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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魔人跳

  瞎子北几乎给每个人都布置好了任务,这倒是很符合他的形象,古往今来,很多文艺作品里,算卦的和军师大部分都是以盲人的形象出现。
  只不过军师这个职业竞争比较大,岗位也少,所以算卦先生的盲人居多。
  这些,在阿秋的漫画里,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在阿秋的漫画中,这是一个私设公堂自诩为正义化身的恶魔。
  只是,人毕竟不是纸片,不可能就正反两面,所以,在这个世界里,当大家脱离了漫画的束缚后,人物,也就变得鲜活了起来。
  接下来,大家开始做准备工作了。
  风四娘先吩咐客栈里的几个小厮帮工去外面宣传老娘要亲自接客的消息,大有某岛国的某位小明星忽然宣布下海拍片的感觉。
  薛三蹲在院子里的井口边,面前放着一块磨刀石,开始磨刀。
  不过磨的却是小匕首和小钳子,大概是梁上君子的标配物件儿吧。
  郑凡有些好奇地走过来,蹲在他旁边,问道:
  “你的那把剑呢?”
  郑凡记得漫画里,薛三的形象是身后横背着一把大铁剑的,许是秦思宇这个作者很喜欢这种反差萌吧。
  薛三一边磨刀一边抬头对郑凡笑笑,回答道:
  “回禀主上,没咧。”
  “没了?”
  “来到这个世界时,大家身上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其余的,都没咧。”
  郑凡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当下,心里觉得有些惋惜,这帮人原本在漫画里拿着的东西,丢在现实里,应该可以算是一件件神器了吧。
  “主上可以先去前厅坐着,喝喝茶或者喝喝酒,等今晚之后,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我们就能回禀给主上了。”
  “辛苦大家了。”
  郑凡没去前厅,老实说,他有些害怕去面对那种未知,坐在前厅里,等到下午时,客人们会来,看着一个个穿着和现代迥然不同的客人,这种未知感,能让人呼吸困难。
  但他又控制不住地想要去探索这股未知。
  可能,是还没习惯吧,就像是一个正常人看恐怖片一样,痛并快乐着。
  郑凡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躺在床上,外面的大家都在忙,都在做着准备,郑凡睡了个午觉。
  这一觉,睡得比预想中的要长不少,醒来时,发现外面已经天黑了。
  “还真是能睡啊。”
  郑凡有些无奈地自嘲了一声。
  其实,郑凡也想着看看自己能否帮个什么忙,不然被他们一口一个“主上”叫着,脸上总臊得慌。
  但偏偏郑凡清楚,自己似乎帮不到什么忙,强行要帮忙的话,还可能帮到倒忙。
  或许,自己踏踏实实地在屋子里睡午觉,让他们把自己当吉祥物供起来,他们反而更开心吧。
  离开房间,走入了院子,恰好,又看见了阿铭。
  阿铭正站在酒窖门口的阴影下,手里好像拿着一把小锉刀,像是在修剪指甲。
  在感应到郑凡走来时,阿铭抬起头,看向了郑凡,开口道:
  “主上,樊力下午时已经跟着蛮族部落的一支商队去了荒漠,薛三也已经去蹲点了,瞎子下午去找那位巡城校尉的夫人到现在还没回来。。”
  阿铭一边说着话,一边还在继续剪着指甲。
  “嗯。”
  郑凡应了一声,然后,犹豫了一下,问道:
  “我可以帮到什么忙么?”
  阿铭愣了一下,目光里,似乎有一些意味深长,道:
  “其实,主上你已经帮了很大的忙了。”
  郑凡有些无语,他认为阿铭的意思是,自己不添乱,就是在帮忙。
  谁知,阿铭继续道:
  “那边的竞拍,已经结束了,不过有些麻烦。”
  “什么麻烦?”
  “价高者出的钱有点多了。”
  “所以………”
  郑凡是从不怀疑风四娘的魅力的,男人的口味多有不同,有喜欢娇小的也有喜欢块头大的,有喜欢咕咕咕的也喜欢呜呜呜的;
  但风四娘,作为秦思瑶幻想出来的一个完美成熟女人,她的一颦一笑,绝对是有着无比巨大的吸引力。
  有一个最灵的方法去分辨一个男人是否好色,那就是把食指放在一个男人的上嘴唇和鼻子之间,如果有气,证明他好色。
  “那个人,还有一个随从,说是随从,却更像是保镖。
  这个公子哥是前些日子里来到虎头城的,在虎头城里城东的那家窑子里要了两个女人进客栈,但两个女人是走进客栈却被抬出来的,一个现在还活着,一个已经不治身亡了。
  他给那家窑子赔了银子,那家窑子也就没生事。”
  按照之前的安排,风四娘这次开门接客,是想要钓一条大鱼,其目的,是从这条大鱼的嘴巴里拷问出这个世界的“世界观”。
  然后,保险起见,这条鱼肯定是要处理掉的,等“世界观”分享结束后,会由梁程或者阿铭穿戴那条大鱼的衣服以“完事儿”了的姿态大摇大摆地走出客栈,把客栈的嫌疑洗干净。
  原本,只要针对那条大鱼下手,而且男人嘛......
  但凭空多出了一个护卫随从,就多出了不少变数,外加阿铭说这个人喊的价格最高,属于碾压全场的,越是有钱人有身份的人,他的随从护卫,实力可能就更强。
  魔人跳,可真别玩儿脱了。
  “要不,下毒吧?”郑凡建议道。
  “我观察过了,那个随从,在进入客栈后,虽然一直坐在自己主人的身边,但一直没喝过酒,也没吃过东西。”
  这种随从,会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所以,就更难对付了。
  尤其是,在郑凡手底下的这群魔王们还是普通人的时候。
  “既然点子太硬,就放弃吧。”
  郑凡不想让他们有损失。
  阿铭笑了,他的牙齿很白,摇摇头,道:
  “随从越是厉害,证明那个主人知道的东西就越多,我们对他下手就越有价值,况且,四娘已经收了人家钱了,总不可能真的让四娘去陪人家睡觉。”
  “也是。”
  “主上,如果你想帮忙的话,可以帮我提上这坛酒,到前厅去,算算时间,差不多了。”
  “哦,好。”
  郑凡目光在地上逡巡,看见了一个小酒坛,马上弯下腰抱起来。
  “好沉………”
  “里面装的是香灰。”
  “这东西,是拿来偷袭的?”
  “嗯,主上看准时机,对那个护卫砸过去就行,剩下的,就交给我和梁程了。”
  “好的好的。”
  郑凡用力地点点头。
  “主上先去,梁程在前厅楼梯口等着了。”
  “你呢?”
  阿铭伸手指了指院子的南侧,那里有一张梯子,直接通向前厅的二楼。
  “我从梯子那里线进四娘的屋子,帮四娘把那条大鱼先控制住;那个护卫守在外屋的房间,等你们动手时,我再从里屋他的身后偷袭。”
  “好。”
  虽然在漫画故事里,郑凡曾“杀人无数”“满是鲜血”“罪恶滔天”,但说实话,那也不过是一个键盘侠罢了,唔,可能比普通的键盘侠多出了一些想象力。
  他连一只鸡都没杀过,而杀人……额……这还真杀过,他杀过他自己。
  郑凡端着小酒坛进了前厅,梁程确实在楼梯口站着等着,在看见抱着酒坛走来的郑凡时,梁程似乎有些意外,意外之余,还有些愤怒。
  “谁让主上您来的,阿铭?”
  “是我自己要求来的。”郑凡回答道。
  梁程皱眉,可以看出来他是相当的不满意;
  郑凡则是有些不安,只能继续道:“我听你吩咐,砸了香灰后就跑。”
  他是觉得梁程认为自己百无一用,只能碍事,所以不满意。
  但梁程接下来那冷冰冰的话,却让郑凡惊讶了:
  “主上的安危,不容有失。”
  这是,在关心我?
  “我砸了就跑,不会有事的,再说了,不是还有你们么。”
  似乎是见郑凡还在坚持,梁程无奈地点点头,这是表示同意了。
  随即,他转身,往楼上走去。
  郑凡自然是抱着酒坛跟上去,其实,郑凡心里还是觉得这次的行动有些激进了。
  樊力跟着商队去荒漠,开启蛮族视野;薛三去官府偷文书信笺以及瞎子北去勾引人家将领的老婆,这些,其实已经足够了吧?
  但客栈这边却打算直接以灭口的方式获得情报,成功了还好,但要是失败了呢?
  不过,郑凡心里也能理解,这帮家伙,原本是一部部漫画里杀人不眨眼甚至是以虐杀为乐的怪物,他们做事时,很多时候,真的只注重结果,而不去在意过程和手段。
  正常人是实力足够了再去做事,疯子则是甭管实力到了没有先把事情搞了再说!
  且现在行动已经开始了,箭在弦上,没功夫再去思考其他了,人风四娘都已经把客人迎入了闺房......
  …………
  院子里,
  郑凡进入前厅后,
  阿铭还在酒窖门口多站了一会儿。
  是的,他手里还拿着那个小锉刀,但并不是按照郑凡之前所想的那样,是在修剪自己的指甲。
  而是,
  一下又一下地将锉刀尖端刺入自己的掌心。
  “噗!”
  “噗!”
  “噗!”
  伤口被一个一个地刺出来,
  紧接着,
  伤口又一个一个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快速愈合。
  终于,阿铭停止了自己的这种连续自残行为,抬起头,看向了今晚这不是很明亮的月亮。
  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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