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好的。”林宋羡点头,“拭目以待。”
  “......”
  他顺便看向方祁扬,真诚提议,“你要不要一起?刚好你两还有个伴。”
  “不了不了。”方祁扬忙不迭的摆手拒绝,无比诚恳,“我甘愿做一个快乐的小笨蛋。”
  张泽:“.........”
  锦城已入冬,早晨的空气凝成寒霜,校服外面裹上了厚厚羽绒服,校园草木稍显凋零。
  教室开着暖融融的空调,稍显沉闷,放学后空气变得通畅起来。
  林宋羡成绩进步很快,尤其是数学,不知道是男生天然的优势还是他脑子太过聪明,那些宋莺弄了很久都不懂的公式,他在短短几个月就掌握得差不多了。
  甚至,现在还可以给她讲题。
  两人并排坐在一起,林宋羡在她右手边,用笔给她划出思路重点。
  “假设y等于这个值,那在这个位置再做一条辅助线...”他讲解清晰明了,哪怕宋莺数学基础薄弱也能一点就懂,平时让她头疼不已的大题在他眼中轻易迎刃而解。
  弄完这最后几道题,一旁早已等得不耐烦的方祁扬终于露出如释重负,收起手机叫苦不迭。
  “搞完没?你们这天天的学习补课我真是受够了!”
  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麻利地收拾书包,“走走走,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周五去羡哥家打游戏,我容易吗我...”
  “明年就快高三了,你也应该有点觉悟了。”林宋羡慢悠悠整理着桌子,腔调随意。
  “什么觉悟?”知道他没什么好话,方祁扬还是忍不住问。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林宋羡还没开口,宋莺先接话,端着一脸正色。两个人不约而同笑了,方祁扬直拍大腿,对她竖起大拇指比了个赞。
  “我服气,你说的可太有道理了。”
  宋莺被他笑得不好意思,有点懊恼,林宋羡在她头上薅了一把,弯起唇角。
  “他学不学不用管,你管我就行了。”
  ..........
  元旦那天,张泽他们要去ktv玩,早早开好了包厢,开始呼朋唤友,几个电话叫着林宋羡过去。
  他对这样的活动兴趣缺缺,又抵不住这两人的纠缠,想了想,给在家的宋莺发了条消息。
  那会她正在做题,下午时分,日光都变得枯燥,宋莺放下手里的笔,拿着手机给他回复。
  “好。”
  约好在楼下见面。这家ktv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商圈,从宋莺家坐公交车过去也才二十分钟,她出门简单收拾了一下,抵达时,林宋羡已经在那里等她。
  正值节日,人来人往,他穿着一件连帽大毛领的黑色羽绒服,长相出众气质冷淡,站在那里十分引人注目。
  宋莺朝他走过去,叫了声,“阿羡。”
  男生抬起了头,方才还清清冷冷的脸庞一瞬间染上笑意,他看着宋莺,“冷不冷?”
  今天气温偏低,她身上只有件白色棉服,里头毛衣是圆领的,脖子和手都露在外头,脸颊被风吹得红扑扑的。
  “不冷呀,我穿了很多。”她掀开棉服下摆,朝他展示自己里面的厚厚毛衣和保暖衣,林宋羡看了一眼,立刻伸出手把她的衣服盖回去。
  “在大街上呢,女孩子家家要注意点形象。”他严肃道。
  宋莺:“......”
  “你手怎么这么凉,真的不冷?”林宋羡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皱眉问。宋莺刚想说不冷,就见林宋羡把她的两只手都拿了过去,在手里捂了捂后放进自己羽绒服口袋里。
  “我帮你暖暖。”
  宋莺和他面对面,手分开两侧塞着他衣服口袋,看起来就像是从前面抱住他一样,两人这般姿势已经引来了不少路人目光。
  她忍不住说:“我是女孩子家家。”
  “嗯?”
  “得注意点形象。”宋莺放在他口袋里手动了动,示意。
  “这样像什么样子。”
  “我是在帮你暖手,这形象再正常不过。”他有理有据。
  “茵茵,不要太在意别人眼光,要为了自己而活。”
  “.........”反正无论怎么说,都是他有理。宋莺闭嘴了。
  ktv在顶层六楼,张泽他们开了间顶配的vip包厢,两人进去时,里头已经气氛十足,灯光五彩斑斓,桌上摆着一打的酒精饮料,玻璃杯折射出耀眼光芒。
  有人在深情款款唱着,“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
  “来来来,让你看个够。”男生端着杯子凑上去,笑嘻嘻,深情演唱瞬间被破坏,歌声戛然而止,那人恼羞成怒一脚踹向他屁股。
  “滚!你妈的。”
  中间沙发上坐满了人,有在玩牌有在摇骰子,见到林宋羡进来,张泽连忙把旁边两个赶走,腾出位置。
  “来,羡哥坐这里。”他热情招呼,同时把零食酒水单子拿过来,递给宋莺。
  “宋妹妹,看看吃点啥喝点啥,尽管点啊,不用给哥省钱。”
  “谁是你妹妹呢。”林宋羡见状一眼睨过去,张泽受不了他这劲儿,翻了个白眼。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他们朋友,有熟的有不太熟的,宋莺跟着林宋羡参加了几次这样场合,有不少人已经能认出脸来。
  他们玩得很闹,唱歌喝酒,音乐大声。林宋羡被叫去玩了几把骰子,他大概是个天生的玩家,会计算,叫数时表情滴水不漏,几轮下来,一口酒都没喝过,张泽被灌得想吐。
  宋莺本来在旁边看着他玩,方祁扬硬是叫她过去点歌,大概是怕她闲得无聊,盛情难却,压根不会几首歌曲的宋莺只好点了两首儿歌充数。
  她能不跑调的也就那么几个唱来唱去的歌,所以当包厢里响起那首熟悉的“小毛驴”时,林宋羡几乎是本能抬起头。
  昏暗光影里,女生坐在高脚凳上,一只脚晃荡空中,手里拿着话筒,望着前面屏幕。
  侧脸被映得明亮又清晰。
  柔软轻缓的嗓音,在可爱地唱着——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林宋羡摸出手机放到桌上,鬼使神差的,点开了录音。
  作者有话要说:  逐渐痴汉
  ps,儿歌部分改一下,相对应前面第十章 茵茵喝醉那里唱得儿歌也改成这个,解释一下,录音这个梗是为了后面剧情想出来的,我个人觉得这是都市言情里面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情节,撞歌部分纯属巧合,因为作者本人经常脑子抽抽的时候会唱这首儿歌,所以顺手写了。
  另外,如果写作时觉得某个情节熟悉的话,作者是不会用在自己作品里的,也感谢提醒_(:3」∠)_
  第41章
  从白天到黑夜, 包厢里的气氛丝毫没有降下,年轻的身体仿佛不知疲惫般,沉浸在热闹放纵中。
  宋莺刚才出去了, 拿着手机, 不知道是谁给她打了个电话。
  林宋羡嘴里咬着一块口香糖,整个人倚在沙发上,眼眸轻眯,打量着面前明明灭灭灯光下的脸庞。
  内心涌起一阵空虚感。
  他在过往体会过无数次。
  快乐得肤浅又毫无意义,哪怕热闹无边,某处依旧像一座安静的孤岛。
  方祁扬和张泽在打牌, 玩得激情十足, 脚踩在茶几边缘, 袖子撸到了手臂上。
  唱歌台前两个男生拿着话筒无比投入地唱着撕心裂肺的情歌, 另一处角落在聊天打闹, 时不时端起盛着啤酒的杯子,男女的交谈笑声, 隐隐约约透过嘈杂音响传来。
  林宋羡靠在那打了个哈欠,眼皮半阖,神情倦倦。
  包间门被微不可察的动作推开,然后进来一个人,宋莺小心收起手机,轻手轻脚地朝原先位置走去。
  她在林宋羡身旁坐下, 刚准备拿起桌上水喝一口时,旁边的人靠了过来, 林宋羡头倚着她肩膀,口吻无趣厌倦。
  “一点也没意思。”
  “那我们回去?”宋莺顿了片刻问,林宋羡又皱起眉, 摇摇头。
  “不要。”
  “嗯?”她低眸看他,疑惑。
  林宋羡抬起了眼,自下而上的同她对视,两人相距咫尺。
  “回去了还是一个人。”
  “现在还有你陪我。”
  他脑袋动着,蹭进了宋莺怀里。
  长长的一声叹息。
  “做人好无趣。”
  “......”
  “那你下辈子想当什么?”宋莺问。耳边安静了一会,林宋羡嗓音传来。
  “我希望没有下辈子吧。”
  “我特别,想当一只鸟。”她沉默许久后,像是自言自语。
  “有一双翅膀,不用畏惧高空,可以自由地去到任何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渴了找个湖泊喝水,累了在树顶上歇脚,饿了去森林寻找食物,每天无忧无虑,没事干就卧在枝头晒太阳。”
  宋莺弯起嘴角,话里不自觉带了笑意。
  “而且小鸟还长得这么可爱,啾啾啾~”
  “那我就勉为其难,也陪你当一只鸟吧。”林宋羡被她逗乐了,状似勉强说,宋莺却开心地点头,掩不住兴奋。
  “好啊,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做个伴,一起去四处流浪,看遍不同风景。”
  林宋羡想象了下,觉得似乎还不错,他回答,“好哦。”
  最后结束时,是晚上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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