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一路无话。
玲珑被送回寝宫,她看了元奕一眼,却见这已经长得俊美成熟的青年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她笑了笑说:“天色不早。”
“嗯。”
“你还不走?”玲珑挑了下眉,“我这儿可没你能睡的窝了。”
那是从前他不听话,她专门教训他叫宫人缝制的窝,就丢在玲珑睡床边上,可她虽然这样对他,却又诸多维护。被贵妃养在身边的元奕对其他人而言是莫大的威胁,但玲珑都为他挡住了,乃至于后来大皇子他们再也不敢欺负他,见了他甚至跟见了鬼似的退着跑。
元奕睡狗窝也就睡了几天,这会听玲珑说出来,也勾起嘴角笑,沉声道,“可以再做个大点儿的。”
她要是肯收留他在这过夜,狗窝他也睡。
玲珑摇摇头,小疯狗长大了就不可爱了,小时候被养得白胖娇嫩,就算身体里是个老男人的灵魂,也会显得少年老成而可爱。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喜怒不形于色不说,面容有了棱角,身上的肉都硬邦邦的,她掐都懒得掐。
元奕叫人上了几盘点心,刚才宴会中玲珑并没有吃多少周阁老就晕了,他猜想她可能没有饱。但话又说回来,玲珑有觉得饱的时候么?
点心元奕吃了没几块就都被玲珑消灭一空,他心里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元奕猜想玲珑早就知道自己对她的念想,可她却什么也不表示,既不亲近,也不疏离——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的态度,他觉得自己对她来说可能没有什么意义,却又不知她为何总是一路帮他。
原因何在?元奕不想去深究,答案也许并不是他喜欢的。
其实他要问,玲珑就会告诉他了,反正也不怎么重要。前世的元奕是个杀人成魔的暴君,他听不进任何建议,眼里也看不见任何人,抄了不少人的家,砍了许多人的头,可除此之外,他在治理国家上是真的有很高的天赋,可是一旦头疾发作,他就六亲不认谁都杀,因此也误杀过许多好人。
希望她出现的那个,不过是被杀死的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灵魂,完全不重要。
玲珑向来不自诩正义使者,现在元奕不胡乱杀人了,问题不就都解决了?只不过那个被她吞噬的灵魂再也不复存在,消失于世间。
她吃掉最后一块糕点后,宫人端来清水,元奕便将她小手握住浸入水中清洗,用布巾抹干,又涂上香膏。玲珑收回手,当着元奕的面脱掉外衣上了绣榻,见他还傻坐在原地直勾勾地看,便对他弯弯手指头:“还愣着做什么?”
第144章 第十三片龙鳞(十三)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为何如此说呢?
众所周知, 当今圣上是位喜怒不形于色的主,他高兴还是生气,愠怒还是欣慰,从表情跟眼神,哪怕是在朝廷摸爬滚打了多年,最最善于察言观色的臣子也琢磨不透。皇上总是没有表情,看谁都一个眼神, 冰冰凉凉。
可今日, 无论是近身侍奉的宫人, 亦或是提心吊胆的朝臣, 都不约而同地感觉到了这个信息:
皇上今日心情极好。
真真是极好的, 礼部侍郎捅了个大篓子, 大理寺卿判了桩冤假错案,镇远将军打输了场仗, 御花园浇花的小太监还不小心把水洒皇上靴面上——他都没有生气, 没有着恼, 态度让人如沐春风,连黑色的眼珠都蕴含着喜悦。
昨儿晚上还因着使臣献美人周阁老晕倒浑身低气压像是要吃人呢, 怎么这么快火气就降下去了?
退朝的时候还破天荒的朝文武百官露出了一个笑容, 吓得大臣们腿都软了,皇帝一离开, 他们站都站不稳, 几个胆子小的瞬间瘫软在地, 互相抓着询问:“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我看错了?皇上笑了?”
“你最近做什么了?可不要牵扯我啊!”
“皇上一定是要整治我们!糟糕!快想想自家有没有不长进的在外头惹事儿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 忐忑不安,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没做好,而此时的皇帝早已归心似箭,倘若叫他自己做主,他连今天的早朝都不想上,只可惜被一脚从床上踹了下来,然而元奕心情超好,半点儿不气,面对那群平日里见了都糟心的家伙们也仍然保持了轻松愉快。不过好像没人买账,早晨他经过宫门时对一个侍卫笑了下,那侍卫当时吓得手里的武器都掉了也不敢捡,跪在地上直呼皇上饶命。
然而元奕又对他笑了一下,飘飘然走了,剩侍卫跪地上半天腿都软的,要不是旁人大着胆子扶了一把,怕是爬都爬不起来。
足见元奕积威之深。
而现在退朝后,他宛如一只被放出笼子重获自由的小鸟,一路飞奔,后头的宫人鞋子都掉了也没追上。皇帝旁若无人地闯入太后宫中,挥手让人下去,就见她还沉睡未醒,露在外头的肌肤星星点点染着红,这才叫他信了昨天晚上不是梦。
玲珑本来睡得正好,结果被人又亲又抱,便毫不客气地一巴掌甩了过去,恰好打在元奕脑袋上,他倒是不痛不痒,玲珑身娇体柔,立刻痛到飙泪。她坐起身,怒目而视:“干什么!”
“玲珑,玲珑。”他不住地念她名字,就算她四肢并用的推他也不放开,脸上全是笑,跟个傻子似的。“这是真的对吧?不是我在做梦吧?”
玲珑憋足了劲儿一脚把他蹬下床,鼻子哼了一声双手环胸,眯起眼睛:“现在知道不是梦了吧?”
摔得痛的元奕仍然满面笑容地蹭过来,玲珑觉得他现在更像狗了,烦的不行,她低头一口咬在元奕脖颈上,他乖顺地任由她咬,似乎被她将鲜血吸干也心甘情愿。她要是妖怪,他心甘情愿做她的食粮,“玲珑,玲珑,玲珑——”
他叫个不停,玲珑被他烦的只好堵住他的嘴,结果元奕立刻反客为主将她压在了身下,玲珑想踹他也被他轻巧握住了脚踝,结果她太灵活了,不知怎地伸出一只小脚抵在他胸口用力将他往外推,元奕偏要低头来亲,两人一番拉锯战,尽皆气喘吁吁,最后元奕只好在她的怒视下松开,讨好道:“带你出去玩好不好?你想出宫吗?你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玩好不好?”
玲珑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他,“我想去哪里,你拦得住我?”
元奕并不生气,仍然抱着她,“不管你去哪里,只要带着我,都行。”
玲珑眨眨眼:“皇帝不做了吗?”
“不做了。”做了两辈子了,没意思了,他也没觉得多么快乐,惟独看到她的时候才得到信仰。
昨天晚上胡闹太过,很多话玲珑都没跟他说,本来她只是觉得送上门的肉不吃白不吃,更何况元奕高大英俊实在难寻,却也只打算与他做个露水夫妻,要说长久的缘分那是没有的,不曾想元奕却似乎别有所图。玲珑歪着脑袋看他,“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他诚实地摇头:“不重要。”
玲珑有些惊奇了。“为何?”
“我就是喜欢你。”元奕自己也不明白,他觉得玲珑就像是他生命中的光,是他向往和渴望的样子,有着最自由的灵魂,而那是元奕不曾具备的。“我如果知道怎样断绝这样的情感,玲珑,我不会留你到现在的。”
他本来是个暴君,只有鲜血与杀戮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活着,他的心跳与呼吸都像是苟延残喘在这世间的尸体,活着是那样一件艰难的事。他总是在无数个午夜梦回,因为头疾醒来,脑海里都是一只又一只的肥硕的老鼠,还有蔓延在唇齿间腥臭的血液。
刚重生回来,他发疯的想着要用怎样残酷的手段折磨她,可现实桎梏了他,慢慢地,当他逐渐握紧了权力,对她的恼怒与怨恨却彻底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无法抑制的渴望。
渴望的手都要发抖。
所以他留不下先帝了啊,先帝活着,他嫉妒的发狂。凭什么先帝能拥有她,他就不能?如果是因为皇帝这个位子,那么现在,他是皇帝了。
“你喜欢我啊?”玲珑睁大眼,她闭上眼睛轻轻嗅了嗅,空气中蔓延着甜蜜的味道,是他对她的爱意。
下一秒,元奕就看见玲珑笑了,她甚至主动过来搂住他的脖子,“如果喜欢我的话,是要付出代价的哦,你不怕啊?我会吃人哦。”
元奕的眼神甚至有些病态的兴奋:“那样再好不过了。”
“嗯?”
“你吃掉我,我就能永远跟你在一起,无论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只要是想想,就觉得无比快活,总比他一人活在这世上舒服得多。
玲珑反倒笑的肩头耸动,她本来睡觉穿的就少在,这样一笑,寝衣滑落,露出圆润的香肩,“如果这样说了,我可是会当真的,不许你后悔的。”
她的眼睛凝视着他,像是蛊惑又像是确认,元奕再一次坚定道:“不管你去哪里,都带上我,怎样都可以。”
玲珑拍了拍他的背,叹了口气。
你知道吗。
荒海本是亡者之海,这里没有生命。玲珑可以创造出生命却无法创造灵魂,她需要为她创造出的生命注入灵魂,如果元奕想要永久陪伴她,那么可以的,她的龙宫之中,尚且有一株新生的血色珊瑚,懵懵懂懂,无有灵魂。当她沉睡之际,便可与她相伴。
最终元奕还真带玲珑出宫玩儿去了,这是多年来他第一次微服离宫,说是玩,倒不如说是带着玲珑四处搜罗好吃的,她对食物的兴趣远远大于其他,如今元奕也摸出了规则,想取悦她,什么都是虚的,除了金银财宝,就只有食物能打动她。
所以他纯粹带她出来吃东西了,果然,她相当高兴,甚至还主动拉他的手到处跑。
还遇到卖身葬父的了呢,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玲珑咬着一根糖葫芦跟着凑热闹,被元奕半拖半抱拉开了,她还挺不高兴,他在街边一家馄饨摊买了碗小馄饨,她立刻就转怒为喜,元奕此刻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他何必隐忍这么些年?早些带她出来玩,说不准早就得偿所愿了。
……元奕突然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
玲珑还在看卖身葬父的姑娘,感叹道:“这个买她的人不够好看,换我我也不想跟他走。”
元奕:“……卖身葬父还要分好不好看么?”
“当然!”玲珑舀起一颗小馄饨送到他嘴边,看着他吃下才煞有介事地跟他解释,“戏本跟志怪小说里都这样的,长得帅就要说小女子愿做牛做马结草衔环为奴为婢报答公子恩情,长得不帅,那就只能得到一句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今生无以为报惟盼来世了。”
元奕轻笑,本想体贴地为她擦去鼻头汗珠,结果抹了一下才发觉那是馄饨汤的水汽,玲珑冲他哼了一声,不懂了吧,她冰肌玉骨才不会出臭汗,就是出了那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像个“人”。
但是在元奕面前就不必伪装了,因为他说过,要将他自己送给她呢。等到她离开这个世界,除却吞噬掉他的爱以外,还会把他的灵魂带回荒海。玲珑想到这里,抬起头,恰好与元奕相视一笑。
倘若他心愿为她长眠,那便就此归寂荒海。
那是灵魂栖息之地,在那里,可以得到龙女的庇护。
并且永生。
与龙女共存。
第145章 第十四片龙鳞(一)
聚光灯下, 所有的镜头与话筒, 都对准了台上穿着精致容貌美丽的女人, 她脸上还有清晰可见的泪痕,很明显, 这是一场记者会。
“关太太,请问您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什么呢?当初嫁给关先生的时候您说过自己是嫁给了爱情, 那么请问现在您还这么觉得吗?”
“关先生夜会知名女星被拍到, 两人在酒店共处三天两夜, 请问关太太您对这件事知情吗?”
“请问你们的婚姻是否出现了问题?二位被称为本世纪最让人艳羡的恩爱夫妻,此事是否是一个误会呢?”
……
除却现场的记者跟媒体外, 网上也有很多人在观看这场由关家少奶奶亲自召开的记者会。关家, 那是跺跺脚整个商业圈都要抖三抖的大家族,当年关太太还是个默默无闻的灰姑娘, 一朝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不知成了多少天真少女艳羡的对象。听说她以前是关氏集团传媒旗下的一名练习生,还没有出道就被关先生给看上了, 两人瞬间坠入爱河,后来更是共同孕育了一儿一女,谁知道却在结婚的第七年突然被爆出关先生夜会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
眼看新闻闹大了,关太太就出来召开记者会了。
其实今天在现场的记者都知道这是什么套路,关家家大业大,肯定不能允许出现这样的丑闻。哪怕是好奇八卦的路人们, 也能用脚趾头就想明白, 今天这记者会, 开来,就是为了给关先生撑场面的,不管关先生跟那神秘女郎到底是逢场作戏还是真情流露,孤男寡女在酒店里共处三天两夜不出来,你说说还能干嘛?斗地主还缺俩呢!
但关太太她不一样啊,她出身平凡,家里人都靠关家照拂着,她还生了两个孩子,不管怎么样,她肯定都会维护自己的丈夫。真叫人唏嘘,表面上看着过得好好的,谁知道背地里变成什么样了呢?想当初关太太嫁入豪门,多少人羡慕嫉妒恨啊!现在却要打落了牙齿和血吞,未免也太可怜了。
然而他们都不知道,此时此刻站在台上的关太太,早就心如死灰割腕自杀了,如今在她身体里的,是吞噬掉她灵魂的龙女。
玲珑可不管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她脸上带着泪痕,塑造出了一个坚强的女性形象,心里还记得公公婆婆叮嘱她的话呢!
“咱们是一家人,关朔这回确实做的有点不对,但你们是夫妻,要共进退才行,千万别因为这么点小事弄僵了,平白便宜了外面的那些女人。”
有点不对,这么点小事。
玲珑懒得搭理他们,她抬起眼,其实关太太本身长得就很漂亮,否则也不至于让关朔喜欢上她,但和那个跟关朔同行的女人比起来,关太太就差了远了,再加上她做了七年的贵夫人,再美也保持着姿态,关朔对她早没了兴趣,或者说,从一开始,关朔喜欢的就不是她。
什么和神秘女郎共处三天两夜啊,人家本来就是关朔的女神,两人纠缠了好些年结果闹崩了,女神远走他乡,关朔结婚生子,这七年关朔表现的确实也好,只可惜女神一出现,他的心立刻就偏了。那三天两夜还不知道干了什么呢。
关太太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就没点数吗?她长得跟女神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更加清秀恬淡。
女神当年高傲转身就走,结果发现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也很无奈,时隔七年,心里压抑不住对关朔的思念与爱意,就回来主动求和——以上是玲珑从记忆里得知的全部,就她所知那两人好像还挺相爱的,否则关太太不会绝望到选择自杀。
她不能跟关朔离婚,因为她的父母她的亲人都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她还有一双儿女,最可怕的是关朔从来没有表现过他拿妻子当替身,他并不是天生冷漠疏离,只是对她才那样,这才是关太太崩溃的原因。事情一经爆出,她遭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公婆不仅不觉得她委屈,甚至嫌弃她不够有魅力,要她当众开记者会给关朔澄清。
真的太可怕了,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她,都在问她要一个交代,孩子问她爸爸去哪里了,她能怎么回答?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就在记者会召开的前三天割腕自杀了。
玲珑并不觉得这个女人懦弱无能,每个人对于痛苦的定义不一样,就好像抑郁症对快乐的人来讲像是天方夜谭,但关太太早就有了这方面的倾向。她嫁给关朔也许很幸福,但关朔的父母,关朔的朋友圈,他们始终认为她是个外来者。哪怕是她的两个孩子,公婆都不愿意让她亲自抚养,她只能当个无所事事的太太,工作?太丢人了,他们关家的少奶奶怎么能抛头露面?
玲珑吃掉她的时候,确确实实尝到了灵魂中的苦涩。
感同身受,不存在的,她只能从灵魂的苦涩中得知这个女人有多难过。
“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天召开记者会,是为了我丈夫关朔先生最近的一件绯闻。”
镜头咔嚓咔嚓,玲珑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当然也没有再哭,她懒得演戏,调整了下话筒的位置,用一种冷若冰霜的语气开口:“我不是来为关朔粉饰太平的,也不是来告诉你们我相信他,会为了这个家庭跟他共进退的,如果关朔,你现在在看这个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