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怎么了?”沈岁和尽量问声问。
江攸宁摇摇头,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她咕嘟咕嘟喝完一杯,转身之时却被一双强有力的臂箍住。
尔后是他试探着的吻。
从她的脸侧,到她的唇。
她闭上了眼睛。
只感受到了——舌尖冰凉。
像是饮冰一般凉。
他们从厨房到楼上。
沈岁和撕扯开了她的t恤,手心满是红痕。
甚至连眼尾都泛着红。
他有了情/欲,便是这样。
处处都泛红,显得动了心。
他从江攸宁的下颌线吻到侧颈,尔后一路向下。
直到吻在江攸宁最敏感的地方。
她的手覆在他手背上,他的手背甚至有点凉,江攸宁下意识推开他。
沈岁和却嘶哑着声音说:“别怕。”
两人结婚三年,但从未真正探讨过这些。
江攸宁不是特别保守的“老古董”,但从未谈过恋爱,没人去教她,她也不会主动去学。
她是个好学生,但不是什么都学,更不是什么都学得会。
辛语虽是老司机,也不过是个“嘴炮王者”,看个“教程”都会脸红。
平常也只能打趣打趣江攸宁,而江攸宁对此知之甚少。
不过,此刻,她知道沈岁和在做什么。
沈岁和这人向来严谨,偶尔放纵也不会太过火,况且在这种事情上他向来尊重江攸宁。
今日,他却强硬了一回。
江攸宁只能被迫跟着他的节奏走。
这种事的体验是主观感受,说不上来好坏。
但江攸宁却有一个错觉:他在服软。
用不一样的方式取悦她。
这个认知让江攸宁震惊了好一会儿。
只是沈岁和并没给她深思的空间。
他的呼吸轻吐在她耳际,低声问:“还在生气?”
江攸宁正沉浮在深海之中,反应迟钝,没有回答。
沈岁和刻意在她耳边厮磨,“你在气什么?”
江攸宁没答,只是吻向了他的唇。
深吻结束之后,她别过脸微微喘息,声音带着几分哽咽,“我们好好的,行吗?”
沈岁和的手压向她,顺着她的指缝滑进去。
十指相扣。
第一次十指相扣,竟然是在床上。
他平常都握着她的手掌。
也是第一次。
江攸宁听到他低沉着在她耳边道了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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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旭天在中洲国际订的地方是一个超大的别墅。
类似欧洲古堡的建筑,看上去气派恢宏,平常是北城名流玩乐的场所之一。
背靠险峻的麒麟山,一些喜欢刺激的富二代们到这边来赛车,也是事故多发地段。
从麒麟山上下来,大家会不约而同到这里聚。
和麒麟山的险峻不同,<漫游古堡>完全透露着高贵和神秘。
碧绿的玛瑙河流经古堡周围,后边是宽敞的马场和高尔夫球场,前院鲜花簇拥盛开,百花齐放,古堡内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这座古堡耗资近百亿,隶属于以房产开发著名的时家,格调高,收费也不便宜,所以很少有人会包下整个古堡。
毕竟只是玩玩而已,没必要,能进得来的也是些熟人,遇到了说不定又是另一番交际。
裴旭天这次算下了血本。
他和女友阮言恋爱八年,从研究生期间到现在。
今年他已经32岁了,家里催婚了很多次,阮言从出国留学后便一直在国外发展,今年事业刚刚转回来,如今在一家top级时尚杂志公司当主编,已经创立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也算事业有成。
所以趁着她生日,裴旭天想要求婚。
求婚这事儿,裴旭天也没底,所以只叫了几个好友。
但介于他朋友除了大龄单身男性就是没有爱的商业联姻,那些世家小姐聚在一起除了攀比就是炫耀,他怕搞坏了阮言的兴致,所以在前一天晚上千叮咛万嘱咐让沈岁和一定要带江攸宁来。
江攸宁算是他交际圈里,唯一比较正常的女性。
不骄不躁,知书达理。
应当契合阮言的脾气。
江攸宁跟沈岁和到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本来以为是迟到,结果没想到是来得最早的。
古堡里除了服务人员外,空荡寂静,风哗啦啦吹过来的时候甚至有点瘆人。
裴旭天一个人在古堡里坐着,百无聊赖。
“没人来?”沈岁和带着江攸宁走进去,自然在他一侧的沙发落座,随意和裴旭天打了个招呼。
裴旭天在手机屏幕上戳了几下,这才把手机扔下一边,叹了口气,“别提。那帮小子昨晚麻将玩到凌晨五点,快天亮了才散场,说今天下午再过来。”
裴旭天在律圈有“小公子”之称。
因为他是法律世家出身,从上个世纪到现在,他们家的人参与了法律章程的拟订和一次次完善。
家里最不缺的就是名校、律师、法官,还有检察院长。
所以裴旭天为了避开他家亲戚,打官司都受到了限制。
因为避亲,他把手头很多案子都分了出去。
不过他爷爷那一辈是军人,他小时候在军区大院长大,跟院里的小孩儿玩得都挺好,尤其在长大以后,他们的关系网更近。
这次生日,他就喊了几个发小跟沈岁和。
话音刚落,穿着中世纪女仆装风格的服务生就领了一个人进来。
裴旭天站起来,朝着门口招了招手,笑道:“景谦,在这儿。”
被唤作景谦的人穿了一身灰色的休闲装,白色球鞋,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长相清隽,气质温和。
他笑着疾走了几步,和裴旭天握了下手,然后落座在他右侧。
“我发小,杨景谦。”裴旭天给双方介绍道:“也是华政毕业的。之前一直在英国任教,前段时间刚回来,好像是打算应聘华政老师吧?”
“对。”杨景谦纠正道:“已经拿到offer了,下周三去报道。”
“恭喜啊。”裴旭天笑着,转向沈岁和这边,“这是我研究生时期的学弟,也是我律所的合伙人沈岁和沈par,旁边这位是他的太太江攸宁。”
“嗯。”杨景谦笑了下,“我和沈律的太太应该是认识。”
裴旭天挑眉,看向江攸宁,似是以为里面有什么八卦,“哦?”
江攸宁眉头微蹙,捧着水抿了口,从自己的记忆库里搜索了半天,才试探着问道:“咱俩一个班?”
“是的。”杨景谦笑着看她,“原来你还记得。”
“这么巧啊。”裴旭天拍了拍杨景谦的肩膀,调侃道:“看来今天还给你们制造了老同学见面的机会。”
“嗯。”杨景谦回忆道:“从毕业后就没见过了。”
江攸宁毕业后直接去了美国,一年后回来再参加同学会也没见过杨景谦,大抵他那会儿也已经去了英国。
其实江攸宁根本不记得他的脸,只是因为每次同学聚会的时候,有人会提起杨景谦这个名字,久而久之,她也记得了。
她大学的时候跟班里的同学并不熟,因为宿舍里面两个女生闹矛盾,还搞起了小团体,她和舍友的关系也就一般,只和路童处成了闺蜜,一直保持联系。
去同学会是因为她家离得近,班长也常喊她,但她又不是什么热络的性子,无非是去了之后坐在角落给别人捧捧场,她觉得自己是“同学会背景板”。
大学毕业六年了,她这才把杨景谦的脸和名字对上号。
“之前的同学聚会你都去了吗?”杨景谦问。
江攸宁摇摇头,“一开始的去了,后来太忙,也就没去了。”
“哦。”杨景谦无奈笑,“班长每次喊我都赶上我做课题最紧张的时候,一直就没来得及回来,就没去过。大家还好吗?变化大不大?”
江攸宁愣了两秒。
她大学的时候就有种不问世事的感觉。
上课,吃饭,打辩论,看书,背法条。
唯一的课外活动就是参加了朗读社和辩论社。
即便如此,她认识的人也不多。
而且隔了这么多年,她法条还能记得,人是真的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