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等林仙月下班后坐过来,他立刻说道:“姑娘,正主出现了,果然是出马仙,灰家的。”
他皱着眉说:“是个叫黄子琦的年轻人,看上去很不好打交道,口口声声威胁我,让我停下工程,否则后果难料。”
林仙月挑了挑眉:“他又出手了?”
鲁羽神情郑重:“出手了,我在工地东方看到一大群死老鼠,还有两滩血迹,看起来他吃了瘪。”
林仙月放下心来,说道:“那就不用管他了,如果是出马仙,没人能破四象符。”
出马仙说到底是操控开了灵智的动物,而四象本就是天下动物的老祖宗,在老祖宗面前,他们翻不了天。
鲁羽闻言,顿时放下心来,他只希望平平安安的做完这出活就好,其他的事情,与他无关。
他拿出一个红木匣子,推到林仙月面前:“姑娘,这是你上次让我帮你配制的符纸和朱砂,你看看可还满意?”
林仙月打开木匣子,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大叠上好的柳州黄纸,还有三张特质的灰色铅纸。墨是顶级朱砂混合绝好的松烟墨,添加了至少百种其他材料,散发出一股厚重却不浓郁的墨香。
林仙月点点头,看得出来鲁羽用了心思,这批符纸和朱砂,比他自己用的都好。
应该是他专门为林仙月特意炼制的,花费定然不少。
“用了多少钱,我给你。”
鲁羽顿时脸色涨红,神色不虞的说:“姑娘这是打我脸呢,区区一点符纸朱砂,哪敢问您要钱?别的不说,您给我的四象符,价值至少超过这些符纸朱砂百倍。”
“您真当我人老眼花不识货,这点都看不出来?”
林仙月笑了笑,收起木匣子:“那好吧,我就不跟鲁叔客气了,谢谢。”
鲁羽脸上立刻多云转晴,含笑告辞。
客人走完之后,张维之和林仙月一人拖地,一人抹桌,很快就把大厅收拾干净。
两人一起进了厨房,张维之洗碗,林仙月就拿着干净的棉布把碗盘擦干,分门别类的摆放在橱柜中。
夜色静谧,灯光柔和,少男少女不说话,动作却默契十足。
洗完了碗筷,张维之给林仙月做宵夜,林仙月拿出五张符纸和朱砂,开始画符。
段晓芳的减肥健身中心三天前正式开业了,她人面广,又做了二三十年的化妆品代理公司,认识很多有钱爱美的客户。
才开业三天,她就成功的推销出去五套练气术减肥套餐,向林仙月订购五张聚灵符。
林仙月调匀气息后,一气呵成画了五张聚灵符。
她现在距离炼气期三层还差一截,但比起原来强了不少,这五张聚灵符的效果,至少可以维持一个半月。
张维之熬了南瓜粥,选了本地的金黄南瓜,用的是陕西的小米,添加了薏仁和枸杞,熬煮了大半个小时。南瓜稀烂,汤色金黄甜美,小米颗颗饱满,香味浓郁,看着就有食欲。
他又做了鸡蛋羹,用的新鲜牛奶和鸡蛋调匀,只添加了些许盐和一点香油葱末。清淡又营养,味道鲜美且不易胖。
都是偏甜偏软的食物,张维之知道林仙月爱吃。
果然,林仙月很喜欢,吃了两碗南瓜粥加大半碗鸡蛋羹。
张维之瞧她吃的高兴,也不由食欲大开,把锅里的南瓜粥和剩下的鸡蛋羹都解决了。
“早点休息吧,都三点了。”
张维之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时钟,眉头皱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寒冬,半夜三点才睡觉,第二天七点就要起床,满打满算才睡四个小时。
长期下去,他担心林仙月的身体受不了。
他自己倒是没什么,最近他的睡眠很好,一躺下就直接进入了深度睡眠,只睡四个小时就感觉足够了,白天从不犯困。
林仙月似乎比他还精神,至少他从来没在她脸上看到过一丝困倦的神情。
张维之隔着衣服摸了摸挂在胸口的平安符,心想难道真是灵符的原因。
毕竟林仙月来店里之前,他都是用白天上课的时间来补觉。
然而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觉得让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女孩子工作到半夜三点才睡觉,第二天还要上一天课,实在太不人道了。
“等等。”
张维之叫住了准备回房休息的林仙月:“我看你写的毛笔字很好看,帮我写几个字。”
“好啊。”
林仙月答应下来,会画符的人,毛笔字当然写的不差,不然就真成了鬼画符了。
张维之在屋子里找了一会儿,找出一张a4纸交给林仙月。
林仙月愣了一下,她还以为张维之想让她写一副名言名句,然后挂起来自勉呢,结果还真是帮他写几个字啊。
她哭笑不得的接过来放在桌上,又拿出符笔墨盒,没有用朱砂墨,选了松烟墨。
“老板,写什么字?”
“就写冬季营业时间21点到1点,夏季营业时间21点到2点。”
“要改营业时间吗?客人们会不会有意见?”
林仙月有些担心,店里基本都是熟客,绝大部分都是夜猫子。要么是周围附近的通宵开店的老板,要么居住在周围的单身人士,还有就是一些加班的职场年轻人。
比如孙姐,她就是隔壁街24小时营业的火锅店老板娘,习惯了晚上守店,快天亮了才回家休息。
秦叔无儿无女,离婚之后一个人在家。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家十分冷清,他也喜欢每天待到店里打烊才回去。
大家都是因为一个人待着寂寞冷清,所以才选择跑来咖啡厅,贸然提前一个半小时打烊,对生意肯定会有影响。
张维之摆了摆手:“没关系,都是老客户,应该能够理解,我们还是学生呢。”
林仙月点点头,既然他已经决定了,她不会多话。
她现在不担心张维之会突然把店盘出去,或者店里生意太差导致关门。她有三万块钱傍身,加上今晚画的五张聚灵符,又有两万五千块进账。
所谓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林仙月有钱之后,自觉胆气壮了许多。
毕竟是正式的营业时间表,林仙月并没有用行书或者草书,而是用最正规的正楷字,一笔一划写好了营业时间。
她吹干了墨迹,然后递给张维之。
张维之接过来一看,只见纸上字字遒劲,笔力矫健有力,每个字都仿佛具备精气神一般,像是活了过来。
他甚至有种错觉,这些字在不停的变化,每一眼都不一样。
“你这毛笔字写的真好。”
张维之写毛笔字不行,但眼光还是有的。小时候外公就喜欢揪着他练毛笔字,可惜他的确没兴趣,倒是看过外公收藏的许多名家字画,眼力练出来了。
在他看来,林仙月这手毛笔字,似乎比那些书法大家的字更……
张维之形容不出来,毕竟他不是爱好书法的大家,鉴赏力有限。
林仙月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神色。
“小时候,师傅教我识字,用的就是佛经。我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佛,写的第一个字也是佛。从第一天识字开始,每天都要抄写一篇经文,用的就是毛笔。”
小流云寺偏僻简陋又贫苦,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回馈前来上香的信众。所以静娴师太总是用自己抄写的佛经赠送给真正的信徒,后来林仙月的字写得好了,抄写的佛经也一并用来回赠香客。
十多年下来,林仙月的毛笔字写的极好,笔画形态和落字布局方面都工工整整,不输给当今那些书法家。
不过碍于年纪的缘故,她的字还是少了一份精气神,也就是所谓的神韵。
古代的书画大师之所以称之为大师,就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具备神韵,能让观众透过书画就能清晰的感受到独特的魅力。
论写毛笔字,人写的再好也不可能比得上电脑打印出来的文字,然而绝对没有人会夸赞电脑打印出来的字好。
就是因为电脑打印的字再好看都没有精气神,手写的毛笔字,哪怕是三岁小孩的扭捏字迹,也能让人看了会心一笑。
林仙月经过修真一世,所欠缺的那份阅历已经弥补上了,赋予了字迹独特的精神。
再加上她是修士,运笔落墨间灵力自然运转,更是让她的字显得精气神十足,像是在随时变化一般。
张维之见她想起师傅后,脸上不自觉露出孺慕之情,心头不由一动。
她师傅对她,一定特别好,才能让她这般眷恋不舍。
“下次有机会,我也去拜见一下你师傅,她那样的大师,给我的符一定比你的灵。”
林仙月哭笑不得,师傅就是一个普通老尼姑,根本就不会画符。再说了,就算师傅会画符,哪里能比得上自己的符?
她也不解释,只笑道:“好啊。”
张维之是个实干家,找出胶水就跑到外面,在门上端正的贴上了那张a4纸。
第二天中午,秦忠买了菜从失意港湾路过,准备回家做饭。
他无意中朝失意港湾看了一眼,见门上贴着一张白纸,便走近了去看。
“哟,小维子终于改营业时间了啊。早劝过他,他和仙月还在读书,应该早点打烊才是,这小子总算听进去了。”
秦忠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笑了笑准备离开。突然,他脚步一顿,陡然转头盯着那张普通的a4纸。
“这字……”
秦忠眼里迸射出细碎的火花,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的字迹,目光随着每一笔每一划游走,越看越是震惊。
他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喃喃自语:“柳经颜骨,却又独成一家,神意饱满,气息流走不停,这是大家风范啊!”
现如今这世道,竟然有人能写得出古代书法名家才能写出的境界吗?
秦忠看着上面的字迹,神色痴痴愣愣,好半晌才掏出手机,要把上面的字迹拍下来。
连拍了好几张,他看了一眼觉得很不满意,匆匆的把菜篮一扔就跑了。
过了一会儿他抱着一架单反相机又跑回来,气喘吁吁的站在a4纸面前。
还好还好,这张纸还在,没被城管撕掉。
他跑回家就觉得不妥,要是有人多事撕掉了,他去哪里欣赏这幅书法名作?
秦忠等喘匀了气,这才拿起单反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了几十张照片,然后盯着a4纸又看了半天,脸上露出挣扎之色。
最后他终于还是没忍住,探头探脑的朝左右看了一眼,一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把a4纸撕了下来。
“鲁迅先生说过,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秦忠摇头晃脑的念了一句,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理由,然后摄手摄脚的跑了,连地上的菜篮也忘记了拿。
回到家之后,秦忠挑选了三张最满意的照片,然后发给了自己前妻华夏书法家协会副会长淳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