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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孙成

  颜倾城所说的家庭饭馆,的确有些远,两人走了三十分钟后,颜倾城说,还有一半距离。丛叶倒是不怕累,只是担心颜倾城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嫂子,我们还是坐车吧。”
  “是不是担心我走不了远路?”
  丛叶被颜倾城问的有些不好意思,抬手摸了摸头上的短发,尴尬的一笑。
  “放心,大学第一学期搞军训,我可是全系女生中的第一名。”
  “嫂子那么厉害?”
  “忘记我说过喜欢军人的话了?”
  “有关系吗?”
  “当然,我不仅喜欢军人,而且小时候总梦想当一名女兵,只是一直没有实现罢了。所以,我一直很注意锻炼身体,特别是读中学的时候,我的体育成绩总是级部女生中最好的。”
  说着,说着,两人的话题转到了中学时期,虽然相差八岁,不过,学生生活基本上大同小异,相同的话题还是很多的。说着话,就不觉得路远,十一点五十分,颜倾城指着前面一个巷口旁边的墙上贴着的牌子说道:
  “到了,就是这家张记海鲜馆。”
  沿着巷口走进去,一直走到头,才是张记海鲜馆,海鲜馆紧靠着山壁。被劈开的山壁,有一米多高,上面就是陡峭的,长满了松树的山坡。要说僻静,恐怕整个观海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进到饭馆里,丛叶发现,是一个典型的农家小院。五间北房,东西各有两间,南面靠近大门的位置是厨房,西南角上是厕所。院子中间还有一个种了许多花草的小假山。
  “怎么样,环境还不错吧?”
  “是和其他的饭馆不一样。”
  “两位请,你们几个人?”
  “就我们俩。”
  丛叶一边回答着服务员的问话,一边仔细观察着饭馆内各个房间内的食客。这也算是丛叶当了三年侦察兵养成的习惯。五间北房里,现在已经有三间坐了客人,东西两边的房子都还空着。丛叶发现饭馆的门窗很有意思,明亮的门窗玻璃都用那种,足以遮挡住视线类似花纸的纸张贴住了,透过窗玻璃望进去,效果如同马赛克差不多,能够看到里面有人,却看不清脸面和长相。
  “两位是喜欢有阳光的房间,还是幽静点的房间。”
  “我们就在这间吧。”
  颜倾城指了指东边两间房北面的一间。
  “好嘞,两位请到厨房点菜。”
  两个人都不是挑食的人,很快点好菜,就坐在房间里等着。不大会功夫,两人点的菜就上齐了。
  “先生,太太,喝什么酒水?”
  颜倾城脸色微红,不过并没有去解释什么,看着丛叶问道:
  “要不要喝点白酒?吃海鲜不适合喝啤酒,时间长了容易得痛风。”
  “好吧,不知道他们这里有没有那天晚上喝的那种酒。”
  颜倾城问了一下,服务员说,柜台上没有,不过可以帮他们出去买,丛叶点点头。
  “那就买一瓶吧。”
  许是走路走渴了,颜倾城也要一瓶饮料,两个人边吃边聊。大多时候,是颜倾城教丛叶如何吃海鲜,比如吃螃蟹时如何,吃皮皮虾时如何,等等。
  两人吃到一半的时候,听到隔壁也来了一桌客人。正端起酒杯要喝的丛叶,听到隔壁一个男人的声音后,猛然站了起来,手中酒杯里的酒撒了出来,甚至都溅到隔桌相坐的颜倾城身上了。
  “丛叶,怎么了?”
  “啊?没什么,我听到刚才那个声音有些耳熟。”
  说着,丛叶又坐下了。房间的隔音效果并不好,不过,只能听到说话的声音,却很难听清楚说话的内容,除非很大声的说。
  显然,颜倾城并不相信丛叶所说的,只是感觉声音耳熟。直觉告诉她,刚才说话的人,丛叶一定认识。不过,既然丛叶不愿意多说,颜倾城也就没有多问。两个人很快吃完,丛叶一猫腰走出去,快速结完账,拉了颜倾城一把,急匆匆走出饭馆。
  这让颜倾城更加深了心中的怀疑,丛叶还从来没有主动拉过自己。等走到街上,颜倾城只是看了看丛叶,并没有问什么,她知道,只要丛叶愿意告诉自己,就是不问,他也会主动说的。
  “嫂子,你自己先回去好吗?”
  丛叶也知道颜倾城看出什么来了,只是他不想让颜倾城担心自己,更不想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她。
  “好吧,你自己要小心,不要去招惹不该惹的人。”
  “嫂子放心,我心中有数。”
  丛叶伸手给颜倾城拦住一辆出租车,为颜倾城打开车门,看着出租车走远后,才转身再次回到赵记海鲜城所在的巷子里。走到巷口的停车处时,丛叶特意观察了一下,随即摇摇头,走进了张记海鲜馆。
  丛叶万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贾成。那个声音丛叶早已刻在了脑子里,不用听到说话内容,只要是贾成的声音,丛叶就绝对不会听错。因为,贾成给他上的这一课,印象实在是太深了,让他想忘记都难。服务员见丛叶去而复返,不由上前问道:
  “先生,是不是落下什么东西了?”
  “没有,你去忙吧,我回来找个人。”
  看着丛叶推开东边南面房间的门走了进去,服务员也转身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房间内共是三个人,贾成和两位年轻人。猛然看到进来的丛叶,贾成也是突然站了起来,随即反应过来,他们是三个人,难道还怕一个丛叶吗?想到这里,又慢慢坐了回去,脸上似笑非笑地和丛叶打着招呼。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这才过去二十多个小时,又和丛叶兄弟碰面了。”
  刚才贾成突然站起来的举动,让两位小青年很是疑惑,听到贾成的话后,不由看着站在桌边的丛叶,问贾成道:
  “孙哥,他是谁?”
  “和我一样,也是位退伍兵,不过是刚刚退伍的那种。”
  孙哥?丛叶不理会贾成话中有话的说辞,反问道:
  “你不叫贾成?”
  “是啊,我叫孙成,以后可要记住了。”
  “放心吧,我忘不了的。”
  说完,看了看那两个小青年,丛叶对两人淡淡地说道:
  “你们俩是马上离开,还是留下来?”
  “孙哥,这小子干什么的,装什么牛b?”
  “哦,是很牛,昨天把人家夜总会二十个房间中十二个房间内的茶几沙发,正大光明的卖掉,你们说牛不牛?”
  “哈哈,哈哈,就是这个鳖孙啊?”
  两个小青年顿时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丛叶冷冷地看了两人一眼,手掌如刀,左右开弓,切在两人的后颈上,两人应掌而倒,顿时晕了过去。这一幕把原本一脸笑意的孙成惊的,脸上的笑意如同冻结了一般,变得目瞪口呆起来。
  “我们是换个地方说话,还是就在这里?”
  “兄弟,丛叶兄弟,有话好说,好说。”
  丛叶看见孙成的手机就摆在他身前的桌子上,伸手拿了过来,打开后盖看了一眼,见是一款外带存储卡的,随手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看着孙成的眼睛,淡淡地说:
  “那就开始吧。”
  孙成看看丛叶手中开启了录音功能的手机,犹豫了一下。丛叶可不想给他时间思考,略微弯腰,伸出双手抓住孙成的肩膀,微一用力,便把孙成隔桌提了过来。如今的丛叶,对于体内经脉中的那股神秘的热流的使用,已经是得心应手了。
  “兄弟且慢动手,我说就是。”
  孙成也知道,今天是难以轻松过关了,自己一百四五十斤的体重,在丛叶手里竟然跟只小鸡差不多,哪里还能升起反抗的念头。
  “丛叶兄弟,昨天的事情都是余晓鹏安排好的,我只不过是替他出出面而已。”
  “说详细点。”
  “是这样的,余晓鹏说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也不知是谁给他出了那么个主意,余晓鹏知道我和那位夜总会的老板熟识,所以才安排我去做。夜总会的老板,是我一个不错的兄弟。不过,当我告诉他余晓鹏的打算后,他并不同意。只是顾忌余晓鹏的身份背景,知道惹不起,才勉强答应下来。不然,事后也不会只是让兄弟你赔偿损失了事了。余晓鹏的本意是要把你以入室抢劫罪,送到派出所去的。”
  “你和余晓鹏是什么关系?”
  “算不上什么关系,那样身份的人,我如何高攀的上?只是在他的工地上,偶尔承包点工程做做,赚点小钱。”
  “我的损失你知道是多少吧?”
  “知道,知道,买茶几沙发共花费六千三百元,还有当天的工钱,共三百六十元,哥哥给你一万如何?”
  “我只要我该得的。”
  “只是我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
  “那是你的事,给你五分钟,拿不到钱的话,我就请你到别的地方聊聊。”
  “兄弟别急,我找这家饭馆的老板凑凑。”
  “去吧。”
  丛叶并没跟着孙成出去,他有手机录音在,才不担心孙成会跑呢。也许派出所拿余晓鹏没辙,可并不意味着拿孙成也没辙。
  果然,只过了两分多钟,孙成就回来了,递给丛叶一摞钱,说道:
  “兄弟,这是七千,多出来的,只当哥哥的赔罪钱。”
  丛叶数出三张,又从口袋里找出四十元的零钱,放到桌子上。
  “我的工钱是三百六,买家具六千三,共六千六百六十元,找你三百四,两清了。”
  说完,打开手机,取出内存卡,拿在手里看了看,转身来到房间门口时,对孙成说:
  “录音我暂时保管一段时间,只要你不再玩什么花样,到时候自会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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