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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多面手

  与大型综合战舰相比,护航战舰走了另外一个极端。
  虽然从效费比上看,适当提高战舰的排水量,有较为明显的好处,因为能够同步提高战舰的适航性能、续航力、航速等主要性能,从而提高护航作战能力,减少在护航作战中投入的兵力,但是受经费限制,中国海军不得不对护航战舰的排水量做出严格限制,以控制建造成本。
  问题是,海军对护航战舰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要求,或者说是高低两种配制。
  高配制的护航战舰主要伴随航母战斗群活动,即为航母提供反潜掩护,因此在航速上必须达到“泰山”级的水准,最好能够超过“泰山”级。低配制的护航战舰主要为运输船队护航,因此对航速没有明确要求,只要不低于快速运输船就行了,而大部分快速运输船的航速都在三十节以内。
  两种不同的要求,需要考虑采用两种不同的动力系统。
  这下,问题出来了。
  在设计战舰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是动力系统,即在动力系统的输出功率确定之后,再根据航速等指标来确定排水量,然后是寻找合适的船型,最后才是在船体基础上设置各种功能模块。在某些时候,如果对排水量有明确的要求,设计师就得考虑在限定的排水量之内选择合适的动力系统。
  如果海军不对排水量做出限制,问题还不是很大,通过增加排水量就能解决问题。
  可惜的是,海军明确限制了排水量,即满载吨位不得超过一万吨,最好能控制在八千吨以内。
  如果以低配制版本为准的话,这还大大有余,不存在任何问题。
  可是,以高配制版本为主的话,一万吨的满载排水量显然不够。原因很简单,要想持续航行速度达到四十节以上,最合理的动力系统就是核反应堆,而较为合适的是可控聚变核反应堆。jh-44的总质量就有三千吨,而一艘性能先进的战舰,动力系统所占比重应该控制在百分之十五以内。如果为其安装jh-44,即便不考虑成本问题,在剩余的七千吨里也很难满足海军的其他战术指标。
  所幸的是,护航战舰的采购规模肯定比大型综合战舰大得多。
  在二零四五年底,牧浩洋就明确提出,一支航母战斗群至少得有四艘反潜战舰,此外还要为每支两栖舰队配备三到四艘反潜战舰,并且采购二十到二十四艘,组建四到六支护航舰队。
  照此计算,反潜战舰的总采购规模将达到八十艘以上。
  正是如此,海军在二零四五年底委托西南核动力研究院,即之前的绵阳九所,在jh-44的基础只上,开发一种输出功率在三百兆瓦左右的可控聚变核反应堆,以此把总体质量降低到一千五百吨以内。
  这种核反应堆在二零四七年研制成功,被命名为jh-45型。
  解决了动力系统的问题之后,其他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在二零四六年的招标中,三家民营造船厂成立的联合企业毫无悬念的胜出,赢得了海军的建造合同。
  主要就是,民营造船厂开出的造价比四家国营造船厂低得多。
  与“泰山”级航母、“黑龙江”级大型综合战舰一样,在航速必须超过四十五节的情况下,这种被命名为“湛江”级的反潜战舰也采用了三体船型,以此获得了总面积超过二千二百平方米的飞行甲板!
  可以说,“湛江”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载机能力非常突出。
  按照设计指标,“湛江”级能够搭载六架倾斜旋转翼反潜巡逻机,后来还通过加固飞行甲板的方式,具备了搭载垂直起降战斗机的能力,成为海军众多辅助战舰中载机能力最强的战舰。
  如此强大的载机能力,赋予了“湛江”级极为强悍的反潜作战能力。
  在六架倾斜旋转翼反潜巡逻机全数出动的情况下,能够同时在三个方向上巡逻,只需要四艘“湛江”级就能掩护一支规模在五十艘左右的船队,或者为一支航母战斗群提供全方位的反潜掩护。
  单论反潜作战能力,“湛江”级比以往的任何一种反潜护卫舰都要强大得多。
  难能可贵的是,“湛江”级可以通过更换任务模块,获得较为完备的作战能力,甚至能够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在携带防空模块的时候,能够配合“黑龙江”级作战,在携带打击模块的时候,则能顶替“黑龙江”级。
  事实上,“湛江”级并非单纯的反潜战舰,而是名副其实的多用途战舰。
  正是如此,“湛江”级也成为了二零五零年之后,中国的主要外贸战舰,获得了十多个国家的青睐。
  当然,这并不表示“湛江”级就没有缺点了。
  最大的问题,依然是价格过高。即便民营造船厂已经开出了很有诱惑的条件,可是海军依然认为有必要近一步降低采购价格。结果就是,“湛江”级按照海军的要求,分成了高低两种型号。
  当时,在湛江造船厂与宁波造船厂建造的,全是提供给航母战斗群的高配版本,即核动力型号,在配备反潜任务模块的时候,采购价格高达一千一百亿元;在威海造船厂建造的则是低配版本,即以两台总输出功率为一百二十兆瓦的燃气轮机为动力,最大航速降低到了三十五节,且取消了末端拦截系统等耗电系统,在配制反潜任务模块时,采购价格降低到了七百四十亿元。后来,湛江造船厂还开发出了电动型号,即用燃料电池与永磁电动机取代燃气轮机,只是这种战舰主要面向海外市场,而且出售价格高达一千四百亿元,比高配版本还要昂贵。
  二零四八年底,海军就与牵头的湛江造船厂签订了第一笔订单,采购了十二艘“湛江”级,与十二艘的意向采购合同。
  从此开始,海军每年都会采购八艘“湛江”级。
  最初三年,海军全部采购高配版本,主要与“泰山”级航母搭配使用,组建全新的航母战斗群。
  至于低配版本,除了出售给友好国家之外,直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前一年,海军才下达了正式订单。原因很简单,和平时期没有必要为船队护航,而且以前建造的护卫舰就足够了。只有在战争时期,需要为所有船队护航的情况下,海军才有必要采购更多的反潜护航战舰。
  可以说,“湛江”级是一种非常优秀的战舰,在设计上也非常超前,更极具性价比。
  受此影响,“湛江”级的建造工作一直持续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虽然期间分成不同批次各有改进,但是船体结构与主要系统没有太大的变化,基本上保持了通用性,成为中国海军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建造数量最多、用途最广、使用最频繁、活动强度最大的主力水面战舰。
  到最后一艘完工的时候,算上出售给友好国家的外贸型,“湛江”级的总建造量突破了三百艘。即便在全世界的海军历史上,“湛江”级的建造数量也仅次于美国海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建造的“弗莱彻”级驱逐舰。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湛江”级,确保了中国海军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成功保卫了主要航线,让成千上万的船只能够自由航行,不受敌方潜艇威胁。
  到了战争后期,“湛江”级的多用途性能还得到了充分发挥。
  当时,在役的“湛江”级中,有三分之二跟换了任务模块,在低强度海战中承担起了防空与打击任务。
  从经济效益上讲,“湛江”级无疑是海军最成功的一次投资。
  要知道,海军仅为“湛江”级支付了一百四十亿元的设计费用,即便把jh-45反应堆的开发费用算上,也只有三百多亿元,平摊下来,每艘“湛江”级的开发与设计费用只有一亿多元。同一时期的战舰中,“泰山”级平摊的开发与设计费用接近两百亿,“黑龙江”级都达到了一百七十亿元。更重要的是,“湛江”级还成功出口到十多个国家,通过外销分摊了三分之二的开发与设计费用。相对而言,“泰山”级根本不可能外销,“黑龙江”级也要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才以处理过剩军事物资的方式,出售给了巴基斯坦、印度、埃及等几个主要盟国。
  当然,成功打开外销市场,也具有极为主要的政治意义。
  别的不说,在“湛江”级进入中国军火出口名单的时候,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出售类似的战舰,连美国都没有。对于众多中小国家来说,“湛江”级就是最理想的大型战舰,也就必然因此与中国靠近。比如,在把“湛江”级卖给南非之后,中国与南非的关系大为改善,南非也因此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初期保持中立,没有向美国提供军事基地,大大减轻了中国海军在印度洋上的作战负担。
  可以说,这些都与牧浩洋有关。
  从装备规划角度看,牧浩洋是中国海军的第一功臣。没有他在战前做的规划,以及明智的决定,中国海军肯定是另外一个模样。
  只是,在牧浩洋做的“投资”中,成功案例绝不仅仅是“湛江”级。
  从影响上看,“湛江”级还算不上最成功的军备投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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