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暗号标记
我本打算继续寻找一下,可就在这时候,我脚下的大地有些松动,我心里一惊,不好!
转身就向远处跑,直到感觉脚下没有异样的感觉了,这才回头一看,刘哲航的尸体不不见了,而旁边的那棵大树也回到了它原来的地方。
我这心就又提到嗓子眼了,身体不自然的抖动起来。此刻!我特别期待刑敖云在我身边,忍不住大声喊了他的名字,可是除了自己的回音以外,并没有听到有人答复。
我长长的舒出一口气,现在看来只能是我自己来了。
这棵大树很有可能成精了,王子豪所说的也可能都是真的。但为什么他说大树上挂着的都是女子的尸体,而不是男的呢?而且出事的为什么又反过来是男的而不是女的呢?
还有刚才我看到的刘哲航尸体的变化,难道说刘哲航是被这棵大树给吸收了血肉?想到这里,我就有些发憷,主要是这大树太高大了,而我现在手无寸铁。
我背包里尽管有外婆留下的东西,但对这参天大树,我不知道能不能起到作用。
这可真让人头疼,可是不管有多么危险?我都不会离开这里,程予希不见了,刑敖云也不见了,还有夏红果她们,我不想她们任何一个人有事,想到这里,我反而不那么害怕了,心境稍微淡定了一些。
我把背包打开,翻找了一下,里面的东西都太小了,没办法用。我只好在路边捡了一块大石头,然后,顺着山路向大树走去。
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眼睛始终看着大树,并没有注意脚下,突然,我感觉脚下好像踩到什么东西了,被硌了一下。
我低头一看,心就提到嗓子眼了,这地方应该就是刚才刘哲航尸体平躺的地方。这地方我刚才走的时候看过,路上并没有什么很显眼的东西,怎么会硌到脚呢?
我把脚抬起来,地上居然是白郁唯给刘哲航尸检时候,所用的那个小小的器械包!
这?我当时明明看到白郁唯把它放到背包里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刚才的时候我怎么没有发现呢?难道说是被刘哲航的尸体遮挡住了吗?这也不对,我刚才专门看过路面的?
我带着心里的疑惑,弯腰把白郁唯的器械包捡起来。在器械包下面居然有字,应该是蘸着鲜血刻画在路上的,这?我越来越心惊,这字写的是:石!台!门。
这三个字是分开的,并没有合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解的看了看不远处的石台。
这石台难道有古怪?这意思是不是说石台上面有门?
我现在有些纠结!我不知道现在应该先去检查那棵大树,还是先去那个石台找所谓的石门。
现在我没办法确定这话是不是白郁唯写的,我稍微想了一会儿,在我们所有人之中除了她具备写下这几个字的条件以外,其他人好像都不具备这条件。
因为在当时,白郁唯有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在为刘哲航尸检。在此过程中,夏红果、安若柒徐惜缘都是不敢看的,程予希当时昏迷不醒,好像只有刑敖云在白郁唯身边。
如果真是白郁唯,她明知道这石台有问题,为何还要上石台呢?她是要寻找石门吗?还是说她另有目的!
现在想想,当时逼迫王子豪跳下石台,好像也跟白郁唯有关系!她还曾经检查过程予希身体!而且在石台之上,她说下一个死的会是刑敖云,因为男的都必须死,只有女的才可以活下来。
想到这里,我身上又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所有的条件都说明:白郁唯绝对有问题。她面对尸体时的那份从容淡定,以及熟练的尸检手法,都不是一个简单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做到的,难道说白郁唯不是人?
等等!如果我所猜想的都成立的话,白郁唯就没有必要留下什么线索了,尤其是这么明显的线索。想到这里,我苦笑了一下,这线索难道有可能不是白郁唯留下的?
如果不是白郁唯留下的,那又会是谁呢?刚才我也分析了,除了白郁唯,我们在场的众人都不具备留下这几个字的条件,难道还有我忽略的人存在?
啊?对了!我还真忽略了一个人,一直躺在地上的刘哲航。
当时,我们所有人都以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血肉模糊的刘哲航已经死了,所以没人过去确认一下。而且当时,安若柒跟王子豪反常的表现,也把众人的目光跟注意力转移了。
只是后来白郁唯才过去对刘哲航进行一番尸检,是她说刘哲航已经死了,并且分析了死亡原因。这么看来,刘哲航很有可能当时并没有立即死去,所以他用最后的力气,蘸着自己的鲜血写出那三个字。
只是这样一来,就没办法解释白郁唯器械包的问题了。或许只能用,刘哲航写出的字被白郁唯发现了,白郁唯为了不让大家看到,所以用器械包盖了一下。
这样也不对,这不就跟此地无银三百两一样吗?如果警察来了,就会第一时间看到器械包,也会看到器械包下面的字迹,我所有的想法都被自己一一否定。
就在这时候,我裤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我拿出手机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手机?对了!就是手机!我记得当时刑敖云让白郁唯报警,白郁唯说她的手机没有信号,当时大家都误认为是在大山里的缘故,都没有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确认。
这说明一个问题:白郁唯压根儿就不想报警,她的目的是什么?她用器械包这样遮挡一下,或许就是为了暂时不让我们发现这几个字。
既然这样,我应该去石台上好好的看看,说不定就能找到她们的失踪之谜,从而把她们都救出来。
我又在发现器械包的地方翻找了一会儿,确定这里除了这个器械包,再没有其他东西以后,这才打算再一次登上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