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7节
玲珑洗完澡出来,这年代的人大多还很保守,露个胳膊都算有伤风化,她却身上只披了件睡衣,反正霍青山是她的人了,她不介意他知道一点小秘密。
睡裙长度只到大腿,露出来的双腿白的晃眼,霍青山看了一眼就觉得晕头转向,他不敢多看,连忙把视线转移到正熟睡的小狗子身上。这年代的人们缺衣少食,但玲珑把小狗子养得很好,不像先前那么干瘦,长了点肉不说,还变白了,不然就是一只灰扑扑的小狗子,那可真是丑死了。
她走到霍青山跟前,发现霍青山不敢看自己,虽然今天结婚,但又没有婚纱喜服穿,穿个红衣服就当是新娘子,霍青山更朴素,玲珑很不高兴,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拿脚丫子蹬霍青山,趾高气昂地提要求:“以后你要努力赚钱,给我一个盛大的婚礼,今天太寒酸了。”
霍青山闷声不吭地点点头,反正还是不敢看她,玲珑一直拿脚蹬他,他心里有些不太单纯的想法,又觉得自己这么干太不要脸了。村里人没说错,他可不就是老牛吃嫩草吗?而且还算得上是趁人之危,她姐姐刚死不到半年,姐夫又杳无音讯,她慌了才要嫁人,难不成他也跟着一起慌了?
白嫩嫩的小脚丫踩在霍青山膝头,饶是他做了再多心理建设,也忍不住被这双小脚吸引去了注意力。
玲珑自然是不爱做农活的,跟霍青山也不是立刻就成的亲,两人之间还处了一段时间,毕竟得等孝期过去,这段时间里霍青山天天来给她干活儿,她再没下过地,这人干活又快又好,每回拿的工分都比旁人多,他乐意给她干,别人也不能说什么。村民们虽然大多很淳朴,但也少不了些个爱说闲话的,玲珑不在意,酸呗~
不仅地里的活儿不用玲珑干,家里的活儿也不用。
霍青山可勤快了,干完地里的活,就来她家,里里外外打扫做饭洗衣全都一把抓,比智能机器人管家都好使,而且他会打猎,每次都不是空手来,做饭虽然水平一般,但那是因为条件限制,玲珑有调料,又舍得用,搬个小马扎坐在边上口头指导一下,那霍青山就能做出色香味俱全的饭菜来。
简而言之,是块璞玉,值得雕琢,投资进去,绝对不亏。
“你怕我啊?”
霍青山听到小媳妇甜甜地问了这么一句话,立刻摇头,唉,说起来也是奇了怪,明明他身形魁梧,一巴掌都能把她扇飞,按理说武力值是她的几十倍,可是呢,每回一听她说话,心里就发毛,她要是不笑了,那更是犯嘀咕,疑心自己哪里做得不对。
你说他一壮年大汉,怎么能怕这么点个小姑娘呢?
霍青山怎么也想不通,他在玲珑面前就没横起来过,每回都是她指哪儿打哪儿,听话的不行。
“不怕我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霍青山僵了一下,随后更加僵硬地转移视线,朝她看去,一看更是一阵冲动,那睡裙他没见过,系的松垮垮的,小媳妇年纪不大但那里却很大,老实巴交的汉子有点顶不住,鼻管一热,两行热血汩汩而下,玲珑前一秒还逗他玩儿,下一秒立刻翻脸,脚一收撵他走:“快去洗洗,你脏死了!”
惨遭嫌弃的霍青山只好爬起来去洗鼻子,半晌回来,身上一股凉气,他身强体壮,喷张的肌肉上还没来得及擦拭的水珠缓缓滚落,看样子是不止洗了鼻子,还冲了个凉。
玲珑愈发笑出声,还不放过他,直把霍青山撩的坐立不安。
隔壁婶子听墙角听得都快困了,那边还是没什么大动静,叔拉着被子打呵欠:“你赶紧回来睡吧,明儿还要上工呢,人家小两口的事儿你说你操的哪门子心呐!”
婶子悻悻然地躺下了:“算那小子有良心,要是把玲珑给弄伤了我可不答应!”
隔壁姐妹俩都是她看着长大的,跟她亲闺女也差不了多少,姐妹俩命苦,她这个当婶子的自然得好好照拂,能帮就帮,要不是她家几个倒霉儿子都结婚了,她还想把那姐妹俩说给自家儿子呢!不过这件事让婶子长了个记性,那就是嫁谁都别嫁知青!
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要回城了,老婆孩子一丢,什么都不管,简直就是没良心!
没人觉得玲珑结婚是不是太早了,毕竟这是乡下,十四五岁嫁人的比比皆是,玲珑的姐姐知绢也是十六就嫁了知青,没想到好日子没过多久就摊上了这些事儿,只能说是造化弄人。
第二天一早霍青山就被床头小木车里的小狗子给弄醒了,他哼哼唧唧,估计不是拉了就是饿了,霍青山正想爬起床,怀里一团温软滑腻的嫩肉提醒着他昨儿个他结婚了,这是他娇滴滴的小媳妇,人高马大的汉子想起昨天晚上,脸一阵红,好在比较黑,看不大出来。
他小心翼翼地把小媳妇给放开,心里开始讨厌这过于粗糙的被套床褥,小媳妇皮肤那么好,都被磨红了,他得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换点细棉布的票来,给她套两床软一点的被子。
小狗子啊啊的叫,霍青山把他抱起来,这小木车也是他打的,霍青山一个人生活,别的不行,就是这些生活技能基本上十项全能,木屋坏的地方也是他自己修葺,里头桌椅板凳他都会打,木工手艺属于自学成才。
当年老猎人死了,也是霍青山自己打的一副棺材,对他好的人他永远记在心里,知恩图报,光是这性子,就甩知青姐夫十条街。
换好尿布又泡了奶,把奶嘴塞小狗子嘴里,他便咕嘟咕嘟喝起来,霍青山抱着拍拍背,让他打了几个奶嗝儿,这小家伙就又睡了,基本不爱哭闹,很好带。
然后霍青山也不想下地,他又脱掉身上的褂子钻回床上,把小媳妇抱回怀里。
玲珑自打认识霍青山后基本没在早上十点前起过床,昨天晚上大战三百回合今天更是不想动,霍青山抱着她又睡了好一会,眼看天晌了,有人敲门,这才万分不舍地离开被窝,开门一看是隔壁婶子,一脸戒备地盯着他,问玲珑呢。
霍青山老脸一红:“……还睡呢。”
婶子比霍青山大了不到二十岁,哪里不懂这种多年没开荤的老爷们儿是什么德性,“我昨儿不是跟你说了,叫你体贴点,玲珑多柔弱啊!”
霍青山闷声没说话,讲道理昨天晚上他全程都处于下风,他小媳妇柔弱,恕他没有看出来,明明就野得很。
婶子把手里提着的菜递给他:“昨儿的剩菜还有吗?你添点儿,给玲珑做点好的,有红糖的话给她弄一碗。”
霍青山老实点头,其实昨天没有剩菜了,因为玲珑从来不吃剩菜,不过没必要跟婶子说,否则婶子又要唠叨个没完。
送走了婶子,玲珑也醒了,懒洋洋坐在床上,小狗子躺在她身边睡的呼哈,霍青山则在家里忙来忙去。
洗脸水都给她弄好了,毛巾也洗过,总之虽然身处偏僻贫穷的小村庄,但龙女大人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精致,因为总有人心甘情愿地被她驱使。
霍青山烧了三个菜,清炒时蔬、土豆炖鸡以及辣椒炒肉,蒸的也是白米饭,因为小媳妇嗓子眼儿细,吃不得那些难以下咽的粗粮。
他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哪怕因为玲珑这奢侈的生活习惯,已经把他这些年来攒的钱跟票花的七七八八,但架不住霍青山乐意啊,俩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能说什么?
钱这种东西,再赚就有了,他以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别人汉子了,能像以前那样粗糙过日子吗?
这一点,霍青山跟村子里那些男人都不一样。
他舍得为玲珑花钱,也愿意为玲珑想法子去赚钱,不觉得她娇气,甚至觉得她怎么作都是可爱的,这也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下午去地里上工,玲珑照旧没来,霍青山干活快,力气大,旁边的女人看了都羡慕,哪怕霍青山长得不好,身材又太过魁梧吓人,可架不住人家疼媳妇啊!你看村里那么多小媳妇,也就只有一个玲珑从头到尾不下地,其他人哪有这福气?而且霍青山还会打猎呢,虽然现在不给打猎,但人家有手艺啊!听说他还会做木工,反正别人不会的他都会,你说怎么就娶了玲珑那种娇气姑娘?
男人们的想法则简单得多,甭管这年头是不是只有屁股大会干活的女人最受青睐,但人的审美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玲珑那纤细袅娜的模样,以及白生生的小脸蛋儿,明显就是好看,今儿一早霍青山还没来上工,下午来了又是春风满面,都是男人谁不懂啊?虽说拉了灯都一样,但玲珑那一身雪白的皮子,不知多少男人私底下都想着呢!
结果叫霍青山给娶走了!
眼下,唯一能安慰男人们的便是霍青山娶了个败家精回去,干不动活,屁股又小得很,一看就不大能生,生了也不一定养得住,不像他们自家媳妇,脸盘子跟腚盘子一样大,好生养,他们以后传宗接代肯定是不愁的。
霍青山完全不关心别人在想什么,他一般干完活就回家,因为跟玲珑结了婚,他的户口也落到了大队上,一人干两人的活对他来说轻轻松松,好在现在已经不吃大锅饭了,否则他真担心自己娇气的小媳妇每天食不下咽。
他得想想招儿,弄点好吃的回来。
这年头不兴买卖,但仍然有“集”,规矩是只许换不许拿钱,上头管的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别太显眼,基本上攒点小钱也不难。不然投机倒把的罪名往身上一套,这辈子可别想直起腰了。
霍青山以前打了猎物会拿去黑市换,不过他花不到什么钱,身强体壮不生病,也不爱口腹之欲,钱攒着也是攒着,他甚至都没想过娶媳妇的事儿。
现在有了媳妇,还白捡一大胖儿子,小孩儿头疼发热的很常见,没钱肯定不行。
霍青山还想给自己媳妇买漂亮衣服,那耳朵脖子小手多好看啊,没点首饰戴可单调了,得想办法搞钱。
他胆子大,也敢干,也就在玲珑面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不会说话,对着外人那是满身的心眼防备,想从霍青山嘴里套话比登天还难。这种人有能力有手段有胆识,如果不是时代限制,早就一飞冲天了。
不过这位未来的大佬,如今还是得回家给媳妇做饭,顺便给儿子喂奶换尿布。
天儿热,干起农活来更是难熬,但没到下工时间,活儿没干完谁也不能走,男人们擦了把汗,汗水咸津津的,不小心弄进眼睛里,特别辣眼睛。
不远处田埂上走来个穿着白裙子的纤细身影,头上还戴着一顶草帽,草帽上有一朵正怒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娇俏极了。
那一举一动都跟画似的,可好看了。
“山子哥!”
霍青山放下手里的锄头,扭头瞧见玲珑站在地头,他不觉露出惊喜的笑容,大步走到她跟前,“你怎么来了?”
扑面而来的那种男人味跟汗味夹杂在一起,玲珑笑得比蜜糖都甜:“给你送水来喝呀。”
她说话也跟村里那些大嗓门的女人不一样,温温柔柔清清脆脆,对女人们来说就是故意装的,但男人们可爱听了,哪怕这话不是跟他们说的。
玲珑拎起一个军绿色水壶,她倒是有很多很可爱很漂亮的水壶,可惜都不能拿出来用,这个倒是不错。
霍青山拧开盖子,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往肚子里灌,他五官生得棱角分明,不是那种花美男,而是特别锐利的长相,就是男人气十足,荷尔蒙爆发能让女人腿软的那种超级硬汉。
仰头喝水,喉结凸出来,身上的褂子破破烂烂,胸膛跟胳膊上的肌肉掩都掩不住,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都是又不好意思看又忍不住想看。
“这个好喝。”
玲珑笑盈盈地看着他,又甜又乖的,完全看不出那股子野劲儿,霍青山稀罕死她了,把水壶又塞给她:“我马上干完了,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好。”
有了媳妇在后头看着,霍青山干劲十足,宛如推土机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势,干完了别人好几倍的活儿!
回去的时候跟玲珑并肩走,要不是身上全是臭汗,简直想牵住她的小手。
两人一走,地里才有人说话,有几个女人看不惯玲珑那做派,大家都是灰蓝黑三个颜色的衣服来回穿,都是褂子裤子方便干活,就她能!不仅穿白裙子还戴那么好看的草帽!搞什么资本主义做派!
不过她们也只是口头上酸一酸,没敢大声说。
玲珑的草帽是霍青山给她编的,月季花是从院子里摘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给她固定在帽子上,小狗子的小草帽上也有一朵,新草帽比旧草帽更好看,旧的玲珑随手就送给了隔壁婶子,把婶子给乐的,愣是把家里做好的菜给端了一碗过来。
婶子现在已经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打招呼直接进门了,农村没有锁门的习惯,很多人家甚至连个木门都没有,篱笆墙围一围,这样的话自然也没什么隐私感,好几回婶子来找玲珑,一推门都瞧见玲珑坐在霍青山大腿上,两人亲昵地抱在一起,边上小木车里小狗子呼呼大睡,唉,这看多了,婶子哪还好意思直接过去啊!
都是在自家院子里喊一声玲珑,得到回应才去。
霍青山一般会在晚上上山打猎,在山上的木屋里处理好肉跟皮毛,天亮前就能从县城赶回来。
回来的时候,背篓里除了钱票,必定还有一些零嘴跟平日里要用的东西,以及他心心念念的细棉布。
从村子到县城有几十里地,也就是他腿脚快才能赶得上来回,天亮前回来稍微抱着小媳妇眯一会儿,第二天白天又生龙活虎的下地干活去了,浑身的精力仿佛使不完。
随着时间过去,小狗子的吃喝拉撒都是霍青山一手包办,两人结婚有一年了,玲珑肚子没动静,村子里不少人都私下里说。一开始霍青山跟玲珑结婚,很多人都说霍青山这么凶,要是打起媳妇来,怕不是一个巴掌,那娇弱的小媳妇就没了,可一年过去,人家霍青山别说打媳妇了,就差没把媳妇供起来!
跟霍青山一比,自家汉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
那玲珑,在家里酱油瓶子倒了都不带扶一下的!
而且看久了,才发现霍青山根本不丑,人家就是太高太壮了,仔细看脸,那还挺好看的咧!
除了知青姐夫外,下乡的知青们就没几个能走的,大部分都死了心在农村扎根,结婚生子,也有几个不甘心的,仍旧做着回城的梦,他们村子里的知青点当初一共是有十二个知青,当地结婚的有八个,还剩下四个一直未婚,两个男的两个女的。
知青们要吃饭,也得跟村民们一样上工,可他们毕竟是城里长大的,不管干了多少年,对农活仍然是不擅长。
里头有个女知青,叫方爱红,因为在女知青里长得最漂亮,也最是心高气傲,一直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不愿意嫁人,尤其是看到那些跟泥腿子结婚的女知青没几年就蹉跎成了苍老的模样,跟农村妇女没什么区别,她更是坚定了不在农村嫁人的想法。
直到她见到了霍青山。
霍青山疼媳妇是出了名的,他媳妇在家什么都不用干,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现在政策略微宽松,村民们要是在山上找到点什么东西,大队也不管,都能带回自己家,当然,要是野猪之类的大件儿,那还是属于公有财产。
一开始方爱红也瞧不上霍青山,觉得这人又老又壮,疼媳妇又有什么用?
结果一个月前,知青们馋肉馋的不行,上山布置了几个陷阱想抓点野鸡野兔什么的尝尝,万万没想到野味没抓到,自己差点儿把小命给葬送了,惹来两头野猪,方爱红更是吓得跌断了一条腿!
要不是霍青山正好出现,他们四个都得交代在那儿!
城里知青是读书识字还会念诗,可他们遇到野猪,吓得屁滚尿流,乡下男人虽然粗鄙,却强悍无比,霍青山愣是凭一己之力,把两头野猪都给弄死了!
野猪的獠牙都到了方爱红脸上,她都闻到了野猪嘴里的腥气,是霍青山救了她!
这一救,可不救出了个芳心暗许。
第992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三)
从前, 方爱红欣赏那些会吟诗会写字,总是穿着体面整洁的城里知青,她看不上农村的泥腿子们, 觉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 因此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不愿意在农村扎根。她总觉得,自己有朝一日是能回城里去的, 可是这一年一年蹉跎下来,把十七岁的她蹉跎成了二十七岁的老姑娘,仍旧没能回城。
直到野猪扑面而来,小命悬于一线, 霍青山那在她看来空有其表的魁梧身体挡在了自己面前, 方爱红才明白什么叫做怦然心动。她浪漫地认为这是命运的邂逅, 否则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霍青山将野猪掀翻, 又用手上的钢叉干脆利落地刺入野猪脖颈,那在知青们面前凶神恶煞的野兽,在他手里就跟小鸡仔一样毫无抵抗之力, 瞬间倒塌。
他皱着眉,不知道这几个知青上山作什么死, 村里人也算是在山脚下长大的,都不敢走到这深山里来, 要不是他想上山弄点蘑菇回家给媳妇做饭吃, 无意中听到有人呼救,这几个人今儿怕是要交代在这了。
他完全没意识到有个城里姑娘对自己芳心暗许, 可能就是知道也不在意,两头野猪虽说一大一小,但小的那头估摸着也有二百来斤, 霍青山就一手拎着一只,肩头扛着一只,对知青们说:“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