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节
郑清方看到孙默还要推辞,便板起了脸:“你再拒绝,是不把我当知己了?”
老仆无语,老爷,您是骑不了马,但是你的后辈们骑的了呀,尤其是您的孙子,可是觊觎这把匕首好久了,您都没有给他,现在给了孙默,您孙子不找他麻烦才怪。
“真的是太贵重了!”
孙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师好厉害!”
看到郑清方硬要把这么珍贵的灵器送给孙默,鹿芷若满心都是对老师的佩服。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2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33/1000)。
“拿着,是男人,就不要婆婆麻麻!”
郑清方一把把匕首派给孙默之后,又满饮一杯,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我竟然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之前我还在想,你要是画的还过得去,就一幅画十两,买你的,可笑呀,可笑!”
郑清方心说幸亏我没有开价,不然就丢死人了。
鹿芷若和老仆也笑了,十两?翻一百倍都买不下那副三藏西行图。
孙默能说什么?把匕首递给鹿芷若,然后保持谦虚的笑容就好了。
看着孙默忍住了好奇心,没有立刻欣赏这把匕首,老仆人对孙默又高看了一眼,要知道很多人见到这种级别的珍宝,可都是会迫不及待把玩一番的。
郑清方喝着酒,越看孙默,越是欣赏,孙默不仅长相帅气,还才华横溢,对了,要不要把孙女嫁给他呢?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他今后的作品了呀!
酒菜凉了,郑清方又让仆人撤下,换了一桌,继续和孙默推杯换盏,他今天实在太开心了。
喝一会儿,郑清方就忍不住拿起《西游记》的手稿看几眼,然后又会起身,去欣赏三藏西行图。
其他的角色肖像图,也是极好的,但是和这张一比,还是要稍差一些。
“诶?总感觉少些什么?”
郑清方终于发现了盲点。
孙默不解,倒是鹿芷若小手掩着嘴巴,小声提醒:“是落款!”
“对,是落款,名画名作,怎么可以没有落款?”
郑清方恍然大悟,赶紧让孙默补上。
“啊?”
孙默有些不好意思。
“快写呀,你不署名,谁知道这是你的作品?”郑清方催促着,突然反应了过来:“你不会以前没有写过落款吧?等等,这难道是你创作出的第一幅名画?”
孙默点头。
“太好了!”
郑清方激动的也不用酒盅了,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
“老爷!”
老仆人吓了一跳。
郑清方哈哈大笑,如果孙默以后成名,那么他的第一幅画,就太有纪念价值了,于是他赶紧叮嘱:“你一定要把今天的时间写上呀!”
孙默无所谓。
“还有,如果出书的话,一般都是用笔名,你打算叫什么?”
郑清方示意鹿芷若吃菜,不要拘谨。
“哥布林?”
孙默倒是想叫吴承恩,让人知道《西游记》的原作者,不过想到书是自己写的,除了内容一样,文字并不同,就连人物形象,也加上了自己的想法,做了些许修改,比如猪八戒更惹人厌了,沙悟净是个腹黑,所以他放弃了。
万一人们看过后要骂,骂的也是自己,就不给吴承恩招黑了。
“哥……哥什么?”
对于这种陌生的词汇,郑清方根本无法在脑海内形成一个固有形象。
“哥布林,一种怪物!”
孙默看似漫不经意的说着,其实在试探郑清方,这种大官,见过的市面肯定多,如果连他都不知道,那就说明没有这种东西。
“你构想出来了吧?是《西游记》下半部中要出现的妖怪吗?”
郑清方好奇。
“不是。”
孙默是个求知欲很旺盛的人,他想知道中土九州以外,还有什么地方,比如有没有西国,有没有龙与剑与魔法。
目前看来,是没有的。
“难道是另一部书里的?”
郑清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孙默,恨不得他立刻给介绍一下。
“我想好了,笔名就叫甘道夫!”
孙默岔开了话题:“没有什么涵义,就是随便叫的。”
“这个随你!”
郑清方因为身体的原因,平日里睡得很早,可是今天却拉着孙默畅谈,直到深夜。
天色太晚,校门都关了,再加上郑清方的盛情款待,孙默和鹿芷若在客房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郑清方愣是忍着宿醉后的头疼,早起陪着孙默吃了一顿早餐后,送他离开。
“老爷,他又不是名师,不过是小说写的好看,画画的不错,至于对他这么好吗?”
老仆人想不明白,老爷竟然把追云匕首都赠送给了他。
“我在朝堂屹立了四十七年而不倒,靠的就是这双识人的眼睛,那个孙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
郑清方站在书店门口,望着马车远去的身影。
“气质?我承认他长得挺俊秀!”
老仆人没发现什么气质。
“你不懂!”
郑清方不想解释了,能画出三藏西行图的人,胸中也必然藏着丘壑,那副画的意境,可是做不了假的。
“以后孙默再来,以贵客之礼招待。”
郑清方吩咐。
……
在中州学府校门前下了马车,孙默付过钱,便施施然的走了进去。
鹿芷若抱着装满了一千两白银的小木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后面,她不时地望向孙默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孙老师好厉害,写了一本小说,就赚了一千两,后面还会有稿费到手,而且他还有一手高超的画技。
真是没想到,孙老师竟然还是一位可以画出妙笔生花之境的名画师,昨天那些插画,真的是神秀至极。
“哎呀,好想让老师给自己画一张肖像画呀!”
鹿芷若嘟了嘟嘴唇,然后又赶紧摸了摸揣在怀里的追云匕首。
还好,没丢,这可是灵器,要是不见了,鹿芷若就只能去自杀谢罪了。
一想到郑清方竟然送出了这么珍贵的礼物,鹿芷若现在还有点儿难以置信,反正换作自己,是不舍得的,留给家里人也好呀。
“死忠粉好可怕!”
鹿芷若感慨:“不过能征服死忠粉的孙老师,更可怕!”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10.
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43/1000)。
听着陡然响起的提示声,孙默忍不住回头,我知道你胸大,但你不是奶牛呀,要不要这么频繁的贡献好感度呀。
木瓜娘眼睛一弯,立刻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然后一只手抱着小木箱,一只手抓住了孙默的衣角。
看到孙默,守着门房的秦大爷立刻走了进来,朝着他打了一个招呼。
“孙老师,早上好呀!”
“秦大爷好!”
孙默点了点头,递过去一包烟叶:“早上路过街市买的!”
“不敢当!不敢当!”
秦大爷连忙摆手,没有接。
因为守着校门,见得人多,听到的小道消息也多,所以秦大爷已经知道孙默招募到五位学生,并且得到了校领导的认可,正式入职,就是这几天的事了。
对于实习老师,秦大爷还能保持些优越感,毕竟他们十个人中有九个留不下来,但是对于正式老师,就不行了。
看大门的和老师,地位差的太大了,要不是孙默升职了,秦大爷也不会堆着笑脸主动打招呼,更不会从门房里走出来。
在以前,秦大爷隔着窗户招呼一声,就不错了。
“拿去吧,我不会抽旱烟,留着也是浪费。”
一包烟叶才几个钱,就算孙默没有这笔稿费巨款,也买得起,给秦大爷东西,只是想以后出入校门方便一些。
万一以后大半夜晚归,遇上门禁,也好说话。
看到孙默确实是给自己买的,秦大爷赶紧把双手在裤子上搓了搓,擦掉了汗水和灰尘后,接着微微弯腰,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孙默注意到了,上一次送烟叶,秦大爷是用一个手接的,再加上弯腰的细节,他从这两个细微的小动作推断出,秦大爷应该知道自己升职了。
“孙老师,您慢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