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节

  她开始抗拒治疗,打走医生跟护士,绝食,她想尽一切办法来折磨他,来弄掉这个孩子。
  最终是他妥协了,他说,萧振东离婚了,人现在在西藏,你生下这个孩子,我放你去找他。
  就是这句话,让她停下了自己疯狂的举动,平静的说了一个“好”字。
  那天之后,她果真不再闹。
  她开始依照医生的话,养胎,医生不让做的动作,不让吃的东西,她都不碰。
  有时候高建群会有一种错觉,他觉得曲挽歌可能已经动摇了,这世上怎么会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的母亲。
  大概是因为这一点的期待,他开始拼命工作,拼命赚钱。
  他并不是多喜欢这个孩子,但是因为这孩子跟曲挽歌的血缘关系,让他多了一丝丝的好感。
  甚至有可能,曲挽歌会因为生下这个孩子,而有所动摇。
  所以他要赚钱,他要给她和孩子一个物质足够充裕的生活环境。
  凭借着自己的才能,跟导师所介绍的人脉,他很快就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短短半年时间,就已经小有所成。
  曲挽歌的情绪也渐渐接近稳定,偶尔还会跟他说话,虽然是他主动居多。
  他开始憧憬着未来,越发期待着孩子的到来。
  孩子出生那天,天下着小雨,深秋时节,风开始变得刺骨。
  曲挽歌一大早就破了羊水,他抱着她赶去医院,在产房外守候的时间里,他急真的想这个孩子的父亲一样,殷切盼望着她平安出生。
  第613章 曾经沧海(三)
  直到一声婴儿的啼哭,洪亮的从禅房传出,他的一颗心才落了地。
  母子平安,曲挽歌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
  那孩子真的很漂亮,那么小,五官却能看出一些曲挽歌的轮廓。
  她肤色很白,又白又光滑,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让人砰都舍不得碰一下。
  很奇怪,明明不是他的孩子,但是抱着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却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大概是因为小家伙是曲挽歌的骨肉吧。
  曲挽歌的身体很不好,她本身就有很严重的贫血,当初他劝她生下孩子的原因,就是因为医生告知,她的体质不适合做堕胎手术,如果中途出现什么意外,很可能连大人都保不住。
  曲挽歌怀孕这些个月,他一直在给她补身体,但是收效并不算大,她生完孩子,人就昏了过去,在床上整整昏睡了三天才苏醒。
  这三天里,高建群像所有新手父亲一样,体贴入微的照顾着孩子,他写信寄回老家,告诉他的父母,他有了女儿,甚至说可能一年半载的时间就会办喜事。
  他想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所有人,他的女儿,和妻子。
  他甚至为孩子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高歌。
  姓取自他,歌取自曲挽歌的歌字。
  他憧憬着未来美好的一切,却没想到,三天后,曲挽歌醒来,第一句话就是:你什么时候放我走。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可以说是冷漠。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整颗心都凉了。
  八个月的相处,八个月的相依为命,他以为她跟她一样,已经有所动摇,却没想到,她生完孩子,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离开。
  她甚至连自己的亲生骨肉看都不看一眼。
  他忍着愤怒,忍着难受,问她,萧振东离开的两年时间里,你就没有一刻想留下来的想法?
  曲挽歌扯着嘴角,淡漠道,没有。
  哪怕是为了孩子?
  那根本就不是我所期待的孩子!
  一句话,彻底粉碎了高建群心里最后一丝幻想。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怜,这个女人的狠心跟绝情,他比谁都清楚,却还在期待着有奇迹能出现。
  真是愚蠢!
  曲挽歌不爱他,不管他用尽什么办法,这个女人都不屑于看他一眼。
  他的心突然就冷了。
  他突然想不明白,这样一个女人,自己到底爱她什么,喜欢她什么?
  可是爱情如果能说得清楚,谁还会为爱受伤?
  他死心了。
  他对曲挽歌说,出了月子我就放你走,至少给我时间帮孩子找个奶妈。
  曲挽歌同意了。
  那一个月,对他来说,就像是世界末日一样难捱。
  而他怀里,小小的高歌,就像个天使一样无忧无虑。
  她慢慢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眼睛,她的眼睫很长,嘴唇粉嘟嘟的,不管他从曲挽歌那里承受多少白眼,只要看见这孩子,心情就莫名的变好。
  他起初想给孩子喂奶粉,但是小家伙非常挑,奶粉一口不肯喝,非要喝母乳,可是曲挽歌并不喜欢这个孩子,她甚至不肯用奶水直接喂这孩子,每次听见小家伙饿得扯着嗓子哭,他心都揉在一起。
  那哭声惹得曲挽歌烦了,才肯用碗挤出一碗乳汁,小家伙喝的眼睛都眯起来,高建群看得心都化了。
  一个月时间,过得很快,曲挽歌养好身体走得时候,高歌的五官轮廓已经清晰了不少。
  她像极了曲挽歌,漂亮的像是个瓷娃娃,可即便这样,也没有动摇曲挽歌离开的决心。
  她离开那天,甚至没有看孩子一眼。
  她就这么走了,留下他一个单身汉,带着一个刚刚满月的女婴。
  那段日子并不好过,他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每天都安排的满满当当,晚上还经常被孩子的啼哭声弄醒。
  起初他找了个保姆,帮忙带孩子,但是没两天,保姆就辞职了,原因是因为孩子太闹,他一开始不相信,如果不是饿了,或者要大小便的时候,小家伙基本上不会哭,所以他又找了两个保姆,但是这两位离开的原因,也是因为小家伙太闹腾。
  他这才意识到,这小家伙人生得厉害,不是他抱着,就扯着嗓子哭,哭得嗓子都哑了,也不肯停。
  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种被深深需要着的感觉。
  他辞了工作,带着孩子回了海城,租了一套房子,开始在家里帮人写论文,做翻译。
  当初赚的那一笔钱,他始终没敢动,孩子现在小,花费少,将来长大了,上学,都是要用钱的,他还没有做好未来的打算,所以这笔钱就存了下来。
  写论文赚得钱并不多,但是贵在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他就有充足的时间来照顾小家伙。
  小家伙很乖,他工作的时候,将她放在旁边的婴儿车里,她自己能玩一上午,等他工作完了,走过来抱着她换尿布,小家伙就咧嘴冲他笑,这个时候,不管有多累,他也觉得特别满足。
  高歌十个月大的时候,他重新开始找工作。
  他的学历很高,跟着导师那些年又积累了不少经验,很轻易的就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他又请了保姆,找顾孩子,自己开始在工作上大展拳脚。
  他有能力,眼光又好,还踏实肯干,公司老板特别喜欢这样的人才。
  半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晋升为金融顾问,那个年代年薪已经六位数,那是相当可怕的。
  高歌在一岁零四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说话,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
  也是这个时候,他得到消息,曲挽歌跟萧振东结婚了,后来,遇见了以前的同学,才听他们说,萧振东结婚的时候,给他邮寄了请帖,但是他们当时都不知道他在哪儿高就,这份请帖就搁置了。
  他淡淡笑了笑,没说话。
  萧振东不知道,曲挽歌却是知道的,明知道却不肯说,只是不想让萧振东见到他,不想他破坏她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选择性的忘记了那个叫曲挽歌的女人,忘记了自己曾经深爱过她,忘记了自己爱她爱到放弃尊严,他余下的生活里,只有一个叫高歌的女儿,那是他全部的爱与希望。
  第614章 曾经沧海(四)
  第614章
  他努力着,上进着,他想为自己的女儿创造更优质的生活,他想带她开阔眼界,这样长大了,就不会轻易被男人所骗。
  但是他没有了那个机会。
  高歌两岁的时候,有一天他突然晕倒在办公室。
  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
  医生告诉他,他病了,他的肾脏出了问题。
  他没有做体检的习惯,所以不知道自己已经病的这么严重,查出来的时候,已经相当严重了。
  他当时已经是公司非常得力干将,上面对这件事也非常关心,替他联系了医院,帮他报销了打大部分的医疗费,也是幸运,半个月就找到了肾源。
  等待手术的那段日子,保姆每天都带着小家伙来医院看他,原本有些难捱的日子,因为这个小生命,渐渐有了些生气。
  她比别的孩子,学会走路的时间要晚,但是每一步都走得特别稳,几乎没有摔过跤,她学说话却很快,虽然吐字不清,但是高建群却奇异的能听得懂。
  有一次,他刚做完肾透析回来,躺在病床上虚弱的不能动的时候,小家伙我再床边,一双黑琉璃一般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他动一下,或者有什么样的表情的时候,小家伙就立马过来,问他疼不疼。
  她太小,并不懂事,但是看着大人们凝重的表情,似乎也被这种情绪感染,小模样小心谨慎的。
  这个时候,高建群的心就变得特别的柔软,也更坚定了活下去的信念。
  手术如期进行,但是过程却不容期盼的那样顺利,手术结束的第三天,他身体就出现了严重的排异反应,再一次被推进了手术室。
  之后的两个月内,他断断续续进了四次病房,身体的透支也越来越厉害,这颗肾脏在他体内并没有很好的融合,甚至加速了衰竭。
  几乎没隔几天,就要做一次肾透析,他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消瘦下去。
  医生终于宣布了手术失败,公司惋惜不已,给了他一笔抚恤金后,不再派人来医院看望。
  他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