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节
这事儿,苏轼也干过。
“如果没有异议,就散了吧!”
佟一鸣其实早就对孙默有好感,想请他吃酒,但是随着孙默名气越来越大,让他反而不好意思开口了。
毕竟这么做,会让人误会自己是贪图他的神之手。
众人行礼,告辞。
“孙师!”
柳宗元快走几步,追上了孙默,调侃道:“姜忌约战,你也别生气,毕竟人家生得丑陋了一些,也是情有可原嘛!”
你说才情上,两人不遑多让,不,孙默在蒸蒸日上,而容貌体态上,那孙默就是完胜了。
姜忌能开心才怪。
哪怕是最豁达的人,对于自身的容貌,都是很在意的。
“我没觉得他丑,反而觉得这是能干大事之人的异相。”
孙默语气中,透着一股拒人千里的味道。
别看你和唐代诗人柳宗元同名,我可不会敬畏你,而且他也不喜欢对方这种轻佻的态度。
走在前面的姜忌,听到柳宗元的话,本来不爽,结果孙默后面这句,反而让他一愣,忍不住回头。
真的假的?
你莫不是在恭维我?
不过仔细一想,应该不是,人家孙默名气也很大,犯不着讨好自己呀!
这么说来,岂不就是我心胸狭窄了?
想到这里,姜忌突然间有些惭愧了。
我以后要注意自己的态度,不要胡乱发脾气,迁怒于人。
叮!
来自姜忌的好感度+50,声望开启,中立(50/100).
听着系统的提示,孙默哑然,看向了姜忌。
你这是有多自信呀,他不信自己的事迹,姜忌没听过,可是这家伙,以前竟然一点好感度都没贡献。
不过现在又是为何?
注意到孙默的目光,姜忌抱了抱拳,然后快步离开了。
“孙师,晚上京楼,去不去?”
柳宗元再次邀请。
“多谢柳师一番美意,不过我要备课。”
孙默拒绝。
众人走出了礼堂。
柳宗元还要再邀,便看到一个有着黑色长发的漂亮女孩,朝着孙默招手。
“呵呵,怪不得孙师不愿去京楼见识花魁的魅力呢,原来身边已经有了如此佳人,是我唐突了。”
柳宗元说着话,便朝着梅子鱼搭讪:“不知这位名师如何称呼?”
梅子鱼朝着柳宗元点了点头,但是并没有回答,拒绝的意思不言而喻。
要不是大家族的良好家教,让她要做一个大家闺秀,她都不想搭理这个轻浮的家伙。
“告辞了。”
孙默说完,一把抓住梅子鱼的手,快步离开。
看到这一幕,柳宗元的眼睛猛的一缩。
“哼,孙默,现在的我,你不屑一顾,那将来的我,你必定高攀不起。”
自己掏腰包请喝花酒,孙默都不去,柳宗元觉得这人太清高。
……
翌日上午,大家集合后,便领了马匹,前往伏龙学院。
这座名校,位于北方大草原的乌兰城以北二十里。
这座城,翻译成中原语,就是最美的珍珠的意思,也是北方各个部落的圣地,最雄伟壮丽的王宫,也在这里。
每一个部落首领,都渴望成为大单于入住这座王宫。
五天后,考生团队进入了大草原。
因为已经是深秋,草木有些枯黄,所以景色不免有些衰败,而牧民们也赶着牛羊,抓紧时间给牲畜上着寒冬来临前的最后一层秋膘。
“在世人眼中,九大超等学府是中土九州最强的九所名校,能进入任何一所,都值得骄傲,可事实上,在九大中,还有一个分法。”
梅子鱼骑着战马,跟在孙默身边,为他科普。
“说来听听!”
孙默对于这些见闻,知道的不多。
“凉州的稷下学宫、夏州的西陆军校、幽州的黑白学宫、岳州白鹿书院,南越万灵学府,以及海州海神宫,被称为小六大,都有个自己擅长的领域。”
“其中西陆军校,最是能打,尤擅战阵,历史上好多军神,都是出自这所名校,万灵学府,对草木虫兽,巫毒蛊术,有独到的研究,白鹿书院,顾名思义,它曾经搜罗了普天之下最多的藏书典籍,孤本珍藏,要是白鹿书院没有的典籍,那其他学府基本上也找不到了。”
“海神宫,对海洋的开拓最是完善,她们对于陆地争霸,一向没什么兴趣,但是谁要是敢把手伸向海洋,她们就会死战不休。”
“黑白学宫,什么也不精,但是什么也还行,也正是他们,挤掉了中州学府,成为了新的九大之一。”
因为出身于稷下学宫的关系,梅子鱼对这些东西,如数家珍。
孙默听得入迷。
“再往上,便是就连这六所名校都承认的三大,其中云州的天机学府,是安心慧姐姐毕业的院校。”
“这所学校,擅长天文地理,星象验算,卜挂推演,整天都是神神叨叨的,他们号称不问俗世,但是据说九州这些国家的王朝更替,背后都有他们的影子在作祟。”
“要说有一所学校,谁也不想面对,那就是天机学府。”
“擎天学府,是九州第一,这所学校建立的时间最长,比某些王朝的历史都要悠久,也正是这所名校,让大周朝国祚不断,成为九州最强盛的帝国。”
“全天下的名师,无不以进入擎天学府任职为毕生追求,全天下的孩子,无不以进入擎天学府学习为傲!”
就连西国人都知道擎天学府的存在,一些西国名师不远万里来求学,便可知这所名校的影响力。
从这种名校出来的学生,只要自己不作死,绝对会有一番成就,当得起一句人生赢家的称谓。
“最后是伏龙学院,因为汇集了北方所有部落的精英子弟,再加上王室的权利支持,所以这所名校的竞争力极强的。”
“正因为这所名校的存在,让北方这些部族,不在厮杀,有了什么事情,尽量协商解决,所以才有了南北对峙的局面,否则的话,这些北方部族,早被大周王朝灭掉了。”
梅对于子鱼对这些政事,也是耳熟能详:“这所名校的镇校之宝,名为伏龙殿,是由十八根擒龙柱构成的一个法阵,据说里面镇压着一头上古巨龙,不过真假未知。”
“这所学校最擅长什么?”
孙默微微皱眉:“他们应该对灵纹学没什么兴趣吧?”
“伏龙学府在御兽、养宠,草药方面,有着巨大的成就,在这里,有着九州最大的珍兽园,你到时候可以去看看。”
梅子鱼的心态还是很豁达的,没有歧视蛮族人的想法。
“御兽呀……”
孙默纠结。
每一个考生,要教两门学科。
孙默的御兽学,是大师级,不过完全没用过,搞不好会变成班门弄斧,可是教灵纹学,怕是学的人又不多。
至于草药学,孙默依旧不精通。
等等,教什么学科,也要看看竞争对手的选择,说实话,孙默倒是想和姜忌教同一门。
“对了,伏龙学院的镇校神功是什么?”
孙默又想起一件事:“我听说这部神功还有个神奇的来历?”
“《大荒伏龙经》。”
梅子鱼笑了:“不错,据说这所学院的创始人,原本只是一个低贱的杂役,结果因为外出采买的时候,偶然在一个摊子上,花了几文钱,买了一个烧损残破的木雕,结果召唤出了一条上古巨龙,得传大荒伏龙经。”
“于是乎,这位杂役,依次崛起,在二十年内,成为了全大陆最璀璨耀眼的名师,并建立了伏龙学府。”
要说九大名校的立校史,都有一段传奇故事,但是其中,伏龙学院这段,无意识最精彩的。
毕竟杂役草根逆袭,得神功,御巨龙,娶王族公主,镇北方诸部,无疑是最让男儿心潮澎湃的。
“镇校神功呀!”
孙默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和伏龙校长比试,孙默自然是不敢的,太僭越了,但是和伏龙的校长候补打一架,应该没问题吧?
到时候今古遍照、恒沙无迹一用,岂不是神功到手?
牧民是热情的,尤其是看到孙默一行人穿着名师服,得知他们要去伏龙学院参加考核后,马奶酒和最肥美的烤羊就被端上了桌子。
当然,人家也希望名师们,能教给自己不成器的傻儿子一招半式。
“好战呀!”
按着酒酣耳热的小伙子们,光着膀子,开始摔跤,孙默感慨万千。
其实他还是喜欢吟诗作对。
又三日后,众人抵达了乌兰城,简单的洗漱后,在带队考官的要求下,戴上了面具,换了衣服,前往伏龙学院。
考核至此,正式开始。
这所名校,位于高大的圣山阿穆尔泰山腰,说是学校,孙默觉得它更像是一座山城。
巍峨高大,悬于崇山之间,那姿态,仿佛巨龙窝盘,不怒自威。
考生们下马步行,半日后,便站在一座巨大的石门前。
轰隆隆!轰隆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