仁。
  刚才在楼上,臣仁看的不真切,现在和憨子面对面,臣仁连连叫好。
  这体格,比老虎还要雄壮。
  这气势,完全就是霸王中的霸王。
  还有这爪牙,臣仁完全能想象到大黑狗一脚拍在人身上,骨头碎裂会是多么美妙的声音。
  “好,好好!”
  臣仁围着憨子打转,两只眼睛闪闪发亮。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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