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114节
如果这年头敢遇上些什么天灾, 那百姓可就真的只剩下死路一条了。出行难, 吃饱饭更难,家家户户每年交够了顶上要的指标之后, 能余下来的,本身就没多少。
如果再遇上个天灾, 没有救济, 那就只能等死了。
而这种情况下, 他们唯一的希望, 几乎就是这些拿着俸禄的官员们, 可如果他们在层层剥削,到了他们手上的, 可能就就连牙缝都塞不满,又谈何能填饱肚子, 让他们活得下去啊?
想到这里,万中华就觉得感同身受一般的难受。
“得了,不说这个了。”贺知洲笑了笑,“总之,时代在变好, 人民在进步, 偏远落后地区虽然贪官污吏还有, 可到底中央还是有人在的,清官不朽,总有人匡扶正义。”
“说得对。”万中华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叔, 你这些东西拿回来,没直接在那边让人给切了?”贺知洲又重新看向了角落里面的那一堆东西。
万中华摇了摇头,憨厚一笑,“那边的机器都有数的,人家顶上有人管着,不能随便给人用,外头场上的又都太贵,得收费,切完了我也不好带回来,想着带回来,回头去城里找找,看哪家工厂有切割机的,我借用一下。”
“这也行。”贺知洲点点头,若有所思的说道,“不过这边到底是小地方,就算是有切割机,恐怕也不能和专业的仪器作比较——我记得前两天跟着队伍里的人上山的时候,好像在小李村大队那边的仓库里头看见过一个切割的东西,你要不过去找队长问问?”
万中华一愣,“这能有这东西?”
“嗯,据说是从之前的地主老财那收缴上来的。”贺知洲笑了笑,说道,“早年间这附近也是个矿场,只不过被挖的也差不多了,隧道都被填平了不少,后来战乱,几个山也都荒废了,就剩下这些死物件,有些被收缴了,还有些没价值的都给焚毁了。”
“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道能用不能。”万中华想了想,左右也就是跑个腿,说个话的功夫,多了也就是递根烟,便道,“那劳烦小贺兄弟明儿跟我一起去一趟了。”
他在这块也人生地不熟的,加上明天一早贺知洲要回去,他也得跟着车队回村,时间都紧张,没那么多功夫能浪费在这上头。
“明天……”贺知洲沉吟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外头的天色,说道,“要不干脆今天过去算了吧,切完也好睡觉,明早起来直接回去了,省的惦记着。”
这话说的也有道理。
万中华点点头,麻溜的收起东西,跟贺知洲一人扛了一袋子,拖着便走了。
“沉不沉,叔给你再拿点,别压着了。”万中华看着贺知洲主动提起了那包大的,不由唬了一跳。
这里头放的可都是沉甸甸的石头,不是别的轻便的东西,这么一大包上去,多少成年的汉子脊背都得给压弯了,可看着贺知洲脸不红气不喘的,好像也没啥感觉?
“还行。”贺知洲哂笑,“以前跟着老爷子在军队,几百斤的大圆木也扛过,这么点石头不碍事儿,早习惯了。”
闻言,万中华不由对贺知洲竖起了个大拇指。
有贺知洲在前头带路,万中华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到了队长家门口。
要开仓库的话,还得从他这里拿钥匙。
不过因为之前的事情,加上贺知洲又帮着小李村解决了这么大一个事情,李家祥便二话没说,直接把钥匙交给了贺知洲,甚至还拿出了村里相当宝贵的机油,问他需不需要。
小李村原本算是这十里八乡富裕的村子的,可今年一场天灾下来,什么都毁了。
贺知洲哪里能要,便摆了摆手,说,“我们就一点东西,用不上机油,机器里本身剩下的就够我们用了。”
据他之前听到的,似乎这里的极其还是早年那个土财主从国外弄回来的货,也可谓是家大业大了。
两人便一起到了仓库门口,也是因为饥荒的缘故,仓库可以说是每天都有人光顾,明知道什么都没有,可还是盼望着能从这里再搜刮出点什么来,因此别说是个蜘蛛网了,就连灰尘都少见。
没怎么费力气的把东西放下,贺知洲看向了堆在角落里的那个大机器,很多地方都已经生锈了,过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万中华也不知道,他过去围着看了两圈,然后皱了皱眉,看了看几个零件的部位,又拿着一边的工具给紧了紧,这才说道,“来,小贺,离远一点。”
贺知洲闻言便站的远了些。
万中华开了机器开关,没一会儿,机器便发出了机器沉闷、且特别巨大的轰隆声。也好在仓库距离村民休息的地方比较远,而且还在山里,这时间也不会有人进来,不用担心吵到什么人。
贺知洲没吃过猪肉也算是见过猪跑的人,在万中华捣鼓机器的时候,就已经接了不少的清水过来,院子里的水缸里头也有不少堆积的雨水,但是都发臭了,还得重新弄。
“够了够了。”万中华看着贺知洲把屋里的水缸都快填满了,赶紧叫停。
贺知洲这才看了看,笑了笑,终于有了点神动,活灵活现的说,“叔,差不多了,现在能切了不?”
万中华带回来的里头切开的石头只在少数,里面白花花的一片,什么都没有,就是普通石头裂开后的纹样,粗糙切丑陋,和玉字根本就不搭边。
说着,贺知洲便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他脖子上有一块外祖母给他的护体的翡翠,说是带上就能保平安,还能保佑他一辈子没有血光之灾,且还是去大国寺请护国法师开过光的法器,神神叨叨的很。
虽然他是不太信这些玄学,可玉石于他而言却也算是熟悉,毕竟生长的圈子在那,他生母更是自小在那环境中长大的,玉石大王家的女儿,他也算是从小见到大的了。
“能,切吧。”万中华想了想,有模有样的沿着玉石的边,顺着纹理,用笔在上头划了一条白线。
放进去之后,他看了看,笑了,“也不知道能切出来个什么东西,说不定真能有翡翠。”
“谁说得准呢。”贺知洲见状也笑,“一刀穷一刀富这话可不是光是说说而已,万一真能切出来个顶级帝王绿,叔,到时候你可得请我喝汽水啊。”
听着就像是个玩笑话,但讨人喜欢。
万中华笑了笑,即便是天色漆黑,两人心情也都不错。
“切坏了也没啥,真要能出个糯种的,也能给孩子做个摆件,图个吉祥。”万中华笑着说,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到,如果是万幸收到这么个礼物,是不是会高兴地跳起来?
他可是老早就发现了,这小宝丫,特喜欢这些鬼灵精怪的稀罕物,而且越是值钱的,她就越喜欢。
想到万幸,连贺知洲也不由一笑,这小丫头,人小胆大知道的还多,是个让人没法不喜欢的人。
终于,伴随着‘咔嚓咔嚓’的机器缓缓停止转动的声音,终于,万中华举起了手里的手电筒,照向了机器内部。
石头已经被一分为二,漆黑的表皮内部一片白色,那就是最次等的毛料切开后的白,然而就在那一片白雾中,却突然多出了一点的黑。
贺知洲眼尖,好奇的‘咦’了一声,指着那块个头不算太大,不过一个成年人巴掌大小的石头说,“叔,我看着这是不是出绿了?你把灯拿近点再照照?”
不用他吩咐,万中华就已经将那块毛料直接托起来了。
及其近距离的灯光之下,也完全能够看到这块毛料内里的乾坤。
灯光沿着一条线直直的照射进去,整个毛料几乎是平摊在了两人的眼皮子底下——这块翡翠,怕是顶级冰种翡翠了。
“我看着这好像不像是绿翠。”贺知洲说,一手已经下意识的摸向了自己的脖子,道,“我看着,这颜色怎么是红色的呢?”
不光是他一个人这么觉着,就连万中华,也是这么觉着的。
如果不是天色太暗,又两个人全都看出了这里面的颜色,万中华甚至都以为,他自己这是看花了眼了。
半晌,两人反反复复的抓着那块石头看,终于确认了一件事——这块毛料里面的翡翠,居然真的是红色。
而且是纯正到不能再纯正的正红色,仅仅是用手电看着,都能感受到里面的纯粹,甚至一丁点的杂质都没有。
“我看着白雾好像也就只有这么一层的边。”贺知洲捡起了切剩下的那块毛料皮。
如果这里面的当真是冰种血翡,哪怕只是一层皮,都能让手艺人刮下来做一些饰品的添头用,转手就是好几百块钱打不住。
“这一块要是全都是血翡……”贺知洲算了算,大概给出了一个估值,啧啧有声的说道,“叔,光这一个没切开的半赌毛料拿出去卖,少说十几万都是有的。如果切口能再大一点,估计还得翻倍。”
万中华也被这价格震撼到了,然而他想了想,还是慎重的摇了摇头,说道,“先不卖,暂时留着。”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么一块顶级翡翠在自己手里,哪怕是个没切开的半赌毛料,他都相信,如果消息一旦传出去,恐怕不久,这块毛料就会易主了。
人的底线往往最经不起试探,他可冒不得这个险,东西丢了事小,家人出事了,那事儿可就大了。
想到这里,万中华说道,“你张奶奶早年家里也是经营玉石生意的大户,我把这块石头带回去让她掌掌眼,再看看最后怎么处置。”
“也行。”贺知洲看了万中华一眼,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要说什么,然而想了想,却又没说出口。
不过这么一来,他对万家可就更好奇了。
上至张敏静这个年近六十,却没有一丝一毫村妇模样的老人,下至万幸那个不过六岁,却整天一副老成的像是个七老八十的老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模样,总让贺知洲产生一种自己仿佛要精神错乱了的感觉。
将东西小心收好,万中华便和贺知洲一起打算打道回府了。
到了屋里,确定四下没人,贺知洲这才转过头,笑盈盈的倒了杯水,说,“叔,你就这么相信我不会见财起意,还这么大大咧咧的跟着我一起住啊。”
“你不会。”万中华一口咬定。
“这怎么说?”贺知洲挑眉。
“直觉。”万中华笑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过了会儿,他想了想,还是说道,“宝丫很相信你,这孩子,轻易不信任人,你能让她都这么信任,肯定不是个坏人。再者说了——你要是真对这块玉有兴趣,我就是转手给你,也不亏。”
贺知洲一愣,几乎是瞬间便想到了自己之前救了万幸和万志高的事情,而且还不止一次。
于是他笑了笑,摆摆手,开玩笑似的语气说,“可不要可不要,万一以后有更要紧的得上赶着巴结您,求您给个人情呢。”
万中华也乐了,说,“那我也等着那一天,叔也求之不得了。”
*
第二天一大早,车队启程回村。
万幸一大早便在村口蹲点等着了,今天正好小学休息,她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干,早早的送走了陈晓白之后,便扯着万志高,拿着作业本坐到了村口那,一边辅导村里几个小孩儿学习,一边教万志高学习,一边写作业,再等着万中华回来。
回来之前万中华就用了小李村那边的电话通知过了,说是今天就能到。
万幸已经开始期待起了几年后会出现的大哥大了——起码有了那东西之后,联络起来更直接,不需要再借着他人的嘴巴了,还到处欠人情。
终于,村口开来了一亮黑色的四轮车,看起来模样款式倒是低调,可这年头,能开的汽车的人,又能低调的到哪去?
一开始,万幸只是好奇的扫了两眼,但是觉得这辆车和万中华可能没什么关系,便没有多注意——也不知道谭睿是抽的哪门子风,给她开小灶不说,还加派了好多作业。
身为小学生,她要一笔一划特别有耐心的一个个的写完字,还得故意扮丑去模仿谭睿的字迹,这作业写起来可相当的不容易。
然而当万中华真的扛着一个大包裹,手里还拎着一个大包裹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万幸还是不由愣了愣。
等反应过来,万幸这才把笔一丢,牵着旁边还没回过神的万志高就‘哒哒哒’的迈着小步子跑过去了。
“爸爸!”万志高看见万中华回来,当下眼泪直接就喷了出来,像是个喷泉一样,撒丫子就跳进了万中华的身上。
差不多得有快一个月没见了,万幸也挺想人的,但是也不太好意思跟万志高一样,做出什么直接扑到他怀里的事情,于是只能凑到前面,喊了一声,“爸爸。”
万中华直接把俩孩子给抱起来,胳膊楼的老紧,一个劲儿的亲亲亲。
万幸乐不可支的看着万志高被万中华没一会儿哄得高兴得不行的样子,赶紧说道,“爸爸你饿了吗,妈妈走之前在灶上热了饭,里面蒸的有白馒头,还有一大块猪肉,是你最爱吃的肥肉。”
这年头肥肉比瘦肉贵得多,也精贵的多,而且肥肉香软,配上大白菜,多少个窝窝头和粗粮饼都能吃的下去,也不嫌齁嗓子。
也是因此,每次瘦肉都归到了万幸这里——就连万志高这个小馋猫都特别的钟爱肥肉,以后家里的肥肉可算是有人给解决了。
“还成,待会儿再吃。”万中华摸了摸万幸的头,叹了口气,把两个孩子给放了下来,转过头说,“真不再多留一晚上,这就走了?”
万幸这才发现,站在车边上,正一手支着车窗,一边扯着唇角往这边看的是贺知洲。
只不过他这会儿脸上不知道从哪弄了个黑墨镜,身上的衣服也完完全全的焕然一新,不光不是之前的军装,甚至也不是之前穿的黑皮夹,而是另外一身显得整个人都特别的……骚包的衣服。
搭着他脚上的那双长筒靴,整个人看起来又拽又酷。
见他没回答万中华说的话,万幸说道,“你要去哪啊?回家吗?”
“嗯,得回去了,该忙的事忙完了。”贺知洲摘下墨镜,从车边走到了前面。
他后面跟了两个人,万幸眼尖,能看到这些人身上还佩戴了枪支,估摸着是老首长身边的人,这次是专程过来接贺知洲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