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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下面由被告方举证。”
  “好的。我方现也提供五项书面证据如下:
  证据1,经笔迹鉴定后,可以确认为2008年左右书写的错题集本;证据2,记录当日事发前后的邮箱日记,内容已充分佐证当年所发生的暴力事件;证据3,我当事人长达八年间妇科体检表单,及当年送诊时,留存的医生诊断书;证据4,经搜集,2008-2009年间,百度上海城南中学吧相关主题帖截图,及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
  他倏然话音一顿。
  原因无他,一旁的助手不知为何,忽而伸手轻拽他衣袖提醒,紧接着悄悄在桌下举起手机示意。
  屏幕上几个大字映入眼帘。
  舒沅隔得稍远,看不清切,只知下一秒,那助手便小心躬低身子绕到侧门,不知向安保人员解释了些什么,随即匆匆离开。
  而顾益华在向审判长致歉过后,复又接上话茬。
  “……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表格文件;证据五,电信公司及豆瓣方面,提供的ip地址溯源调查,证实我方对于发帖一事并不知情,背后另有主谋。”
  与原告方相比,顾益华在此处能够列举的证据,显然大多都是在之前法庭调查过程中已经提及过的“老调重弹”。
  也因此,被告质证的过程反而进展飞快,不过片刻,审判长随即点点头,抬手示意原告律师。
  “原告可以开始发表质证意见。”
  “谢谢审判长。针对被告所列举出的证据,我方认为,均与案情联系不够密切,且真实性存疑。其中,包括证据1-3在内,均属被告方的‘一面之词’,无法解释错题集上的侮辱谩骂是否仅属同学间的玩笑,也不能证明,当时被告所写的所谓‘邮箱日记’,是否存在美化自己,恶意污蔑他人的可能——这类隐私性的文字作为证据,显然缺乏说服力;至于证据四,我想我方有必要提醒被告,请勿模糊重点,混淆主线,关于发帖人一事,我们将另外提告,至于本案,主要追究的只有被告是否存在主观臆断、过分夸大和虚构事实并以此牟利的事实,从而对我当事人名誉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我们可以理解,被告现在试图打同情牌来获取谅解,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讲究客观性的,只要存在既成事实及主观故意,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实际已经满足了名誉侵权成立所需的要件。一再回避问题,绝不能解决问题,希望被告能够重视这一点。”
  与预想中不差。
  一旦走到这一步,被人钻了空子,己方证据丢失的劣势开始全面凸显。
  舒沅坐在观众席,听得隔壁压低声音的窃喜絮语,默默捏紧双拳。
  ——按照开庭前,法院立案流程机构对双方已提供证据所作的事先交换,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其实称得上是知根知底,无怪乎对面全程胸有成竹,毫不在意一时落于下风,等到这一步,自然能够扭转全局。
  审判长点点头,左右环顾一圈,问:“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交?”
  “报告审判长,没有。”
  “……”
  与原告律师反应飞快的答复不同。顾益华看一眼手表,又看向法庭侧门,迟迟没有搭腔。
  法官眉心微蹙。
  登时,槌声轻响。
  “被告律师?”
  “……”
  “被告律师!还有没有证据补——”
  “抱歉!审判长!”
  对面尾音仍拖长,突然间,伴着一阵狼狈的致歉声,众人循声望去,却见正门被人小幅度推开,正是此前顾律师身旁匆忙离开的副手,这时,拉着一个白白瘦瘦的女人走进法庭来,“……耽误了一点时间递交出庭申请书,抱歉!我们还有证据及证人证词需要补充。”
  还能这样的?
  四下登时一阵窃窃私语,不绝于耳。
  至于舒沅,她的视线,却只始终定定凝固于那瘦弱白净的女人身上——
  对方手中攥着几张薄薄信纸,整个人显得有些局促,却不掩秀美温柔,亦并无半分胆怯。
  瞧见舒沅直直望来,也跟着弯弯唇角。
  “……四喜?”
  她有些讶然。
  又低头,看向自己突然冒出小红点提示的短信收件箱。
  上次离开城南时,最后存的秦补翰电话号码,第一次向自己发来短信。
  “舒沅姐姐!你们现在和我姐联系上了吗?”
  “之前我都是在和蒋成哥哥的助理联系的,刚才他怎么突然不回复我啦?你们已经见到了?……我姐今天才从美国赶回来,不知道时间够不够!她听说是你的事,怎么都要回来一趟,还专门去找了一趟朱老师,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呀!”
  “偷偷跟你说,我最近还找到了一个特别好的朋友,正好我姐回来了,等你的官司顺利结束,下、下次一起出来吃饭呀!^ ^。”
  *
  另一头,顾益华与副手快速交接过后,很快向法庭提出增补新证据的申请。
  其中,正包括一条由霍氏方面紧急提供的监控录像及录音带,佐证舒沅曾与一黄姓编剧发生争执,与原告所供述内容相反,当庭播放的录音中,由头至尾强调不应暴露当年同学个人隐私的,正是舒沅本人。
  与此同时,经霍礼杰同意,霍氏方面还特意派代表前来,临时向法庭出示了双方贩售版权的最初合约,并充当证人角色,填补了此前法庭对质过程中,舒沅方一直拿不出“是否确切在版权改编过程中存在主观故意、用以牟利”等证据的空缺。
  这样突如其来的示好和转变,包括舒沅在内,明显都不解其意。
  同样质疑的,还有原告方面的代表律师——对方很快在之后的质证环节,提出录音带存在伪造的可能性。
  但,由于霍氏同时还派出了特聘于香港警方的科技专家,进行逐帧分析解释,专业性加上可靠经验,最终说服了法官及一众陪审人员,也令此前一度低落的被告方形势忽变。
  末了,秦四喜的申请书亦被通过,作为被告方最后申请出庭作证的关键证人,被传唤上庭。
  她实在无比平静。
  盯着如芒刺背的审视,依旧话音平缓,只对照着证人宣誓词上的提醒,一板一眼陈述着:
  “我叫秦四喜,今年28岁,汉族,心理治疗师,自由职业者,是原、被告当年的同校同学。”
  “被告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好的。”
  终于找到佐证昔日校园生活实际情况的突破口,顾益华不敢怠慢,立即站起身来,面向波澜不惊、且初次见面的证人。
  短暂理清思路过后,微笑开口发问:“秦小姐,可以请你评价一下你心目中的原告及被告印象吗?当时你作为同校同学,是怎样看待57班的班级氛围的?”
  双方并没有提前对过稿,一切都是“临时起意”,自然需要字斟句酌。
  秦四喜踌躇片刻。
  许久后,复才眼帘微垂,轻声答:“如果作为一个普通同学来看,我想,我们当时的大部分人,都会很想加入57班,因为那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班级。单指升学率上,在学校足以‘傲视群雄’。但如果是我的话,站在我的立场,我会很害怕成为那个班级的一分子——让我改变对这个班级想法的,恰恰正是舒沅。”
  她说:“在知道她的经历之前,我一直认为,在学校,成绩好的同学,认真念书的同学,应该得到一种天然的尊重。我们不一定每个人都在学习上出类拔萃,但是至少应该尊重,每一个同学,都有她自己的生活和生存方式。但是在那个班级里不是的——我甚至认为他们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我还记得,当时很多次课间操,都听到他们在议论……一些对女生而言很不尊重的话,对象就是舒沅。哪怕她当时非常沉默,看起来不太爱和人沟通,但我知道她一定对此非常痛苦……哪怕有一点同理心的人,都会对她当时的处境表示同情,很遗憾的是,当时我只是她隔壁班的同学,我也会害怕给自己惹上麻烦,所以能做的,只有在她受到欺凌的时候,偶尔帮上一把。”
  “比如呢?”
  “比如她有一段时间经常会被方晚晚她们关到洗手间——我曾经几次帮她开门。也听说过像陈威,他是体育委员所以有器材室的钥匙,会恶作剧一样把人锁在里面,还不肯开灯。但凡胆小一点的女生,肯定会被里面的老鼠吓到崩溃……等等,但最恐怖的,我想还是那个班级里整体的气氛。在那种情况下。舒沅还保持了整整两个学期的年级第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她真的很坚强,很——”
  还没等她说完。
  “反对!证人证词明显出于主观上的喜恶和先入为主的认定,有悖于客观事实!”
  声声掷地,原告律师倏然起身,举手打断她后话,并得到法官认同。
  为此,顾益华又不得不换了种方法,继续进行补充发问:“你确信你说的话,都来自于确切真实的记忆,并愿意为此负上法律责任吗?”
  “当然。”
  秦四喜点了点头。
  她手指愈发攥紧早先一直带着那薄薄两页信纸,说话仿佛天生带着一股子蒲苇坚韧的平静。
  暗潮汹涌,尽在不言中。
  “那你怎么看待刚才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无论老师同学,都坚称不存在校园暴力的情况?”
  “那很容易理解,自古以来,抱团的利益小群体总是屡见不鲜的,我只能说,我绝对没有撒谎。”
  她说着,顿了顿。
  视线试探性的看向顾益华,片刻,忽而追问了句:“我可以读一封信吗?”
  “什么信?”
  “朱老师,也是我弟弟的班主任——和舒沅他们班以前数学老师,他托我转交的一封信。”
  老朱?
  舒沅眉心一抖,瞬间坐直了身,视线亦从手机屏幕上的短信框,瞬间转移到秦四喜身上。
  尽管原告律师又一次开口抗议,极力阻止,但顾益华是何等精明人物,见状,又是一番情理交杂的说服“工程”,争执片刻,法官最终还是同意,让秦四喜在二度宣誓、并提交老朱的手写申请书过后,代为朗读该封信件。
  偌大的法庭中,由是很快安静下来。
  只剩下不急不缓的女声,一字一句念着:
  “尊敬的审判长及诸位审判员:你们好。
  我叫朱诚,今年五十三岁,汉族人,上海城南中学在职教师。
  很抱歉,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法庭上,个中有太多无奈难以赘述,如今能鼓起勇气说出这些话,也仅仅只是因为,我怕自己百年之后,依然过不去良心那关,也知道有些话必须由我来说。所以,哪怕顶着巨大的压力,我还是决心把实话说出来——那就是我的学生,舒沅,在长达两年甚至三年的时间里,一直遭受着我其他学生,最严酷也最天真的校园暴力。
  我不知道使用这个词是否正确,或许我们更应该称之为教育失守,否则,实在很难想象,为什么在教书育人的校园里,存在的却是如此丑恶,如此死不悔改的现象,让一部分学生将他们的快乐建立在对另一部分学生尊严的践踏之上。我身为人民教师,其实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扇人耳光令他们快乐吗?明知同学怕黑却将其关在幽闭空间内,任由对方崩溃痛哭,令他们快乐吗?聚众嘲笑一个人的外表,取难听的绰号,将人打到器官受损,又不愿意直面责任,这样的结果让他们快乐吗?
  我没有答案。
  但以上说的一切可怕经历,确实都发生在舒沅身上,这是我亲眼目睹,亲耳所闻。我曾经一度以为自己能够改变这一切,直到后来才发现,无论怎么纠正,怎么试图保护弱势方,学校的教育,依然无法扭转一部分人已经堪称顽劣的报复欲,他们无法意识到自己是在作恶,他们的天真是何等恐怖,何等伤人而不自知啊!
  请恕我不懂法律,但法官先生,我实在想说,与其追究所谓名誉侵权,追究舒沅到底说了多少实话,倾诉了多少令人感同身受的痛苦,请看看那些文字背后的哀嚎吧!请不要纵容曾经用暴力手段夺走他人人生的“坏小孩”们了!
  教育本该是引路的烛火,很不幸,我们却只教出来太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是教育的悲哀。
  但我至少坚信我们还有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底线,是弱势者最后的堡垒,是最后的希望之火,让怀揣着最后求生欲努力生存的孩子们,不必一次又一次,被当年可笑的死亡审判打倒,我也多么希望,这些孩子们能够从法律的公义里,学到当年身为老师的我没能教会他们的真理啊!那就是人人平等,人人有尊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
  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所说的一切均属真实。”
  【舒沅,记住老师跟你说的,人绝对不能只看一时的成败,知不知道?】
  【所以,记得往前看吧!你要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到那时候,你看到的世界就绝不会再是狭窄的,虚无的,而是无比的宽阔,无比的壮丽——那就是属于你的人生。】
  *
  那一天。
  最后的最后,直到法庭质证、询问、调查的程序尽数终结,结案陈词前,叶文倩又带病上场,平静却如泣如诉的,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因失去亲如一家的表妹而饱受打击,又在看到舒沅新书出版及豆瓣高楼发布后倍感震惊,最终选择团结“受害同学”,不再沉默纵容的故事后,蒋成复才满头大汗的回到法庭中。
  舒沅侧头看他。
  知道这人刚才八成又是“做好事不留名”,不知排布了个什么大局,又匆匆赶回来,也不过是要回来亲眼见证她的发言,不由有些失笑。
  “你干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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