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秦霜霜的头发被揉乱了,但也不气:“不是我传的,是剧组的那些人说的,传的有鼻子有眼的,弄得最后我也觉得有些像了。”
  落在秦霜霜头上的手,又转向她的鼻尖,明笙轻轻捏了捏,无奈道:“那就请你再传回去,就说我们只是兄妹关系。”
  秦霜霜直了直背,认真道:“好的笙笙姐,保证完成任务。”
  最后,明笙将林述言送过来的汤倒了一半分给了秦霜霜。
  一个多月没见,她也瘦了不少,同样需要补补。
  有了秦霜霜这个传话精,关于明笙和林述言之间的那点暧昧八卦,很快就破了。
  好好的兄妹关系,被传成了那种关系,那些人在见到明笙后,全都是露出一副愧疚又有些难堪的模样。
  好在明笙不是很在意这些。
  兄妹也好,那种关系也罢,明笙都不在意了。
  只要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了,她和阿言未来就只能是兄妹。
  风在温柔地吹着,明笙压了压耳后的头发,面露释然。
  埋在心底十多年的执念,好像已经消失了。
  第53章 “还回来吗?”……
  秦霜霜的戏份杀青后, 明笙没有急着给她接新的剧本,只是选了一个生活类的综艺,去做了一趟飞行嘉宾。
  那期嘉宾人很多, 明笙没有想让她脱颖而出的打算,只是比起其他小综艺的工资, 这个综艺给的相对多一些,而且时间不长。
  录制完后,刚好到了放年假的时间。
  新悦不同于其他娱乐公司, 签约新悦的艺人们,都是有正正经经的年假的。
  今年公司一共有两部戏,《原玉药》也已经网播一个多月了, 网上的播放量和网友反映都很不错,而且第三季度上映的那部电影, 让唐灿理赚了不少。
  于是在放年假之前,唐灿理给公司里还在约的艺人都发了年终奖。
  要说起娱乐圈里,最特殊的就是新悦了。
  没有哪家艺人是比新悦的还要穷。
  接不到外戏也就算了, 连自家的自制剧都得排队才能拍的上。
  至于秦霜霜, 在元旦期间录制的那档综艺播出后,歪打正着地有了一波热度,网友们还给她取了个小绰号叫‘小白菜’。
  说是没见过比她还倒霉的女演员。
  录了两天的综艺,一共摔进泥坑四次, 确实没有比她更倒霉的了。
  有了热度,自然就有剧本递过来,但是递过来的那些都是小成本的女一号,明笙并不打算帮她接。
  年后三月份,圈内和蒋才并列的申为导演要开新戏,明笙想要秦霜霜去试镜这部大制作的女二号。
  *
  回青市后, 明笙再一次见到沈朝渊是在公寓楼外。
  她独自一人从超市回来,待走到公寓墙外附近后,一抬头就瞧见了站在树下的身影。
  这幅场景还真是熟悉,去年他也是如今日一般站在那里。
  寒风肆意,却没有下雪。
  今年的气候颇有些干燥,红石砖路上,未扫尽的枯黄落叶,随风颤抖。
  脚踩上去,是细碎的咔嚓声。
  马上就放假了,家里的冰箱还空着,所以明笙就趁着今天空闲,去补给了一些生活用品还有今明两天需要的食物。
  明笙问他:“你怎么站在这里?”
  沈朝渊说:“我又进不去。”
  话里话外,明笙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一丝委屈。
  目光从他的脸上往下移,然后就看见了他手上的那双粉色手套。
  明笙眸光有些恍惚,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手上戴的应该是去年从她这里拿去的那双。
  “你——”明笙的视线直指他的手,有些犹豫,“你就这么戴着它就过来了?”
  沈朝渊没有丝毫要遮掩的意思,态度坦然,应声点头。
  明笙望着他的目光逐渐变得复杂,她实在难以想象,沈朝渊戴着这副粉色手套从家里,又或是直接从公司过来的场景。
  明笙突然想起最近秦霜霜经常和她说的那个词,叫破次元壁。
  她觉得沈朝渊和这副粉丝手套,就给她这种感觉。
  明笙觉得戴这副手套,也真是难为他了。
  “要进去坐坐吗?”俩人就这么对视着,约莫一分钟后,明笙率先开口。
  “好。”沈朝渊应得很快。
  背对着身后的右手,紧紧地蜷握在一起,在微微颤抖。
  进入电梯,里面只有他们俩人。
  明笙住在八楼,很快便到了。
  这是沈朝渊和明笙分手后第一次来到她家。
  在路过802时,沈朝渊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动声色地停下步子,落在紧闭的门上的目光变得晦暗。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男人就住在这里。
  明笙开了门,回身唤他:“进来吧。”
  沈朝回过神,嗯了一声,然后提速跟上。
  明笙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灰色男士拖鞋摆在地上。
  沈朝渊弯腰换鞋,目光一瞥,就看见了安安静静摆在鞋柜里的那双蓝色男士拖鞋。
  换鞋的动作微顿,心脏又开始了细微的阵痛感。
  那个男人在这里留下的所有痕迹,都在告诉沈朝渊。
  你来迟了。
  明笙从厨房倒了两杯温水出来,有些抱歉道:“家里好几天没有开火,所以就只有水了。”
  沈朝渊:“没关系,水就好。”
  说完,他接过对方递过来的,装着温水的玻璃杯。
  身子陷入柔软的沙发中,沈朝渊内心忽然涌起一股贪恋,他想一直留在这。
  坐了一会儿,沈朝渊才哑声开口:“他不在?”
  明笙抿了一口茶,微微摇头:“阿言回他爸妈那了,这不是到年末了,叔叔阿姨的公司有些忙,所以就把阿言叫回去帮忙了。”
  沈朝渊再次应了一声,就没说话了。
  怪不得,如果那个男人在家,明笙又怎么会允许他上来。
  在明笙的印象中,自林述言上了大学以后,除了必备的学业以外,家里的公司、老师布置的曲目课业,他都需要一一去完成。
  除此之外,他还会空出时间给杳杳和她补课。
  即使这样,明笙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永远都是清风拂面,面带温柔笑意。
  林述言理解她年少时的窘迫和自卑,更深知杳杳并不是像表面那样开心无惧。
  抛开其他,杳杳也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小姑娘,被医生断言活不过二十岁的她又怎么会一点都不害怕。
  而明笙遇见他时,也不过才十二岁。
  他这样温柔的人啊,是明笙贫瘠的年少时光里,唯一一束照进她生命里的光。
  这让她如何不深陷其中。
  等明笙发觉时,已经陷得很深了。
  一晃便是十年的光景。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漫长。
  只是现在,明笙忽然就不想继续了。
  她想换一种生活,也许做亲人比□□人更适合自己和阿言。
  有时候,不是不喜欢了,只是她想继续活着。
  执念太深,很容易消耗自身。
  这好像是明笙第一次学着去释怀,这一点,她或许还应该感谢沈朝渊。
  是他让明笙知道,这世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遭受过那些苦难。
  很多人,都身陷泥沼,却不能像她一样抽身而出。
  过去的回忆,是很痛苦,可未来是美好的。
  既然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又为何一直执着不放呢。
  就算成不了自己的希望,好好活着,或许还能做别人的照明灯。
  *
  一杯水用尽,沈朝渊紧握着水杯,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沉默的气息在他们之间持续蔓延。
  夕阳西下,外面的日光渐淡,明笙走到阳台,将纱窗拉得更开了些。
  就在沈朝渊想着,还有什么理由能够支撑着自己多留一会儿时。
  站在阳台的明笙忽而转身,对着他笑道:“留下来吃顿晚饭吧,我买了挺多菜,一个人吃不完。”
  就当是给他的谢礼了,明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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