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真是油盐不进的泥鳅,滑不溜秋的。她还以为别人不知道后山村有人买了山头?只是暂时没有看出他们的目的,都按着没动罢了。
  “啊,我们家出名了?我们怎么没感觉呢?”蔷薇心里一惊,但是面上很惊讶的看着夏允,“我家俩哥哥上镇学要交束缚,不开荒拿什么挣银子?”
  夏允看着这丫头明明很害怕,还强装镇定,想也没想的就开口了,“你也别害怕,我就是这么一说,官府不是都来查看了吗?想来也没有让人惦记的好东西。”
  “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咱们萍水相逢,你能这么提点,我很感动。”蔷薇这次没有逞强,很真诚的道谢。
  夏允眨巴眨巴眼睛,“萍水相逢,我想着我们已经是朋友的了呢。”
  “······”蔷薇看着他默然。
  夏允看着小棍子已经进门,“行了,我要走了,后会有期。”
  “哦,后会有期。”蔷薇本能的站起来,心里也不知怎的,被这货抛出的橄榄枝刺挠的晕晕乎乎的。
  “薇儿怎么了,不舒服吗?”郑茂成一进门就看到蔷薇摇着头,连忙走过来,摸摸她的额头。
  “爹爹,没事的。”蔷薇鄙视了自己一番,怎么这么容易动摇心思,真是的。
  像他这样的公子哥,会无缘无故的提醒一个陌生人?是真好心还是日子过的太乏味了?
  想到这里,蔷薇原本活络的心思也沉淀下来,眼神也重回淡然,“夏公子慢走,我们就不送了。”
  夏允摸了下鼻子,这丫头变化太快了,这点子时间又转变了,随即点点头,又朝郑茂成一颔首,大跨步的走了,连个头也没回。
  蔷薇撇撇嘴,这才是陌路的人该有的节奏!
  出了村子,小棍子再也忍不住了,“主子爷,我能说句话不?”
  “嗯?我啥时候挡着你说话了?”夏允摇着扇子,慢悠悠的说着,他现在心里有点不舒服呢!
  “······”小棍子憋屈,他敢说话吗。
  “主子似乎对那个丫头太过关心了。”从来没见主子对哪件事上过心,这些天他所做的事比一年做的都多。
  夏允在马车前停下,“小棍子没发现那丫头很有意思吗?爷就是想要看看她能走多远而已。”一个认识茶树,制出茶叶的小丫头,绝对不会甘心窝在这个穷乡僻壤一辈子的。
  “有意思?我倒是看她牙尖嘴利的,很讨厌。”小棍子只要一想到那丫头嘲讽的眼神,还有自己所受的委屈,整个人都不好了。
  牙尖嘴利?到时有点,夏允一想到她炸毛的样子,心里就很舒服,好个心思敏捷的小丫头。
  勾勾嘴角,夏允钻进马车,其实说穿了是他羡慕丫头一家那种相互扶持,相互温暖的画面。再想想他的家人,说话做事都要小心心翼翼,一步走错,就算是亲兄弟也可能反目成仇。
  原本有些活络的少年,瞬间有沉稳寂静了!
  看着主子的转变,小棍子默默地坐到车辕上,吩咐车夫稳着点。主子好像不高兴了,他说错话了?
  自从主子遇到那个丫头之后,情绪变化就多了,也不知道时好时坏。
  再说蔷薇这边,看着人走了之后,虽然心里有点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最后被她总结成对夏允的感谢,不管出于哪种目的,夏允总是提点了。
  眼下最重要的还是盖房子,窑头已经开始送砖瓦了,蔷薇让吴松到沙滩地去等着,也可以帮着卸车。吴林来回跑腿,顺便和郑茂成运点家里存了木头。还好盖的房子不多,家里存的都够用,这还多亏了平时郑茂成的勤快,只要农闲都要去山里砍棵树晒干存起来,积少成多,还真是省事不少。
  李氏也把做饭的人安排好了,菊香,大花,还有郑有富家的,再加上自己足够用。
  只等着吉日开工忙活起来。
  二十六日一大早,李氏便起来焚香叩拜,祭奠各路神仙多多庇佑,然后又和郑茂成去沙滩地祭拜一番,才算完事。
  这些蔷薇不懂,既然今天动工,肯定要留人吃饭的,第一顿饭一定要丰盛些才好,她把买来的腊肉,存下的蘑菇,木耳都泡水备上。还有自家养的大公鸡,今天也宰杀了。
  李氏种的青菜也可以吃了,大水萝卜也长成了,这么多足可以炖出一大锅香喷喷肉菜了。
  等到快到中午的时候,菊香和郑毛氏来了,大花是邻居,转身就能来。
  “菊香婶子,郑婶子好。”蔷薇连忙打招呼让进门。
  “哟,在门外就听到你俩说话了,我颠颠的就跑来了。”大花嗓门大,蔷薇还没出声,人就自己笑哈哈的打招呼了。
  “哎呦,郑嫂子,你看,这人保准是长了顺风耳啊,以后我们说话可要小心着点。”菊香用帕子捂着嘴,忍不住调侃大花。
  “呵呵,”郑毛氏性子有点腼腆,只是跟着乐呵,到没有接话。
  “你们俩长辈竟然欺负我这个晚辈,薇妹妹,你得给我作证,一会婶子要是回来了,咱们一块声讨她们,看不撕了她的嘴。”大花咋咋呼呼的嚷嚷着。
  “咯咯······”蔷薇看着其乐融融的场面心里很温暖,这就是真心较好的人,比起那些所谓的家人好上千倍万倍。
  蔷薇心里嗤笑郑老二家,现在她们家开始忙了,全村人都知道他们要盖房子,郑茂康和刘荷花到龟缩起来了,连个面都没露,也不知怎么想的。
  一般正常人要想要套近乎,肯定会紧抓这次时机,好好表现,到时候不管怎么滴,他们都会有所表示。但是现在?人影都不见一个。
  所以说嘛,刘荷花和郑茂康都不是一般人的思维。
  很远就能听到郑茂成家的笑声,很多人都在猜测,这老大家真是要发起来了,你看看人家有是买地,又是盖房的现在还买了下人和牛车,没有银子谁敢这么大刀阔斧的干呐!
  这些都跟他们没关系,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吧!
  别人怎么想,蔷薇她们不知道,几人在笑闹中,手中也没闲着,摘菜的,洗菜的,拎刀的掌勺的,分工明确,竟然有序,蔷薇没事干,自动拦了烧火的活。
  没想到,郑毛氏虽然话少,做起活来真是利索,菜刀到她手中就像有灵气似的,上下翻飞,一会功夫案板上就堆满了切好的萝卜丝,腊肉片。
  ☆、136.一百三十六章 每人都有故事
  136.一百三十六章 每人都有故事
  “不得不说,郑嫂子的刀工真是不错,还好我聪明没抢着来,要不肯定要出丑。”菊香一看那切的细细的萝卜丝,忍不住感叹着。
  “你看我,根本就没往上凑。”大花甩了甩手中的青菜,浑不在意的说道,她本来就是个粗人,从来也不遮遮掩掩。
  “你到实诚,”菊香喷笑,哪有人这么埋汰自己的。
  李氏走进厨房,看着她几个都收拾完了,就差掌勺炒菜了,“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也怪我,耗到现在。”
  “婶子回来了,我们也没啥事,想着你这当家主母肯定有很多事要忙,就早来了会。”大花爽利,说话也比别人快。
  “大花说的没错,我们在家也没事,还不如早早地来凑个热闹,平时可没这机会。”菊香乐呵呵的说着。
  郑毛氏擦了擦手,也是一脸温婉的笑意,“她俩说的没错,我平时笨嘴饶舌的连个话都说不好,没想到李嫂子会找上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听有福说,他一天的工钱可是五十文,就连自己也有二十文的收入,这在平时都不敢想的。这下她的孩子们也可以吃上一顿饱饭了。因此她一来,就卖力的干活,千万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
  大花一脸惊讶地说着:“啧啧,还说不善言谈,看看,比我们谁说的都好。”
  “恩恩,大花说的不错。”
  郑毛氏脸色有点羞涩,“我······我说的真心话。”一着急,倒不知怎么解释了。
  “呵呵,你们呀,别再难为人了,看把人给急的。”李氏看着郑毛氏有点不自在,连连解围。
  一顿饭在大家的笑闹中完成了,蔷薇叫来吴林,把饭菜挑到村口沙滩地,一路下来香气四溢,所有路过的村邻都伸长脖子想要闻一闻。
  后山村虽然不至于吃不上饭,但是绝对没啥好东西,每天都是黑面馒头加自家腌的酸菜,有些家底好点的会时不时的飘点油花,就算不错了。
  因为今天动工,也是打地基,都是体力活,怎么着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中午饭她们几个一商量就做了小鸡炖蘑菇,就是里面多加了木耳青菜啥的,算是大锅菜吧,还有道腊肉炒萝卜丝,油光油光的,配上大大的杂面馒头,满满的放了一大筐,足够这些人造了。
  刚到地,蔷薇就冲着大伙打招呼,“开饭了喽。”
  郑茂成抬起头,笑着对大家摆摆手,“哥几个辛苦了,饭菜送来了,先吃饭,没力气可不成。”
  “老远就闻见香味了,还真饿了。”大奎跑到旁边的水桶边,舀瓢水洗了起来。“大家都快来洗洗,成子哥说的对,吃饱饭才有力气干活。”
  那几个一看,也都停了下来,眼看着天气也热了下来。稍微一动,就是满头大汗的,也都去旁边洗了。
  来家做工的都是村里品性好的村邻,大山和大花是一家子,都是爽快人。大奎和菊香也是大家公认的好姻缘。
  郑有富是那种连话都少的老实的汉子,你怎么说他怎么做的性子。他们家的日子比较艰难,也是有原因的,太闷了,不善交际。
  张氏兄弟就更简单了,因为爹娘去的早,到现在两人也没娶上媳妇,还住一个院子,人都很勤快,勉强可以温饱。好的姑娘家都不愿意嫁过来,不好的他俩又不愿意,只能拖着。
  等吴林给每人盛一大碗炖菜,再配点腊肉萝卜丝,加上俩馍馍。香喷喷的引得几个人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张叔,郑叔,大奎叔叔,大山哥哥你们可要放开了吃,娘亲说了,不够家里还有,再让人送来。”蔷薇呵呵一乐,帮着吴林给他们递馒头。
  “好嘞,这么香,我可不会客气。”大奎说着,就端着碗开吃了。
  一顿饭下来,每个人都吃个肚圆,哼哼唧唧的坐在一边消食,满意的砸吧砸吧嘴,真是太好吃了。这么好的饭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但是也放不了那么多的肉快。
  蔷薇和吴林收拾好了正准备送回去,转身看到吴松独自坐在一边养神,心里感叹,这货不合群?
  “吃好了吗?我家的饭菜可合你口味?”蔷薇走过去,笑着问道。
  吴松连忙站起来,面色一囧,“姑娘折煞小的了,我是姑娘买来的下人,没有适应不适应之说。”
  “别那么紧张,我就是这么一问,看你闷闷不乐的,是有什么心事吗?”不是这家伙以前的事情没有处理完吧?
  “没有,以前护院的时候,一夜一夜的不开口,习惯了。”吴松说着,脸色有些不自然。
  蔷薇无语的看着他,这是长时间不开口说话,面部神经坏死?不会吧,这面瘫脸不好治吧?
  看着大家都找了个地方小眯一会,蔷薇也找个石头坐下来,有点八卦的问道:“你说你被上一任家主给发卖了,到底是多大的失误,让前任家主暴怒?”
  这货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有功夫在身的。这时候的护院好找,不过有实力的有功夫的并不好寻。前任家主能把他发卖了,肯定不光是银子的事。
  吴松沉默了,他没有说谎,以前他确实是个护院,拳脚功夫虽然有点,也仅限于防备那些小毛贼,最后还是栽了。自从被主子收留后,通过谙练营才有了一身的好功夫。
  沉默了半天,吴松才开口,“······我以前跟一商户看家护院,有天夜里,有毛贼进入,我就带人去追,结果却中了贼人的调虎离山,等我待人回来时,才知道我家小姐被人给掳走了,直到三天后在一个破庙了找到······”
  虽然吴松没往下说,蔷薇也可以想象那家小姐的下场,唉,苦命的女子。
  吴松说着这些,面色有些沉痛,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看他落寞的身影。蔷薇突然间心里忍不住一咯噔,认真的的看了他一眼,估计又是一出棒打有情郎。
  “那个,不好意思啊,我不该这么好奇的。”蔷薇觉得自己挖人隐私了,连忙道歉。
  吴松有片刻的愣怔,主子在给他道歉?“这没什么,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嗯,你明白就好,谁也不想发生这种事,不用一直活在过去,人要学着向前看,才会看到希望。”蔷薇看着吴松,开口劝着,也不知道是说给他听还是自己。
  过了片刻,吴松一直没说话,蔷薇以为她不再张口了,刚转身,就听到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因为经常晚上值夜。时间一长,我和红儿便认识了。那时的我年少轻狂,不知轻重,才会和红儿私定终身。发生了这种事,我很生自己的气,但是我不愿放弃她。想要娶她,却遭到老爷的反对,他宁愿举家搬迁,也不愿我们结合。就在老爷准备着搬家的当晚,红儿自缢了。本来我是要随着去的,但是红儿留的有遗书,希望我替她活着。”
  吴松顿了下,也没注意蔷薇的脸色,“老夫人本来是要放我走的,老爷不愿意,他怀疑发生这样的事是我有预谋的,呵呵······我不生气,我凭什么生气?人都不在了,还有什么是值得做的。”
  直到遇到主子,让他认清了现实,也查到了当时的那个采花贼,然后碎尸万段。亲手了结了自己前半生牵绊,后半生他就会为主子活着,无论做什么!
  蔷薇看着这样的吴松,顿时脑袋一紧,她到底买来个什么人呐!
  “后来,老爷做主把我卖了,但是一直都没人要我,可能是我身上的煞气重,人牙子也很头疼,再后来辗转到这里,遇到了姑娘。”
  吴松抬头看着面前的小主子,心里感叹,他已经把自己前半生的经历都讲了,后面的怎么样,不是他能控制的。
  蔷薇瞪大眼睛看着,她是该感谢自己好运,还是认为自己倒霉,一个全身带着故事的人,以后有事没事忧郁一下子,唉,造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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