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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胡锦明

  安德烈背起张巧晓,宋脍翟则背着旅行包,明朗背帐篷,这是明朗自出道以来,跑得最狼狈的一次。
  四人当中,自己怀孕,宋脍翟和张巧晓都不会功夫,而枪战的话,即便会功夫,也不见得有用。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来者何人!
  四人在树林里急忙奔跑,明朗其实已经很疲惫,但是此刻不跑也不行,因为,四人在树林里行走,总会发出声音,而刚才的枪声这般的近,只怕,对方已经发现了她们。
  果然,过了不久,身后传来一阵紧密的脚步声。明朗站住身子,道:“不能跑了,躲起来!”
  这里都是密林,古树参天,要躲藏的话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四人躲进了一处灌木丛林立,凭着粗壮的树干和密密麻麻的灌木丛遮挡身体。
  过了一会,果真看见几名形色慌张的亚洲面孔出现在树林里,他们中间有两人手持ak狙击步枪,有两人则持着德国p7m13紧凑型手枪,能用这两种武器的人,一定不会是一般的匪徒,而他们疲于奔命,似乎身后也有追赶之人。
  明朗快速地分析了一下情况,要么是仇杀,要么是追捕,这两种情况,她宁可是第一种。因为如果是仇杀的话,一般没什么闲暇去应对旁人,但是,如果是被警方追捕,一旦发现他们,就有可能挟持他们作为人质。
  四人伏在丛林里,大气不敢喘,张巧晓的手死死地抓住宋脍翟的手臂,显得很惊慌。
  眼看着那四人急急地要跑了过去,大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然而就在此时,张巧晓忽然觉得脖子后一片冰冷濡湿,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吓得她魂儿都丢了,跳起来大喊,“蛇啊!”
  明朗急忙捂住她的嘴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安德烈揪住她脖子上的一条花斑蛇,用力往地下一摔,然后一脚踩上去,脚底的钉子瞬间就把蛇钉住,那蛇挣扎了几下,死了。
  但是,他们也快死了,因为,那几个持枪的人已经发现了他们。
  他们站定脚步,寻找传出声音的方向,那两名持着ak的人朝着灌木林一阵扫射,ak的射程很远,而他们相距,也不过是二百步的距离。
  安德烈摁住张巧晓和宋脍翟趴在地上,张巧晓吓得全身颤抖,花容失色。想不到在这林子里这么久了,现在才遇上真正的危机,这种死亡在顶的感觉,让她几乎要昏过去。
  歹徒逼近,子弹也再一步逼近。
  张巧晓终于忍不住心头的恐慌,凄厉地尖叫一声,然后,跳了起来。
  宋脍翟见状,急忙上前扑倒她,但是,已经太迟了,几颗子弹划破空气迅疾而来,明朗一个飞身而起,挡在宋脍翟身前,一排子弹,就这样直直地打入她的后背之中,其中有一颗子弹,没入了她的后脑,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
  “啊……”
  “大小姐!”安德烈和宋脍翟惊叫一声,宋脍翟扶住明朗,安德烈的枪落手,身子灵巧地在空中一个飞挺,几番跳跃间,子弹从黑洞洞的枪管之下飞出,击中三人的眉心,三人应声倒地,然而,同时落地的,还有安德烈,他也被子弹打中了胸口,正是心脏的位置,只见鲜血从他胸口喷涌而出,他的身子,重重地落在地上。
  那名歹徒见自己连损三人,杀红了眼,怒吼一声,持着枪逼近,手指扣动扳机,就要乱枪扫射,却见倒在宋脍翟怀中的明朗,在千钧一发间,摁下手表的按钮,十几根针飞了出去,她曾说过,不会再杀人,但是,现在,她用的不是痛蜂针,而是毒蜂针,见血封喉,必死无疑。
  那歹徒几乎是在一秒钟毙命,但是,他打出的子弹,有一颗还是落在了明朗的腿上。
  宋脍翟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他抱着明朗,慌乱地摸着她的脸,她的脑袋,她的后背,她的腿,正不断地渗出鲜血,滴落在他的裤管上,地上,仿若霉烂的土地上开出的大朵大朵惊艳的玫瑰花。
  他狂乱地摇头,“不,不,不,没事的,没事,不怕,救命啊……”他张开嗓子大喊,声音凄厉得像是漆黑宁静的夜空飞过的夜枭凄鸣。
  他把明朗紧紧地抱在怀里,泪水从他的脸上肆意地落下,他全身都在颤抖,仿若灭顶之灾的感觉让他觉得心落落的,那好不容易在今天找回来的心,现在已经不知道逝向哪方了!
  张巧晓见死了几个人在自己面前,而那讨厌的女魔头和大块头也倒下了,她再迟钝,也知道因她而起,她退后两步,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不能接受有两个人因她而死,她捂住耳朵,蹲在地上,尖叫起来。
  明朗的已经几乎散乱的神智,被她的尖叫声凝聚了回来,她艰难地抬头,只觉得全身都痛,孩子,终究还是保不住了。也好,她陪着孩子去,这个不是一早预料的最坏打算吗?
  她的手轻轻抬起,无力地抹了一下他脸上的泪水,嘴角绽开一抹苍白的笑容,“你……如果……喜欢她,那就娶了她吧,总胜过打光棍的……”喉头一阵腥甜,她知道,子弹从她后背打进去,已经伤及内脏,血液上溢了,嘴角缓缓地流出殷红的血液,她想伸手擦一下,但是,终究无力了。
  “不要说话,不要说话,我们回去,我们找杨如海,她是神医,她一定可以救你的……”他狂乱地说着,一把就抱起了她,方才,他还因为背不动她而摔倒,但是,现在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
  “啊……”他的力气过猛,弄得她的枪伤一阵阵的扯痛,吓得他急忙又蹲下,抱着她,嘴唇和脸色都白得跟纸张一样,生命的离离合合,以及大喜大悲,已经叫他无法承受了。
  安德烈爬回她的身边,痛苦地道:“大小姐,对不起,我保护不了你!”
  明朗虚弱地看了安德烈一眼,心中一阵痛楚,她害安德烈,这个从她十九岁就跟在她身边的男人,一直替她卖命,但是,她付出给他的,除了金钱,再无其他。
  “安德烈,我命令你,撑下去……”她迅速苍白的面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没了之前凛然的气势,她心里明白,安德烈心脏中枪,在这大山密林处,就算有良医和最好的医疗器械,都救不了他,正如,也救不了她一样。
  安德烈躺在地上,双眼无神地看着天空,天空上有白云在漫步而过,天空如此的结晶,仿佛不染一丝的尘埃,这般的美好。从跟着大小姐的那一刻起,他就预料了这一天,这是他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够了,他的生命,已经足够璀璨了。
  “是……”他缓缓地应了一声,尾音,却渐渐地低了下去。
  “救他……”明朗拉着宋脍翟的衣裳,眸中有低低的哀求之意。
  宋脍翟流着泪放开他,上前为安德烈检查,安德烈本已经闭上眼睛,在感觉有人触及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猛地睁大眼睛,眸光极力凝聚,定定地瞧着宋脍翟,“不,救大小姐!”
  宋脍翟不顾他的要求,检查了一下他的胸口,他中枪的位置偏左,靠近心脏的位置,他心里一阵绝望,只怕,回天乏术了。
  明朗开始全身颤抖,痛,还有冷,还有各种绝望和悲哀的情绪缠着她,她仿若看到林间飞舞着无数的精灵,而她,正一寸寸地沉在一个漆黑而冰冷的地狱里。
  耳畔,似乎传来宋脍翟的痛喊声,她最终,都还是要他再一次面对她的离去。所幸,所幸甄阳不知道,甄阳,她和甄阳的孩子……对不起,甄阳,我保不住他们,我想给你留下我们的孩子,至少,我心里是奢望着有一日,你看到孩子的时候,从孩子酷似我的脸庞中,看出我的影子,那样,你就会一辈子记得我。
  她不后悔,不后悔来这一遭,宋脍翟,是她的朋友,是她的哥哥,在她最痛苦到时候,是他陪着自己身边,她此生,没有什么朋友,她要珍惜,要抓紧,但是,抓不紧了,她越是想抓紧,失去的越多。
  林中,再度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宋脍翟静静地坐在地上,抱着明朗,心底一片绝望,也好,就这样吧,大家一起死了。
  映入眼中的,是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人,而为首的那人,他认得,是杨如海的丈夫胡锦明。
  他见到了宋脍翟,再看到地上的尸体,如十殿阎罗一般阴暗的眸子陡然一凝,他跑了过来。
  明朗撑起最后一丝力气,睁开眼睛,待看到胡锦明的时候,她微微一笑,“老胡,你来迟了,人是我先找到的,应记我一功!”
  “小黄蜂?”胡锦明认出了她,再看到她一身的血迹,面容有山雨欲来的阴沉,“他们伤了你?”
  明朗的眼睛,缓缓地闭上,手也慢慢地沉了下去。
  宋脍翟抱着她,感觉着她的头沉沉地枕在他的臂弯里,心底有死一般的沉寂,心头,有北风呼呼而过,刮得他满心的荒凉。
  胡锦明捏住明朗的嘴巴,厉声道:“给我撑下去!”他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小如,赶紧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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