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陆司语一双好看的眼睛看向他:“不光如此,你之前指出了一点,在我们接触到的第一起案子中,李铃脖子上的痕迹明显比其他的案件要多很多,是反复勒压造成。我今天才想通,那是因为凶手接受刺激以后,激发了次人格,在进行人格转换之中,出现了认知迷茫。也就是说,在那一次行凶的过程中,两种人格的混乱切换,让他时而忘记自己的目的,忘记自己在哪里,在做什么,因此,杀人的过程出现了反复。”
也就是说,在杀害李铃时,两种人格还都不稳定,是错乱的,曾经交叉出现,而越往后发展,他的变态人格就越来越占有优势,越来越开始占据这具身体的主动。
陆司语稍微停顿了几秒,进行总结,“大部分的人格分裂者或者是多重人格都有不完美的童年,他的变态人格应该早就形成了,这么多年一直沉睡,不常出现,我不知道是什么刺激了他,可能是从第一案开始,也或许是更早,他的变态人格觉醒。正是这个次人格的出现,让他变成了杀人魔。”
庄易又问:“那么凶手为什么会化妆呢?又是为什么要给被害人化妆呢?”
“凶手对女性是有仇恨的,这一点从诸多的暴力伤害可以看出来。但是他对化妆十分精通,我认为这源自于他的自我认知。”陆司语继续分析着。
“凶手可能有天生的功能性障碍,所以从小就和正常的人不太一样,他可能在年少时就失去了母亲,化妆是一种性别倒错,他是在追忆母亲,同时在反思自己。他认为自己不是一位完整的男人,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女人,也就是用女性身份逃避现实。他把化妆视为神圣而浪漫的步骤,就像是毛毛虫变成蝴蝶张开翅膀的那个过程。”
“化妆是一个让受害人达到凶手心目中完美女性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他希望女人是活着的,又足够安静。他在暗夜里,打着灯,对女人的脸仔细描绘。随后他开始勒颈,女人苏醒,进行挣扎,他获得最终的满足。他在用这个过程,取代生理的需求。”
到现在,案件中的所有细节,过程,都被陆司语分析了一遍。其中有一些是推论得出,有一些还未做证实,但是大部分有理论的依据,一切解释听起来合情合理。
“你的理论很精彩,不过……你……告诉我这些……”说到这里,庄易紧了紧放在裤子上的手,握成了拳,这个小动作没有逃过陆司语的双眼。
眼前的人在犹豫,陆司语继续开口道:“我认为,你的一些推断是没有错的。只是现实更为复杂。那位女孩获救了,我们很快就可以得到新的证词,应正我的想法。”
如果他的说法被应正,那么就可以证明这份侧写更为贴近凶犯。
宋文刚才一直在听着他们说话,这时候看向了陆司语,他有些明白陆司语想要做什么了。
果然,陆司语开口道:“庄教授,如果我现在说的大部分被证实的话,我希望你能够去面对媒体,给出一份新的完整的凶手侧写。”
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警方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不如破釜沉舟,公开所有信息,让所有人一起来寻找这位变态杀手。
“可是,这都是你的推理……让我去说出去,这岂不是……”庄易还在犹豫,他感觉自己像是一位差生,忽然拿到了一份满分的试卷。眼下,他的确需要这样一份漂亮的答卷,如果这份答案正确,甚至可能成为他的救命稻草。可是他并不放心这么做,因为这毕竟借助了他人的分析。
“对于我而言没什么问题,我只是位警察,希望抓到凶手。”陆司语抬起头,目光灼灼,“我觉得你那个夜枭与夜蝶的叫法,转过来套上去也挺合适的。”
陆司语从来就求的不是功利,最初,他只是希望应正自己的想法,可是现在,想法的正确性已经不重要了,他似乎已经被宋文所感染……
过去的他好像是这天地之中的一缕孤魂野鬼,活得浑浑噩噩,对生死都不动容,只为一个目的活着,但是在宋文身边以后,他一点点的开始在乎,开始看向那些普通人。他忽然对这场刑警游戏有了兴趣,随着一个一个案子的积累,他被激起了胜负欲,越来越想要赢,想要用警察的身份去救更多的人。
他想要抓住这个凶手。
目前,凶手自认为连杀了四人,应该是最为得意,最为膨胀的时候。像是一个充气到了极限的气球,只需要一根针,就可以让他原形毕露。
凶手很快就会知道,第四位女孩没有死。那时候的他,会变得气急败坏。
解铃还须系铃人,之前庄易已经引起了凶手的注意,由他给出一份正确的侧写,对凶手的震慑也会大得多。
陆司语并不关心庄易要怎么度过自己的危机,是否会身败名裂。但是他想需要利用庄易的影响力引起更大的关注,摧毁凶手的信心,让他露出马脚。
侧写如果准确,甚至他们还能把那个人从千万人之中揪出来。
听了陆司语的话,庄易抿了一下嘴唇,宋文看出了他最后的犹豫,开口道:“今天的这场谈话,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
庄易的心里清楚,想要挽回自己的名誉,最好的方法就是对之前的侧写进行修正,给出一份正确的答案。
想到此,他的目光看向窗外,外面还是一团漆黑,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没有人注意着停在角落里的这辆车。
庄易终于点了点头:“好吧,我们等一下那位幸存女孩的证词。如果证实没有问题,我可以这么做。”
第124章
早上六点, 陆司语被宋文押着去医院重新包扎了伤口,打了破伤风的针才回了家。
随后, 傅临江也发来了消息, 少女苏醒之后和他说了一些昨晚的事,她昨天抢救完病人,下班的时间晚了一些, 在回去的路上就遇到了凶手,接下来的大部分情况,都和陆司语说得相符。
那位凶手穿着保安的衣服,先控制住了她,随后把她打晕, 她在对方行凶的过程中曾经被惊醒,感觉到那人在勒着自己的脖颈, 无法呼吸, 昏迷了过去,等她再次睁开眼,就看到了宋文,还有其他的警察……
庄易终于是定下心来, 研究着要怎么对媒体和公众讲述才让转折自然,让人们忽略自己之前的推理错误, 维护专家的形象。
时至今日, 这一案终于见到了侦破的曙光。
这一天又是忙到了早上七点,别人上班他们才回到家,在外面晾了半宿, 身上的衣服靠着体温的热度早就烘干了。
一进了别墅,陆司语没换衣服就倒在了沙发上,逻辑推理看似只是张张嘴巴的事,但是其实最耗费心神,他感觉身体有点虚脱,脑子也停止了转动,胃里空荡荡的,让他一点力气也没有。
宋文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过去拉他起来:“你去洗个澡,注意别把伤口弄湿,然后换个衣服出来,吃点东西,去床上再睡。”
陆司语感觉自己的眼睛都睁不开,摆摆手:“衣服早都干了,你让我先躺会。”
早上的晨光照射进来,屋子里一片的明亮,完全不见昨夜的阴霾。那些不好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起色挥之而去。但是宋文知道,现在只是间隙的休息时间,很快和凶手的新一轮博弈就会开始。
宋文看着陆司语雪白的侧脸,长长的眼睫闭着,他拿他没办法:“你的洁癖呢?强迫症呢?这么躺着你也睡得下去?”
陆司语眼睛都没睁开,气若游丝道:“近朱者赤……”
宋文被他气笑了:“我也不这样啊,快去,要不然我帮你了。”
不等宋文伸手,一句话说得躺尸的陆司语忽地睁开了眼,他想起了昨天宋文给他腿上上药的时候,顿时从耳朵尖红到了脸颊上,火速奔向了洗手间。
宋文都在一旁看愣了,小声嘀咕了一句:“你……在想什么呢……”
半个小时以后,陆司语洗完澡换了衣服出来,看到餐桌上已经摆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热好的豆浆,煎得正好的鸡蛋还有培根,外加一份昨天剩米饭熬成的热粥。陆司语不由得表扬了一句:“宋队,看不出来你也变得贤惠了。”
宋文洗澡较为迅速,早就等他半天了,回了他一句:“近墨者黑。”
他的厨艺虽然没有陆司语的精湛,但做个早饭还是在能吃的水准之上。
陆司语嗯了一声,坐到椅子上,宋文就伸出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有点出人意料,体温非常正常,倒是宋文的手更热一些。
陆司语眨了眨眼,一双好看的眼睛抬起来看着宋文,然后扒拉了他的手:“你别这么紧张,我自己有数。”
宋文哼了一声:“上次你就是淋雨以后感冒的,半夜胃出血的事你都忘记了?”
陆司语喝了一勺粥,喉结动了动,也引得颈间的红痣一动:“那是意外……”忙了一个晚上,他上一顿还是宋文帮他买的牛奶,早就已经饥肠辘辘,热粥喝下去,整个人都舒服了很多。
然后他端起了豆浆,温度正是不凉不热,陆司语喝了一口,评价道:“嗯,不错……”
宋文道:“我知道,你喜欢加一勺半的糖。”
多则太甜,少则太淡,只有一勺半的配比,能够增加甜味,又不至于掩盖了豆浆的醇香。
陆司语没想到宋文会注意到他的这点小习惯,开口道:“谢谢。”
宋文看向他:“我不光知道这些,我还知道你不喜欢吃香菜,不喜欢吃芹菜,还不吃苦瓜,如果是肉的话,会做肥肉,但是都会挑出来,你烧菜喜欢放醋,如果放姜一定要切成大块,做西红柿炒鸡蛋要放糖,如果是放了葱的菜,剩下了再热你就不会吃了。”
陆司语道:“宋队果然观察仔细,以后慢慢教你做饭,以示嘉奖。”
宋文一边吃着早点,一边在心里想,我还知道,你喜欢喝白开水,每天至少喝八杯,你剪指甲的时候习惯从小手指开始,因为大拇指总是被你咬得秃秃的,你写了错字经常会选择换张纸,紧张了就会舔嘴唇,喝牛奶的时候像是小婴儿,下雨的时候,手会凉,如果太累就会犯胃病,晚上做噩梦惊醒的时候,你会叫你家狗的名字……
这些事情,宋文并没有去刻意地去了解,但是不知不觉间,就印在了他的心里,这时候想起来,心里暖暖的,甚至连陆司语微小的表情,他都会知道是什么意思。
陆司语看他一时没有说话,转头看向他:“宋队,你在想什么?”
宋文低下头去:“没什么。”
两个人匆匆吃完了早饭,宋文把桌子和厨房简单收拾了一下,又给小狼填好了狗粮,回身对陆司语道:“你歇一会,回头睡一觉吧,我去市局看看。”
陆司语有些吃惊:“你昨晚可是一宿没睡。”
“放心吧,我精神着呢。”宋文说着话穿上了外衣,“现在媒体估计已经得到消息了,物证法医那边的线索也会很快出来,顾局那里,庄易那边,好多事情我都得盯着点。而且,老田什么的,等下也要过去,我总不能溜号在家睡觉。”
陆司语嗯了一声。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案子到了这里,就是最关键的时候了。
要是再有新的被害人出现,或者再出什么差错,顾局的乌纱帽都有可能不保。
他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抓住这只野兽。
虽然很想跟在宋文身边,但是陆司语现在有点有心无力,他如果再不休息一下,身体有可能会出问题。想到此他搅和了一下面前的粥:“那我睡一下,等会去和你会和。”
宋文一路开车到了市局,刚走到楼梯处,朱晓从楼下上下,迎面碰到了他,对宋文打了个招呼道:“宋队……阿不,宋支队长,恭喜啊。”
宋文抚着楼梯扶手一愣:“什么意思?”
朱晓看了看四下没人,小声道:“我刚才,去帮顾局电脑上装了个软件,然后就看到了外面寄来了快递,顾局打开以后放在了桌子上,是你的任命审批流程。省局那边已经批过来了,大概是等好日子公布呢。”
宋文听到了这个消息,没有觉得太开心,反倒是心里有点不好的预感,他继续问朱晓:“那陆司语的那份呢,你看到了吗?”
朱晓一愣:“小陆这才来半年,也要调走吗?”
宋文摆摆手没直说:“是提前结束实习期的,如果没有的话就算了。”
朱晓道:“那快递是我看着顾局取出来的,一共只有那一张纸。”
宋文听到了这里,算是明白了过来,对朱晓道了声谢,继续往楼上走。
朱晓应了一声,目送着宋文上楼,他对宋文这反应有点奇怪,按理说任谁听说了升职加薪的事,都会是开心的吧,可是他怎么觉得宋文这么忧心忡忡的呢?
宋文一路走到了楼上的专案组临时办公室,这里一时没有人,宋文坐在办公桌前拿出了手机,翻开了通讯录,他的指尖划动着,随后停留在了宋城的名字上,犹豫了一瞬,宋文还是把手机屏锁上了。
他在心里盘算着,现在这种情况,问顾局反而不太好,陆司语和他的两份任命一起递交上去的,按理说应该一起批复,就算是不通过,也会有驳回书的,现在只有一份,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陆司语的那一份,被宋城扣住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
宋文前思后想,好像除了问宋城,再没其他的办法,他沉思了片刻,又解开了手机,按上了宋城的名字。
电话响了两声,对方终于接起,宋城的声音传了过来:“喂,我是宋城,找我什么事。”他的声音平淡而冷静,就像是接到了下属的电话。
宋文叫了一声:“爸……”
宋城沉默了一瞬道:“我还以为,你这个儿子没存我的电话呢。”
宋文也觉得按照正常的父子对话,好像应该先寒暄几句,想了想问:“爸,你身体还好吧?”
似乎是从高中开始,宋文就很少和宋城直接交流了,在他的生活中,父亲一直是缺失的,除开离婚那几年,就算是还在结婚期,他也不是在忙,就是在忙,渐渐的,宋文也就对他淡漠了。
李鸾芳掌管了他生活学习之中的大部分事情,缺钱了找妈妈,有事情找妈妈,到了警校以后,好像更是如此,就算是过年家庭聚会的时候,宋文坐在宋城的旁边,沉默不语。他已经不习惯应该怎么和宋城交流了。
宋城又是沉默了片刻回他道:“还算不错。”
宋文对他陌生,宋城对这个儿子又何尝不是……
他记得宋文小学的时候,胆大包天地假装了家长签字,被他用笤帚疙瘩追得满街跑;记得他和宋文说,你这样的当不了警察,不如去当个医生,你要是上警校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可是一晃眼,儿子就大了,宋文没长偏,还子承父业,十分出色,对此宋城是高兴的,可是父子两个同样执拗,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捡起这份父子情。
手机两端又是一时沉默,父子两个似乎都不知道如何继续这个电话。
过了半晌,宋城先开了口:“你的升职报告,现在算时间到市局那边了吧?”他思前想后,宋文应该是因为这件事找他。
宋文顺着话题道:“爸,你既然批了我的,就应该给我按照规定配备支队长助理,我想问一下,我同事,是哪里不合格吗?”
宋城道:“支队长助理警探,虽然名为助理,但是其实级别和待遇相当于是小队的副队,按照规定,一般是选择多年老警察,作为支队长辅助,他的资历,明显和职位不符。”
宋文道:“可是他的工作能力出众,法医和刑侦方面都很有研究,我们之间配合默契。我觉得除开资历,他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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