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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高斯手枪

  “我说这帮人也太不是东西了,哪有这样请人出来的道理。”
  “没什么啊,我倒觉得挺酷炫的,你瞧,咱们几个现在多有气势!”
  “老大,你们俩就少说两句吧,咱们藏那么好都被人发现了,还不够丢人啊……”
  ……
  叶欢几人从藏身处被逼出来,神色显得有些难看,尤其是千羽,此刻一张脸阴沉的都快滴出水来了。
  “千羽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叶欢心中偷笑,本来他们几个是准备暗中偷袭,坐收渔利的,但没想到藏身之处这么快就被人给发现了,不仅如此,更是被人以一种极其丢人的方式给撵了出来,以叶欢对千羽的了解,这件事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不战则已,战必杀人!
  “终于出来了,你们几只小老鼠,我还以为你们躲在角落里不敢露头了呢,”见到叶欢等人,约翰逊卡伦脸上立刻露出一抹狞笑,此时有圣使替他坐镇,他也不再像上次那样惧怕叶欢了。
  更何况此时三足鼎立,旁边的圣十字驱魔军团也不是好惹的,说不准大战就会一触即发,约翰逊卡伦根本就一点也不担心。
  叶欢看到卡伦那副小人得志般的嘴脸,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孬种先生,怎么样,要不要我再去请你吃一顿西餐?”
  叶欢此话一出,立刻便让约翰逊卡伦红了眼睛,他想起上次自己在餐馆的遭遇,立刻便觉得血往脑子里涌,如果不是顾及到叶欢的实力,只怕他此刻已经悍不畏死的扑杀了上去。
  “别得意的太早!”
  约翰逊卡伦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打击叶欢等人的,当下唯有咬紧牙关说道:“你们不就是为了那两件重宝吗?告诉你们,两件重宝都在我血魔族的身上,你们想要抢走,连门都没有!”
  “那我就走窗户。”叶欢嘿嘿一笑,根本没有把约翰逊放在眼里。
  “你……”
  面对叶欢的无赖,约翰逊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活得越久就越会说,损人利己这件事情,真的是要靠天赋的。
  而叶欢,无疑是天资极高的那种人。
  “我们又见面啦,俾斯麦钢铁堡垒事件的制造者。”
  就在这时,一道洪亮的声音突然响彻,只见白银驱魔骑士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叶欢,其内蕴含极强的侵略性,换做别人见了这样的眼神,一定会以为这是挑衅。
  叶欢抬头看去,嘴角浮现一抹冷笑,道:“是啊,又见面了,传说中的正道人士。”
  圣十字驱魔军团在西方有着很高的威望,就像罗马教廷,他们都是这个世界上正统的正义捍卫者,在拉斯维加斯这个魔都中,白银驱魔骑士的份量甚至要比罗马教廷还要更加沉重几分。
  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圣十字驱魔军团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样,这一点,叶欢早已深刻体会。
  与叶欢和白银驱魔骑士两人的针尖对麦芒不同,此刻千羽的注意力几乎尽皆放在了血魔圣使的身上,凭千羽的眼力,自然是能够看得出,这血袍加身的血魔族定不是个省油的灯。
  “你……你看什么看!”
  被千羽这样盯着,血魔圣使还未有所反应,约翰逊卡伦却忍不住率先发声,只不过他一个小小的魔师,面对千羽这种级数的强者,竟是连话都有些说不清楚。
  “我在看一只肥羊。”
  千羽看似随意的拢了拢耳边碎发,道:“聚合魔丹,丧魂钟,以及五行孔雀翎,拿出来吧。”
  什么?
  此话一出,即便是那血魔圣使都忍不住微微一愕。
  见过自信的,没见过这么自信的,竟然张口就管别人要东西,而且开口就是三件!
  等等……
  “丧魂钟?”血魔圣使手腕一抖,一抹血光乍现,随后在他的右手上便出现了一尊造型古朴的青铜鼎。
  鼎身古老,其上花纹缠绕,一看就知道具有相当的份量,不过此刻血魔圣使单手托着这只铜鼎,脸上却没有半点吃力的神色,举手之力,可见一斑。
  “你说这是丧魂钟?”
  血魔圣使一下子笑了,他那笑容充满了阴森古怪,“我还以为这东西是什么呢,没想到竟让我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
  想当初,在欧米伽拍卖会上,这尊青铜鼎并未引起血魔圣使的主意,要不是约翰逊卡伦认出叶欢等人,只怕他根本就没有意思要买下这尊青铜鼎,当初也是为了恶心一下叶欢,血魔族才出钱买下了这尊青铜鼎,但是现在看来,这尊青铜鼎好像真的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
  “千羽姐,你这是做什么……”
  旁边的夜风见状大吃一惊,没想到千羽竟自爆秘密,让血魔族提前知道了这口青铜钟的不凡之处。
  这样一来,对方岂不是更加珍惜了吗?
  千羽摆手打断了夜风的话,目不转睛的盯着血魔圣使道:“你还没看出来吗?事情已经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这丧魂钟,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夺过来!”
  哦?
  在千羽说话的时候,一旁的白银驱魔骑士亦是眼睛中冒出亮光,他看了看血魔圣使举在手中的那口青铜钟,开口说道:“莫非这就是那口能够磨灭神魂化为虚无能量的丧魂钟?真没想到竟会在这种情况下见到这种宝贝!”
  白银驱魔骑士两眼放光,显然他也听说过丧魂钟的种种奇妙之处。
  不过千羽压根就没有准备搭理他,而是径直抽身而起,向着血魔圣使扑杀过去!
  “我去!这就开干啦?也不吱一声!”
  千羽暴起的瞬间,叶欢亦是朝着白银驱魔骑士扑去,其实刚刚被人从藏身地点逼出来的时候,几人便做好了一切准备,随时都会动手,但是让叶欢等人没想到的是,千羽竟然一句话都没说完就贸然动手,这也太草率了吧。
  “不愧是千羽姐,脾气就是暴!我喜欢!”
  在千羽和叶欢朝着敌人扑去的瞬间,后方的暗光亦是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手枪,从那流线型的拉风造型上可以判断出,这把枪一定有着超高的威力。
  嘭——
  一声枪响,几乎将所有人的视线尽皆吸引过来,人们先是看到开枪的暗光,随后便顺着子弹的轨迹看到了中弹的约翰逊卡伦。
  卡伦的面上依旧保持着愕然神情,但在他的胸口处却出现了一个碗大的窟窿,这伤口中没有一丝一毫的鲜血渗出,看上去异常怪异,但约翰逊卡伦却连吭都没吭一声,中弹后径直便朝着后面倒去。
  扑通——
  直到约翰逊卡伦的尸体倒在了地上,众人这才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尤其是正在与千羽交手的血魔圣使,他一面要应付狂猛霸道的千羽的进攻,一方面看到倒地不起的约翰逊卡伦,心中不由大怒。
  “废物!赶快爬起来!”
  “他爬不起来了。”
  千羽冷傲的声音响彻在血魔圣使的耳边:“击中他的是高斯手枪!”
  什么!
  血魔圣使当然知道高斯手枪的威力,但这种尚处于试验阶段的未来科技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最起码不应该出现在那个开枪的少年身上。
  难道说……
  “是你们从俾斯麦中带出来的?”
  血魔圣使满面惊骇,俾斯麦钢铁堡垒实际上是一座兵工厂的事情,在拉斯维加斯上流社会圈中早已不是秘密,血魔圣使虽然并非圈内之人,但像这种轰动性的消息,他还是听到过不少的。
  那已经死去的詹姆士邦德根本就不是善茬,他买下俾斯麦港口后便着手修建了一座钢铁堡垒,在这座堡垒中进行着什么,外人无从知晓,只知道俾斯麦钢铁堡垒中远不是外人想象的那般。
  但是让血魔圣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俾斯麦竟然连高斯手枪这种杀伤力爆棚的未来科技都已经研制出来了。
  而且看威力极为不俗,不然的话,普通手枪根本就难以奈何的血魔之体也不会如此轻而易举的倒在这把枪之下了。
  “看来你们真是有备而来!”
  约翰逊卡伦的死根本没被血魔圣使放在心上,一个魔尊都不是的家伙,血魔圣使想要多少血魔族都能立即补充。
  但就算是他,也不得不提防着那把高斯手枪的偷袭。
  毕竟是未来科技研制出来的高威力武器,被打伤一枪,虽不致死,但也够血魔圣使喝上一壶的。
  “血色天地!”
  一招手,昏暗血光铺天盖地滚滚而来,天空中仿佛掀起了血色浪涛,一时间风声鹤唳,好不吓人。
  千羽面色孤绝高冷,同样挥手,口中不知轻吐出什么字眼,随后道道霞光万丈,迎着血魔圣使的血色浪涛便拍击而去。
  就在两人斗得如火如荼之时,叶欢也与白银驱魔骑士交上了手。
  一朵朵枪花爆闪而过,白银驱魔骑士的枪技也是颇为不俗,一杆长枪在手,仿佛灵蛇不断吐信,叶欢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全力提防,要不然的话,被这枪花打中,即便他有神魔炼体第八层境界,也会在一瞬间被对方抓到破绽,随后镇压。
  神魔练体叶欢已经修炼到了第八重滴血重生的境界,虽然看起来是生命力增强不少,但想要克制神魔练体这种开挂般的模式,还是有许多方法的,其中实力镇压和阵法镇压最是有用,不过叶欢现已达到了半步魔王级的实力,早已不是白银驱魔骑士想要镇压就能镇压的了。
  “看不出来,这段时间你进步不小嘛。”
  白银驱魔骑士挽了一个枪花,叶欢从容躲过,随后又是一招灵蛇出洞,逼得叶欢不得不后退几步。
  “哼,马上就打得你口吐鲜血!”
  叶欢冷笑,这么多人在场,并且叶欢也不知道己方能不能取得胜利,要不是这白银驱魔骑士的枪技太过凌厉,叶欢早就凭着手中一把三叉戟将他打得落花流水了。
  呯呯呯!
  接连不断的枪声响起,高斯手枪再次展现了它那绝强的威力。
  几名青铜驱魔骑士避让不及,有的让暗光一枪爆了头,有的则运气好点,不过也是断胳膊断腿,他们可没有魔族那么惊人的恢复力,被高斯手枪击中后,基本已成了废人。
  “自由作战!”
  见到这幕,白银驱魔骑士厉声一喝,随后便化作一道流光,向着不远处的叶欢追去。
  与这些家伙比起来,白银驱魔骑士还是认为叶欢的价值要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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