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裁判清点人头,发现我们少一人,便问要不要等替补队员。大帝说,没有替补,就这么踢吧。
  半决赛,从第一分钟开始,就是七个打六个。
  华东模范中学的实力超群,个头普遍比我们高大,脚法又像巴西人般灵活,随便趟球就能把我过掉。他们配合娴熟,何况我们人少,防守漏洞百出,接连丢了三个球。
  我不断听到美少女们的掌声与尖叫声。多年以后,当她们大多已为人妻人母,一定会怀念这个遥远的世界杯之夜。
  下半时开场,很不巧,人家又打进两个球。
  零比五。
  夜空下起倾盆大雨,穿透我们疲惫的身体。看台上,人们狼狈逃窜,只剩几个钉子户。
  再见,美少女。
  体院教练也失望地离去,再没机会看到最后那一幕。
  我仍然玩命地奔跑和抢截,直到小腿肚子剧痛,卧草,抽筋。
  你尝过抽筋的滋味吗?比赛暂停,二胖来帮我压腿。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依稀看到几个穿着绿衣服的男人。那年头,警服是草绿色的。
  他们跟裁判说话,我听到几句——昨天凌晨的斗殴事件,有人说李毅大帝也参与了杀人。反正阿飞已经逃跑,对方流氓也翘了辫子,谁都说不清楚。
  警察是来抓李毅大帝的。
  他扑通跪在地:我没杀人,是他们一起打我的,让我踢完这场比赛,我就跟你们走。
  警察压了压帽檐,掩饰着黑眼圈,想必昨晚熬夜看球,点头同意。
  比赛继续,我还在场上,总不见得只剩下五个人吧,勉强在场上步行。
  最后一分钟,李毅大帝独自带球疾进。泥泞大雨之中,双方均已筋疲力尽。大帝连过三人,抬脚远射。
  飞出横梁前,突然下坠,电梯球,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
  1994年新民晚报杯上最精彩一球。
  全场人呆若植物,任由大雨浇灌。裁判默默点头,吹响终场哨。
  一比五——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负于华东模范中学队,无缘决赛。
  我和李毅大帝倒在草地上,看着灯光尽头的夜空,密密麻麻的雨点,万箭穿心。
  警察将李毅大帝拽起来带出球场。
  我的眼睛湿润而模糊,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忽然,江湾体育场四角的灯光熄灭,只剩下黑茫茫的雨夜。
  没有三四名决赛,我们也没有任何奖牌或奖金。
  那一年,华东模范中学拿下了总冠军。
  大家公认他们是巴西队,而我们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是屎样的中国队。
  新民晚报杯,至今仍在举办。二十年来,所有打入十六强的球队,都是各所名牌中学的校队——除了第一届的半决赛,有这样一支街头杂牌军乱入。我与李毅大帝创造的历史,或许将永远保持下去。
  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李毅大帝会不会被判有罪?那时候,杀人罪如果成立,哪怕只有十六岁,也有可能被枪毙。
  七天后,警方调查结果出来,李毅大帝没有参与杀人,经过批评教育后释放。
  只有我在看守所门口等他。
  他默不作声,拒绝了我递给他的娃娃雪糕和光明牌冰砖。他走路的姿势奇怪,歪歪扭扭,两条腿夹得很紧,没走几步就趴下来,揉着自己的屁股。
  很多年后,当“捡肥皂”这个词流行,我才明白他的痛苦。
  过了一个星期,李毅大帝被上海南翔职校录取。但他买了张前往山东的火车票,去蓝翔足球学校报到了。
  他说,想代表中国队踢真正的世界杯,算了算自己的年龄,期望在2002年。
  那年暑假,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每天用笔倾诉郁闷的心情——很多年后,当我成为所谓作家,忽然意识到,这就是写作生涯的开端。
  初中毕业不久,我的母校五一中学被强拆了。原来的学校大门变成夜总会,现在叫“东方魅力”。当你从长寿路武宁南路口经过,会看到那巨大的招牌。
  第二年,我花三百块钱买了甲a联赛的全年套票。上海申花队获得第一个联赛冠军的赛季,我在虹口。
  1995年,深秋。最后一场比赛,拥挤的看台上,我想起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们都已离我远去。
  杀人潜逃的阿飞,成为公安局通缉令上的熟面孔,总是出现在街头的布告栏,四周紧挨着老军医的小广告。他在中华大地流窜了三年,最终在北方某县城落网,判处死刑,枪毙。
  小伍,一度也想去踢球,但被足球学校拒之门外,后来成了待业青年。我最近一次见到他,大约是2000年,他在逐门逐户地推销保险。
  白哥自己做生意。没想到越做越火,在黄河路开了家海鲜店,在吴江路开了家小吃店,在寿宁路开了家小龙虾店,不到二十五岁,买了四套房子。但他不慎沉迷于赌球,输得身无分文,被高利贷切断两根手指,而今不知身在何处。
  大胖进了国有单位,成当一名卡车司机,几年后时来运转,被提拔为小车队长。他通过成人自考,拿到了本科学历。如今,他是一名中层干部公务员,体重超过三百斤,开口闭口都是官腔,新闻联播版的。
  二胖是个好孩子,高考拿到七百多分,进了复旦大学新闻系。他成了一名出色的调查记者。几年前,他去某省调查征地拆迁血案,深夜莫名死在所住酒店楼下,当地警方定性为跳楼自杀。所有人都相信他是被自杀。
  至于,李毅大帝,我再没有过他的消息。
  1997年,老榕的大连金州不相信眼泪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看中国足球了。
  有时候,我会梦见1994年的夏天,美国世界杯冠亚军决赛上,巴乔踢飞点球后的第二天,在上海江湾体育场的灯光下,大自鸣钟索多玛一百二十天队,还有李毅大帝离开球场的雨中背影。
  后来,我听说甲a联赛里有个球员叫李毅,是个很会进球的前锋,护球啊盘带啊射门啊都老牛逼了。我上网看了照片——跟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有几分像,年龄也差不多,出生地是安徽蚌埠。虽然,身高差距太大,不过男生在二十岁后才窜个子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2002年,中国男足第一次打进世界杯决赛圈,就在我们的近邻韩国和日本比赛。
  我想,李毅的梦想实现了吗,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杯?很遗憾,我在中国队的大名单里没有看到我的同学。
  零比二输给哥斯达黎加,零比四输给巴西,最后一场对土耳其,有人说赢球可能出现,结果零比三。
  再见,中国队。
  我本以为,四年后的德国世界杯,能再看到他们,但没有。
  这些年里,网上流传起李毅的各种名言:“天亮了”“恶有恶报”、“我的护球很像亨利”“球迷骂我是因为我有威胁谁让我踢得好呢”“我从来就不会耍什么大牌”“此球让我铭记一生”“我喜欢巴萨,但是我却想去拉科和瓦伦西亚。皇马?他们的锋线很强,不过后防却不好”……
  我才发现,百度贴吧里最有名的李毅大帝并不是我的初中同学。
  但自那时,我开始四处寻找我的初中同学李毅。我去过山东蓝翔足校,现已并入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在整个蓝翔技校的花名录里,我找到三百六十九个李毅,再仔细筛选他们的年龄和籍贯,终于发现了我的初中同学。
  他十八岁那年,代表一支业余队参加乙级联赛。预赛阶段的球场上,他的左腿被人踢断。因为医生的疏忽,最终断腿没有接好,左腿比右腿短了十厘米,一辈子都需要拐杖为伴。
  李毅再无可能踢球,只领到三千块赔偿,消失了。
  我没有放弃寻找他。
  又过四年,南非世界杯,我还是没看到中国队。那一年,中超联赛的李毅大帝快退役了,全年出场一次,进球为零。
  2014年,六月,巴西世界杯。
  傍晚,我开车经过西康路,靠近长寿公园。从前,这个路口叫做大自鸣钟。堵车风景时刻,无意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有什么混了进来……
  今晚有百度贴吧的活动?不,是块招牌,在一家街边小店,布满油腻和污垢——
  李毅大帝包子铺。
  我在路边停车,冒着被罚两百块的危险,来到这间微不足道的包子铺门口。几屉包子冒着热气,收钱的是个女人,三十岁上下,一看就是外地农村来的。我猜她是产后发胖,脚边跟着个五六岁的男孩,拖着鼻涕问妈妈要包子吃。
  然后,我看到了他。
  包子铺内间,有个男人坐着擀面皮。刚做完的包子,正要放入蒸笼。
  他的背后有一副拐杖。
  虽然,相隔整整二十年,五届世界杯——期间,巴西拿了两次冠军,法国一次,意大利一次,西班牙一次,阿根廷一次都没有,不知道这次轮到谁?可我依然认得他。
  上海市五一中学,初三(2)班,他叫李毅,外号大帝。
  小男孩回头管他叫爸爸。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粒糖,不耐烦地说:一边玩去!
  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问:兄弟,包子怎么卖法?
  两块钱一个。
  我掏出十块钱,说买五个。
  但他努了努嘴,指着门口的胖女人说:钱交给我老婆。
  我交了钱,还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堵塞了。他依旧低头做包子,把我当做路人甲或死尸乙。闷热得像火化炉,只有台小小的风扇。他的汗水滴落,混入面粉将被我们吃掉。
  后面有人排队,我退回路边,镜片上的蒸汽,却不曾褪去,带着咸味……
  一个礼拜后,凌晨时分,我独自出门透气,一路走到大自鸣钟。
  李毅大帝包子铺,那道窄门开着,露出诡异白光。有台破旧的小彩电,正直播世界杯小组赛——意大利vs哥斯达黎加。
  幽暗的屋子深处,女人抱着孩子睡觉。还有个男人,默默地看比赛。他打着赤膊,后脑勺堆起肥肉,汗滴纵横在后背。
  忽然,他看到了我,艰难地撑起拐杖,傻笑着露出发黄的门牙……
  最亲爱的朋友,我想跟你拥抱,你却说:早上六点才有包子!
  再见,李毅大帝。
  有人说,时间夺去了我们轻狂的眼神,却给了我们嘴角上扬的资本。
  对不起,我只同意前半句。
  我说,人这辈子,仿佛一次漫长的足球比赛。而我们大多数人,就像我的同学李毅大帝那样,只能看着别人成为梅西。但在那一夜,你有没有问过自己:我真的输了吗?
  比赛,才刚刚开始!
  第6夜 杀手李昂与玛蒂尔达
  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
  ——《纵横四海》周润发台词
  小时候,看过一部吴宇森的港片,周润发、张国荣、钟楚红三角恋的神偷故事。我记住了“祝你们春梦了无痕”,也记住了巴黎的塞纳河与博物馆。我们那个年代,很多男孩子,都憧憬过冒险生涯,把职业大盗或杀手,当做一份有前途的事业,幻想在肮脏的俗世红尘,着一袭黑风衣,遗世独立,穿梭于枪林弹雨,双手握枪,左右开弓,取他人性命于温酒之间。
  时隔多年,渐渐忘了。
  我家楼下,有间小小的兰州拉面,老板和伙计都是青海撒拉族。从前,每周两次学习武术散打,深夜回家路上,会在店里吃一碗面。我知道这习惯不好,好久未曾去了。
  有一夜,我浑身臭汗,双脚踢沙袋有些疼,蓬头垢面,踏入店里。化计们用异样目光瞟我。刚要坐定,才见小店角落,坐着个外国少女。
  兰州拉面店极少来洋鬼子,倒是隔壁的酒吧、美发店、比萨店里,常见几个熬夜的老外,我怕她是走错了门?
  然而,她盯着我,又低头看手机,像是在核对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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