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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8节

  几个人都转脸看他,但是大宝并没有说下去。几天来,大宝一直都是省着字儿说话。
  我只好接着往下说:“尸僵是在人体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开始形成,最先在小关节形成,逐渐向大关节蔓延。根据孙凤的供述,傍晚6点的时候,牛建国的小关节已经完全形成尸僵,但是大关节还没有形成。根据经验,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死者死亡后四个小时左右的状态。”
  “肇事时间是下午2点?”陈诗羽说。
  我摇摇头,说:“还要算上牛建国自己走回家,躺到床上,伤重不治这一段时间。这个时间不好估算,因为我们不知道牛建国的伤情如何,大概多久能导致他死亡。所以,我们要放宽两个小时。”
  “肇事时间是中午12点?”陈诗羽说。
  “尸僵产生的情况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我说,“我们只能说是12点左右,至于左多少还是右多少都不好说。所以我觉得定在上午10点到下午2点之间比较保险。”
  “四个小时的时间范围。”林涛沉吟了一下,说,“比起孙凤早晨6点出门到晚上6点回来,也算是缩小范围了。”
  “先试试查监控吧,说不准直接就破案了。”陈诗羽说。
  “我刚才说的一切,都建立在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基础上。”我说,“但如果这不是交通肇事案件,我们把死亡时间算得那么精确也起不到丝毫作用。最终的结果,就是永远找不到肇事车辆,而凶手则永远逍遥法外。”
  “不是交通肇事?”陈诗羽说,“这个问题我倒是没有想过。”
  “不是交通肇事,那这个刹车痕怎么解释?”林涛指着地面说。
  “刹车痕?”我笑了笑,说,“你如果沿着这条县道走完,我保证你能发现几十条这样的刹车痕。刹车痕很顽固,下雨都冲不掉,会保留很长时间。咱们没有依据说这条刹车痕和牛建国的死亡有着必然的关联,我们不能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
  “你是说,巧合?”林涛说,“可是刹车痕旁边就是血泊,这样的现场条件,你让我们不去往交通肇事上考虑,而去考虑命案,去考虑巧合,是不是有些牵强?”
  “是啊,不能因为我们是刑警,就总是有疑罪妄想吧。”陈诗羽说。
  “作为一名刑警.就应该多疑一点儿。”我哈哈一笑,说,“恰恰相反,我认为这起案件有可能是命案的主要依据,恰恰是这条刹车痕。”
  大家都一脸茫然,我笑着拿过了林涛手里的卷尺。
  “来,你拉着那头。”我说。
  我们把卷尺的一端固定在血泊的边缘,另一端固定在刹车痕的尽头。测量结果是六米。
  “我们知道,重型卡车吃重主要在后轮,所以它的后轮刹车痕迹比前轮要深得多。被尘土覆盖后,我们依旧能看见的,是后轮的刹车痕迹。也就是说,死者倒地的位置,与重型卡车后轮胎的距离是六米。而一般的重型卡车,整车长其实也就六米半,后轮到车头平面的距离其实也就六米。”
  “那不是正好吗?”林涛说。
  我说:“根据法医的简单尸表检验,首先能够排除的是碾压致死,因为被重型卡车碾压,那会惨不忍睹,一看便知。死者如果是交通事故死亡的话,那么他只有可能是被碰撞致死。重型卡车一般都是大车头,不管是平头还是凸头车,在人体高度位置都是一个平面。如果一个平面撞击到人体,而且是能够把人撞死的那种速度,撞到人的时候,人会怎么样?”
  “我明白了,人会飞出去。”陈诗羽拍了下脑袋。
  “当然没那么夸张。”我说,“但应该会有一个抛甩作用。换句话说,被重型卡车用一定速度撞击,人体不应该在原地倒下,血泊应该在距离车头还有一段距离的位置。”
  大家开始沉默思考。
  “所以说,这个刹车痕只是一个巧合,是一个迷惑住所有人眼睛的巧合。”林涛蹲在刹车痕旁边说。
  “我觉得是这样。”我说,“当然,这还是要配合尸检来确认的。”
  “家属不同意尸体解剖。”陈诗羽摊了摊手。
  “那是在初步认定为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我说,“法律规定了,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搞清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决定解剖。通知家属到场就可以了,即便家属不来,该进行的解剖还是要进行。”
  “听你的意思,是在怀疑死者的家属。”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除了家属过于激进要求尽快结案这一疑点以外,我还没有任何可以怀疑家属作案的依据。虽然没有依据,但是咱们还是提取一些这里的血迹吧。”
  “血泊?肯定是死者的吧,有必要提取吗?”
  “当然。”我边说边蹲下来整理提取棉签,“不仅要提血泊,更要提取血泊周围的滴落状血迹,每一滴都要提。”
  “家属的工作做通了。”主办侦查员擦了擦头上的汗珠,说,“可费了老劲儿,最后还是拉上了镇书记、镇长来一起做的工作。”
  王一凡在接到我们的结论后,依法办理了交接手续。刑警部门在接到这个案子后也不甚满意,他们对我们的推断并不相信。这使得我的压力剧增,毕竟没有解剖尸体,心里也不踏实。
  好在侦查员已经做通了家属工作,这给公安机关也减压不少。如果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解剖尸体,而结论还是交通肇事,那么带来的负面效应就会比较大,后期的工作也不好开展,还会带来很多隐患。
  虽然已经是下午6点,但是为了防止家属隔夜反悔,我们还是决定连夜解剖尸体。
  青乡市的殡仪馆被大山环抱,晚上幽静得很。在解剖室昏暗的灯光照射下,加之屋外山里奇奇怪怪的声音,把现场烘托出一股阴森的气氛。以前的我们,在解剖的时候会有很多交流,也会说一些活跃气氛的话。可是在宝嫂出事后,解剖工作变得沉默、寂静,更增加了解剖室阴森恐怖的氛围。
  林涛一直贴在陈诗羽身边站着,僵硬地端着相机。
  尸体已经换上了寿衣,据称,原来穿着的衣服已经被当作垃圾销毁。少去了衣着检验,我们的线索看似又少了一些。
  我和大宝费劲地脱去了尸体身上的寿衣,开始从头到脚进行尸表检验。
  死者身高大约175厘米,很壮实,头发乱蓬蓬的。即便是永远离开,也是这样脏兮兮地离开。
  死者的鼻根部有明显的肿胀,口唇也有挫裂创,甚至还有血迹黏附在口角没有被擦洗干净,毕竟为死者美容的收费还是很高的。
  死者的左侧颞部有一处创口,留在现场的血泊应该就是从这里流出的。虽然是在头部,但可能伤及了大血管,即便是冷冻了几天,一动尸体,还有血液渗出。
  创口周围有片状的擦伤,创口不整齐,创腔内还有许多灰尘、沙末和血液混合在一起。可想而知,这处创口是和地面撞击而形成的。
  除此之外,尸体上再也没有开放性创口,只有肩峰和上臂外侧部位可以看到一片乌黑的瘀血区域。
  从尸表的情况看,死者最严重的损伤应该是在头部,所以我们从头部开始解剖。
  我们切开死者的头皮后,就看出了异常。死者左侧的顾肌有明显的出血,这个不奇怪,因为左侧头皮创口提示了有和地面撞击的过程。然而,他右侧的颞肌居然也有明显的出血。我来回翻动着已经被切开的头皮,确定颞肌对应的头皮,并没有任何肉眼可以观察到的损伤存在。这一处出血显得很突兀.仿佛和周围的损伤并没有明显的关联。
  出现了疑点,我们迫不及待地锯开了死者的颅骨。没有想到的是,死者的脑组织完全正常,甚至没有任何外伤的痕迹。整个颅底也都完整,没有骨折存在。也就是说,虽然死者的头部遭受了外力,但是并没有损伤到脑组织,头部损伤不是他的死亡原因。
  我站在解剖台旁思考了一下,又将死者的头皮恢复原状,看了看他面部的损伤,心中有了些底。
  既然在头部没有找到死亡原因,我们迅速开始了颈、胸、腹的解剖检验。我是主刀,站在尸体的右侧,大宝则站在尸体的左侧。在我们逐层分离胸腹部皮肤的时候,我发现了异常。从尸体右侧乳头处,就看到了皮下出血,很浓重的皮下出血。这个出血一直在往尸体的侧面、背部延伸。
  手术刀不停地分离,想找到出血区的尽头,这使得尸体的整个胸腹部皮肤都仿佛要被剥离下来一样。
  最终,我在尸体右侧肩胛部找到了出血区的尽头。
  这么大一片出血区域,是我们平时很少看到的。从乳头部位开始,一直延伸到肩胛部,下面则是从腋窝开始一直延伸到腰部。尸体的整个右侧面几乎全是皮下出血。
  “出血是哪里来的?”大宝问。
  我的手有些抖,因为我知道,如果是非常严重的损伤,一般都见于交通事故,而人为是比较难形成的。
  为了防止被肋骨断端刺破手,我在乳胶手套的外面加戴了一层纱布手套。
  “四,五,六,七,八,九。”我机械地数着,“至少有六根肋骨骨折,而且每根肋骨骨折还不止断了一截儿。”
  “这么严重的暴力,人为可以形成吗?”大宝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开始质疑我开始的判断。
  没有想到躯干解剖的情况和头部解剖以及现场勘查的情况相悖,我顿时有些晕。我想到了解剖带来的隐患和后果,以及这一天所付出的警力劳动。
  定了定神,我又解剖了死者的脊柱部位和肩胛骨,并没有出现骨折。这使得我有了一些信心,我认真地剥离死者右侧每一根断了的肋骨,让骨折断端全部从软组织的包裹里暴露出来。
  肋间肌对肋骨的包裹是很致密的,所以这项工作很困难。不知不觉,剥离工作就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此时已值深夜。虽然我一直弓着的腰十分酸痛,但是随着刀尖的运行,我仿佛逐渐看到了事情的真相。随着肋骨断端的逐渐暴露,真相仿佛也慢慢浮出了水面。
  “鼻根部皮下出血,口唇挫裂创,左右颞肌出血,左侧头皮创口及头皮擦伤。”我一边用手点着尸体上的损伤,一边说,“右侧肩膀及上臂挫伤,右侧腋下六根肋骨骨折,伴周围大面积皮下、肌肉内出血。总共的损伤就这些了吧。”
  “嗯。”大宝说,“这么大面积的损伤,应该可以定挤压综合征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死亡吧?还是定创伤性休克死亡?”
  “具体的死因,我们取下死者的肾脏回去进行病理检验后就能知道。”我说,“但不管是哪种死因,侧面胸腰部的损伤就是致死的原因,这个毫无疑问。我们现在更重要的是分析这个损伤的损伤机制是什么。”
  “我看啊,老秦你错了,我觉得是交通事故。”大宝说。
  林涛点头附和,他和陈诗羽在我剥离死者皮肤的时候就大吃了一惊。我估计,一是剥皮的即视感让他们感到惊恐,二是面对这么大面积的体内闭合性损伤他们感到惊讶。
  “不急着下结论。”我说,“明早咱们专案会上再去辩论。”
  又困又累的我回到宾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即便是在做梦,仿佛也是现场还原的情况,浑浑噩噩的。
  清早起来,隔壁床上的大宝还在酣睡。昨晚我仿佛听见了他在说什么梦话,而此时,还可以看到他眼角晶莹的眼泪,枕侧的床单湿了一块。
  3
  案件性质陷入了谜团,所以青乡市公安局的局领导召集了刑警、交警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本起案件的专案会。
  为了让大宝能缓解一下悲伤的心情,转移注意力,我安排他来做本次尸检的汇报人。
  大宝认认真真、分毫不差地汇报完尸检的情况后,开始进行自己的分析:“我们内部也有分歧,所以自己分析自己的意见,看谁能把对方说服。我认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主要依据是死者侧面的损伤,多根肋骨骨折,人为较难形成。对于案件的整体分析,我认为是这样的:一辆重型卡车从死者牛建国的右侧撞击了他,受力点是身体右侧面,导致了右侧面大面积损伤。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死者并没有被抛甩出去,而是左颞部着地,形成了左侧的头部损伤。因为人体着地后不会马上静止,死者可能发生了翻滚,形成了面部损伤。因为只是摔倒后着力,所以他头部、面部的损伤并不严重。以上就是我的观点。”
  我说:“我依旧认为这是一起命案,但可能不是谋杀,而是激情杀人。如果案件定性,可以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
  “怎么分析出来的?”刘支队一脸惊奇。
  我说:“凶手没有携带任何工具,徒手杀人。而且,凶手的情绪一直处于高度愤怒当中,他没有对致命的部位进行袭击,只是没控制好力度,导致人死亡了。”
  “愿闻其详。”大宝说。
  我说:“我先提几个问题。第一,你刚才说的某种原因会是什么原因?什么原因能导致在巨大暴力撞击下,人体不被抛甩?”
  “这我确实没想明白,但是交通事故是一瞬间的事情,其间可能有一些小的原因不被我们掌握,所以看起来不合情理。”大宝说。
  我说:“那第二个问题,死者右侧颞肌的损伤是怎么来的?”
  大宝说:“我说了,车辆撞击了死者的右侧,右侧也包括头部右侧。”
  “车头是钢铁制成的,还凹凸不平。”我说,“这么硬质的物体撞击头皮,头皮上会没有损伤吗?”
  大宝沉默了。
  我接着说:“第三个问题,死者面部的损伤你说是和地面形成。人体的面部结构是凹凸不平的,那么它和平整的地面作用,最先受力的应该是突出位置,而不是凹陷位置吧?人体面部的突出位置是鼻尖、颧部,而不是鼻根和口唇。”
  “有道理。”大宝开始赞同我的观点。
  我说:“除了这三个问题,还有其他更有力的依据。”
  “那么你就系统地和我们说说吧。”刘支队受不了我卖关子,单刀直入地问道。
  我哈哈一笑,说:“好,我们就从上面的三个问题开始说起。”
  交警部门的同志表情轻松了许多,而刑警队的侦查员们纷纷翻开了笔记本。
  我说:“第一,现场情况我就不再复述了。我认为如果是车辆撞击,而非碾压,则必须有个抛甩的过程。所以现场的刹车痕迹只是一个巧合罢了。第二,右侧颞肌孤立的出血,显然不可能和其他损伤有关,而是一次独立的打击。致伤工具显然不会是坚硬的钢铁,而是表面光滑、柔韧的钝性物体,我们可以理解为拳头或者是鞋底。而左侧颞部头皮损伤严重,却没有累及到内部的脑组织,说明不可能是剧烈摔跌形成的碰撞力,而应该是右侧头部受力后,在地面形成相对的衬垫伤。”
  “我赞同。”市局孙法医给我点了个赞。
  我笑了笑,接着说:“第三,死者面部的损伤都位于面部的凹陷部位,而现场地面是平整的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物体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的情况。所以,死者面部的损伤不是和地面碰撞形成,而是被钝性物体直接打击形成。尤其是鼻根部的损伤,和上面说的颞肌出血成伤机制是一样的,都是柔韧钝物打击形成。至于口唇部的损伤,那是因为有牙齿的衬垫,才会出现破损。”
  “都很有道理。”刘支队说,“但是仿佛说服力还不够。”
  “所以我接下来要说死者的其他损伤。”我打开幻灯片,说,“挺有意思的,死者的每处损伤其实都能说明问题。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的致命伤,是从右侧的腋下开始,直至腰部。而死者的肩部和上臂外侧也有钝器性损伤。大宝曾经说过,交通事故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撞击,一般只有一次。那么,什么样的体位才能一次撞击形成我刚才说的两种损伤呢?如果死者受伤时是举起右胳膊的,那么可以形成腋下的伤,但是不能形成上臂外侧的伤。如果死者受伤时上臂是自然下垂的,上臂外侧可以有伤,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护起来不可能受伤了。”
  “嗯。”大宝说,“所以你说的这两处损伤,不可能是一次形成的。”
  我点点头,说:“第五点,也是让我最终坚定信心的一点,就是死者的致命伤。我们可以看到图片上的情况,死者的致命伤是在身体右侧,从乳头到肩胛,从腋下到腰部,这么大面积的皮下、肌肉全是浓厚的出血面。大宝说过,一般人为不能造成这样严重的损伤。其实,这个损伤严重吗?不严重!损伤主要是以大面积皮下出血为主,肋骨骨折虽然很严重,但是脊柱、肩胛和胸骨都没有受累。我们知道,肋骨是很脆弱的,如果是大力量反复击打,是可以人为造成多根肋骨骨折的。”
  “可是这皮下出血面积太大了啊。”刘支队说。
  我接着说:“对。正是因为皮下出血面积远远大于肋骨骨折面积,我才认为这些皮下出血不是单纯因为肋骨骨折造成的,而是由频繁、多次的钝物打击导致许多出血灶,这些出血灶融合成片,才形成了图中所示的损伤情况。这么频繁、多次的打击,肯定不会来自交通事故,而是来自人为击打。这些击打,有的只导致了皮下出血,有的导致了肌肉出血,有的导致了肋骨骨折。并不是巨大的暴力多次打击,损伤都逐渐融合了,所以我们才看到了貌似一次巨大暴力形成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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