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陆志川还真怕这个球了。
  他视线乱瞟,就是再不敢跟她对上眼了:“嗯,对,岚哥牛逼。”
  同是男人,颜清文哪能不明白陆志川在心虚什么,他轻啜一口娃哈哈,打圆场:“大家都越来越好了,陆志川你就别总别以前以前的,我们要放眼以后,以后谁闯出成绩来,说起是老同学,多有面子。”
  正好,第一轮串上桌了,边吃边聊,不易尴尬。
  这是这一届高三,最后一场散伙饭,掏心窝子的话今晚不说,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钟岚的惊艳出场,让许多高三都没脱单的男同学心里痒痒的,只是她坐在颜清文旁边,有这位赏心悦目的颜值压着,他们有再多的想法,好像也只是献丑。
  而被众人盯着看的她,心里是很有数的,面上不显,心中暗爽。
  也许,这就是仙女的待遇吧。
  是夜,她放弃了鸡翅等等影响吃相的美食,没像以往叼住香菇豪爽吞咽,而是用筷子将它拨到碗里,再小口小口的吃掉,脑中连背景音乐都配好了。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那时候 我含泪发誓各位必须看到我
  美滋滋。
  指尖将垂落的发丝拨至耳后,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与下巴,耳朵皎洁小巧的一片,辣椒粉使得她脸颊耳尖泛红,旁人看得直咽口水。贝齿咬下藏着滚烫汁水沁出来,她微微蹙眉,举手抬足,每一个小表情都爆炸好看──起码,在颜清文眼里是这样。
  他适时拿出一包纸巾,递到她面前:“溅到了?”
  “有一点,谢谢。”
  钟岚接过纸巾,朝他弯了弯唇。
  眼底的碎钻,仍在闪动着撩人的光泽。
  ……别对他笑了!
  颜清文觉得,这回要爆炸的,是他的心脏。
  她像是真来吃饭的,别人找她说话,她就接着话说,没人搭话的时候,她便安静地吃烧烤,美人连进食都是一种视觉享受。他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进别人了,就想一晚上都看着她,足矣。
  这半年,钟岚一直在复习跟码字,除了出国的陆杉杉,在座的所有人对她而言都是个模糊的高中影子,生不出多少离愁别绪来,也没有特别想说的话。
  如果说这一顿除了吃饭还有什么意义,大抵就是装逼吧。
  变瘦变美,化了妆,不出来见个人,对得起两位中西神医,对得起化妆品的研发公司吗!?
  酒过三巡,人壮了胆子,开始有男同学越过颜清文,来主动搭话了。
  “岚哥,我去的大学也是s市的,待会加下扣扣,以后有个照应吧。”
  “今天我也不藏着了,其实我从以前就觉得你挺好的,瘦下来一定特别好看!”
  “唉,我怎么就没发现前面坐着支潜力股啊……”
  都是冲着她改变后的样子来的。
  这时候,钟岚的心态倒是放得很稳──漂亮,本身就是一种资本,而维持美好外形,除了得天独厚外,更需要本人的小心经营和毅力,不放纵口腹之欲。
  谁不喜欢帅哥美女?
  受人注目,被仰视的感觉,居然如此之好。
  她整夜只喝了白水跟王老吉,可是在各种掩饰不住的目光里,竟也有点喝醉了的飘飘然──从未被人因为外貌如此喜欢过,她说不出‘不过是喜欢我的外表’这种云淡风轻的话,当漂亮小姐姐真的爽死了,她想一辈子到这么美。
  颜清文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也看了一整夜的岚哥。
  娃哈哈糖份足,挺甜的,只是看着心上人,看得他忽甜忽酸带着苦。
  夜凉如水。
  精致的妆容覆于脸上,在一句句对答里,钟岚渐渐习惯了当美人的感觉。备受注视,毋须高声说话也一定会有人注意到她在说什么,毫不费劲便得到了对话的掌控权,一笑一言都游刃有余,尬聊了就用笑掩饰过去,笑得好看就够了。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听到这个问题,钟岚不由自主地想起前几天跟轻歌说的‘特别喜欢处男’。
  咳,调侃而已。
  她偏了偏头,不太想在这个话题说下去:“没特别喜欢的,暂时还不想谈恋爱。”
  因为她变美了而来献殷勤,这是一直没变的现实社会规则。
  只不过,这次她是规则的受益人,是以欣然接受,举杯以水代酒,敬各位一杯:“谢谢,总有机会的。”
  谢谢你们今夜如此喜欢我。
  第54章 054
  十二点的时候, 各人都醉得差不多。
  啤酒难醉人,也架不住他们一瓶一瓶的喝, 轮个去厕所, 钟岚埋头解决完一份烤茄子,柔软茄肉撒满了孜然, 入口即融, 挟带着滚烫软肉席卷舌面,最后吃的都是口感, 味道全是一样的辣椒孜然。抬头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半醉状态的傻笑。
  好听的说话听够了,烤茄子过后八分饱的钟岚决定先行离开。
  她岚不想久留,等全醉了, 肯定有人要哭。
  上辈子, 她就是那个在角落盯着颜清文, 酒劲上来就想哭的人。
  “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你们玩吧。”
  在一片挽留声中,颜清文站起来:“我送你回去。”
  钟岚摆摆手:“你继续玩吧, 你不在, 他们都没意思。”
  她说的也是实话,和在校时游离在人群外的她相比, 颜清文才是惯常的风头人物,俩班都是他的好朋友,一瓶娃哈哈梗能闹半天。她记得, 上辈子等女生再喝多一点,场面就会变成轮流表白诉衷肠,而被女生表白得最多的,就是颜清文了。
  谁都能提早走,就他不行。
  颜清文垂死挣扎:“我送你回去,再回来也一样。”
  “家里管得严,我答应了我爸来接我回去,不用客气啦。”
  将亲爹亮了出来,想送佳人回家的少年们也没词了。
  “那你到家在扣扣上告诉我,我好放心。”
  这也是没意义的举动。
  “唔,”钟岚眸光温温,不再拒绝这个小小的关心,答应了他:“好。”
  她提前拨了电话跟爸爸说,这时已经走到门外了,只是不想打扰女儿的聚会,在外站着,往里张望。她放下在活动前说好的餐费,走到外面,挽起爸爸的手:“爸,回去吧。”
  “不再玩一会吗?”
  对现在的小孩儿在外面得玩到什么时候,钟父心里也没底,原以为十二点已经很晚了,只是往里张望的时候,发现女儿的同学尚在喝酒说笑,半点没有要回家的意思,就她一个走了:“都是散伙饭了,晚一点回家爸也不说你,要回去继续吗?”
  “嗯,不用了,困了想睡觉。”
  钟岚将头轻轻挨在他肩上,仰起脸看着天空,星光闪烁。
  “爸,你请假陪我去大学报道好吗?我一个人会怕。”
  钟父愣了一下。
  他不喜欢请假,闲着就浑身难受,一家子的重担压在肩上,总想争分夺秒地赚钱,这周工地有活,他是想天天去的,不过……
  “好,爸陪你去,别怕。”
  “叫上妈妈,我们好像没一家人去旅游过吧,趁这机会好好玩一玩,然后等我每年暑假回来,再挑地方去玩。”
  钟岚侃侃地说着旅行大计,去哪里都无所谓,她现在手头上有活钱了,想带爸妈去旅游玩乐,也不用紧巴巴地忧虑着预算,或是怕中途看上了什么买不起憋在心里难受。在她久远的记忆中,爸爸的车祸是在上开学前一周发生的,仔细日期记不清了。原本打算用阿瑞斯送的结晶让爸爸生点不痛不痒的小病,在家里休养一周,后来转变了一下穷人思维,就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她现在已经不是捉襟见肘的小白领了。
  到家前,钟岚长吁一口气,唇畔扬起笑。
  有钱真开心。
  码字的开心,几乎都源自于钱,她每次敲键盘时都心怀感激,正是因为这一行的兴起,才使得她能用兴趣养活自己,带来了一切。是夜,跟颜清文发了一条到家的扣扣消息后,她便早早歇下了,耳畔犹是高中同学的欢声笑语,不知当她在被窝中入睡的时候,他们是否对酒当歌。
  她不想玩得那么晚,第二天还要起来码字,宿醉和晚睡对需要保持高手速的职业写手来说都是大忌。
  读者给了她高额收入和名气,钟岚自然要以最佳状态写下的作品来回报。
  早睡早起,健康码字,从她做起。
  翌日自然醒的时候,钟岚打开群组,发了一条消息,惟一清醒着的颜清文,大抵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回复她:‘我们去了ktv续摊,有些在睡觉,有些还在唱:(’附了一个扁嘴的表情,可见严以律己的颜少年,被闹得很生无可恋了。
  回复了他一句加油,她便打开百度,搜索s市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现在没有数年后那么方便,一个美团走天下,凡事尚须亲力亲为。她已经许久没有这种体验了,倒也挺开心的──不需要紧巴巴地考虑性价比或是预算,那旅游的预备会快乐许多。
  做好预备后,钟岚才打开文档,挂着作者扣扣号,敲了敲封轻歌。
  钟狂:起了吗?拼字?
  封轻歌:?当然起了,你484看不起我,来来来,战起在真正加上钟狂的扣扣之前,他单纯从外界的传闻中想象这个人,有许多标签:狂傲、目中无人、更新勤快、很会写单章……等等,在真正认识他本人之后,这些标签都化为了天边的浮云,只剩下简单的三个字──
  触手怪!
  不是人!拼字狂魔!
  封轻歌胜负心很强,没办法拒绝别人的挑战,心态也好,输了不就重来呗,于是钟岚每次想起来敲他拼字的时候,虽然知道胜利希望渺茫,每次还码得手累,最后还是忍不住应战了。
  每问必应,她一个自己安静码字也很开心的人,也习惯了每天敲敲他。
  放眼全终点,现在关系最好的应该是《至尊》跟《仙魔惑》的读者了,每天互相踩踩,最关心的问题是‘你家狂大找我们家轻歌拼字了吗?没有的话,提醒狂大快找他吧,我们还在等着今天的一万字呢!’态度和气得不得了,压根吵不起来,和乐融融。
  《至尊》读者恐成最大赢家。
  而这种盛景,最难受的人,莫过于封轻歌的编辑迷豆了。
  一个是他羡慕嫉妒恨的同事手底下的作者,一边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小神。
  要不是他那天多嘴,说了一大堆,两人怎么会认识?但到底是哪一出,让他们关系突然变得这么好的?他不懂,他忽然觉得不懂这些写手之间的兄弟情了,他忙活半天,敢情就是给俩男的拉了红线?
  好气啊!
  小神封轻歌苦不堪言,为了不输得太难看,每次拼字他连抽烟的空都没有了──有抖烟灰的空档,都能多写几个字,而拼完字之后,他彷佛身体被钟狂掏空,只能瘫软在床思考人生,烟都没力气抽,也冷落了他硬盘里的几百个女朋友,贴吧撩到的小姑娘也因为他晚回消息而将他拉黑。
  空虚,寂寞,冷。
  要不是拼字以外的时间打网游多的是时间抽烟,他差点连烟都戒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