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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养鬼

  呆呆笑着一撸袖子:“小哥就听你的,就放过这老儿,不管他们的蛋事了,吃吃..”,呆呆伸手将一只鲍鱼抓到手里,双手边撕边咬了起来。
  经过一番啐词之后,朱教授开始眯糊的就趴在了桌子上,朱化丽只好先让我们喝着,与张颖二人,将他表叔送了回去。
  我们也己经酒足饭饱,就趁着酒兴,想吼几嗓子,说实话我从来就没有唱过歌,他们也都趁着酒劲煽乎着要唱歌不可,我们就让服务员给我们开了卡拉ok,一共两个话筒,田胜先占着一支卡拉话筒。
  呆呆与大金牙争着另一只话筒,经过我与他们俩个调节,一人轮番唱一首唱歌,他们都要唱当时香港最流行歌手刘德华的歌,我当时对谁是刘德华也不太了解,本来我对什么流行音乐都不太感冒,听着他们一替一首歌的唱,我听的是一头雾水。
  呆呆和大金牙像,公鸭嗓子一样,吼的难听如狗叫唤,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让他们停住,听听原声唱的,倒底是什么味道,为什么他们都要争着听他的歌曲?
  我让他们俩人,先停止难听的要命的嗓门,放了一遍歌手的原声歌唱,我也感觉这名歌手非常的特别,有着男人磁性特有的声音,特别的好听,我说他们怎么那么喜欢听他的歌,我开始也感觉越来越喜欢他了。
  田瑶要了一首邓丽君的“甜蜜蜜”,一会朱老板和张颖送它她叔,就杀回来了,大金牙和田胜起哄,让朱老板和小颖也唱两首,一直玩到下午五点多钟,我们才离开酒店,驱车回家。
  回到朱老板的家里,我们就直接上了四楼,朱老板也有些喝的高了,进屋就睡了,我和大金牙他们,边打闹着边上了四楼。
  田瑶和张颖直接回到了她们的宿舍,我们三人也进入了宿舍,呆呆嚷着要出去上厕所,大金牙笑着说:“你怎么了,肾不行了啊,嘻嘻.。。”。
  呆呆一脸嘻嘻:“你他娘的是肾虚了吧!我他娘的是水喝的多了,你别将我的军,我不会上你的当的,大金牙你看你肥的像个猪”。
  大金牙气道:“我他娘的是猪,你就是头河马!”。
  呆呆一脸的坏笑:“河马也比猪强”。
  大金牙就要追打去了,呆呆嘿嘿一笑的就跑了出去,我们又坐下来就抽了半支烟的功夫,呆呆抱了个大坛子回来了,他将坛子放到地上,喘着粗气说:“你们看这是什么玩意,嘻嘻.。”。
  我一看立即大吃一惊,敢快将呆呆拉到了一边,并大声让他们不可接近这个坛子,只见这是一个半米多高瓷灌,胎白体透,还略带青绿,圆润柔和,白釉中微闪黄色纹饰,是双盖内侧,还些特别的花印,表面上被海水侵蚀的比较严重,一看就是从海里打捞上来的,灌子外边还拉了不少珊瑚茧,那些原有的优点都给透没了,这东西根本就不值什么钱,看瓷灌外肚上的艳红色纹饰,是明清时代的东西。
  我又仔细的看了看坛子的上方,只见坛口用着特殊的油纸条所封,纸上绘着镇鬼邪的符咒。
  但有一点我非常的确定,它是用来养骨鬼用的灌子,这种东西非常的邪,凶气极阴盛,弄不好碰到他的人就会招来血光之灾,我对众人讲过此物的危险,他们全都一脸的煞白,都不敢乱动弹,就连呆呆也向后退去。
  田胜问我这东西这么邪,为什么为出现在这里,这里面能装多少具人骨,我对他们说:“这种灌子,不是用来装骨架的,而是用来装人头盖骨的,养人的头骨,所产生的阴气才会最重,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朱老板养骨,这种东西缘出自汉代,是监斩官用的东西。”。
  突然一阵冷风吹过,我的酒劲顿时醒了一半,全无半点困意,我将此物的背景,给他们委委道来:“在古代监斩官,是具有对犯人直接的生杀大权,古代杀人必定要等到秋后,也称为秋后问斩,这养骨也叫喂骨,这和这秋后问斩有关系。
  因为在古代被判处死刑的人,除了重要罪犯或在非常时期应立即处决之外,一般经司法部门审理并报请皇帝批准判为死罪的犯人都要在狱中关押,到一定时候才能处决。
  执行死刑的时间,历代皇朝都定在秋后,这是中国古代在阴阳五行学说的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一种行刑制度,古代天命思想认为,处决死刑犯就是执行“天罚”
  什么时候才可以执行“天罚”一定要合乎天意,在阴阳家推断后,要在春季气候温和,草木萌生,夏季炎热,万物茂盛,最适宜奖赏之类的活动。
  而秋季以后,天气转凉,草木凋零,呈现一派肃杀之气,此时行刑,正是顺应天地肃杀之威,且农事较闲,不误生产,历史上,除了秦朝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外,其他各代处决死刑犯都在入秋以后,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秋后处决”,行刑的具体月份,各代不尽相同,西汉时规定在十月以后至腊月之间,一到立春就绝不能再执行死刑。
  明代规定执行死刑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若有在立春后至秋分前处决死刑犯者,杖八十。
  处决死刑犯的地点一般都在闹市,执行斩首死刑必须有监斩官,监斩官可以是原审此案官员,也可由上司委派别官,但都必须穿大红斗篷及红色专用衣服,以驱鬼避邪。
  监斩官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囚犯验明正身从狱中提出来,带往刑场,称为“出大差”,监押的方式也有规定,如南北朝时,押送时要乘露车,戴三械(项械、手械、足械),加壶手(固定双手的横木),到达刑场后去掉手械及壶手,时辰一到即行刑。
  古时还规定,犯人的姓名和主要罪行要书写在手械上,让人们一目了然,这叫“明梏”,后世一直沿用,明清时,是把一块写有犯人姓名及罪行的木牌插在犯人背后,称为“法标”、“招子”,俗称“亡命牌”,反绑犯人双手游街示众。
  斩首时,通常情况下是由刽子手把囚犯反绑在斩桩上,囚犯双腿跪地,头自向前伸出,刽子手拔下法标,挥刀从囚犯颈后向前下方猛砍,人头落地,斩首行刑结束。
  旧时县官奉命处决死犯后,要进行一系列驱除邪魔鬼怪的活动,其中最重要一项就是到城隍庙去拈香,回到县衙要举行排衙仪式,然后退入后堂。
  除了这一套官方的规矩外,还有一套心照不宣的秘密规矩,就是要要将这犯人的头骨盖骨给养起来,相传是汉献帝时,一个郡长(记不清了),奉旨在秋后处决了他的下属一县的县长,是因为贪污之罪砍头。
  犯人被砍头之后,那个县长的阴魂不散,一到夜里就给他驮梦,那只没有脑袋,一身血淋淋的身体,提着自在己的脑袋,站在郡长的床前叫他,将郡长在梦里,给吓死过去几次又醒来,家中的老婆也给吓的跑回了娘家,一直缠着郡长不放,闹到他家鸡犬不宁,请了老道作法都没有用,最好郡长只好与那恶鬼,开诚布公的讲明,说此事他只是奉圣旨,并非他陷害于他,在说砍他脑袋的也不是他,死就死了,何必就揪住他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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