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节
从未想过跟从未做过是两码事。
但江攸宁懒得跟他争执这些没意义的事。
“如果有天你真的发现了华峰吸丨毒的证据,我希望你说到做到。”江攸宁说。
“嗯。”沈岁和问她,“你回家么?”
“我开车来的。”江攸宁说:“我先走了,你跟他俩说一声吧。”
说完之后,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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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30,沈岁和开车到家。
从<芜盛>搬出来之后,沈岁和就搬到了离律所近的那一个家,也是高层,跟<芜盛>的格局相似。
站在玄关处,他没有开灯。
外面的昏黄光影映照进家里,客厅里有微弱光线,家里空无一人。
跟晚上的演唱会场馆形成了鲜明对比。
冷清、凄凉、孤独。
这就是一个人的生活。
他脱掉了鞋,顺势脱袜子,但右脚踝处往下一拽袜子就传来撕裂般的疼痛,他一只手撑着玄关处的鞋柜,一只手撕扯,皱着眉头硬是把袜子脱了下来。
在那一瞬间,他听到了皮肉被撕扯开的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异常刺耳。
他开了灯,光照亮了整个房间,他随意扫视了一圈,跟平常没什么区别,但从那样热闹的环境里回来,好像愈发凄冷,一点儿烟火气都没有。
他低头看了眼脚踝,正在泊泊地流血。
鲜红色的血蔓延过他的肌肤,顺着他的肌肤纹理滴落在地毯上,很快便渗了进去。
他站在那儿,眉头微皱。
视觉上血流不止,而他自身感官上只觉得骨头疼。
他往沙发处走,去茶几那儿找医药箱,但翻了两个抽屉才想起来,这里没有。
<芜盛>有,<君莱>有,都是江攸宁放的。
他一直都没有在家里放医药箱的习惯。
从前跟曾雪仪一起住,家里都有保姆,需要药可以随时买到,而且只要发烧就会被曾雪仪逼着去医院。
其实他很讨厌医院那个地方。
可曾雪仪不行,她也讨厌,但她还近乎自虐似的要去。
江攸宁是跟曾雪仪完全不同的类型。
她会把药分门别类地放在医药箱里,感冒的、退烧的、下火的,甚至是消食的,起初刚结婚时,沈岁和其实完全不适应,他每次买药也都是去楼下药店。
但病不会那么凑巧,他有时应酬多了,第二天就会有些低烧,江攸宁总能很快给他拿过药来,他慢慢体会到了这种便利。
很多习惯是在跟江攸宁结婚以后有的,但也仅仅是习惯江攸宁在的时候。
后来离开了江攸宁,没了给他备东西的人,他的习惯忽然就无所适从。
搬出<芜盛>之后,沈岁和也几乎夜夜不能眠。
起初在想曾雪仪,想她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可怕,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后来就在想江攸宁,只要闭上眼,脑海里都是江攸宁的哭声。
她的哭声跟浴室里的水声夹杂在一起,哀恸绝望。
那一个月,他几乎没接案子。
夜里没睡过一个好觉,白天很难有精神去做事。
慢慢跟曾雪仪离得远了,时常不见江攸宁,他的状态才好了一些。
如今已经过了五个多月的独居生活,但仍旧没习惯。
偶尔甚至觉得家里有人,或是在厨房做饭,或是在客厅看书,或是在阳台小憩。
但其实家里空荡荡的。
他忽然想起,当初是用多久习惯了婚后生活的呢?
从那个家里剥离出来,跟江攸宁生活在一起,虽然有曾雪仪会挑刺,但总体来说还算不错。
刚结婚那会儿,因为曾雪仪在,他也不大会上手帮江攸宁做家务,只是回来时尽量买熟食,把家里的一切都换成了自动化,尽量减轻江攸宁的负担。
他知道曾雪仪难伺候,基本上一定会赶在江攸宁到家之前回去。
好像是自然而然的,他就习惯了。
而曾雪仪搬走之后,两人的生活节奏愈发契合。
他的生物钟会在七点准时醒来,而江攸宁的闹钟是七点五十,等她醒来的时候,他已经烤好面包热好牛奶。两人一同吃饭,一同出门,然后各自开车上班。
两人大部分时间是在家里吃饭,他的手艺极差,能做的东西有限,而江攸宁做得葱油拌面特别好吃。他记得他吃了整整一个月的葱油拌面,后来他怀疑江攸宁只会做这个,于是带着江攸宁去外边餐厅吃了两天,第三天时,江攸宁就换了别的菜。
她会做的菜多,做家务也很拿手。
沈岁和下班后准时回家,偶尔有应酬,回得再晚家里也总亮着一盏灯。
起初江攸宁会坐在沙发上等,有一次他半夜两点才回来,江攸宁坐在沙发上看书,书侧盖在脸上,身子微微蜷缩,人已经睡着了。
从那之后,在应酬前他会给江攸宁发消息,让她不要等。
其实他更想让江攸宁等。
因为回家的那一刻,他心里会忽然安定下来。
那盏昏黄的小灯承载着的,还有温暖。
没结婚前,曾雪仪也会在他应酬时坐在沙发上等,但他推开门是感觉到窒息的,因为曾雪仪的目光太过凌厉,似乎下一秒就会斥责他。
他二十六岁以前,从未有过丝毫自由。
他的交友被限制,他的婚姻被限制,他一切的一切都必须在曾雪仪的掌控之中。
二十六岁那年的尾端,他第一次有了自己的选择。
江攸宁是他自己选择的结婚对象。
她不是世人眼中世俗的漂亮,但很温和,尤其是那双鹿眼。
无论做什么,她都是不紧不慢、不疾不徐地做,她很少有慌乱的时刻。
只要有她在,沈岁和会变得平静许多。
所以,江攸宁坐在沙发上等的时候,她投来的目光永远是关怀的、心疼的,是令人温暖的,沈岁和偶尔会趁着喝醉,就那么腻着她。
他觉着舒服。
跟江攸宁相处的状态,非常舒服。
可后来,什么都没了。
婚姻再无江攸宁,他也再没了自由。
咚。
世纪公园午夜的钟声响起,沈岁和的思绪才慢慢回拢。
一不小心发了那么长时间的呆。
他好像跟江攸宁越来越像,江攸宁就喜欢发呆,尤其喜欢坐在阳台上发呆。
他望了眼阳台,那里空荡寂静,只有风吹过,把阳台上那几盆已经枯萎了的花瓣给吹落下来,明天得清扫阳台了。
一个人住以后,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做。
原来家务真的很难,葱油拌面也能做得很难吃。
血滴落在客厅的地板上,格外刺眼。
他只是随意瞟了眼,没再理。
反正不会死。
他隔着玻璃望向天空,今夜的星星格外多,明天应当是个很好的天气。
可他不想到达明天。
客厅寂静无声,他看了会儿,忽然像被卸掉了浑身气力,什么都不想做。
平常格外洁癖的他竟慢慢地躺在了地板上,任由脚上的血不停流。
他,想去远方。
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在荒无人烟的角落里,孤独寂寥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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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沈岁和到达律所时已经11点。
他很少到得这么晚,从电梯走到办公室的路上,引来了众人侧目,但众人噤若寒蝉,等他一进去,办公室外立马炸开了锅。
“我们的沈par最近精气神都好差啊,不会真的被那场官司打击到了吧?”
“看到他的黑眼圈了吗?天啦噜,男神颜值都要丢了吗?”
“那个女的到底是谁啊?她是不是买营销了?为什么一夜之间在律圈就出名了?我好多同学都在跟我问她。”
“你赢了沈par,你也红。”
“一个从来没输过的人突然输了,肯定要难过死,但沈par应该不是那种一蹶不振的人吧?但他今天竟然迟到了!呜呜呜,沈par真的被打击到了。”
“应该不是吧。他怎么可能……”
话还没说完,员工忽然噤了声,立刻变成了十二级战备状态。
所有人立马挂上了标准的微笑,已经手指飞快在键盘上敲字,以表示自己工作态度的严谨。
只见来人目不斜视地朝沈岁和办公室走去。
几秒之后,她进了沈岁和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