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他就说了一句,她已经有这么多句等着他了。
梁十一进来协助他进浴桶里,过了会,宋朝夕给梁十一使了个眼色,梁十一一愣,眨眨眼表示自己看不懂。这人是木头脑袋吧?宋朝夕直叹气,“你出去吧!”
梁十一心里倒吸一口气,她竟然想硬来?国公爷身子虚弱,哪受得住狐狸精一样的夫人哦。
宋朝夕见他磨磨蹭蹭,在等容璟的指示,也懒得再多说了,她从药箱里取出针包,直勾勾盯着容璟。
容璟眉心直跳,“你不出去?”
宋朝夕说的理所当然,“这药浴需配合针灸,国公爷打仗多年,身上必然有一些陈年旧伤,关节或许也有磨损,针灸可以帮国公爷缓解陈年伤痛,国公爷放轻松就是。”
倒不是不能放轻松,事实上也没什么不适的,只是他们这种关系,坦诚相见,到底觉得别扭。
宋朝夕挑眉,似笑非笑地盯着他,好似故意要看他为难。
这模样怎么看都像个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容璟神色一丝变化都无,只淡淡地伸手去解领口的纽扣。他双手细长,哪怕是脱衣服这一简单动作都透着难言的矜贵,这京城不乏王族世家,好比永春侯府也算是京城的老姓世家了,只是永春侯府之流的后人中,纵然是最出色的宋踪明也没有明显的贵族气质,容璟这种一看便是打小浸润出来的。
他缓缓脱了上衣,赤着上身坐在浴桶内,宋朝夕从前觉得他不算健壮,如今见了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他肩膀宽阔,猿臂蜂腰,身上肌肉紧致匀称,每一寸肌肉线条都彰显着蓄积的力道。
他后背上原本有许多交错的疤痕,刀伤剑伤遍布,只是因为吃了仙草的关系,如今已经淡不可见了,宋朝夕可以想象从前他后背的狰狞,也终于明白他战神的名号不是白来的。他身上的每处疤痕都是见证。
再往下便是他的腰,容璟的腰衬得上是细了,细腰长腿,穿衣服时尤为明显。
宋朝夕忽而意识到她看了他的身子,国公爷的身子很有看头,但凡是女子见了难免是要打量一番的,众人都说她男装好看,实则她的男装扮相比起容璟来还是差得远,若不是他年岁大一些,又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一般人不敢妄加议论,否则比长相还真没别人什么事。
宋朝夕下针极快,没一会就把容璟戳成刺猬了,“好了,泡半个时辰,天气炎热,泡澡或许会难熬一些,就请国公爷稍稍忍耐一番。”
容璟手臂搭在浴桶上,阖眼淡淡地应了一声。
宋朝夕才不要守着他,她又不是傻子,如今天气炎热,这么热的天泡澡最是难受了,她以前夏天也被姑母押着泡过,个中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懂。
浴桶中热气很足,屋里都被熏热了,宋朝夕逃似的出了门,冲外面嚷嚷:“青竹,快拿点冰块来降降暑。”
他这般热,她好歹也该收敛些,竟然让人拿冰块来舒坦。容璟有些漫不经心地想,以她这种没义气的性子,只怕上了战场会第一个逃跑。
宋朝夕抱着冰桶,才舒坦了不少,过了会她觉得太冷了,又去隔壁屋里蹭点热气。容璟依旧闭着眼,不动如山地坐着,她愣了一下,伸手晃了晃他的胳膊。
“国公爷!”
容璟猛地睁开眼,把宋朝夕吓得一哆嗦,差点以为他要拿刀来砍她了。
“怎么?”
宋朝夕顿时松了口气,“我以为你热晕过去了,真要那样我可就罪过了。”
容璟低垂着眼帘,沉声说:“我没那么娇弱。”
“是是是,您哪有那么娇弱?是我不好还不行吗?我干嘛跟一个刚醒的病人多费口舌?他说他无碍,那便是无碍;他说他不娇弱,那便是不娇弱,我还说那么多干嘛呢?您是病人,您高兴就好。”
容璟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她的嘴皮子可不是一般厉害。
半个时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容璟很平静地泡完了药澡,结束后他又听医嘱,重新躺回床上,宋朝夕很佩服他的定力,这么热的天亏他还能泡下去,也难怪人家能当将军,能征战沙场,能建功报国。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在一起睡了几日了。
容璟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虽然宋朝夕想让他躺在床上多待几天,但他自认身体没问题,想下床走走,昏迷刚醒的人,纵然脉象平和,到底许久不曾走路,走起路来比一般人要缓慢一些,宋朝夕跟在他后面,咳了一声:“国公爷,要么我扶您?”
宋朝夕其实就是客气一下,谁曾想他竟然没拒绝,她只能上去扶住他,站到他身边才发现容璟比她高大半个头,站起来时也比躺着气势更强些。
容璟穿一身圆领锦袍,宽大的袖子和裙摆衬得人有几分出尘,宋朝夕起初没注意,后来听到哒哒的声响才看向他的脚。他竟然没穿皂靴,而是穿一双深褐色木屐,走动时木屐若隐若现,若是不听声音是很难发觉的,宋朝夕心情复杂,堂堂国公爷应该打扮得板板正正才对,她也以为他是那种板正的人,谁曾想他竟有如此不羁的一面,真让人开眼界了。
容璟走到水廊尽头的八角亭中,遥望湖对岸,宋朝夕垂手站在他边上,莫名觉得自己像伺候人的小太监,容璟就是她主子!
她看了一会,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容璟没有回头,但他发现她没什么耐性,还没站多久就嫌无聊了,有小鱼钻出水面,宋朝夕每晚听到鱼虾跳来跳去,不由道:“这里的鱼,好钓吗?”
“你想钓鱼?”他有些怀疑,钓鱼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恐怕没有这样的耐性。
宋朝夕勾唇,“闲着也是闲着,我还挺会钓鱼的。”
他显然不相信,让梁十一去取了钓具来。
容璟的钓竿不是一般材质的,握在手里有种冰凉的触感,她怕晒,就窝在八角亭里。把鱼竿甩下去时,青竹和冬儿送来了泡茶的器具,这俩丫头泡茶的功夫很一般,容璟便打发了她们,不要她们伺候。
俩人赶紧跑到宋朝夕边上,冬儿奇怪道:“大小姐,你还钓鱼呢?要不要我让人买一筐鱼放在桶里让你钓?”
不是她看不起大小姐,实在是大小姐别的都好,却不是个有耐心的。
宋朝夕挑眉,“你看不起谁呢?给我看好了!”
她抓起一把鱼食猛地撒入湖中,冬儿方才还疑惑,为什么大小姐叫自己找鱼食和软乎的面饼,现在算明白了。
要是往年这会,总有下人把湖中的鱼虾捞一些上来,维持水中平衡,之前容璟昏迷,府中人人自危,没人敢提这一茬,于是,这湖里的鱼繁殖很快,打眼一看,视野之内总有鱼游来游去,宋朝夕的鱼食一扔,一群鱼游过来,她把竿子甩下去,也是这湖里的鱼笨,没多久功夫竟然真的有鱼上钩了。
青竹和冬儿都惊呆了。
第一次看到有人这样钓鱼的,这哪是钓鱼的?浪费的鱼食都够买一条鱼的了,要她们说,不是大小姐的功夫好,是这湖里的鱼没有危机意识,太笨了,看到鱼饵就往上咬,一条条都呆的很。
冬儿笑:“我记得我小时候,父亲都是用牛粪钓鱼的。”
宋朝夕顿时觉得吃过的鱼都不香了,“那鱼吃了牛粪不臭吗?”
“黄牛粪比较腥,鱼很喜欢那个味道,比蚯蚓还好用呢,快,大小姐,你的鱼要跑了!”
宋朝夕紧张地看过去,她的鱼剧烈挣扎果然有想跑的意思,这鱼肥大,力道也足,来回动弹,宋朝夕慌满间根本握不住钓竿,她脚下一绊,整个人往前栽去,还好最后关头被人拉了回来。
容璟站在她身后,紧握住她的手,单手用力,轻松就把钓竿拉了回来,鱼落在桶里,宋朝夕还没回过神来,她两手都握不住,他一只手就把钓竿拎上来了?
这力量悬殊好像有点大,以后要是打架的话,她就没有必胜的把握了。
胡思乱想间,容璟道:“想吃鱼的话,就把鱼送去厨房,让人做了中午送来。”
“啊?谁说我想吃鱼?我就是想养个宠物而已。”
容璟不说话了,坐回石凳上,冬儿却嘀咕:“大小姐,你这养的什么奇奇怪怪的宠物?你还能更奇怪点吗?”
“能的。”
“真的啊?”
“我以前养过一只蚊子,那蚊子在我蚊帐里飞来飞去,每日饮我的血,我让人把蚊帐困起来,把它给圈养了,一连用血养了好些天,可惜那负心的蚊子还是走了。”
青竹都不说话了,觉得语言有些苍白。
宋朝夕懒得钓了,便拎起裙角在他对面坐下,她从容地把茶末倒入茶碗中,注入少量的热水调成膏状,再注入沸水,用茶筅不停搅动,等白乳浮于盏面,点茶便已经完成了。或许是因为宋朝夕本身就是大夫,手比一般人灵活,也善于观察火候,她并不觉得这点茶的技艺有多难,她把茶水分到茶盏中,递给容璟。
“国公爷,您尝尝。”
容璟捏着茶盏,喝了口,“不错。”
宋朝夕笑笑:“那咱们抵消了。”
容璟反应过来她说的是刚才他帮她钓鱼的事,她倒是一点人情也不欠。
忽而,一个穿着碧绿色长身褙子的少女跑进亭子里,是高氏的女儿容媛,容媛跑到跟前才看到容璟,赶紧垂手站着,恭敬道:“二叔也在呢。”
容璟应了一声,依旧垂着眸,“阿媛怎么来了?”
“阿媛看到婶婶钓鱼,就想来找婶婶玩,”怪就怪在方才容璟被青竹和冬儿挡住了,她没看到人,否则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就这样慌慌张张跑过来,二叔可是最重视礼节的。
容媛一双眼紧盯着宋朝夕,宋朝夕正在给容璟倒茶,她神色平淡,好像和容璟是平等的,不像她母亲,每次伺候父亲都要在边上站着,看着像父亲的仆人,容媛有些羡慕却也有些诧异,二叔是国公爷,一向很有威严,又是带兵打仗的,煞气很重,平日不苟言笑,容媛小时候特别怕他,总觉得二叔高高在上,不容亵渎,可宋朝夕却好像一点都不怕他,这世上竟然有不怕二叔的女人。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泡茶,容璟喝茶,俩人都没开口,却叫觉得她心里那个难以亲近的二叔此刻不像是国公爷,倒像是宋朝夕的夫君。
这俩人也太默契了点,明明之前都没见过面吧。
宋朝夕给她也倒了一杯,“跑过来很热吧?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容媛这几天差点把湖边的土都给踩紧实了,来来回回很多次,想制造机会跟二婶偶遇,奈何二婶连这点机会都不给她,现在她什么都没做,二婶就主动给她倒了茶,二婶亲手泡的茶耶,除了二叔谁都没机会喝到,可二婶却独独给了她,这说明什么?说明二婶婶独宠她,果然她就是这国公府最有吸引力的崽崽。
容媛脸颊红红的,抿了口茶,当即夸赞:“二婶亲手泡的茶,就是不一样。”
“哦?那你说说哪里不一样?”宋朝夕挑眉。
容媛一愣,拍个马屁也要这么严格吗?这年头怎么连拍个马屁都要随堂检测了?
宋朝夕噗嗤一笑,笑得容媛脸都红了,容媛绞着手指,委屈兮兮的瞥了眼二婶,却见二婶笑容依旧,二叔不动如山,不对,二叔,你看她笑得不合规矩,你快说说二婶啊!
然而她求救的眼神被容璟给无视了。
容媛在这里玩了一上午,宋朝夕留她吃了饭,饭后,朝夕叫人挑了一些小玩意儿给她带走,容媛刚走出几步,听到有人叫她。
“二叔?”
“平日不忙的话,可以多来找找她。”容璟扔下这话便走了。
容媛愣了愣,这才意识到二叔是怕二婶无聊呢,二叔竟然还有这样体贴的一面,和传言中有些不一样。她不由羡慕二婶的好福气。
下午时,有人递了信进来,宋朝夕看了信便匆匆出去了,这片湖连带着附近的一片林子都被国公府圈了起来,附近一带也设了路障,国公府内只在湖北边开了一扇小门,偶尔有做活的人从这里进出,宋朝夕不想走前门兴师动众,便事先说好在后门等着。
鹅暖石铺设的小路蜿蜒向前,树林密而幽深,草木葱郁,偶尔有几声蝉鸣打破这番寂静,小路尽头再左转几步,便有一条稍稍宽敞的大路,马车就停在路中间。
谢氏挑起马车上的竹帘,她戴着一顶帷帽,白纱垂到脖子处,看到宋朝夕,惊喜道:“大小姐!”
宋朝夕最近听惯了别人喊她国公夫人,叫大小姐还顺耳一些,她笑着爬上马车,因着是自家亲弟弟,也没有太多的禁忌,便勾了勾唇:“昱哥儿的腿好些了没有?”
宋程昱脸颊发红,紧张地垂着眼,他在家里练习了很多次,就是希望自己情况更好些,好让大姐姐知道,他特别能吃苦。他撑着手臂想要坐起来,以前是做不到的,可现在他的腿已经能从这边挪到那边,有几次甚至能弯曲抬离床面,要知道从前他瘫痪在床,腰下都没有知觉,腿软趴趴的没有力气,就连简单的坐立都需要用绑带和枕头支撑着。
做完一整套动作,他睫毛轻颤,一脸求夸奖的表情,眼巴巴盯着宋朝夕。
宋朝夕莫名又想起她养的那只小京巴。
奇怪了,这些小朋友为什么一见到她就是这幅表情,好像各个都等着她顺毛投喂似的。
她挑眉,也没客气,一巴掌拍在他小腿上,宋程昱愣了一下,过了一会,疼痛才从腿上传来,虽然迟了一些,可他却清晰有了痛感,要知道他腿残了这么久,冬天,残腿冷的跟冰似的,他都感觉不到,现在大姐姐只是拍了他一巴掌,他就有痛觉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不久后他的腿就能好了?
这两年,谢氏整日看到他就哭,他装得云淡风轻,心里却比任何人都难受,经常睁着眼一夜到天明,现在却渐渐有了知觉,怎么可能不高兴!
宋朝夕见他表情变了,知道疼,这才抿唇一笑:“恢复的不错,现在已经有知觉了,平常在家里没有偷懒不锻炼吧?”
宋程昱耳朵尖都红了,“没有偷懒的,每天都按照大姐姐说的去做。”
弟弟好乖的,比宋嘉良那个棒槌可有意思多了,乖乖的弟弟惹人疼爱,宋朝夕笑着摸摸他的头,肯定道:“人贵有恒心,你以后走科考之路,少不得要吃很多苦,你只当这是对你的磨练了,珍惜这段日子,以后等你站起来,想瘫着都不容易。”
宋程昱忙不迭点头,把大姐姐的教导谨记心中。
他瘫痪至今,父亲和姨娘也曾鼓励过他,可他们鼓励他时眼中总带着伤感,近日父亲已经很少来姨娘院中,大抵是准备放弃他,姨娘毕竟被困在内宅多年,看问题的角度并不开阔,开导他时多是出于一位母亲对孩子本能的爱,可大姐姐不一样,大姐姐心境开阔,她轻松的话语让他有种错觉,好似瘫痪并不是多大的事。
被她这样的态度感染了,他在不知不觉中重塑了信心,心底的信念比任何人都强,他现在也觉得,治好腿参加科考就是一件寻常的小事,并没有多了不起。
谢氏却抓到了关键点,她含泪喜道:“大小姐,昱哥儿的腿真能治好?”
宋朝夕笑了一下,手搭在他脉上,过了会才道:“治不好那我还给他治什么?当我闲的没事情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