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

  从银行出来,又去了一趟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中药方面的书,叶纤红打算找个机会好好看看,挑一些搞得到并能种的品种,种到空间去。
  又去了一趟农贸市场,买了一些鸡鸭鱼肉,郑兴旺第一次来自己家,得好好招待一下。
  早上这样走了几趟,转眼就到了十点多,叶纤红回到家里,开始做午饭。
  去空间摘了些蔬菜出来,准备炒了请他们吃,这些东西的效果不像灵液那样立竿见影,但是多吃几次,对身体的好处却是很明显的,能潜移默化地改善体质。
  对朱亚婷这个朋友,她能做的不多,只能暗地里这样替她调理一下身体,尽量给她安排一些赚钱机会。
  经到过大舅家的事,叶纤红也发现,即使自己有了能力了,帮人也要有节制,不能随心所欲地瞎帮,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很好,有时候帮了一个,得罪一大片,反而得不偿失。
  前世因为一个人在深圳,跟亲戚几乎没有来往,这方面成了她的短板。
  这一世得重新学习跟他们的相处之道。
  因为天气炎热,叶纤红中午做了几份凉拌菜,除了最近经常吃的马兰头之外,还拌了一份拍青瓜,一份泡菜。热菜做了红烧肉和啤酒鸭,再煮了一锅清淡的丝瓜肉片汤。
  朱亚婷一个瘦瘦的女孩子,不熟悉的人肯定以为她不好荤腥,没想到居然嗜好红烧肉,这让叶纤红非常意外?
  第一天在自家吃饭时,她还有些拘束,吃得不快,叶纤红也注意到,那碗肉至少有一半到了她的肚子里。
  至于郑兴旺,更不用说了,只要是肉,他都爱吃。
  安安现在的嘴养刁了,像这种大块的红烧肉,他偶然尝一块就行了,更喜欢吃家里平时做得较少的菜。
  像啤酒鸭,他就比较喜欢吃。
  叶纤红从市场买了只比较肥的活鸭,花点钱叫专门的人杀了拔干净毛,带回家后,洗干净剁成大块,泡在水里洗去血丝,加葱姜蒜爆炒后,加入啤酒小火炖烂,非常鲜香入味。
  就连她自己,也能吃上几块。
  做好饭,从厨房出来,见他们还没回来,就拿了抹布,将家里的桌洗擦了一遍。
  早期造的商品房,隔音隔尘效果非常差,叶纤红又为了健康,经常开窗透气,屋里两天没有搞卫生,家具上就会沾上一层薄薄的灰。
  刚把抹布拿回厨房,房门就打开。
  看到他们三个回来了,叶纤红笑着迎上去。
  “兴旺,感觉怎么样?”她先问第一天参与卖衣服的堂弟。
  “还行。”郑兴旺腼腆地笑了笑,不好意思说出结果。
  “姐,他今天卖了三十多件呢?”安安在一边把答案说出来了。
  “这么厉害。”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看来这个堂弟适应能力很强,第一次跟他们去练摊,就进入角色了。
  卖衣服其实不难,唯一的难点在于放下包袱,主动跟陌生人打交道。
  摆摊不但要吆喝,要主动向顾客介绍产品,还要懂得察言观色,把潜在的顾客找出来,这样才能在针对性推销。
  很多人刚开始时,不敢说话,就坐在衣服后面,等顾客主动过来询问,这样肯定赚不到钱。
  只有克服了这一关,把胆子和脸皮练出来,那要的人去摆摊卖衣服,就是小事一桩。
  至于生意好坏,唯一的区别是,你卖的东西讨不讨顾客喜欢。
  像安安现在的衣服,因为引领了潮流,所以只要敢推销,就会有不错的销量。
  如果是重生前,这样的t恤一天能卖出十件,就了不得了。
  被叶纤红夸奖,郑兴旺搔搔头,更加不好意思了。
  三人进了屋,匆匆去洗脸,叶纤红把饭菜端出来,招呼他们吃饭。
  朱亚婷现在已没那么拘束了,主动帮忙把饭盛出来,坐下来一起吃饭。
  “姐,以后潮牌店开起来了,我还能去那边卖衣服吗?”郑兴旺现在跟安安一样,叫叶纤红姐,扒了几口饭后,突然问道。
  今天跟安安一起卖衣服时,安安告诉他自己的潮牌工作室马上要开张了,以后这样的衣服会放在门店里销售,他就有些紧张,担心丢了赚钱的机会。
  “当然没问题。”叶纤红笑道。“只要你们学习跟得上,别说暑假,就算是周末,也欢迎你们去兼职。”
  她突然发现,这个男孩子看起来老实,却比较早熟,也有自己的想法,是个可造之材。
  特别是感觉他善于把握机会,敢于主动出击,这种性格的人,更适合商场这个圈子。
  叶纤红总觉得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特别是出生于农村相对贫困的家庭,性格方面或多或少有些缺陷,最常见的是性格太内向,做事被动,要等别人把机会送上门,才会有行动。
  问题是机会就那么多,你不主动争取,早被人抢走了。
  就像堂哥,都大学毕业了,工作上有想法,要自己帮忙,也是奶奶小婶他们出面的,他自己一直没有露面。
  “谢谢姐。”听到想要的答案,郑兴旺羞涩地笑了笑,又大口大口扒饭入口。
  他现在特别才发现,堂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如果是自己有这样一个姐姐,说不定也会很快就脱胎换骨了。
  人是最怕比较的,在堂姐家这样短短呆了一会儿,他就有种身心都非常愉悦的感觉,这是在自己家里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就像到了一个自己梦寐以求的环境,什么都满意,心里面就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仿佛在美梦里。
  更不用说面前的美食了,如果不是怕人笑话,他一个人能把一碗红烧肉吃完。
  家里一年到头到不会拿出这样一碗肉给家里人吃,也烧不出这么好的味道,郑兴旺觉得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吃到最美味的东西。
  “这个啤酒鸭也不错,你多吃点。”见郑兴旺光吃红烧肉,叶纤红担心他等一下会觉得油腻,肚子不舒服,夹了一块鸭腿肉到他的碗里。
  “谢谢姐。”郑兴旺抬头望了安安一眼,笑着说道。
  除了感谢,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天天这样吃,一个暑假下来,会不会也能像安安一样,长高几公分?
  想到这里,他激动起来。
  男孩子对身高都有渴望,九十年代初,又刚好流行一句话,什么一米七是三等残废之类的,就是说长得矮,找老婆都困难。
  郑家的基因,其实个子都不矮,只不过他们父母这一代,青春期刚好处在困难时期,吃不饱穿不暖,满十五六岁,就要干体力活,所以长得不高。
  安安这样的身材,才是正常的。
  “不用客气,以后你就安心跟着安安卖衣服,其它的事不用操心。”叶纤红对郑兴旺是越来越满意,可惜他年纪小了点,自己还没法用他,不过可以留给弟弟。
  弟弟过几年如果经商,肯定也需要自己的帮手,这个兴旺跟他一起长大,自己如果有意识地培养他的管理能力,将来肯定是弟弟手下的一员大将。
  第十八章买房计划
  吃完饭,朱亚婷又不顾炎热,骑着自行车回去,估计下午还要回家干活。
  叶纤红也没挽留,摊上一个重男轻女的母亲,她这个旁人也帮不上忙。
  只要等朱亚婷自己成长起来了,在家里有了话语权,才能改变现在的状况吧!
  下午没什么事做,叶纤红又考虑起买房的事。
  现在虞城的商品房集中在城南,基本本都是多层房,高层估计要到二千后才有出售,相对应的,价格差别也比较大。
  想着老家已靠好一栋别墅,市里的房子除了生活,主要还是投资,这样一想,也没必要纠结房子的好坏。
  等二十年后,房价涨到顶峰,卖掉就是了。
  现在两套十几万的房子,那时就得一百多万了。
  忽然想到诗诗姐就住在后面,要不问问他,那边还有没有空房子?
  在这里住惯了,换小区太麻烦,如果跟诗诗姐住在同一栋楼,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再说那边的房子比这边好多了,不但面积大,配套也好,楼下还有个专门的花园,如果爸妈过来这边,吃过饭可以陪他们在那里散步,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想到这里,叶纤红打电话到苏思诗的办公室里。
  运气不错,诗诗姐正在办公室里,也不什么急事。
  “你想买房子。”苏思诗在那边惊讶地问道。
  苏家马上就要准备开发房产项目,她原本还想着等房子造起来后,给叶纤红留一套全装修的好房子,没想到她现在就想买房了。
  “是啊!”叶纤红的买房计划来得很突然,所以根本没有考虑其它因素。“现在手上有点钱了,银行利息又这么低,与其存在银行,不如买房子,既改善了生活,又多了投资的功能。”
  “那你想买在哪里?”苏思诗又问。
  这么大的事,叶纤红来跟自己商量,说明她确实当自己是朋友,苏思诗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虞城现在好房子不多,你住的那栋楼似乎不错,还有空房子吗?”叶纤红笑着问。“如果可能,想跟你成为邻居。”
  “啊?好的啊!”苏思诗一听,喜出望外。“我们那栋楼还有不少地方空着呢,我马上帮你问一问——”
  “那行,这件事就拜托你了。”叶纤红原本只是想打听一下,见苏思诗这么热心,自然不会冷了她的心,欣喜以应下来。
  “好,你等我电话。”苏思诗说话后挂了电话。
  也没心情再办公了,苏思诗打开抽屉,拿了手包,下楼开车往家赶,准备去售楼处问一问,还有没有好的户型出售。
  当然最理想的是,让叶纤红住进她家对面的房子。
  现在的房子都是一层两户,去年年底买了这边的房子后,还没看到对面有人出来,不知道是房子空着没卖出去,还是主人在外地工作,从来没有回来?
  不管哪一种,苏思诗都希望能把对面的房子买下来。
  到了售楼处,里面冷冷清清的,一个顾客也没有,只有一个负责接待的小姑娘依然尽责地站在接待处。
  “苏小姐——”看到苏思诗进来,小姑娘热情地叫道。
  苏思诗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走到旁边的会客室,接过小姑娘递过来的一次性水杯,喝了一口之后,向墙上望去。
  墙上是一块大大的白板,上面写了楼层的销售情况。
  “我家对面的房子有了买了?”苏思诗那套房子标注已卖,就有些失望。
  “是的,苏小姐,去年就被人买走了——”小姑娘笑着回答道。
  “知道是谁买的吗?”苏思诗不死心,又问。
  如果知道了买主是谁?就可以打电话问一问,看他有没有兴趣转让。
  看他一直闲置着不用,就不定愿意卖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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