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65节
这就是天赋型人才。
天赋型人叫人不嫉妒都难。
莫炀每天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在学习上,学得多了,给人的感觉自然就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也只有莫炀自己知道,第一名的成绩有多么来之不易。
这些年,其实莫炀一直很感谢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幼母亲的细心教导,才能让他不落后于人。
莫炀的妈妈一直是一个非常寡言少语的人,但骨子里十分强势。林馥馥想起莫炀的妈妈,总感觉有点畏惧她。
“我总是觉得你妈妈好凶哦,所以都不敢跟她打招呼。”林馥馥说着侧过身子看着莫炀,“你妈妈会喜欢我吗?”
“说什么傻话?当然喜欢。”莫炀安抚道。
林馥馥鼓了鼓腮帮,说:“我记得有一年中秋的时候我们两家人一起吃饭,然后我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英语成绩差。你妈当时是不是很嫌弃我啊?”
“嫌弃你?”莫炀笑,“嫌弃你还让我来给你补习?”
“我以为她是客套话。”
莫炀摇头,“我妈其实挺喜欢你的,知道吗,她一直很想要个女儿。当初生了我这么个男孩,其实她心里很失望。女孩子多好,可以给她打扮,化妆,穿公主裙,涂指甲油。”
“你妈真是这样的人吗?”林馥馥想象不出来。
“她因为我而失去了工作,所以就对我更加严格。”莫炀说着又抱着林馥馥一下一下地啄吻着,“对了,我也很喜欢女儿。老婆,我们以后就生个女儿吧。”
“你想得美,哪里说想生女儿就生女儿的?”
“多想想,就容易心想事成。生个女儿像你这样的,我这辈子就死而无憾了。”
林馥馥不允许莫炀说这种话,她伸手捂住他的嘴,“我给你生女儿,第一个不是我们就生第二个,但是不许你说什么死而无憾的话。”
莫炀反过来抓着林馥馥的手咬了咬,“又不是什么不吉利的话。”
林馥馥心想也是。
不过林家一直以来都是有点小迷信的,可这能是跟他们做小生意都一些关系。虽然生意做的不大,但是有些东西宁可信其有。所以从小耳濡目染,林馥馥不喜欢死这个字。
说起来,莫炀想起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很快就要当爸爸了,“就上次一起吃宵夜,话最多的那个。”
林馥馥想不起来哪个话最多,因为在她看来,好像每一个话都挺多。
“他老婆预产期好像就在这些天了。”莫炀说。
他们这个年纪,结婚生子的很多,但主张不结婚生子的也很多。
莫炀属于很想结婚的那一种人,总觉得人生要结婚才圆满。而且只要想到以后家里有老婆在,他就感觉心里都是温暖的。
林馥馥也能感觉到,莫炀好像真的很想结婚,她问他:“那我什么时候去见你爸妈?我要买点什么东西去拜访他们?”
她真的好迷茫无措。
莫炀抱着林馥馥在怀里,两人肌肤贴着肌肤,他说:“东西我来准备就好,哪天你想见了随时都可以。”
林馥馥开心地点点头。
想到有他在身边,那么她就不会觉得害怕了。
时间已经不早,莫炀还是要把林馥馥送回家。总不能今天晚上刚见了父母,今晚就真的让林馥馥夜不归宿,这样总是不好的。
然而明天就是圣诞节,莫炀真不想放林馥馥回去。他这一段时间空闲,就想分分秒秒跟她在一起。
今天林馥馥回去比之前稍微迟一些,但上楼的时候却被闻声听到的薛白梅喊住:“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早。”
林馥馥囧,“妈,都十一点半了。”
她刚才上楼的时候还战战兢兢怕被妈说太晚回来了。
薛白梅闻言哦了一声,“那你早点睡啊,你哥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林馥馥心想,她哥晚上估计是不会回家的。
在国内圣诞节是并没有假期的,明天林馥馥照例还是去上班。她上班比较轻松,每天早九晚五。《甜心时刻》的节目录制结束之后制作人又计划做真人秀节目,也想着让林馥馥和莫炀一起来参加。
第二天莫炀一大早就来接林馥馥去上班。
年少时没能一起结伴去上学是一个遗憾,所以莫炀总是想着去填补那些空白。
林馥馥看到他这么早就在等了,心疼地说:“你多睡会儿嘛,我自己去上班就可以了。”
莫炀把一大早去买来的早餐递给林馥馥,“你不在我身边,我一个人睡有什么意思。”
林馥馥红了红脸,打开早点。
她突然想起以前上学那会儿别人谈恋爱,最让她羡慕的就是对方男朋友带早点。林馥馥因为总是爱睡懒觉,所以看到别人男朋友体贴,就羡慕对方又早饭吃,主要是她实在没有时间吃了。
烽市的早餐丰富,连着十天半个月可以吃不重样的,今天早上莫炀给林馥馥买了一份生煎包。昨天他也来送她去上班了,带的是煎饼。
一路上,林馥馥吃得斯文,小嘴巴一口一口咬着,居然看得莫炀也馋。
“明天早上想吃什么,我给你买。”莫炀说,“不过等哪天你留我那儿过夜了,我一定起床给你做。”
林馥馥摇摇头,“你不要来送我,我自己去上班就可以的。”
莫炀抽空看了她一眼,“明天想吃什么?”
林馥馥知道是强不过他,想了想,说:“想吃糯米饭。”
“好。”
说话间,车也缓缓停在了地下车库。时间尚早,莫炀就着林馥馥手上的生煎包咬了一口。
真香。
林馥馥临走前,莫炀对她说:“中午还是这里见。”
“嗯。”她笑着点点头。
这种日子真是让人觉得太甜了,两个人每天都可以见到,想对方了就能立马去找对方。
第56章 (*^▽^*)
圣诞节的这天晚上林馥馥自然是和莫炀一起过的。
莫炀特地来接林馥馥下班, 要是让媒体捕捉到这个画面, 一定会打上一则巨大标题:“共回爱巢。”
事实上莫炀很低调, 每天除了不是家里就是去送饭的路上。
一连吃了莫炀做的好几顿饭, 林馥馥也想大显身手。于是两个人回来之后就一起埋首厨房。
于是两个人像是所有的情侣一样, 开始不停地忙活。
林馥馥问莫炀:“你今晚有想吃的东西嘛?”
她翻了翻冰箱, 东西并不多。
莫炀诚实地摇头,“你随意。”
随意其实是最难的。
林馥馥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些蔬菜,她算了算晚上要用到的食材, 全部拿到了琉璃台前给莫炀。
“那你帮我洗菜吧。”
“遵命,老婆。”
莫炀卖乖时总是能够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 林馥馥也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心痒难耐,因为每次看到他这样,就想要亲一亲他。
开放式的厨房, 似乎很适合两个人在一起忙活。
莫炀有些地接过林馥馥手上的东西,打开水龙头,一样接着一样洗。
林馥馥则转个身去煮米饭了。
家里的东西都还是很崭新的模样, 有些东西甚至都还没有用过。
莫炀最近虽然都在做饭,但现在尝试的都还是比较简单的饭菜。
林馥馥烧了一壶开水,把一些新的锅碗瓢盆都烫了一遍,明知道不一定能起到什么杀菌的作用,但心里舒服。
一通忙活下来,她再转头看莫炀。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他做这种东西,但还是觉得他的手做什么事情好像都很适合。
莫炀修长的手拿着青椒,他洗得干净又仔细, 只是速度有点太慢。
他好像做什么事都是这么认真的,认真的他和漫不经心时的他像是两个人。可林馥馥都喜欢。
林馥馥拿出砧板和菜刀,将莫炀洗干净的蔬菜切了。
不算十分流利地刀功,但在莫炀这里却像是欣赏艺术一般。
莫炀想起上次同她一起录制《甜心时刻》的时候,亦是他假公济私。知道主持人是她,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赶这个通告。
工作时的莫炀一向都是敬业的,可也不能免俗地为了某个人失了分寸,这个人便是林馥馥。想着就觉得有些矫情,莫炀自嘲一笑。
“你要喝汤吗?”林馥馥问。
“什么汤?”
她翻了下食材,“排骨炖土豆怎么样?”
“会不会太油腻?”
“好像有点。”她又翻了下食材,“那就小鸡炖蘑菇。”
似乎也没有差太多。
汤汤水水防干燥,不过也容易长膘。
后来林馥馥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饭后你可以去跑步,多跑几圈。”
莫炀没有太大意见。
运动本就是他的强项。
可是这样吃东西的意义是什么呢?他也懒得多想了。而且他准备拉着她一起运动。
一顿饭忙活下来比想象中要费时间,换成是莫炀一个人,花费的时间则要更多。但是莫炀最近很喜欢厨房,经纪人陈坤山见莫炀似乎对厨艺很感兴趣,于是计划着给莫炀单独制作一档美食节目。
做饭期间林馥馥发现厨房里缺少很多东西,于是列了一个清单,打算有空的时候就去买。
饭后闲着无事可做,莫炀拿起车钥匙,拉着林馥馥说要去逛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