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我不知道,”林知夏解释道,“我自己更喜欢上轿的说法。”
“我也是。”江逾白给予支持。
林知夏站起身来。她怕江逾白迷路,因此,她亲自把江逾白送回了司机所在的位置。江逾白按下车窗,和她挥了一下手,她又朝他笑了:“再见。”
他回应道:“再见。”
*
返回寝室的路上,林知夏遇到了洛樱学姐。
洛樱刚从图书馆出来。她远远看见林知夏,就站在一盏路灯的底下,喊她的名字:“林知夏?”
林知夏一蹦一跳地跑向洛樱:“学姐!”
洛樱穿着一身长裙,提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包。她将电脑包的带子拉长,挎在肩上,很温柔地问道:“你今天去哪里玩了?”
“故宫。”林知夏骄傲地回答。
洛樱环视四周:“你一个人去的吗?”
“不是,”林知夏说,“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的。”
洛樱抬起手,把一缕发丝别到了耳后。她看了一眼林知夏,夸赞道:“你今天很漂亮啊。”
林知夏随口说:“学姐才是真正的漂亮。”
夜风混杂着洛樱身上的香味。她的长发被风吹得纷乱,她自我解嘲道:“我头发乱了,像疯婆子吗?”
“不,”林知夏的赞美比蜜还甜,“学姐永远是女神。”
洛樱陪着林知夏走到女生寝室的4楼。林知夏准备回宿舍了,学姐还在望着她,她觉得好奇怪,就问:“学姐你有事吗?”
洛樱想了想,找出一个话题:“你去了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
“对的,”林知夏充满憧憬地说,“从下周开始,我就要在谷立凯老师的实验室工作了。”
洛樱有些担心她:“吃得消吗?我认识的物院学生都说谷立凯学术要求多,判卷分数低,对人还严格。”
谷立凯的实验室主要负责制造量子计算机——这是一个新兴领域,备受学术界和工业界的重视,发展的前景格外广阔。林知夏作为一名刚入学的本科生,就有机会进入谷立凯的实验室,她感受到了来自老师的信任。
林知夏根本不在乎谷立凯严不严格,更不在乎老师的判卷标准。但她嘴上却客气道:“没关系的,我会努力完成实验要求。”
“那倒是,”洛樱说,“你这么聪明,想做的事,都能做成。”
林知夏略显腼腆:“嗯嗯。”
洛樱扶着楼梯栏杆,往上走了一步。她穿着黑色皮鞋,脚踝纤细雪白,对比显眼。她踩住一级台阶,又问:“你最近还想家吗?”
“有点想家,”林知夏承认道,“我经常梦见妈妈,有时候会梦见哥哥。”
“可惜你十一不能回家了,你要在实验室工作。”洛樱说。
林知夏依然意气风发。她说,经过谷老师的提点,她恍然悟到,书本是辅助思考的一种工具,实验是锻炼双手的一种方式,培养科学素养、科学直觉,是她成长中的必经之路,她非常珍惜这一次的实验室工作机会。
洛樱问她:“你们的实验室,能带人参观吗?”
林知夏反问:“学姐你想来吗?”
洛樱说:“我站在门口看一看就行。”
“好啊好啊,”林知夏一拍大腿,当机立断,“下周三早晨六点半,我去学姐你们寝室门口找你。”
洛樱与她约定之后,才和她告别。她们在女生寝室的楼梯间互道晚安,林知夏转过身,高高兴兴地走回她的寝室。
*
周三早晨六点,林知夏准时起床。她飞快地洗漱完毕,穿上衣服和裤子,出门前还照了一下镜子,她的室友冯缘趴在上铺说:“别照了,你好靓的。”
林知夏打开寝室的门,斗志高昂:“新的一天开始了,我要出门了,大家一起加油,把学习搞起来!”
她的背后,三位室友异口同声地说:“搞起来!”
林知夏沿着走廊一路小跑。她轻车熟路地冲向楼梯,又过了几分钟,她找到了洛樱学姐的房间。她站在门外,轻扣房门,悄悄地喊道:“学姐?”
她只喊了一声,门就开了。
洛樱打扮整齐,还化了淡妆。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清瘦,真像个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林知夏模仿她的室友冯缘,夸赞道:“学姐好靓。”
洛樱问她:“靓丽的靓吗?”
“当然。”林知夏万分肯定道。
第71章 新领域初探
洛樱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她各科的均分极高,家里有钱,人长得又美,不少男同学都对她有意思,但她从未回应过任何人。
洛樱的舍友问她:“你为什么不谈恋爱?”
洛樱自称,她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恋爱”是锦上添花,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其实想说,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打动她。或许不是男人的问题,是她自己的问题,她体会不到所谓的“青春期萌动”,少女情怀就像一口寂静的枯井,多年如一日的无波无澜。
她的朋友很多,知己很少。
朋友们经常夸她“温柔”。
不过她自己心里清楚,她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温柔,那种温柔是十分客气的,毫无感情色彩。女生约她出去吃饭,她很少答应,男生给她发消息,她从不回复。
她的日常交际生活,被限定在课堂、宿舍、图书馆、以及文学社内。
今天,是她第一次主动赴约,愿意和一位学妹一起去实验室。
为什么呢?
洛樱心想,答案显而易见,因为林知夏是她的直系学妹,来自省城的省立一中。林知夏的性格活泼可爱,长相精致漂亮,就像她的妹妹一样,她先前就幻想过家里能有一个像林知夏一样的姐妹。
想到这里,洛樱不自觉地靠近林知夏。
林知夏看着她:“学姐?”
洛樱柔声细语地说:“我们去食堂吃早饭,好吗?”
林知夏应道:“好的,学姐。”
洛樱穿着一条收腰的浅灰色长裙,外罩一件单薄的黑色针织衫,左肩挎着一只金链的深灰色皮包。她皮肤雪白,长发及肩,裙摆迎风飘荡,身上充满了一股玫瑰与百合混合的香气。
林知夏特别喜欢那个味道。她直言不讳:“学姐,你的香水好好闻。”
洛樱挽住她的手臂:“上个月你过生日,我听说你忙,没联系你。你和同学庆祝生日了吗?我想送你一瓶香水。”
路过的男同学纷纷向她们投来目光。
林知夏从男生的眼睛里,读出了惊艳、羡慕、探究等等复杂的情绪。
想来也是,洛樱学姐这么美,这么有气质,被洛樱紧紧地挽住,大约是一种荣耀吧!
林知夏点了一下头,却拒绝了学姐:“谢谢学姐,我不用香水。”
“你不用香水?”学姐语气讶异。又过了几秒钟,学姐才说:“你很香啊,有清新的草莓味。”
林知夏分析道:“我每天晚上洗澡,只用草莓味的洗发水和沐浴液……我的洗面奶是曼秀雷敦的草莓泡沫洁面乳。”
洛樱的笑声如银铃轻响:“你是草莓做的吗?”
“可能是吧,”林知夏说,“我小时候经常怀疑,我上辈子是个草莓精。”
洛樱又问:“你的小名是不是草莓精?”
林知夏诚实地回答:“是夏夏,我的爸爸妈妈都叫我夏夏。”
洛樱停下脚步,思考道:“我想叫你夏夏,行吗?”
林知夏有些意外。
毕竟,在她的家里,林泽秋宁愿喊她“缠妈精”,都不愿意喊她夏夏。
林泽秋不在林知夏的身边,洛樱就扮演了哥哥姐姐的角色。洛樱和林泽秋的年龄相仿,又对林知夏特别温柔,简直代替了林泽秋的地位!
林知夏大方地答应:“好的。”
洛樱念道:“夏夏。”
洛樱学姐有一把好嗓子,声线清甜,就像出谷的黄莺,当她讲出“夏夏”两个字,林知夏格外受用,热情地回应她:“嗯,学姐!”
洛樱牵着林知夏走进食堂,找到一张空桌子,两人相挨着坐下。
她们从食堂窗口端回来两盘包子、两碗米粥。林知夏夹起一只奶黄包,放进洛樱的碗里,洛樱也给了她一只生煎包。她们很自然地分享着彼此的食物,就像相熟多年的朋友一样。
饭后,林知夏成为洛樱的向导。
林知夏把洛樱学姐带到了实验楼。洛樱喜欢走楼梯,不爱坐电梯,于是,林知夏陪着她一起爬台阶,走到三楼转角处,她们听见了奇怪的声音。
洛樱连忙抬起手,拦住林知夏。
但她挡不住林知夏的好奇心。
林知夏从洛樱的胳膊底下钻过去,蹑手蹑脚往前踏出一步,她仰起脸时,仿佛被一道惊雷劈中。她看见,那位来自省立一中的谭千澈学长正站在角落里和一个女生接吻。
谭千澈身高一米八五,外表也挺不错,戴着一副银框眼镜,给人感觉文质彬彬的。不过,林知夏的室友说他像个斯文败类,就是模样挺周正,但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
林知夏屏住呼吸,洛樱一言不发。
谭千澈背对着她们。他一只手搭住那个女生的肩膀,自己往下俯身,在人家女生的嘴唇上吻了又吻,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水声。那女生双手抱住谭千澈的后背,将他的衬衣攥出条条纹理,她本人的深红色指甲更加醒目。
“这就是接吻吗?”林知夏小声问道。
洛樱脱口而出:“你没见过吗?”
“我在电视上见过,”林知夏描述道,“还在罗马尼亚的大街上见过,但是,那是路人嘛,我又不认识他们,这个谭千澈学长是我认识的人。”
洛樱一只手指挡在唇边,轻轻地“嘘”了一声。
直到这个时候,谭千澈似乎才听见一点动静。他转过身来,见到双眼圆睁的林知夏,他比林知夏还要尴尬:“现在几点了?”
“早晨七点十五。”林知夏亮出手表。
谭千澈咳嗽一声。他身边的那位女孩子锤了他的胸口:“你讨厌。”他立刻握住她的手指,同时看向了林知夏,最终,他的目光放到了洛樱身上:“这位是……”
“是我的学姐,”林知夏介绍道,“洛樱学姐,来自数学专业,大二年级,她是省立一中竞赛班毕业的,我们的优秀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