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节

  木香随后也下来了,事情好像是她挑起的,宫宴的时辰确实还早,去那么早,跟那些女人虚情假意的聊天,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她是真的不急。
  “相公,外面人多嘴杂,请相公注意言行,莫要失了家人的脸面,至于相公要纳谁为侍妾,我管不着,也不想管,只要相公日后别再管我要钱即可,”红叶冷着脸,说到最后,目光扫了眼远处站着的那位名叫小青的女子,却正迎上她挑衅得意的目光。
  红叶心中暗道不妙,还没等她想明白呢,就瞅见小青忽然变了脸色,哭哭啼啼,一脸委屈的朝着木景华扑了过来,哭的梨花带雨,娇弱的惹人怜。
  “华哥哥,你千万不要因为奴家跟夫人吵架,奴家知道夫人厉害,也知道夫人能干,奴家不敢跟夫人争什么,奴家只求一个栖身之所,若夫人不愿意,奴家这就离开,万不敢叫华哥哥为难!”
  这女人妆还没来得及卸掉,哭也不是真哭,否则脸上的浓妆一花,跟午夜凶铃有的一拼了。
  听见美人儿哭的这般凄惨,又听见她说,什么都不求,又暗指红叶当家,是个男人都听不得这样的话。
  木景华当即就将脸色一拉,十分不快,“夫人莫要忘了,七弃之条里,有善妒这一条!”
  这话说的可就严重了,红叶万万没想到,她一心想维护的脸面,竟被那女子三言两语,便给戳破了。
  到底是她太厉害,还是木景华为了她,便可以不顾一切,当真爱到这般深厚吗?
  这附近的人,有很多都认得红叶。
  瞧见这一幕,众人看待红叶的眼神里,多了不少的嘲弄跟讽刺。
  想她红叶,在京城中混的如鱼得水,没想到后院竟也没保住。
  都说男人见不得妻子比自己能干,比自己赚钱多,木景华是个书生,自高气节尤其严重。
  更何况,古代的女子,大多还是遵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像红叶这般出来抛头露面,自己开店挣钱的,在男方家人看来,实属污点。
  红叶脸色惨白如纸,身子晃了晃,差点没站住,幸好被身边跟着的婢女及时扶住,才勉强稳住了身子。
  红叶已经气的说不出话了,不过她还真挺坚强的,愣是一滴眼泪没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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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2章 宫宴之争(一)
  木香向前站了一步,喜鹊紧跟而至,也同她站在一起。
  木香用极尽轻蔑的目光,将木景华上上下下看了个遍,“你也不如此,既然你说她犯了七弃之条,那干脆这样,也不必你费事休她了,你们和离吧,但是有一条,孩子得归她,她挣的家当也归她,你不能要她一分钱,你不是自傍是读书人吗?既然是读书人,就不能把钱财看的太重,否则沾了铜钱臭气,就不是读书人,你说是不是个道理? ”
  她的话一说完,四周一片抽气声。
  头一次听说劝人和离的,多新鲜哪!自古以来的老话就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啥时候,这和离也成了随随便便可以说出口的话。
  红叶面如死灰,她知道木香是为她好,这等的家丑,如今闹到了外面,既然他们都可以不顾本家的脸面,她又何须顾及了呢!
  “是啊相公,你既想娶她,那咱们便和离吧,你经营的那家店铺,是你们木家的祖产,我一分都不要你的,可是我挣的银子,想必夫君也看不在眼里,这位姑娘不是非你不可吗?那为妻便成全了你,明日叫上家里的长辈,下个和离的文书吧!”
  木景华做梦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个地步,这可不是他的本意。
  休妻的话,本是吓唬她的,哪里是真的要休她,不说情份还剩多少,单说家里的人,也不会同意,更何况是和离,他的脸面要往哪搁?
  木景华看了看身边楚楚可怜的美人,决定退一步,“夫人,你可别胡乱听了有心人的挑唆,不管是休是和离,都是咱们两人的事,回去再说吧!”
  木香最见不得这样的男人,一听到不利于自己的条件,立马转了方向,“别,就在这儿说吧,红叶现在是本妃的合伙人,所以她的事,本妃肯定是要管的,话,我撂在这儿,你若想纳那个小青衣为妾室,红叶就跟你和离,非常简单明了的事,相信你一定能看的明白,还有那个唱戏的小丫头,你要搞清楚,你傍着的这个男人,不值什么钱的,你可得看清楚了再傍,否则日后可就亏大了。”
  小青脸上虽没什么表情,但抱着木景华的手,却松开了些。
  红叶嘲讽一笑,转身对木香微微福身,“有劳王妃娘娘还挂记着我的事,让娘娘操心了!”
  “没什么可道歉,谁一辈子还没遇到过一个负心汉呢,你呀,要才有才,有貌有貌,若能和离,是你的福气,是他的损失。”
  损完了木景华,她将手放在喜鹊手上,跨上了马车。
  这个木景华,她一早就想教训他了,若不是此刻身子不方便,早上去揣他两脚了。
  红叶紧跟着也上了马车。车内宽敞,铺的都是最柔软的毛毯,中间摆着张小桌,四面的抽屉里装着各色蜜饯酸枣。
  有些都是南晋买不到,专门从很远的地方才能买到,就是怕她随时随地觉得难受,也好有个缓解的东西。
  其实按着赫连晟的本意,什么宫宴都不必去参加,皇后非要等到她回来才开宫宴,其心不纯。
  木香怀孕的消息,也没有宣扬出去,亦不好对皇帝称病不去。
  刚一坐进马车里,小红火便又蹭了过来。
  这家伙,虽然才这么一点点大,可是动作麻溜。谁也没打算带它去宫宴,可这小家伙,却在众人没有察觉的时候,偷偷的钻了进去。
  木香换起红毛,这是她给起的名字,谁让它满身的红毛呢!
  红叶坐进来之后,对刚刚发生的事,还有些尴尬,便从小红毛身上找了话题。
  “它身上的毛可真好看,红的像火,我曾经在苍澜见过跟它类似的,就是没它的毛这般红艳艳的好看,”她伸手抚摸着小家伙软的不可思议的毛发,牵强的笑着,以掩饰心底的伤痛。
  木香也看着小红毛,觉得这小东西,跟它仿佛心有灵犀,而且极为的认主。
  它也似乎不喜欢红叶的抚摸,挪着柔软的小身子,直往木香跟前蹭,一直蹭到她怀腿边,紧挨着她的腿,才肯乖乖的躺下。
  红叶笑眯眯说道:“它好像就跟你最亲,可也没见你对它多好,是不是你怀了身孕的缘故,所以它看着你才更亲?”
  木香一手拿着蜜饯,一手挠着小红毛的下巴,道:“谁知道呢,你说你见过,可知它是个什么品种,我一直都没搞清,它究竟是狐,还是狸呢!”
  “好像是叫什么狸,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不过苍澜人将它们奉为神兽,绣在帐篷上,刻在石碑上,想来是有什么特殊的本事,”红叶说到这儿,就有些心不在焉了,还不时的朝车窗外看去,她知道在她们离开之后,木景华一定会想办法,找到一个能打压她的人,好让她和离不成。
  木香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红姐,人生苦短,若是能遇上一个对的人,不防往前迈出一步,木景华此人,即使没有小青衣出现,也还是会有别的女人,你又何苦把自己的下半生都栓在他的身上,不值当!”
  红叶叹气,“妹妹,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和离,远没有你想的那么容易,他一定会去找木清扬,现在连木坤也回来了,无论是出于面子,还是里子,他们都不会同意。”
  木香笑道:“这有何难,你要想自己强大起来,那现在就是个绝好的机会,咱们的大桩买卖已经起步了,我此次从外面带回来的臭鱼,将是咱们开酒楼的主打菜,你的精明,我的创意,咱们合起来,一同挤垮木家,指日可待!”
  预想到未来的前景,红叶心里开朗了不少,“这倒不错,我跟染房都打过招呼了,按你说的,签了合同,第一批服装,很快就会下线,之前你提到服装走秀,那是个什么东西?”
  “哦,你说服装走秀,这个我之前的确想过,就是人选上,不好拿主意,肯抛头露的,定然不是良家女子,若是让青楼的歌姬穿上咱们做的衣服,在外面走秀,一来,降低了衣服的品味,二来,纵然她们喜欢咱们制作的衣服,可是也不一定敢穿出来,这个问题比较棘手,我还没有想好,到底该如何办!”
  红叶差不多听明白了她的意思,“你的意思,就是好比花灯游街,让她们穿上咱们工厂出来的衣服,在街上走一圈,好让人家看到衣服穿在身上的效果,这个办法,怕是不行的,就像你说的,纵然他们敢穿,人家也未必敢买,倒不如这样……”
  她说的法子,很简单。就是找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穿上她们制作的服装,在京城的街道,来回走上几圈。
  就跟走庙会似的,招摇的从街市上穿梭。
  既有了轰动效应,又不会让人觉得俗气,若再加上适当的引导,成名成功的日子,还会远吗?
  红叶跟她果然是最合拍的,两人想的点子也是如出一辙。只是红叶的点子,更接地气。
  木香很赞同,“红姐,你刚说的办法可行,事不宜迟,眼下很快就要到春天了,正是添置春衣的时候,这几日我不太舒服,店里的事,你帮着多照应些,工厂那边,我会让吴青多盯着一些,等找到可靠的人手,你也就可以多省些心了。”
  “嗨,我闲着也是闲着,孩子有奶娘跟丫头们照应着,你也瞧见了,那个家,我是不想回去的,倒不如在外面多操劳些,回去之后啥也不想,倒头就睡,咱们的作坊,还缺个好听有气势的名字,做出来的衣裳,也该让人知道是哪里出的,这名字,还得你来取,我可做不了主!”
  “呃……容我想想,”木香开始冥思苦想,把她曾经记得的服装品牌,统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思来想去,又觉着不妥。
  似乎都不合拍,不合她的风格。
  眼看就快要到凤临台了,她灵机一动,有了主意,“就叫摩登一品吧!摩登是时尚的意思,若是客人听不懂,可以能客人解释一下,就说是咱们独创的一个词,还得设计一个标致,绣在衣服的袖口上,好让人家一看,就知道这是咱们出的衣服。”
  红叶努力消化着她的话,每回跟木香说话,她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听,否则很容易就给弄糊涂了,“摩登一品,好怪的名字,这不重要,就是你说的标致,是不是就像印章似的,给货品盖一个章。”
  “不错,但咱们不盖章,咱把标致绣在衣服上,就在这里,”木香掀开自己的袖子,指给她看,袖子掀开,往里面一点点,即便是女子,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伤风化。
  “哦,我明白了,那这标致,绣成个什么花样好呢?”
  “这个嘛,我也还没想到,你让那位画师,帮你设计一个,要不庸俗,要新颖,还得要让人第一眼看见,就印象深刻的。”
  正说着,马车停下了,喜鹊在外面禀报道:“夫人,凤临台到了。”
  红叶跟木香很有默契的止了话头,她们之间的商业秘密,可不能让别人听了去。
  “嗯,下车吧!”
  严忠在马车边放了软凳子,喜鹊扶着她二人下了马车。
  这是木香第一次来凤临台,果真是个好地方。三面环着水,只有一条路通往湖中的庄园。
  这庄园最中央,还立着一个三层小楼,庄园的四周种着成片的桃花。
  虽还没到桃花盛开的时节,但这里的桃花不知那匠人用了什么方法催开,竟然也是满眼的粉色。
  除了桃花,园内的其他花卉也竞相开放,一派春意盎然的景像,煞是好看。
  守在路口的太监,并不是王海,是个精瘦的太监。
  木香认出,他像是皇后身边的。
  他走到木香跟前,弯着腰,态度拘谨却不恭敬,“皇后娘娘不喜马车吵闹,烦劳两位夫人下车步行。”
  红叶知道木香的爆脾气,赶忙上前一步,笑着道:“无防,正好我二人步行赏花。”
  木香跟她正要迈步走呢,谁知道那精瘦太监,又捏着一副公鸭嗓子,说道:“这位姑娘抱着的小狐狸也不能带进去,皇后娘娘近日心情不好,这等小畜生还是不要带进去的好,王妃若是不放心把它搁在外面,可以交由奴才们照看,等到宫宴结束,自会还给王妃!”
  木香原本不愿跟他计较,在路上的时候,因着木景华的事,她这气也生的差不多了,再说,皇后就坐在里面,她暂时还不想跟皇后对上,所以能忍则忍。
  可这老太监,摆明了就是跟她过不去,又或者说,是皇后要给她下马威。
  唐宁之死,还没查明。
  皇后找不到唐宁,也不知唐宁已死,便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她。
  下马威都是小事,更大的陷阱只怕都在后面呢!
  红叶一瞥见木香的脸色,就知她要发火,急的快要虚脱了,“总管大人,这个小东西虽然是个小畜生,但它是夫人的爱宠,若是出了一丁点的差池,你可是担当不起,我劝你还是不要拦着了,多担这一份干系,又何苦呢,犯不着。”
  木香很冷很慢的在笑,“既然公公要替本夫人看着,那便烦劳你了,可是咱把丑话说前头,它掉了一根毛,我都要你用命还,或者,我不杀你,但我会让人把你的命根子丢进火里,烧个干干净净!”
  太监净过身,割下的宝贝,都存在敬事房里。哪个太监老了,要告老还乡了,便可以去将自己的宝贝领走,带着它一起进棺材,来生也能做个完整的人。
  所以对老太监来说,命根子是他们最忌讳,也是最不愿意提的话题。
  “小人不敢,小人说错了,王妃请带着您的爱宠进去吧!”惹不得,只能躲了。虽然心里恨的牙痒痒,但表面上还得装的恭恭敬敬。
  反正皇后也撂下话了,对待这位襄王妃,能拦的就拦,不能拦的,就随她去吧!
  走上白玉石铺成的小路,红叶想想还觉着好笑,“这些个奴才,都是欺软怕硬的,你不对他狠,他便当你好欺负,也就是你,敢跟他们硬碰硬,换了我,是万万不敢的!”
  “没什么敢不敢,我也就是狐假虎威,等咱们有了真本事,直接甩回她脸上去,”木香走在最前头,面上是淡淡的笑,心里却在盘算着今日会发生什么事。刚刚严忠小声对她说,殿下早已安排了五百精兵,就在离凤临台不远处埋伏,若有需要,随时支援。
  红叶还是性子太弱,“你这脾气,估计只有襄王能压得住,换了旁人,早被你气坏了。”
  严忠的表情微有变化。他太喜欢红叶的这句话了,一物降一物,少了谁都不成。
  快要步入凤临台,路台的两边,每隔五步,便站着一名轻纱曼妙的美人,手里捧着花盘。
  这情景要是搁在天气暖和的时候看着,倒也赏心悦目,但是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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