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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一度:首席溺爱娇妻 第91节

  我忽然想起晚上和安明约了看电影的事,心想我和安明第一次看电影经历,可不能带上你这个大灯炮。于是说到时再说吧。
  “什么叫到时再说?你要不包晚饭,我这就不去了!整天枪林弹雨的陪你出生入死,让你包顿晚饭你还不乐意了?你真以为你是皇后娘娘我是婢女,就天生是伺候你的命?”胡芮不依不饶。
  “好好好,我答应了还不行吗?什么枪林弹雨出生入死?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么?怎么就出生入死了?”
  “别污辱我的体育老师,那可是我青春岁月里最凄美的回忆。”胡芮作伤感状。
  我这才想起,以前胡芮的确是暗恋过一个体育老师,是高中还是大学我竟然忘了。不过她暗恋过的人多了去了,恐怕她当事人都未必记得全,我这局外人又怎么会记得住?
  吃完饭后,和胡芮就直接开车往民政局方向而去。一路上她还不停要念叨,说早知道她要当司机又要当保镖,那午饭就不应该在食堂吃,我应该请她吃大餐才对。
  我懒得理她,打电话问陈年到了没有,他说到了,让我快点过去。
  将车停好我和胡芮走了进去,陈年果然叫来了周红,而且还有大胖子陈仪,这阵势果然够大,和我想像中的一样。
  “靠,果然又来了大部队。真是醉了。最好别跟她们起冲突,我一旁等你。”胡芮轻声说一句,走到另一桌去了。
  我坐下,陈年问我要喝什么,我摆了摆手。“既然都忙,那就直接说正题吧。我要看看协议。”
  陈年递过来他找人拟好的协议书,其他的我都不关心,我只关心的是女儿的抚养权问题。
  协议上明确写了,女儿由男方负责监护。我如果要探看,需要得到男方的允许。
  “我不同意,棉棉应该要归我抚养,法律也有规定,哺乳期间的孩子归女方抚养,这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通常理解的哺乳期,指的是两周岁以前的孩子,所以孩子理当归我抚养,这没什么好商量的。”
  周红马上反对,“这倒奇怪了,那孩子你就没怎么喂过奶,哪来的哺乳期?两周岁以前的孩子确实应该由女方抚养,但那也得看实际情况,比如说女方没有抚养的能力,那就得归男方。法律不是死规定了一定要归女方,法律的解释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现在棉棉跟了我们,显然更有利于她的成长。”
  “我没有哺乳,那是因为你们逼我去上班。至于说我没有抚养能力,那就更是好笑,我现在是一家公司的销售总监,年薪比你们几个人加起来的总收入还要高,我怎么就没有能力抚养了?你们再看看你们是如何抚养的?那么小孩子,你们给送出去,这还有利于她的成长?她是爸妈的孩子,却像孤儿一样流落在外,这有利于她的成长吗?”
  我本来挺冷静的,但一说到这些事,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实在是难压住心里的火。
  “袁小暖你吹牛不打草稿是吧?你年薪比我们几个人加起来还多?还什么总监?就凭你?”周红一脸的不屑。
  “就凭我,那又怎么了?我就是当了销售总监,我的收入就是比你们几个人加起来还多,如果有必要,我可以让公司出相应的收入证明。但如果要走到这一步,那我们也就不是协议离婚了。”我说。
  “好了,说好了是来商量离婚的,既然都这样了,那就不争了。小暖,孩子还是暂时在我这边吧,等你稳定了以后再说,我们以半年为期限,如果半年后你确实生活工作都稳定了,那孩子再给你,如何?”陈年说。
  “我现在就已经稳定了,所以孩子必须归我,你们也知道,如果打官司,那法院肯定会将孩子判给我,这绝对没有任何的悬念,如果你们不想打官司,那就把协议改了。”我说。
  “袁小暖,你也别太嚣张,陈年也说了,就只是半年,半年以后,如果你稳定了,那孩子就给你。我们说话算数。”周红说。
  “我不同意,我现在就要孩子的抚养权。”我坚定地说。
  “如果你现在就坚持,那我只能告诉你,孩子丢了,找不到了。”周红阴阴地说。
  “什么?”我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当然实际上并没有丢,但是被我藏在了一个你根本不可能想得到的地方,如果你要是不同意以半年为期,那你永远都别想见到孩子了。我说到做到。”周红说。
  “我会报警,说你们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见到她!你们这是犯罪!”我大声说。
  咖啡厅里的都向这边看了过来,我也知道有些失态了。但我真是太愤怒了。
  “我既然把孩子藏起来了,我当然就不怕你报警。为了孩子,你最好不要逼我太过了。半年时间,也就是一百多天,到时就把孩子还给你,如果你坚持现在就要孩子,那我是不会给你的,你要打官司也行,报警也罢,到时我就说孩子是被人偷了,那案子一下子就能破么?有那些时间去消耗,半年期也就很快过去了。你又何必?”周红说。
  第75章 现在你由我接管
  周红真是一个狠毒的人,但又不得不说,她毕竟任了多年的基层小吏,对于人情世故什么的确实是很老道。在来之前她肯定就已经想好要如何对付我了。她的准备很充分,这一次我要赢她,恐怕确实是有难度。
  而且我从自身考虑也确实可以接受半年之期,我现在和安明在一起,但我们毕竟只是同居,等我离婚了以后,他会不会娶我?他家里的人又会不会接受我这样一个离婚妇女,这都是未知数。
  要真是安明只是玩玩而已,我离婚以后,恐怕那种刺激感就会自动减弱,到时他要是扔我到一边,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总不能带着棉棉回娘家去住。
  半年时间虽然会让我饱受思念女儿的煎熬,但为了稳妥起见,我决定接受周红的条件。她既然早就计划好的,那我也只能暂时退一步,以便以后更好地进。
  “行,那你们要把半年期写在协议上,如果半年后你们不归还孩子,我就会告你们。”我说。
  陈年又看了看周红,周红点了点头。
  于是陈年又将协议拿到附近的打印店里重新打印,完了以后我和陈年双双签字。
  接下来就只差民政局的手续,我说咱们是去离婚,也不是什么喜庆的事,没必要一家老小都跟着去,我和陈年自己去就行了。
  我让胡芮先回去,我的意思也就是说,让陈年把他家的那一群都叫回去。这样一群人涌进民政局,那算是怎么回事。
  胡芮本来就是我叫来的,那当然巴不得马上脱身,但陈仪和周红就不想走,而且拦住胡芮,说你上次帮着袁小暖打我们,那帐怎么算?
  胡芮自然也不惧她,对着陈仪说:“大婶,这个时代是看脸的时代,不是看肉的时代,猪的肉多有用,可以腌腊肉,人的肉多没用,最多只能吓吓人,而我恰恰是不怕吓的那一类,你最好别想着找我的麻烦,因为我一点也不怕你。”
  陈仪比我们大不了几岁,被胡芮叫她大婶本来就已经气得嘴都歪了。再加上胡芮的那翻关于肉的理论,更是让陈仪气得七窍生烟。马上就作出一副要打架的样子。
  但这一次陈年劝住了他姐姐,说走到这一步了,难道还要打一架再散伙么?不要每次都闹得鸡飞狗跳才罢休。这样也太让人郁闷了。
  我也劝离了胡芮,和陈仪那样的人计较,本身就影响自己的形象,胡芮也不想和她纠缠,于是就开车离开了。
  把双方跟来的人都打发走了后,我和陈年一起步行往民政局方向而去。之所以步行,一方面是因为离民政局不远,另一方面则是我不愿意再上他的车。我选择走过去,他也就陪着我走过去。
  这恐怕也是我和他这一辈子一起走的最后一段路,走完这几百米,三年多的婚姻也就算是走到头了。
  其实我心里是伤感的。我忽然就想起了当初他迎娶我时,被他的朋友闹着让她背着我在大街上喊我娶媳妇了的情景。
  那时我偎在他背上,想着我竟然嫁了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心里是妥妥的温暖。
  不是因为陈年而感伤,是因为我的年华而感伤。
  我一直忍了三年,最终还是没能保住我的婚姻。一生中能有几个三年,而女人有限的青春里,三年又是多么大的一个比重。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惨淡方式收场。
  很多夫妻离婚后都成仇敌,但我现在却忽然觉得没那么恨陈年了。因为已经不重要,所以没必要去恨。这世上每一对离婚的夫妻,应该都是实在走不下去才会离婚。宽容一点来说,大家都是输家,没有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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