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3)

  假话。周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
  为什么想听假话?是怕真话不好听吗?
  是。也许是哭了一场的功效,今天的周卑格外的坦率。
  宿郢想了几秒:好,那我就说假话,假话是,我带你回家是因为我同情你,见不得你堕落、自生自灭,所以想要帮你。
  换句话说也就是,我并不同情你的遭遇,也无所谓你的堕落、自生自灭,并不想帮你。
  饶是周卑心里早就有了准备,但听见这话他还是忍不住捏紧了拳头,眼睛红了一瞬,他吸吸鼻子,瓮声瓮气道:那真话呢?
  还想听真话吗?
  周卑不敢看他,低着头玩自己的手。他张了好几次嘴,可直到最后也没说出想还是不想。
  他的反应被宿郢看得明明白白,在残酷的真相和美好的假象之间,周卑再次选择了虚假。也正是因为这种懦弱,他才会一次次地沉沦在别人构造出的虚假温暖里,成为他人无聊之时取乐消遣的对象。
  明明已经鼓起勇气来问了,为什么不问到底呢?老实说,宿郢对周卑很失望,可同时也庆幸对方没有问出口。
  如果真的问出来了,也许他会放弃这个世界的任务,不再选择欺骗周卑。
  可惜了。
  周卑
  不说了哥,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好吗?就这样吧,我现在不想知道了。周卑一下子站起来,脸上泛着尴尬的笑,中午了,我去蒸饭。
  他说罢连忙跑到厨房去,又是淘米又是洗菜,不再跟宿郢有眼神交流。宿郢走过去帮他洗菜,发现他的手在不住地抖。
  这么害怕吗?那一开始为什么要问呢?
  吃完饭,周卑非常勤快地收了碗筷去洗,洗完后又拿着抹布扫帚清扫了房间,之后又去拆床单被套,搜了脏衣服。
  来来回回忙忙碌碌,搞得宿郢在客厅看新闻都看不清静。
  周卑!坐下!
  他的语气可能不太好,把正抱着一大团洗好的衣服的周卑吓得手足无措:我只是想,晾衣服。
  把衣服放下,然后过来。宿郢有些头疼,一段半小时的新闻,被来回晃了十几遍,什么都没看进去。
  周卑把衣服放下,走过去。
  坐这儿。宿郢拍拍他旁边。
  周卑坐下。
  好好坐一会儿,陪我把新闻看完。
  他不由分说地搂住周卑的脖子,按着对方跟他一起看完了午间新闻。之后,又换了个台看了一集电影,等电影看完,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了,他还是没松开搂住对方的胳膊。
  看着一边乖乖巧巧地坐在旁边看电视的周卑,他想,之前的判断果然是正确的,跟周卑讲道理是没用的,还不如直接行动。
  电影结束曲响起,周卑这才轻轻挣扎了下:我去晾衣服。
  好吧,还记着那堆衣服呢。
  宿郢问他:衣服重要还是我重要?
  你?周卑谨慎道。
  疑问语气去掉。
  周卑别扭半天:你
  那你说,对于我来讲,晾衣服重要还是你重要?宿郢又问。
  如此明显的调情向的问题,竟然真的难住了周卑,只见他皱起了眉,抿着嘴,侧头看了看他,试探地开口:都重要?
  宿郢:这孩子脑子真的不太好使,怪不得能被赵立将那种货色轻易上手,真的是智商堪忧。他稳定了下情绪,语重心长:当然是你重要。
  周卑。
  嗯?周卑偏头看他。
  少年的青春漂亮的脸蛋上有着明显的不安,想来是之前那句假话把人心里给凉到了。
  他想了想,摸摸周卑的脑袋,终于还是决定对这个傻子按套路出牌:你是不是在介意之前我说的那句假话?
  没有。周卑抿嘴,惯性撒谎。
  那你别抿嘴。宿郢看他低头回避的样子,心里琢磨着电视剧里那些恶心巴拉的套路,纠结了半天,还是没用。
  宿郢拉过他的手。周卑的手细长纤瘦,像女生的手,但比女生的手指更修长。指甲微微发白,五个指甲,四个都没有月牙。
  他把手翻过来看,发现手掌颜色浅淡,掌心细小的纹路很多,三条主线上杂线不少,呈川字掌。掌相并不好,感情线分叉多,智慧线开了三个叉,尤其是那根生命线,直接是断开的。
  宿哥会看手相吗?
  宿郢嗯了一声。
  看出什么了吗?周卑难得有些期待。像他这样对生活无能为力的人往往对这种神秘主义的东西很感兴趣。
  身娇体弱、命途多舛、寿元短促的手相。
  还行,你二十二岁之前很艰难,亲缘淡薄,漂泊四逐,健康不佳,但是那都是你应该经历的劫难,因为你的福气在后面,如今你那些劫难已经都结束了,从今以后,你会幸福、快乐,你所有的愿望都会实现,所有想要的都会拥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带着满足离去。宿郢闭着眼睛瞎编。
  真的吗?周卑的眼睛还是红肿的,隐隐有些泪光。
  宿郢看着他笑了,他偏过头短促地吻了下他的唇:当然是真的,因为你的后半辈子会跟我在一起,而我,会好好爱你。
  这就是你想知道的真话。
  这仿佛是个梦,一个周卑想都不敢想的梦。光是睁开眼睛去看就已经用光了他所有的勇气,更不要说去触碰,他怕一碰梦就碎了。
  可这不是梦,他清清晰晰地看到宿郢的嘴在动,他说
  怎么样,你要来试试爱我吗?
  第18章 超级接盘侠(十八)
  对一个极度缺乏爱的人来说,爱这个字就显得格外神圣。至少对于周卑来说,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被爱,爱人。
  所以他在听到宿郢说的那句试试来爱我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慌。
  我、我不会。少年格外地局促,还有点惶恐。
  不会?那就学咯。男人笑他。
  爱是可以习得的吗?可以的。你看这条狗不就学会了吗?
  时间一晃,一个月就过去了。
  副驾驶座上,蝉蝉正趴在周卑怀里腻腻歪歪地呜咽着撒娇,用唯一的前腿不停地拍他的衣服,眼巴巴地抬着脑袋看着他,连鼻子里呼的气都带着点讨好。
  周卑看它可爱,一片快到了嘴的山楂片转了个弯送到了蝉蝉面前,它脑袋一伸就将山楂片舔进了嘴里。
  哎哎哎周卑,我给你买的山楂片,你怎么给它吃?宿郢看不下去了,这狗娃子也太势利眼了,谁给喂吃的谁就主子,完全忘了谁才是那个让它过上狗皇后日子的人,也忘了当初被一根火腿肠戏弄的忧伤。
  再说了,怎么周卑就给狗喂不给他喂?到底谁是老大?
  宿郢也就心里这么一想,嘴上肯定还是把了门儿的。他好歹是个成熟稳重的人,怎么能跟狗和小孩儿一般见识,说出那种幼稚的话?
  周卑倒是毫无所觉,他听到这话下意识就把山楂片袋子拿到了宿郢面前:哥,你也吃。
  没手。宿郢面无表情地开车。
  周卑为难地看了看刚被蝉蝉舔过的手:刚刚蝉蝉舔到我的手了。
  你不是有两只手吗?
  哦周卑打量了一下正在开车的宿郢,没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特别的表情,心里暗暗佩服对方的调情能力,再唾弃了一下自己的胆量。
  他用另一只手捏了一片山楂颤颤巍巍地送到宿郢嘴边,宿郢张嘴就含住了,几下吃进了嘴里,目视前方,绝不斜视。他又递过去一片,宿郢吃得更熟练了。
  还要吗?连喂了七八片后,周卑怕他口酸,就没再给他喂。他是不太吃零食的,之所以手里有一包山楂,还是宿郢强行买给他的,说小孩儿该学学吃零食,不然没有童年。
  一听就是歪理,而且他的童年早就过了好吗?再说了,那么多零食买回来后其实他没怎么吃,大多都是进了宿郢的嘴了。
  哦,还有蝉蝉。
  前段时间因为蝉蝉偷吃了半条剩下的巧克力,还进过一次宠物急救室,从那出来以后,算是长了记性,再也不去碰巧克力颜色的东西了。可山楂片依旧还是它的最爱,而且也不算有太大问题的食物,所以偶尔周卑会给它喂几片。
  我不要了,但是你也别给蝉蝉喂了,它不能吃太多这个,太甜了。
  嗯。周卑看了看摇着尾巴期待至极的蝉蝉,有些抱歉地摸摸它的头,哥哥的哥哥说不能给你吃了。不是我不给你吃,我还是爱你的。
  蝉蝉听不懂,尾巴一下下地拍着他的腿,嘴里发出一声非常符合它小母狗身份的娇滴滴的呜咽,眼里的殷切让人心软到不行。
  曾经的周卑对此不屑一顾,但如今熟了却见不得它这个可怜样子。他把蝉蝉抱起来按到怀里哄,跟它说话:蝉蝉最乖了,哥哥最喜欢你了,你听话下次再给你吃好不好?一次吃多了会拉肚肚的,你看你上次不就进医院了吗?那么难受的是不是?
  最后是不是那三个字说得格外温柔,像沾了蜜糖的清风,尾音微微上扬,听得一旁的宿郢忍不住侧目。
  我说,你俩能别这么腻歪吗?宿郢看着黏糊成一团的人狗二人,总觉得自己是不是矫枉过正了。
  可想了想,又觉得不是自己的错,才一个月而已,谁能想到周卑说变就变,从一开始的拉个手都要甩三下变成现在这种浑身上下散发着腻歪气息的人。
  明明一开始,周卑还是个连说喜欢都臊得开不了口的人。
  一个月前的那天
  怎么样,你要来试试爱我吗?
  我、我不会。
  不会?那就学咯。
  宿郢教给周卑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正确地表达自我意愿。他把周卑拉到面前,面对面坐在上发上。
  来,告诉我,你现在是什么感受?
  心在跳。跳得很厉害,响动大得连他自己都能听见。小鹿乱撞已经不足以形容,就算撞可能也是一群磕了药的老鹿,死皮赖脸的,拉都拉不住的那种。
  跳得厉害吗?宿郢将手掌覆在周卑的胸口,摸到了那几乎要蹦到他手心的心脏搏动,他笑了出来,自问自答,很厉害。
  周卑侧低着头,一动不动地任由那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耳根子漫上了红霞,像只被揪住了耳朵的兔子。
  你知道你为什么心跳得这么厉害吗?
  周卑抿着嘴:是个人都会心跳。
  宿郢闻言,挑起一边眉毛,曲起中指弹了他的脑袋一下:说了让你正确地表达自我,你怎么还怼起我了?我问的是为什么跳得这么厉害,而不是问你为什么心脏会跳,重新给你一次机会,好好组织语言回答,如果不能让我满意,就再弹你一下。
  他下手不轻,那一指头弹下去,周卑的眉心就红了个一块儿拇指大小的地方。
  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我周卑低着脑袋,声音简直低不可闻,我喜、喜、喜欢最后那个字他根本没发出声音,只是微微作出了一个口型。
  他不好意思把这种话说出口。从小到大,他没跟任何人表过白。怕人拒绝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觉得自己太肮脏,配不上任何人。
  喜欢什么?
  周卑不吭声。
  宿郢执着地问他:说,喜欢什么?
  别问了,你明明知道。周卑窘迫极了,不愿意面对宿郢炙热的眼神。
  我不知道,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宿郢凉凉地看他一眼,曲指又一下弹了过去,周卑躲都没躲,只是下意识害怕地眯上了眼,接着被弹了个正着。
  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阅尽千帆的人了,连句表白都不会说,要不是长了这么张脸,按周卑这性格也不知道有几个人能有耐心去跟他耗着。
  周卑羞得抬不起头。他被宿郢逼了好几遍,一开始犟着不说,最后实在受不了,才闷闷道:你。
  什么?
  你。
  最后一次机会。
  我我喜欢你。
  宿郢满意了,笑眯眯地回复:我也喜欢你。
  周卑抬眼看他,小心地问:真的吗?
  假的。
  心碎了。
  宿郢抬起他的下巴:不是喜欢你,是爱你。
  这下好,马尾少年不仅红了耳朵,红了脖子,还红了双颊,红了眼睛。他像只被煮熟的蜷缩的小虾米,被宿郢压在沙发上像嬉玩似的啄弄着唇,一下又一下。
  喜欢我这么亲你吗?
  不喜欢嘴巴被短促地亲了一下。
  宿郢把他往怀里拉了拉,道:不满意,重说。
  喜、喜欢。周卑的脑子已经一团糟了,他觉得自己在做梦,一场没有缘由的美梦。
  喜欢什么?说清楚。宿郢逼他回答。
  周卑把脑袋死死地埋在宿郢怀里,臊得根本不敢抬头。他跟许多人亲吻过,但从来没有一个吻是这样的,不含着性.欲,只是单纯地吻,这比起那种激烈的吻更让人羞涩。
  如果说性.事中的吻可以让人脱掉衣服,那这种纯粹的吻则能够剥下藏得最深的那颗心上的厚纱。
  他没有脸开口说喜欢亲吻,总觉得这样的自己过于地矫情和做作。
  宿郢看出他的胆小,道:行,不说是吧,那你杠着,以后都别亲亲了,拉拉小手就行,这比较符合你含蓄矜持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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