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骗子、家丑
文秀带着孩子从如意楼出来后,便带着孩子去采办东西。可是,她心里说不出难受,好像吃的太油腻后,感染了风寒那种感觉一样。
总体概括为,不舒服!
今日买的东西有点多,除了花椒大料这些佐料需要添置外,还要去粮铺买米、买面粉。她不打算买糙米了,混着谷糠,各种磕牙,别说桐桐挑食,就是她自己都不愿意吃。幸亏上次买的不算多,李俊煮饭都是一半糙米一半精米,要不然,家里的糙米估计还剩下不少。
买佐料的地方离粮铺不是特别远,文秀选择走倒路先买了佐料,然后才去了粮铺买米。
伙计是认识她的,平民中的大主顾,买过一两次后,便把她记牢了。抬眼见到是文秀上门,还带着俩长相讨喜的孩子,一改往日傲气,笑眯眯的迎了上去:“小嫂子,今儿要买些啥?我们这儿,新到了一些芝麻,做饼啥的撒上面最好吃,你要不要来点儿?”
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伙计已经把店里的新品推销了一遍。
文秀闻言,顺口问道:“白芝麻还是黑芝麻?”
伙计眼睛一亮,没想到这个乡野妇人竟然是个识货的主,连连应道:“白芝麻,黑芝麻要等过年的时候才到货。”
“哦,那你给我称精米一百斤,面粉四十斤吧!”
“白芝麻还要吗?”
文秀有些犹豫,她原本是打算买黑芝麻磨粉给孩子们早上吃黑芝麻糊的,这白芝麻嘛,“给称二两吧。”
“哎,好嘞!”
伙计应了一声,麻溜的去称东西。
伙计称好东西,然后结算了钱,文秀付钱的时候道:“小哥,这些东西,能帮我送到城门口吗?我一个女人,带着俩孩子,背不动。”
一百四十斤,她有些吃不消。
掌柜的在一旁听见了,接了话茬,“送,有人力板车,只要你在这镇上,都给你送。”
“那就多谢老板了。”
文秀客气了一声,付过钱,牵着儿女出了门,叮嘱伙计把东西送到城门口,她去别的地儿买点东西后就去等他。
路过杂货铺的时候,文秀下意识的往门内看了看。这次还挺巧,一眼就看到了张恒,他一脸不耐烦的在柜台上拨打着算珠子。
树儿见她站在杂货铺门口,晃了晃她的手臂问道:“娘亲,咱们要进去买东西吗?”
文秀回神,摇头道:“不了,咱们现在要去集市,买点肉回家跺碎肉炒芽菜吃。”
“哦哦哦,吃肉了吃肉了。”
桐桐一听吃肉就高兴,好像中午在如意楼吃的是一顿假肉似的。
娘仨运气不错,猪肉铺还剩下一块两斤多的肉。老板想赶紧卖完收拾回家,便宜了一文钱一斤把肉卖给文秀,另外送了一副猪大肠。
上次的九转大肠味道很不错,虽然过程中有那么两个煞风景的人,但整体没什么影响。大冬天收拾猪大肠麻烦了一些,但那白送的东西,岂有不要之理?
文秀把东西装进背篓,牵着孩子就赶紧往城门口感。还有两刻钟就到申时了,她不能迟到,让人张大爷老两口等不是?
可是,人往往越急的时候,半路上总是能出状况阻碍前进的脚步。
这不,文秀牵着孩子走到离城门口还有一条街的地方,被一个算命的“睁眼瞎”给拦了下来,死活要给文秀算一卦。
之所以说他是睁眼瞎,那是因为,他一双眼睛使劲儿的往上翻,就跟现代那些大街上靠身体有残疾来要钱的骗子们一个样,根本就是装的。
文秀被他左拦右拦有些窝火,不耐烦的道:“赶紧走开,要不然可别怪我砸了你的摊子,拆了你招牌。”
本小姐上辈子见多了骗子,你这一套在我这儿行不通了。
“睁眼瞎”半点不畏惧她的恐吓,反而装模作样的掐着手指,“哎哟,你这命格不得了啊,异于常人,命格逆转啊......”
“逆什么转,神经病!”
文秀听到“命格逆转”四个字,莫名的浑身一颤,脸色微微有些发白,低骂了一声,生怕自己真被这江湖骗子说出点什么来。
“睁眼瞎”虽然被骂,但是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继续倒退着走,一点儿不看路,半点没有磕磕绊绊的挡在文秀娘仨前面,“你不想让人知道,那就不提咯。只是啊,你桃花运很旺盛,但烂桃花也不少。你我结个缘,贫道给你化解一下?”
文秀之前还有些怀疑眼前的骗子是不是真有本事,可听到他断测自己桃花旺盛,她就一点不信这个神棍了。这个身体名义上的男人,失踪了回来,然后又失踪,再回来,再失踪......她命这么不好,她会有什么桃花运?
如果,真有桃花运,那西塘村就不止刘大河一个人喜欢她了。而是,想要把原身娶回去的人排长队,才能坐实她桃花很旺。
然而,并没有!
再说最近,自从她穿来后,已经有几个月了吧,除了一直思慕原身的刘大河外,还有其他人上门对她献过殷勤?
没有!
由此可见,眼前的“睁眼瞎”真的是个江湖骗子!
“走开,我不算命!”
“算一卦吧,避桃花。否则,还会有血光之灾哦!”
文秀闻言,瞬间就火了,骂了一句,然后把睁眼瞎给推到一边,拉着树儿和桐桐就往前走。这个神棍,太恶心了,她不算卦,竟然还恶意诅咒。
神棍,骗子,不得善终!
文秀也是个泼辣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咒起人来也是半点不含糊。若不是她赶着去城门口跟张大爷汇合,她今儿非砸了神棍的摊位不可。
“睁眼瞎”差点被文秀推倒在地,站稳身子后,一双眼睛正常得很,哪儿有半点残疾的模样?他望着文秀的背影,嘀咕道,“不听劝,不化解,烂桃花是小,血光之灾是真啊。”
文秀气冲冲的赶到城门口,张大爷两老口已经等着了。看见她和两个孩子,笑着对她招手。
送大米的伙计也到了,文秀把大米和面粉搬上牛车,同伙计道了谢,这才得空跟张大爷的老伴儿打招呼。
张大爷的老伴儿约莫五十来岁,姓李,人称“李婶”。她身体微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袄。她的五官很和蔼,看人总是笑眯眯的,很容易让人亲近。
树儿和桐桐都是懂事的娃,压根儿不用文秀教,爬上车坐好后,就甜甜的唤了一声阿爷阿奶,声音软软糯糯,模样可人,让李氏一下子就爱上了。小家伙们不仅嘴甜,并且很大方,从荷包里拿出娘亲买的糖果,送给李氏吃。
李氏轻轻地揉着桐桐毛茸茸的小脑袋,笑的嘴都合不上了。
文秀看着两个讨喜的小家伙,心中也是一阵自豪。原身把两个孩子教育的不错,而自己教育的也不算差。西塘村十岁以下的孩子不算少,但能与树儿和桐桐比,却挑不出三个比兄妹俩懂事的。
李氏和孩子们说了一会儿话,孩子俩便专心致志的吃糖去了。她很是疼爱的一手搂了一个,生怕兄妹俩冻病了。孩子们也很珍惜被人疼的感觉,时不时的往李氏嘴里塞一颗糖,尽管李氏总是笑着摇头拒绝。
文秀看在眼里,被和谐的这一幕刺的眼睛疼。树儿和桐桐明明跟李氏没多关系,而且是第一次见面,李氏却能对他们细心呵护,如亲孙子孙女一般。想一想李老太,对这对孙子孙女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何曾把兄妹俩当过亲孙子疼?
看看萍水相逢的李氏,再想想李老太,还真是讽刺。
“我听老头子说,你叫文秀,是西塘村人?”
李氏和孩子们相处特别融洽之后,抽出空儿,这才跟文秀聊起来。
文秀想的认真,没听到李氏问话,反而是赶车的张大爷替她回答,“这丫头是西塘村的,你还问个啥?她来咱村卖土豆粉的时候,你没去凑过热闹?”
李氏不悦的白了自家老头一眼,“上两次我不是没凑热闹吗?这两次来卖土豆粉的人,又不是眼前这丫头。”
因为一些原因,文秀去张家村卖土豆粉的时候,李氏都不在村里。所以,她去了两三次,愣是一次没遇到过李氏。而李氏这两次凑热闹买土豆粉时,碰见的却是宋晓月和张氏。自始至终,两人都没碰过面。
张大爷有些好笑,也不跟老伴儿计较,一鞭子甩在牛屁股上,动作缓慢的牛大哥腿脚又利索了几分。
文秀觉察到马车一晃,整个人才回过神来。
“丫头,大冷天的,你咋把孩子带出来了,万一冻坏了你不心疼?以后你再出门啊,把他们放家里让你公婆或者丈夫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子,可千万别冻坏了。”李氏说着,脸上又是一阵心疼。
文秀听着李氏关心的话,心里却更加难受,抿了抿嘴,脸上的笑意也有些牵强,但却是解释道:“孩子爹死的早,公婆不认孩子,我带着孩子单独过。以前赶集都请人代为看管,但是,前些日子有贼进家门,我怕孩子单独在家有个闪失,所以就只能带着了。”
李家那些破事儿,文秀原本不想提。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不是自己不提就能避免的。张家村和西塘村离得近,若是今日自己随意撒谎骗了李氏,日后李氏得了有关他们娘仨的风声儿,她会如此看待自己?
李家的事,原身没错,她也没错,孩子们更没错,错的是李家人,错的是李俊,她没必要为了李家那些人把事情藏着掖着。
与其撒谎瞒过一时,等李氏自己从别的渠道探听到关于她们娘仨和李家人的关系,那倒不如“自曝家丑”来的更明智一些。
原身的事其实临近几个村都有人耳闻,但是,毕竟不是自己村的事,传着传着,时间一久就淡了。李氏也曾听过关于文秀的绯闻的,但是,时间久了,人老了记性也不好,早就忘了。
李氏听完文秀的话,脸上的表情一僵,有些惊讶的看着文秀道:“你是......寡妇?”
哎哟,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是寡妇了呢?她可怜,孩子也可怜。李氏嘴上问着文秀,心里已经对娘仨好一番同情。
张大爷赶着车,默默的听完文秀刚刚的话,没有吭声,但是,却听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显然也没写想到年纪轻轻带着孩子的文秀竟然是一个寡妇。
文秀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寡妇”身份,笑道:“嗯,刚成亲不久,娃的爹进山打猎就没了。村里人帮着寻了几日,找到一截染血的布料,他娘说那是他的衣服,然后就立了个衣冠冢。”
“......这......”是不是太草率了?
李氏如鲠在喉,总觉得当娘的太草率,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这么草率的定论他死了?顶多,算失踪吧?这个当娘的,心还真大。
“是你婶子不对,勾起你的伤心事,咱们以后都不提了。”张大爷没听见声音了,回头看了一眼,连忙出声打破平静。
文秀和李氏同时笑笑,谁也不再提。
桐桐吃糖吃的高兴,只有树儿一脸沉思,爹爹真的死了吗?
牛车行到张家村与西塘村分路的岔路口时,文秀是让张大爷停下,自己把东西背回去的,反正离村口已经不远了。可是,张大爷和李氏心疼她,更心疼两个孩子,硬是把娘仨送到了家门口。
文秀卸了东西,请人屋里坐,吃了晚饭再回去,可张大爷和李氏都摇头拒绝,说是以后有机会来,两老口便赶着车回去了。
方氏站在院门口一直巴巴的张望,目送着牛车来,又目送着牛车走,一颗心痒的难受。文秀这小蹄子,今儿又去买什么好东西去了?
文秀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好后,便去厨房忙活着做饭。把肉剁成了肉沫,炒了两盘肉沫芽菜。味道鲜,又入味儿,下饭、拌面最是好吃不过了。
吃过晚饭后,文秀把猪大肠给收拾了,精心的把猪大肠做了两盘美味可口的九转大肠,在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她特意放在篮子里,带着两孩子,把一盘九转大肠送去了张大爷家,算是感谢他昨儿的那份大恩大德了。
天气越来越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下雪。林子里的红果子过季了,糖葫芦的生意也彻底没得做。文秀站在自家院门口,看着颓败萧条的树林,心里一阵接一阵的叹气。
其实,比起每天画被套图样这种精细工作,她更喜欢去林子里摘果子、做糖葫芦、做枣泥山楂糕卖。
即便,红果子林里闹鬼,她还见过两次。
山楂的作用大,味道也好吃,是一项低成本高收入的买卖。今年是没赶上好时候,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明年可不能错过了。
等她有钱了,她首要的任务就是修房,然后才是买地,再然后是把经营的生意做大,最后,请丫鬟婆子长工......她也要在古代过一过地主婆的生活。就她这目标,估计陈善人家的生活跟她比起来,那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算了,这些东西,有的是时间睡觉的时候来做梦,而眼前啊,她得把腊肉挂起来风干。等晾干了水分,才能搭灶熏,要不然,肉太湿,熏一天也熏不干,更上不了味儿。
文秀把每一条腊肉用刀尖戳一道口,然后把绳子穿过去系好,依次挂在了屋檐下。一排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挂成一排,格外的勾人。
树儿在地上用树枝画着画,偶尔瞟一眼屋檐下的肉。而桐桐则是一脸期待的仰着头,巴巴的望着,嘴角有些晶莹的疑似口水的东西。
桐桐爱吃肉,真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张氏昨儿送了些萝卜来,文秀便想着用萝卜裹面粉,给孩子炸两盘萝卜饼当零食吃。毕竟,自古就有“萝卜问世百病消”的说法。萝卜能助消化,具有下气、消食、除疾润肺、解毒生津,利尿通便。多吃萝卜,对身体有好处。
桐桐喜欢吃肉,蔬菜什么的对她而言根本没吸引力。所以,文秀琢磨着,做成萝卜饼,既能让桐桐乖乖的吃蔬菜,又能从中均衡孩子的营养,两全其美的法子,何乐不为?只是,做萝卜饼,比白水煮萝卜,稍稍复杂了一些。
萝卜饼的做法其实挺简单,先把面粉发酵,然后清洗萝卜,把洗净后的萝卜去皮。萝卜皮可以切的大块一点,然后做成咸菜,用盐水泡上两日的萝卜皮爽口清脆,也是很好的下饭菜。萝卜去皮后,把萝卜切成碎粒,然后混着发酵好的面粉摊成薄薄的一张饼,把油锅烧热,就能做萝卜饼了。
文秀为了桐桐肯吃萝卜饼,也是煞费苦心,在面皮上捏上了眉毛、眼睛、鼻子和嘴巴,一张张笑哈哈的脸。
树儿不挑食吃得多,桐桐挑食,但也经不住娘亲做的萝卜饼的诱惑,小丫头一口气也吃了好几个。
冬天的夜来的特别早,不过现代的五点半左右,天色已经昏昏暗暗,远处的房屋、树木,已经看的不大清楚,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影子。
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天黑之前吃饭,吃完饭就爬上炕睡觉。有条件的人家,屋里点一会儿油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聊一会儿天。没条件的穷人家,天黑就睡觉,天亮后就立即起床。
文秀家也是如此,吃过饭,她给两个小家伙洗完了澡,自己也美美的泡了一个澡。还别说,李俊买来的浴桶非常有用,大冬天泡一个澡,又舒服又暖和。
一个字:爽!
两个孩子滚进被窝后,没等文秀这个娘亲泡完澡出来就睡着了。文秀洗完澡出来,钻进了被窝,很快也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