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PO18全书>书库>穿越重生>七零年代女厂长> 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1节

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1节

  《七零年代女厂长》
  作者:红叶似火
  文案
  余思雅穿成了一个新婚就丧夫的烈属,家徒四壁,两个弟妹嗷嗷待哺,娘家婆家亲戚齐齐让她改嫁。
  余思雅只有一个想法:莫挨老纸!
  上无公婆管束,下有拖油瓶弟妹洗衣做饭,还有抚恤金,过两年就能考大学进城,她脑子坏了才改嫁!
  村里人悄悄打赌,赌余思雅什么时候会改嫁,却看着她进妇联,到公社,从一介农妇摇身一变成了女厂长,登报纸上电视,还被评为省劳模,参加高考,鱼跃农门上大学,将一个小小的养殖场建设成为万人大厂!
  就在这时,传说中她那个牺牲的丈夫却忽然回来了。
  余思雅……
  她现在离个婚还得及吗?
  【主事业,男主背景板,不换男主,不喜慎入】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一句话简介:万人大厂女厂长
  立意:脱贫致富,建设最美家乡
  作品简评
  余思雅穿到了七零年代的贫困乡下,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办起了养殖场,加工厂,从一穷二白到带领全村脱贫致富,并带动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产业集群,打通了上下游供应链,最终将一个偏远贫困山区的乡镇企业发展成了万人大厂,走出省城,挺进全国,将一个名不经传的乡镇企业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本文讲述了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那段激荡岁月和无数先辈奋起发展工业,从无到有,建设祖国致富奔小康的艰难过程。情节有趣,文字生动,别具一格,值得一读。
  第1章
  知了,知了……
  榆树上蝉鸣不止,吵得人心烦意乱。沈大江蹲在院子边的磨刀石旁抽着旱烟袋,老树皮一样的脸上堆满了褶子。
  沈宝安走到他面前,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恼火地说:“大哥,你说现在这事咋整?”
  沈大江咬着烟嘴没吱声。
  沈宝安沉不住气,不满地抱怨:“沈跃那狼崽子结婚第二天就走了,只在家里呆了一个晚上,老子不信了,一晚上他就能中?”
  “小声点,你看你说这话像当叔叔的吗?思雅有了,能给沈跃留给后是好事。”沈大江瞪了他一眼。
  沈宝安撇嘴,要真是好事,沈大江这个做大伯的脸上怎么没一丝喜色,还躲在这里抽闷烟?这话也就糊弄糊弄外面的人。
  七天前,部队那边发来电报,说沈跃牺牲了,他二嫂身体本来就不好,当时就气得老毛病犯了,熬了三天也跟着去了。二房就剩嫁过来才一个多月的余思雅和两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余思雅刚嫁过来没多久,这么年轻,又没个孩子傍身,那肯定要改嫁的。另外两个半大的孩子也没法主事,所以他二嫂的丧事都是他们兄弟俩和村里人帮着办的。
  当时他们兄弟俩就跟余家说好了,等二嫂下葬后,余家就把余思雅领回去,至于剩下的两个孩子,他们兄弟俩一人分一个,帮着养大。当然二房的东西,他们也就扒拉扒拉,一起分了。
  哪晓得今天出殡的路上,余思雅忽然晕了过去,然后村里的胖婶说前两天看到余思雅在干呕。不少人猜测,余思雅恐怕是有了。
  这个变故打乱了他们先前的安排。
  沈宝安大剌剌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干瘪瘪的烟盒,抽出一根香烟点燃,跟着吞云喷雾,一支烟抽完,见沈大江还不发话,沈宝安心里越发不痛快,干脆撂担子:“走了!”
  “等等,你去哪儿?”沈大江叫住了他。
  沈宝安甩着手:“回去啊,又不干事,蹲在这里喂蚊子啊?”
  这个老三还知道拿捏他了。沈大江有点不爽,但又不能真让老三走了,自己一家在这里打头阵,回头老三什么都不干还净得好处。
  他在磨刀石上磕了磕烟灰,淡淡地说:“等一下,侄媳妇怀孕这种事,咱们做叔伯的出面不合适。你让爱华跟你大嫂一块儿去探探余家人的口风。这个事还得看余家的意思,虽然我不忍沈跃没了后,但思雅毕竟还这么年轻,嫁过来也只有一个多月,就把她一辈子搭进去,我不忍心。咱们不能勉强她,好在二房还有建东,不至于断了香火。”
  得,他大哥不愧是从不吃亏的,看看这话说得多漂亮,但话里话外,不都在鼓动余家别要这个孩子吗?而且好人还都让他给做了。
  不过这主意是真好,他们不想要这个孩子,余家肯定也不想要啊。闺女年纪轻轻就守了寡,还带着个孩子,以后不但帮衬不了娘家,只怕还要拖累娘家,不管是疼闺女,还是为自家人着想,这个孩子都不能生。
  他们只要把话说得漂亮就行了,这个恶名还是让余家背去吧。
  明白了沈大江这招以退为进的高明,沈宝安高兴极了,跟着义正言辞地表态:“那是,咱们沈家是讲道理的,肯定不能勉强思雅。我这就去跟爱华说。”
  ——
  余思雅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背上硌得疼,下面的床似乎是用木板胡乱拼凑成的,东一块西一块,高低不平,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睡得着。
  再看头顶发黄打着补丁的老式蚊帐,余思雅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呆的孤儿院,但门窗上褪色的大红喜字和红色的砖墙以及脑海里骤然冒出来的陌生记忆否定了这个猜测。
  消化了脑子里多出来的这段记忆,余思雅总算搞清楚了是怎么回事。她摔倒后穿越了,穿到了1975年,一个新婚就死了丈夫的姑娘身上。
  说起来这姑娘也是可怜,结婚一个多月就传来了丈夫牺牲的消息,身体不好的婆婆气得旧病复发,熬了四天也跟着去了。现在家里就只剩两个半大的孩子和她这个刚过门的小寡妇。
  原主性子软,年纪小,没经过事,骤然遇到这种变故,慌了神,整天以泪洗面,最后直接在婆婆的坟头上哭晕过去了,醒来之后,也不知怎么搞的就换成了她。
  “思雅,思雅,你怎么一直不说话,是不是还在怨妈?是妈对不起你,害你这么小就成了寡妇,早知道沈跃是个短命鬼,妈说什么也不让你嫁……”胡桂花见女儿醒来一直发呆,也不搭理自己,心里愧疚极了,不停地抹眼泪。
  余思雅被她哭得脑门疼,从她醒来,胡桂花就一直在哭,这都一两个小时了吧,还没消停,难怪原主那么能哭呢,敢情是遗传。
  她按了按额头,找了个理由支开胡桂花:“没有,我没生气,就是饿得慌,没力气说话。”
  余思雅没撒谎,自打噩耗传来,这个家就乱了套,有一顿没一顿的,原主都好几天没吃过东西了。余思雅都怀疑对方是活生生饿死的,她现在之所以还躺在这张破床上也是因为浑身没力气。
  胡桂花听说女儿要吃东西,赶紧站了起来:“你等会儿,妈这就去给你弄点吃的。”
  说着就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总算清净了,余思雅吐了口气,默默整理脑子里多出来的这堆记忆。
  ——
  胡桂花到了灶房,打开立在墙边的五斗柜,装米的缸子空空的,只有旁边的麻袋里有几斤粗糙的谷糠。
  这东西怎么吃?胡桂花的脸立马垮了下来。六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不宽裕,但再穷也不至于丁点吃的都没有,难怪她的思雅嫁过来才一个多月就瘦了一圈。
  胡桂花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出门,打算去自留地里找点吃的。
  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沈家妯娌吴月和朱爱华过来。
  朱爱华看到胡桂花又在抹眼泪,眼底闪过一丝不耐,连客套都省了:“余家嫂子,思雅醒了吗?”
  胡桂花抽泣着点头:“醒了。”
  “那你啥时候带她回去啊?”朱爱华直接问道。先前就说好了,以后这个房子归他们三房,余思雅不走,他们怎么收房子?
  胡桂花没听出她在下逐客令,可怜巴巴地望着她说:“他三婶,思雅身子不舒服,饿得慌,我给她找点吃的,可这家里一颗米都没有。”
  这是要问他们要粮食啊,妯娌俩都装作没听懂。
  沉默了几秒,吴月笑盈盈地开了口,语气温柔:“余家嫂子,思雅的小日子多久没来了?”
  胡桂花愣了一下:“啊,我忘记问了。”
  糊涂,这么重要的事也能忘。都是乡里乡亲的,吴月知道胡桂花是什么性子,也懒得跟她多说,首先亮明了自家的态度:“余家嫂子,刚才我家那口子跟他三叔商量过了。这个事看你们家的意思,要是思雅愿意留下来生这个孩子,给沈跃留个后,咱们老沈家感激不尽。要是不愿意,咱也不怨,毕竟思雅还这么年轻,咱们不能为了自个儿的私心就耽误她一辈子。”
  这话太通情达理了,胡桂花非常意外。她先前还在头痛要是女儿怀孕了怎么办呢,没想到沈家人这么讲理,竟然什么意见都没有,任凭他们。
  胡桂花忙感激地说:“你们可真疼思雅,是咱们思雅福气薄。”
  “思雅是个好孩子,招人疼。对了,余家嫂子,若是下午你们要回去就让建明去村里借牛车送你们,思雅的身子要紧。”吴月又笑着说道。
  胡桂花看了一眼头顶火辣辣的太阳,有车坐自然比走路强,遂高兴地应了:“成,那麻烦建明了,思雅身子虚,我先给她弄点东西垫垫肚子,等太阳下山了凉快点再走。”
  见她这么爽快地答应了接余思雅回去,吴月也很好说话,一改先前的态度,主动道:“那我让建明送碗米过来,咱们家人多,这点粮食也是前几天回我娘家借的,嫂子别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也就你想着咱家思雅。”胡桂花高兴极了,她正愁拿什么给女儿吃呢。
  吴月温柔地笑着说:“应该的,余家嫂子,我们先回去了。”
  “成,我送你们,顺便去自留地里看看有什么菜。”胡桂花高兴地跟着她们出了门。
  听见外面的声音消失了,余思雅才抓住床沿爬了起来,去茅房。
  虽然有茅房的记忆,但真正看到这个一边搭了个板子,外面用破麻布袋围了一圈的简陋厕所,余思雅还是黑了脸,他们就不怕一脚踩空不小心掉进粪坑里吗?
  好不容易解决了生理需求,余思雅提起裤子,正准备出去就听到屋后传来吴月跟朱爱华的窃窃私语。
  “大嫂,你说余思雅真的会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吗?我自打出门这眼皮子就一直跳,总感觉会出事。”朱爱华忍不住担忧地说。
  吴月不以为意:“不打生下来谁养?余家人养?”
  朱爱华想起刚才胡桂花脸上的喜色,稍稍放下心来:“也是,要是生下来了,以后余思雅带着个拖油瓶,别说帮衬娘家了,只怕还要娘家接济,带累她娘老子兄弟的。”
  吴月点头,眼睛扫了四周一圈,见没人,悄悄丢出一枚重磅炸弹:“弟妹不用担心,前天冬婶去了余家。”
  朱爱华吃惊得瞪大眼:“冬婶去了余家?这是要给余思雅说对象?这,这么快,余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冬婶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媒婆,撮合了不少姻缘,余家老大去年娶了亲,下面两个孩子最大的也只有14岁,冬婶只能是奔着余思雅去的。
  吴月讥诮地勾起唇:“迟早要改嫁的,早点嫁出去,省了粮食不说,还能又收一笔彩礼。”
  听到这话,朱爱华心里酸死了:“他们家可赚大了,一个女儿收两回彩礼。当初二嫂可是给了八十块钱的彩礼,一个多月就赚这么多,比城里的工人都还赚,真是便宜他们了。大嫂,那笔彩礼他们肯定还没花光,红英和建东还要咱们两家养,你说咱们是不是该找余家算算这笔帐?”
  吴月侧头看着朱爱华贪婪的嘴脸,淡淡地说:“别因小失大,万一她不走了,真把孩子生下来,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这话吓到了朱爱华,她赶紧讪讪地笑了笑:“我就随便说说,算了,便宜他们姓余的了。”
  吴月见她打消了这个念头,没再多说:“走吧,大江和老三还在等咱们的消息呢!”
  过了一二十秒,两人的脚步声逐渐消失在了屋后的竹林里。
  余思雅隔着墙缝瞅了一眼,收回目光,低头摸了摸平坦的小腹,嘴角勾起冷笑,打胎改嫁,有人问过她了吗?
  第2章
  “思雅,吃饭了。”胡桂花做好了饭,进屋叫余思雅。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