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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0节

  沈烈正坐下来吃饭,听到这话看她一眼:“洗澡的时候吧。”
  冬麦拿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脸红了红:“算了。”
  沈烈:“为什么?”
  他尝着这萝卜很好吃,以前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萝卜。
  冬麦:“那样挺累的。”
  昨晚上,他那样折腾,谁受得了,而且冬麦觉得不像样,姿势也实在是别扭。
  沈烈挑眉,无辜地看了她一眼:“你想多了,我只是让你抹药。”
  冬麦便不吭声了,心想如果是自己想多了,那倒是挺好的。
  吃过饭后,沈烈便继续抄写了,冬麦摆弄她的腌酱茄子,正忙着,刘金燕过来了,看到他们两口子便笑起来。
  “可把我笑死了,你们没出去看?”
  “怎么了?”
  刘金燕凑过来看冬麦忙活,一看是她要腌酱茄子,倒是挺高兴的:“哎呀,太好了,你又腌这个!”
  以前冬麦是林荣棠媳妇的时候,就爱腌这个,腌了后会送给左邻右舍,大家都挺喜欢的。
  冬麦和林荣棠离婚了后,大家还念叨起来,说可惜了,没得吃了。
  冬麦笑了下:“本来还没想起来这茬,正好婚宴上的茄子剩下来怕坏了,腌了给大家分分吧。”
  重新嫁过来,她也想和大家搞好关系,送点吃的,便宜实惠,再好不过了。
  两个人说着话,刘金燕重新和她说起外面的事,原来迎亲的小轿车坏了,大家议论纷纷的,都觉得不吉利,王秀菊催着林荣阳去修,林荣阳没办法,只好骑着车子去了公社里找修车的,迎亲的队伍就那么耽误着,过来帮忙的亲戚邻居干站在那里也难受,那些吹唢呐的都抱怨起来,觉得耽误人家时间,好好的一桩喜庆婚事,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最后林荣阳还是没回来,生怕错过了吉时,干脆弄了一辆牛车,扎上大红绸子,把新娘子请到牛车里,总算是送回了家。
  “你不知道孙红霞那张脸难看的,本来好好的小轿车,换成了牛车,多丢人啊,大家都在那里说呢!”
  说话间,外面又响起鞭炮声,估计这是要拜堂成亲了。
  冬麦便笑了下:“各人有各人的路,人家肚子大了,怀着身子,嫁给了林荣棠,王秀菊这下子估计高兴了。”
  刘金燕:“我呸,也不嫌丢人现眼!”
  说话间,沈烈放下纸笔出来了,和刘金燕打了招呼,便去忙了。
  刘金燕纳闷:“沈烈这性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冬麦:“啊,怎么不一样了?”
  刘金燕看了她一眼,无奈地说:“以前他挺爱说笑的,现在总是端着,看着挺严肃的。”
  冬麦疑惑:“是吗……”
  刘金燕:“那当然了,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和他开玩笑了。”
  送走了刘金燕后,冬麦开始还没明白,后来突然想起来了,当时自己嫌他爱笑,挺招惹人的,敢情人家这是要收敛了?
  冬麦进屋,见他依然在炕桌上抄写呢,便凑过去看,他一笔一划,写得很工整,看得出来是刻意收敛着,免得潦草了,现在已经抄写了好几页了。
  沈烈把抄写本给冬麦看:“如果是有那种厚纸就好了,可惜我们这里买不到,陵城那里也未必有供应,这种纸太脆了,时候一长也怕坏。”
  “已经挺好的了,”说话间,冬麦翻看着:“抄得真不错,我自己抄,反正抄不了这么好。”
  “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对了,刚金燕过来,说你比以前不爱笑了,严肃了,弄得她都不好意思和你多说话了。”
  沈烈听这话,挑了挑眉:“那不是挺好的吗,好好的我和她也没什么话说。”
  冬麦纳闷:“是不是因为我之前说你太爱笑了啊?”
  沈烈无奈了:“你说你不喜欢,我也就想了想这事,附近村里确实几个姑娘好像对我有点意思,也确实有些麻烦,我自己以前并不觉得我自己有什么问题,我见了老头老太太都爱笑,又不是只对姑娘笑,你说我招谁惹谁了?可你那么一说,我也觉得兴许人家误会,打算以后要端起来,严肃起来。”
  冬麦看他浓眉耸动,一脸无辜,忍不住笑起来。
  沈烈看冬麦笑,握住了她的手,严肃地说:“好了,不许笑了。”
  他越这样,冬麦越想笑,想着非要端起来,其实也挺累的。
  沈烈看她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便扯了一把,将冬麦扯到怀里:“还笑是吗?再笑就要罚你了。”
  冬麦已经笑得没力气了,软软地瘫在他怀里:“你要是罚我,那我也罚你。”
  沈烈看她笑了这么一场,脸颊晕了粉红,喘着气,竟是娇艳艳的,便干脆禁住她在怀里,磨牙道:“你竟然笑我。”
  说着,低头去咬她的脸颊,她的肌肤实在是清透滑软,他贪恋那滋味,牙齿轻轻地咬上,滑开,呼出的气息洒在她面颊上,看着她清澈的眼睛氲出雾气来,也看她纤细的身形在自己怀中轻微地酥颤。
  沈烈将她箍紧了,却是想起之前她说的话来,低头在她耳边逼问:“为什么不想和我一起洗?不喜欢吗?”
  冬麦推他,低声埋怨:“你以为谁像你,那样站着我不累吗?”
  沈烈微怔,之后便闷笑出声。
  他知道她害羞,于这种事上,并不能放开手脚,没想到却是因为这个。
  他便低声哄着她道:“那我抱着你,这样你就不累了,好不好?”
  热气就在耳边,冬麦又羞又窘好像又有些喜欢,咬唇:“天还没黑呢,你瞎想什么!亏我以前以为你是正人君子,怎么如今总想着这个事!”
  结婚几天,除了洞房第二天他说忍着,之后简直了,天天折腾到后半夜。
  冬麦心里确实也挺喜欢的,但还是觉得,这样太累了。
  她哪里知道,沈烈如今也不过二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况且冬麦又是他惦记很久的,如今成了媳妇,娇滴滴粉润润的小媳妇,就那么看在眼里,抱在怀里,哪里忍得住,自是恨不得时时刻刻,又恨不得整整一夜。
  只是如今沈烈看冬麦这样,也是怕吓到她,更怕自己不克制伤到她,当下暂且忍耐,想着晚间时候再慢慢逗她引她。
  冬麦看他放开自己,湿润的眸子瞥了他一眼,之后便过去镜子前。
  她的辫子有些乱了,些许散乱开的乌发掩映在绯红的脸颊上,眉梢那里也染上了晕红,她看着这样的自己,几乎羞于细看,连忙梳理了下头发,又过去打了水洗脸。
  沈烈看着她低了头,出去打水洗脸。
  微微低下头时,两条辫子顺从地垂在肩头,露出修长白净的颈子,而乌黑的发丝旁露出也两只耳朵,耳朵尖尖都是通红的,像染了凤仙花汁。
  他挑眉轻笑了下,想着她在这种事情上,有时候胆子挺大的,但其实就是不懂,带着一点懵懂的大胆,如今懂了,反而含蓄羞涩起来了。
  冬麦用凉水洗了一把脸,脸上的热烫褪去,自己感觉好多了,一抬头,见他就靠在门槛上看自己。
  她便睨他一眼,低声问:“你是没事干了吗?”
  沈烈认真地道:“我这不是正在看你,这就是正事。”
  冬麦:“呸,你就哄我吧!”
  沈烈便咳了声:“那我给你说真正的正经事。”
  冬麦:“嗯?”
  沈烈:“等会跟我去胡同后面的北边宅子看看。”
  冬麦:“北边宅子?”
  他这一说,她也就想起来了。
  那会儿她还是林家的媳妇,好像听王秀菊叨叨过,说沈烈有两处宅子呢,一个是他大伯留下的,说他大伯人早没了,家里现在就他一个,应该给他收回去才对!
  这是王秀菊愤愤不平的念叨,冬麦没太往心里去,也就没当回事。
  如今听沈烈这么说,才想起来。
  沈烈:“那处宅子年代久了,我也没管过,现在我是打算着,等贷款到位,把梳棉机都安置在那边,不然如果安家里的话,到时候轰隆隆的,会比较吵,住不安生,再说羊毛羊绒满院子都是,日子也过不舒心,所以我想着干脆安在那处院子里,等会你和我一起去看看,我们先收拾下。”
  冬麦一听:“好,那我们拿上家什。”
  临出门前,冬麦脚步顿了下,之后便问沈烈:“我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吧?”
  沈烈:“你觉得有什么?”
  冬麦幽怨地瞥了他一眼,不理他了,心想他根本不懂。
  自己刚才那样,一照镜子,自己都觉得没脸见人,他倒是不当回事。
  沈烈看她认真了,忙道:“没什么不好的,你不是刚洗了脸,看着挺正常。”
  冬麦低哼:“以后白天不许逗我!”
  说完,先迈步出门了。
  沈烈看她有些气哼哼的小样子,想笑,不过忍住了,也忙跟着出门,一出门,就见隔壁门口围了不少小孩子,小孩子们嘴里都含着糖,把一边腮帮子撑得鼓鼓的,手里拿着炮仗玩儿。
  院子里传来热闹的声音,大家在吃酒吃席,还有人在起哄。
  这场面是如此熟悉,乡间的结婚大概都是一个模式,冬麦想起自己两次结婚,又想起那次她过去劝孙红霞,大差不差的。
  冬麦便有些恍惚,心想这世间怕是每天都有人结婚,不同的女人嫁给不同的男人,她是个幸运的,第二次能嫁给沈烈,沈烈这样的男人,在农村挺少见的,无论是见识还是品性,都是一等一的。
  正想着,就见迎面过来两个人,正是林荣辉和霍志诚,霍志诚手里还牵着女儿茹茹。
  乍看到,冬麦有些意外,后来一想也就明白了,这是林荣棠结婚,王秀菊为了面子,要他们两口子从首都回来了。
  林荣辉看到沈烈和冬麦,也是一愣,尴尬地也不知道说什么,后来还是微微点头。
  沈烈倒是大方地打了个招呼:“荣辉哥。”
  霍志诚看了看冬麦,对林荣辉说:“我和冬麦说两句话,你先带着茹茹过去。”
  林荣辉好像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没说什么,带着茹茹过去林荣棠家了。
  沈烈看这样,也就说:“那我先过去老宅,等下你去找我就行。”
  冬麦点头:“嗯。”
  两个男人都走了,霍志诚才说:“冬麦,你们的事,我听娘那里说了,我不太清楚你们到底怎么了,不过离婚就离婚,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你嫁了沈烈,我看娘那气哼哼的样子,就知道你们过得挺好,我也就放心了。”
  冬麦眼中便有些泛热,其实两个妯娌,她和戴向红倒是熟一些,和霍志诚,也就见过那么两面而已,但是没想到人家这么惦记自己,现在还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她感动地点头:“姐,谢谢你。”
  霍志诚轻叹了口气:“也没什么,不能生就不能生,又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做女人的,什么时候都得想办法自立,我听向红说你自己做生意做得不错,自己能养活自己,这不是挺好?女人能独立自主,任何情况下都能把腰杆子挺直,这就够了。至于嫁男人,男人好,那是锦上添花,男人不好,或者不嫁男人,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冬麦:“嗯,我知道。”
  霍志诚:“我也不好和你多说,这是我的地址,你拿着,以后万一去首都,好歹去找我。”
  说着,霍志诚塞给冬麦一个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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