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节

  仔仔妈有点拘谨:“啊,是你,回老家来看看啊?这是你儿子?”
  霍青山虽然疑惑这人是谁,但仍然很有礼貌地颔首:“是的,狗子,跟阿姨打招呼。”
  小狗子气呼呼地拍开他爸的手,说好了不在外头叫他小名儿的!以前说是贱名好养活,他都十二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霍青山就带着儿子回家去了,留下仔仔妈看着他的背影出神,过不了多久,去外面找儿子的男人也回来了,见到仔仔笑骂:“小兔崽子,你爹搁村里到处转着找你,你可倒好,自己回家来了啊?让我看看今天都弄了些啥宝贝回来?”
  仔仔妈看着父子俩在那倒背篓,嘴角也忍不住扬起笑容。
  她正是当年那个看上了霍青山的方爱红。
  不过当初玲珑以全国高考状元的身份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她却落榜了,知青想回城就得自己考,她咬牙又等了一年,考上了个师范学校,好不容易回城,却发现一切都变了样,心心念念的家早就容不下自己。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姑娘,上头还有俩哥哥,当初下乡的时候,哥哥们口头上说得好听,说一辈子记着她这个妹妹的好,可过去那么多年,哥哥们各自成家,结婚生子,城里房子就那么点大,父母加上两家人,她回去了都只能睡客厅。
  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村子,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方爱红的专业包分配,她也没想着再回家,反正也没人欢迎她,现在说起来是轻描淡写,但当初满怀希望的回去,却遭受那样的待遇,是个人的心也都冷了,所以分配工作后她就一心扑在工作上,学校里同事给她介绍了现在这个男人,老实肯干,也不嫌弃她年纪大,她也就凑合了,生了仔仔后日子是越过越红火,现在她娘家妈还主动打电话找她呢!
  她都忘了,曾经自己对霍青山生出过怎样的念头。
  霍青山回来的消息她也知道,只不过没往上蹭,人家也不一定记得她是谁。下乡那十几年,真是把人的精气神都给磨没了,现在生活平和安稳后,方爱红再想想曾经的自己,都觉得臊得慌。
  晚上回家没开火,一家人都在隔壁婶子家吃的饭,吃水不忘挖井人,婶子曾经帮过他们很多,霍青山知恩图报,婶子家可以说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了,晚饭也很丰盛,地道的农家饭滋味儿十足,让锦衣玉食习惯了的小狗子都胃口大开,足足刨了三碗饭下去,霍青山都怕他那小肚皮给撑爆了!
  等夜幕一降临,吃完饭的小伙伴们又来找小狗子去玩,晚上的农村也有许多好玩的地方,小狗子一颗心根本收不住,霍青山还有点担忧,玲珑那是彻底放养。
  最后这小兔崽子居然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去小伙伴家一起睡,不回来了!
  顺便再三提醒他爸不要忘记明天带他们上山的约定。
  霍青山:“这小混蛋!看我明天不把他屁股打烂!”
  还学会夜不归宿了!
  转头瞧见娇滴滴风情万种的媳妇倚在床头,他心头又是一片火热,心想不回来好,不回来好,农村的房子隔音效果可没他们家里经过特殊处理的别墅好,晚上弄出点啥动静,叫儿子听见了多不好啊!
  时隔多年又在老家亲热,霍青山对玲珑的热情就没消减过,不管什么时候想到她都是毛头小伙子般的冲动,这么俊的姑娘,当初就一眼相中他,愿意给他当媳妇了!
  他比玲珑大了十几岁,又到处跑,风吹日晒的,看起来也要大一些,近几年霍青山是个精致男孩,还学会敷面膜了,力求让彼此之间的年龄差距小一点。
  日子真是越过越好,过不够啊。
  两人胡闹一整晚,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熊孩子就开始疯狂拍打大门,又打电话,霍青山黑着一张脸把门一拉开,门口一串小兔崽子,个个都装备齐全,小狗子滋溜一下窜进来:“我换个衣服!”
  他回来的时候特地带了一套海军陆战队的制服,陪他妈逛商场的时候瞧见的,特别帅特别酷,他爸大手一挥就给他买了,不过一直没机会穿,今天就是好机会!
  穿好了制服还戴上配套的帽子,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令小狗子得意洋洋,他悄悄跟小伙伴们透露,现在网络普及的越来越广,他爸正想听从他妈的意见弄个购物网站,不过现在还是个雏形,到时候不出门也能卖货,小伙伴们如果有条件,一定要早点拉网线。
  不过这份装逼的快乐在上山后就消失无踪了,早上比较凉快,这么穿还行,走了山路,又是大夏天,小狗子热成了死狗子,根本不想动,幸好他里面还穿了t恤短裤,不然真要丢人了。
  他还隐隐约约记得小时候他爸总是上山,每上山一次,都会带好多肉肉回来,不过小狗子自己没上来过,他们还去了山脚下的那栋木屋,老猎人的坟还在这里,每年霍青山若是没工夫回来,就会让隔壁婶子帮忙上坟,不过现在彻底稳定了,以后就能每年回来一次了。
  霍青山本来是想把老猎人的坟迁到首都墓园的,可是想起老猎人一辈子依山而居,可能也不会喜欢喧嚣的城市。
  霍青山这趟回来,十里八乡都知道,毕竟这儿算是霍青山老家,他发达了之后也没有忘本,给村里铺路,又出资建学校捐设备,还带领全村致富,如今他们村是最富裕的,别的村都羡慕他们呢!
  也有的人起了别的心思。
  霍青山当年是被老猎人从狼群中捡回去的,要不是被狼叼回去,吃着母狼的奶,霍青山早死了,他被老猎人发现的时候也不大,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四肢着地,见人就狼嚎,是老猎人一点一点把他养大,老猎人没读过什么书,却是个淳朴善良又正直的老人,他对于霍青山的影响很大,霍青山能长成今天这副模样,也与老猎人的言传身教脱不开关系。
  至于霍青山的身世没人知道,那年头养活不起小孩,随意丢弃的多了去了,隔壁婶子说她小时候,女娃更不值钱,村里向山上那条小道,两边沟渠里常常出现婴儿尸体,家里人都不让走。
  霍青山自己也并不想去寻摸家人,他有媳妇有儿子,谁还管什么家人不家人的?他们当年把他丢弃,那彼此之间就没了关系。
  这一趟上山收获也挺丰富,摘了不少野果,还打了野鸡野兔,不过大物件儿没见着,带着这么多小兔崽子,霍青山也不敢走得太深,万一真遇到什么危险,他肯定是第一时间顾自己儿子的。
  小伙伴们意犹未尽,还想着山上这么多好东西以后自己偷偷上山来,结果下山的时候就遇到了一条成年男人大腿粗的毒蛇,直把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吓得痛哭流涕,还是霍青山眼疾手快一把掐住蛇的七寸,照着路边的大石头狠狠摔了七八下,才把那蛇给摔死。
  这下小屁孩们可是再也不敢在心里想偷偷上山了,小命重要啊!村子里也有很多好玩的,上山干嘛呢!
  小狗子亲眼看见他爸的本事,崇拜的不要不要的,当天晚上甚至还想跟他爸睡一张床,被霍青山冷着脸丑拒。
  一家人在老家过了几天快活日子,负责保护玲珑的人也在,平时都藏在屋子里不出门,尽量不让村民们知道以免引起恐慌。
  这天,隔壁婶子找上了门。
  她看起来有点难以启齿,老是偷看霍青山,霍青山不明所以:“婶子你咋了?”
  婶子犹犹豫豫地说:“山子啊,我来是想问你,你想不想找你亲爹亲妈啊?”
  霍青山听到这话也没怎么惊讶:“不找,有啥好找的,我爹全村人都认识,就是霍老头。”
  他姓霍,连名到命都是老猎人给的,他就是老猎人的儿子。
  隔壁婶子性格好,不爱嚼人舌头,基本上你找她帮忙,再不好帮的,她只要能帮你,也都不会拒绝,但这事儿,她觉得不太行,但还是给霍青山打个底:“昨儿晚上芦花村那边有家人上门来找我,说可能是你亲生爹妈,让我帮忙牵线,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你说这……我是回绝了,可我看他们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样子,而且当时他们把你的情况都说得一清二楚的,还说了你被丢掉的时候包的是蓝底白花的包被……”
  霍青山冷着脸,他哪里记得自己被丢掉的时候包的什么被子,老猎人捡到他的时候他大概都有三四岁了,母狼的窝里倒是确实有块蓝底白花的布铺着,不过他不会承认。
  第二天那家人还真就找上门了,本来是看隔壁婶子好说话,又跟霍青山一家三口关系好,这才找的隔壁婶子,没想到隔壁婶子虽然人好,却又不烂好心,这种忙能帮吗?他们也没办法,才亲自上门。
  上门的老夫妻俩年纪都很大了,满脸的皱纹,一看到霍青山就哭开了,喊他幺儿,身后跟着的一串儿子儿媳年纪比霍青山还大,也哭个不停,诉说着自己的苦衷,说当年实在是养不活了,不然哪里舍得把自己家孩子给丢了啊!
  这点玲珑倒是信的,因为霍青山这厮饭量极大,一般人家可能真的养不起。
  但你既然丢了,不管什么理由,就别想再找回去了。
  霍青山肯定是不认他们啊,再怎么闹也不认,老猎人把他捡回去的事儿整个村子都知道,因为多了个人,老猎人是得跟大队报备的,真要找他,早找了,老猎人死后他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怎么不找?现在他功成名就有权有势倒是上门了,霍青山压根儿不想认这么亲,他也懒得理,甭管什么理由,覆水难收,从把他丢掉的那一刻就没了。
  现在村里年轻一代的人都不知道小狗子不是霍青山亲生,但稍微年长一点的都知道,毕竟像陆爱平那样没良心的城里知青,任谁都不会忘记,玲珑跟霍青山结婚这么多年,就养了个小狗子,还不是亲生,这家人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暗搓搓上门,说是认亲,这只是其一,要是认不了,最好能让霍青山过继个自家孩子。
  小狗子跟霍青山又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家的娃不一样啊,那都得管霍青山叫一声叔呢!
  霍青山在外历练多年,别人打的什么主意他一眼就看了出来,他也不想跟这些人浪费时间,原本打算再在村子里留几天,现在是直接就要走了,免得小狗子听到风声,得知自己不是亲生的开始钻牛角尖。
  他这辈子就小狗子一个儿子,这是当初对玲珑的承诺,如果不是玲珑,他也许一辈子就住在山脚下那栋小木屋孤独终老,也不会闹出今天这桩可笑的认亲了。
  那家人还想闹,玲珑的警卫员一出来,个个被吓得跟鹌鹑一样。
  警卫员们可不容许有人浑水摸鱼,任何有可能威胁到玲珑安全的人,都要被严格盘查。
  派出所的人一来,这家人吓得拔腿就跑,老夫妻俩年纪那么大,腿脚还飞快,看样子身子骨挺硬朗,至少还有十几二十年好活。
  小狗子依依不舍,但他也蛮想念首都家里的无线网跟电脑还有游戏,乡下虽然好,但因为位置偏僻,不像是城里那么发达,各有各的妙处,唉,要是能同时拥有就好了!
  他贪心地跟爸妈说了自己的要求,然后他的首富爸跟科学家妈同时朝他冷笑了一下,紧接着他的屁股就挨了两巴掌。
  挨了打的小狗子委屈巴巴趴了下去,他妈还好,手劲儿轻轻地不怎么疼,他爸那就是铁砂掌啊!一巴掌能让他好久不敢碰椅子,屁股蛋儿火辣辣的疼,太无情太残酷了!
  离暑假结束还有一段时间,一家三口也不急着回去,而是去了海城。
  海城是霍青山真正开始发家的地方,他在这里还有分公司,交由自己信任的人执掌,一听说他来,同样中年的负责人,也是当年一起闯荡的兄弟兴奋的不行。
  霍青山最初也是为了让媳妇儿子过上好一点的日子才开始倒腾这些的,那时候国家政策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干什么都得偷偷摸摸的来,他在县城认识了不少没有方向不知道咋活着的人,顺手就拉了一把,结果这些人后来在他离开老家后,都愿意跟着他干,因为都没什么亲眷,大部分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背井离乡也不怕,像是眼前这个,就在海城扎了根,娶了老婆生了娃,日子过得美滋滋。
  小狗子见了人乖乖叫叔叔,他爸有好几个把兄弟,他都是认识的,这些叔叔们有个共同点就是每次见了他都要给他塞红包。
  小狗子能怎么办呢?
  小狗子也只能一边说着叔叔不要叔叔不要,一边扭过头,双手扯开自己的口袋。
  他可是有小金库的人,玲珑对他管得不严,基本放养,小狗子在这种放养下,其实是个很自律的人,虽然偶尔也会偷懒,但更多时候,无论是学习还是锻炼都不需要别人催,也不会乱花钱,乖得很。
  他们家是很少见的那种开明家庭,无论爸还是妈,跟他相处的都更像是亲密的朋友,小狗子有什么话都能对爸妈说,于是这样长大的他,身上有种特殊的魅力,总是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自带领袖气质。
  哪怕是刚回老家,跟一群好些年不见的小伙伴一起玩,他也能迅速成为带头大哥,让别人对他言听计从。
  而且他对女生也很好,不是那种暧昧的好,就是很尊重很体贴,不像一些青春期的小男生喜欢拽女孩子头发给人家取外号,也从来不说脏话不骂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又开朗,品学兼优,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他,他到哪儿都非常受欢迎。
  在爱与温柔中长大的孩子,会把爱与温柔带给他身边的人。
  当然了,要是他爸能不要时不时给他的屁股来一记铁砂掌,小狗子觉得自己会更幸福的。
  第996章 第九十一片龙鳞(七)
  霍青山跟人出去喝酒, 玲珑懒得一起去,她对霍青山跟对小狗子一样,都是全然放养的态度, 霍青山这些年受到的诱惑也不少, 可惜他本心坚定,从来都不是会被随意诱惑的人, 他那群兄弟受他影响,对家里媳妇孩子都不错, 没几个闹婚变的,这群大老爷们儿出去也就钓钓鱼喝喝酒吹吹牛, 基本不会做什么太放得开的事儿。
  玲珑带着小狗子逛商场, 海城这边跟首都比起来,又是不一样的发达, 因为是国家顶尖城市之一, 乡下还未普及开来的网络, 在这里几乎已经是遍地覆盖,一些商城甚至开通了扫码支付功能,小狗子在学校交了不少朋友, 虽然等回去之后就要上初中了, 不过他还是要买一些新奇的礼物回去, 得是首都没有卖的那种!
  娘俩一起逛商场,瞧着跟姐弟似的,逛到服饰区的时候, 玲珑拿了条裙子进去试穿, 出来后小狗子摸着下巴蛮像那么一回事的给她建议,跟霍青山一副德行,不管玲珑穿啥都好看, 挑不出毛病,一个字:买!
  甚至举手,主动要给玲珑付钱,理由是自己有小金库。
  对于挖小狗子私房钱这件事,玲珑一直都蛮喜欢的。
  这条裙子是酒红色贴身长裙,布料十分轻薄,身材稍微差点儿就穿不上去,一点小肚子都不能有,还得是前凸后翘穿起来才好看,对身材要求非常高,旁边还有一女的也在试这条裙子,穿倒是穿上了,本身也不算特别胖,但由于这条裙子的设计,把她腰上不怎么明显的游泳圈都勒出了痕迹。
  别说跟玲珑对比,就是自己照照镜子也不想要了呀!
  以至于那女人的丈夫,应该是陪着老婆一起逛商场买衣服的,眼睛都直勾勾地盯着玲珑瞧,小狗子本来正狂吹亲妈彩虹屁,吹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到一股火热视线,这一看,把他脸都看黑了,一个跨步挡到玲珑左手边,然后冲那个盯着玲珑看的男人做了个凶巴巴的鬼脸。
  秃的跟个河童一样还敢看他妈!信不信他让他爸一拳头打死他!
  男人被小狗子一瞪,愣了一下,转而更加用力地盯着玲珑看,那眼神有点奇怪,有点惊喜,更多的是惊艳。小狗子越瞧越不对劲儿,他脑袋瓜子里还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这不会是他妈老熟人吧?不应该啊!他妈这人特别挑剔,日子过得得舒服,认识的人来往的也大多是好看的,这种中年河童男,他妈应该不会认识吧?
  女人把裙子换了下来,当然她是不会承认是自己身材问题,而是攻击这条裙子:“不太好看,我不喜欢,咱们走吧。”
  旁边的导购员好险是职业素养还在,不然非一个白眼翻到天上去不可,就那身材,最大码都被撑的要爆了!而且这种布料非常轻柔贴身,也很脆弱,被撑开后还得重新熨烫打理,这人张嘴就不太好看,那人家旁边这位姑娘怎么穿着就跟仙女一样?真是自己不行怪衣服,衣服招谁惹谁了?
  但表面上还是客人是上帝:“您慢走,有喜欢的还可以再看看,再试试。”
  两口子走了,玲珑在店里继续看别的衣服,顺便挑了一些让小狗子去试试看,小狗子虽然小名土得很,但长得确实是好,霍青山有时候都恍惚,这该不会真是他亲儿子吧?怎么跟他越长越像的?
  小狗子在试衣间换衣服,玲珑本来正跟导购员说话,旁边突然传来一个蕴含着激动的声音:“……玲珑,玲珑!你是玲珑吧?我没有认错吧?”
  玲珑扭过头去看,发现是刚才那个河童男,她眨眨眼:“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我是陆爱平啊!你忘了我吗?”
  导购员小姐心想这难道是失散多年的父女相遇?那这姑娘的妈得是什么天仙颜值,才能拯救这个叫陆爱平的中年河童男?
  玲珑长长哦了一声:“陆爱平啊,没想到你还没死?”
  陆爱平僵了一下,随即道:“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呗。”
  他被噎了一句,说实话一开始看到玲珑他就认出来了,实在是因为她跟记忆中没什么太大变化,还是那样年轻漂亮!只是褪去了小姑娘的稚气,露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与妩媚,看得人心痒痒。
  尤其是他现在的老婆早就成了黄脸婆,身材走形皮肤粗糙还管得严,也不知是不是更年期到了,脾气格外暴躁,在家里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弄得他都不想在家里待,靠着自己在单位有点本事,陆爱平还偷偷在外面养了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情儿,可那小情儿跟玲珑比起来也差远了!
  真要说起来,他这辈子睡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还是他在乡下的媳妇知绢,只可惜出身太差了,自己有个农村媳妇多丢人啊,回城后他也就默认了家里人的做法,权当自己没下过乡,也没娶过乡下姑娘,反正那时候又没扯证,大队开个证明摆个酒席吃顿好的就算两口子,哪怕知绢来城里找他,陆爱平也敢不认。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陆爱平不觉得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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