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三皇子将纸条烧掉,阴狠道:“派人盯着,一旦发现问题,立刻报来!”
  几个皇子间暗潮涌动,表面上却兄弟友恭,一派和谐。
  施傅兴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他只是翰林院编修,一个七品小官,哪怕被太子看好他会踢蹴鞠的本事,也挡不住身份低微。
  这些日子他会在下午时分,从翰林院离开,去皇宫里的蹴鞠场和太子的队伍一起练习,看得其他人羡慕有之,嫉妒有之。
  郭齐顶着一张眼角紫青的脸,时常在背后阴阳怪气,但也只是自己个偷偷说,毕竟施傅兴现在已经抱上太子的大腿,说不定哪天就能升官。
  或者万一在太子面前说自己几句不好的话,可就完了。
  于是,郭齐最近都是背着是施傅兴走。
  看得众人新奇不已,还以为对方在家“摔跤”,一摔摔清醒了脑子。
  骑马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施傅兴因为游.街对骑马产生了恐惧感,不管殷焱怎么示范,他也无法克服心中畏怯。
  马儿跑起来颠簸地厉害,施傅兴很想放声大叫,可是那样也太过于无礼,有损君子形象,且在场那么多武人,只要他敢喊,必定会被人嘲笑他“胆小怕事”。
  据他多日来的观察,太子对待文人和武人并没有区别,甚至热衷于鼓励武人看书,文人习武,以至于施傅兴想说“有勇无谋”,都找不到人。
  此刻,他在马背上被马儿拖着跑了十圈,屁股仿佛裂成了八块,他甚至在心中偷偷想,若不然随便学一学,等颜娘过了这些天的热度,想必就放下此事。
  他的想法刚出来,殷焱便一眼看透,绷着张脸,实在不知道这种柔弱书生哪里好,且强扭的瓜不甜,今日再练下去想必也没有什么效果,了然道:“今日先到这里,施大人先回去吧。”
  闻言,施傅兴松了口气。
  他一刻也不想多待,匆匆拜别离开。
  没想到刚出皇宫,就遇到了自家的马车。
  马车是新买的,马车夫也是不久前雇佣的,邬颜掀开车门帘,从马车上下来:“夫君。”
  施傅兴有些惊讶,匆匆迎过去:“颜娘怎么来了?”
  邬颜眨眨眼,眸光潋滟:“想你啊。”
  施傅兴忍俊不禁,细看,耳根有些发红,不管多久,每次听到女人说这种话,他还是如此的反应。
  因为练了一下午的骑马和蹴鞠,男人出了一身热汗,这会儿被风一吹,热汗变成冷汗,单薄的春装贴在身上,冷得让人打颤。
  见状,邬颜亲昵地挎住施傅兴的胳膊:“起风了,夫君快些回去喝碗热汤,千万不要染了风寒,有什么事情我们去马车上再谈。”
  “嗯,还是颜娘想的周到。”施傅兴看了一眼自己被抱住的胳膊,笑着摇摇头,算了。
  两人上了马车,也就没有注意到,刚从皇宫里出来的几位大人。
  “哼!世风日下!”
  看到两人“拉拉扯扯”,其中一位言官当即不满出声。
  “呵呵,林大人有所不知,”某人大人认出了施傅兴的身份,笑呵呵“解释”。说来也巧,这人正是殿试时阅卷的首席读卷官,“这位探花郎,现在可是太子手下的人呢。”
  “哦?”林大人作为言官,品秩其实并不高,但却上能劝诫皇帝,下能督查百官,在朝廷中也是惹不得的存在,之前和陆元瑾对着干的便是他。
  朝中众人都知道,林大人这人恐女,因着陆大人女儿整日抛头露面,他就觉得陆家家风不正,这样的人位居高位如何了得?于是时不时就要在皇上面前参他一本。
  读卷官不经意地开口:“林大人虽然是好心,但下官还是奉劝你一句,不要和太子对着干。”
  林大人一听,本来还没有多少的火气,“噌”得就燃起来了,他连皇帝都敢骂,还怕一个探花郎?!
  当即甩袖离开,他要回家写奏章!
  马车塞了一大堆物品,即有颜色新鲜的布匹,又有样式奇怪的推车,更多的是些小玩意,施傅兴随手拿起一个拨浪鼓,在眼前转了转:“怎么买了这么多小孩子的玩意?”
  邬颜眨眨眼,坏心思笑着回答:“当然是颜儿提前为以后和夫君的孩子准备的呀。”
  闻言,施傅兴手指一顿。
  “怎么,夫君不愿意?”
  邬颜原本以为男人会高兴,然而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如此。
  说起来,自从那晚回来后,他便一直有些奇怪。
  比如自己想要和他谈一谈关于孩子的事情,但几次都被对方岔开话题。
  她想不明白,明明那时候得知自己未有身孕,施傅兴是感到失望的。
  “……”
  回忆起那一晚的事情,满目的鲜红色,施傅兴抿住下唇,手指有些抖:“如果你不想要孩子,我们可以不要。”
  邬颜看皱眉他:“夫君为什么突然这样说,其实颜儿并不是不想要,只是有点儿害怕。”
  女人生孩子可谓是在鬼门关上走一遭,邬颜没有经历过,但是听过、见过许多女人家因为此事而吃苦,尤其在条件不发达的古代,没有什么剖腹产,无痛.生.娩,也时常会遇见难产,就算生下来,许多女人因为没做好月子而落下一身的毛病。
  所以,她会很害怕是人之常情。
  ——害怕。
  身旁的施傅兴自嘲笑了笑,作为一个男人,若是之前听到这样的话,大概会觉得可笑,可现在……
  “为夫……其实也害怕。”
  “啊?”邬颜讶然地看他,可惜施傅兴却不多说了,这时候,马车停下,安儿在外面敲了敲门框:“老爷,夫人,已经到了。”
  施傅兴逃也似的下车,看见抱着一堆东西的安儿,问了一句:“你和夫人什么时候出去的?”
  “老爷,奴婢晌午就陪夫人出门置办礼单,今日老太爷和老夫人传来消息,说是办完家中的喜事,便会赶来京城看望您!”
  “我爹娘要来?”施傅兴怔了怔,又听到是置办礼单,所以,方才颜娘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身后,邬颜撩着裙子出来,马车比较高,平日会准备一个小板凳让车上的人下来,此刻女人懒得用那东西,直接朝着施傅兴张开胳膊:“夫君把颜儿抱下去吧。”
  听着这话,旁边的安儿红了脸。
  施傅兴没有拒绝,他也拒绝不掉,女人身子轻如燕,他稍微用力就将人抱下来,落到地上后,他问她,“家中有什么喜事?”
  邬颜指着那一马车的东西:“应该是禹州的喜事吧,咱们走的时候,大嫂不就在给他相看人家了吗。”
  “所以那些都是给禹州的?”
  “不然呢?”邬颜轻飘飘瞥了他一眼,“反正夫君也没有那方面的想法,颜儿要是私自买了,某人怕是要气死咯。”
  施傅兴:“……”
  他抿了抿干涩的嘴唇,没有接话。
  看他这幅样子,邬颜更加断定,那天晚上恐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自己所不知道的。
  施傅兴避开视线,看着马车夫搬下来的东西,有一瞬间的恍惚。
  时间过的真快啊,一眨眼,曾经见他躲得远远的小孩都要娶妻:“为夫那儿还有一套笔墨,一同给大哥他们寄过去添礼吧。”
  “嗯。”邬颜没有逼问,她有预感,怕是问也问不出来什么,“还有一件事情,信是一个月前寄来的,算算日子,爹娘可能快要到了。”
  第125章 修字
  仔细算来, 他们离家已有一年之久,想到能和施父施母见面,施傅兴也渐渐生出些许期许。
  与之相比, 邬颜便顾忌得更多。
  如今, 施父施母在她的铺子里帮忙,每天能拿到几两银子,虽然不如摆摊卖串串赚的多, 但更为轻松。这个时候来京, 怕是有别的想法。
  邬颜隐隐有所猜想, 但不管如何,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将此事暂且抛到脑后。
  次日, 她和陆南容约好去成衣铺挑衣裙。
  说来,之前京城流行过“蓬蓬裙”, 邬颜这个带起风潮的当事人却只穿过一次,这次来成衣铺, 也只看款式简单的衣裙,惹得陆南容一直说她“太素”。
  “邬姐姐这么好看,为什么只穿些素颜色啊。”
  虽然邬颜穿的素色都很漂亮,但陆南容觉得,红色肯定更适合她!
  像新娘子一样的大红衣裙,涂着艳色的唇脂,再簪一支凤凰簪, 肯定迷住所有人的眼睛。
  听到陆南容的话, 邬颜忍不住抿嘴笑:“若是那样,夫君该不让我出门了。”
  “他敢!”陆南容撅起小嘴巴,“邬姐姐你得好好教他一下, 怎么能限制你的出行呢,像你这样的大美人,就应该多出来走一走!”
  “怎么,钱公子不限制你吗?”邬颜好笑地问。
  未想到话题会一下子抛到了自己的身上,陆南容脸色爆红:“他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呀。”
  对于小姑娘的口是心非,邬颜体贴地没有戳破:“对了,最近为何没有碰见钱公子?”
  以往钱廊总是跟着陆南容左右,可是比施傅兴这个做人丈夫的都要称职,几次没有遇上,邬颜以为是小情侣闹矛盾呢。
  谁知陆南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钱公子最近在读我送他的诗集。”
  邬颜:“......”
  莫名吃了一口狗粮。
  两人挑了几件衣裙,邬颜又帮着施傅兴挑了几件外裳,因为都是好布料,掌柜非常热情,她之前听到陆南容说邬颜长得漂亮,就应该多出来走走的话,这会儿也开始变着花样的夸赞:“这位娘子皮子白,穿什么色都好看,听说江南那边就爱穿素色,反而是咱们京城这边的颜色,那儿的女人家都不热切呢。”
  “为什么啊?”陆南容没有去过江南,不懂,她觉得一件衣裳越是鲜艳越是能够展现出她的独特。
  邬颜但笑不语,这就是审美啊。
  掌柜就是随口一说,哪里知道原因,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流行,这都是正常的事情:“不过两位娘子最近还是少出门。”她劝道。
  邬颜抬起眼眸看她:“掌柜为什么要这样说?”
  “对啊,我和邬姐姐过几日,还打算出城玩呢。”
  “哎哟,你们没听说吗,最近京城里不太平。”掌柜四处看了一眼,发现其他客官并未注意到她们这儿,压低声音道,“听说城东有女人丢了。”
  邬颜一怔:“丢了?什么意思?”
  “就是城东一户人家,他家女儿早晨出门买菜,结果迟迟没有回来,家里人出去找,只找回来一只鞋子。”
  “没有报官?”
  “没有,据说有人看见是跟着男人走了,他们家觉得丢人,不敢报官,只能私下里偷偷找。”掌柜叹了口气,“要我说那些人就是胡说八道,真跟着男人私奔,还能把鞋子跑掉啊,肯定是被人牙子拐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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