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第126节
“我说你怎么给人当媳妇的?你男人都被抓了?你不知道去想想办法嘛?哭哭哭,一天天的,你就知道哭!就是因为你这副死样子,才留不住大彪的心,让他出去拈花惹草的!我真后悔,当初让大彪和你相亲,你个丧门星!”
范大彪的老婆任柳是个懦弱老实的女人,被范大姐这么指着鼻子骂,她也不会吭声。她像个受气包似的,对方说什么她就听什么。
范大姐骂完她,再支使她去找幸芳求情,她也十分听话的来了。
到了幸芳家,她也是一脸怯懦。她不敢跟幸芳硬刚,就哭着求幸芳:“幸芳同志,求求你行行好,放我家范大彪一码吧。我闺女还小,她不能没有爸爸。呜呜呜……求求你了。”
幸芳被她哭的心烦,忍不住恨铁不成钢的训斥她道:“你哭什么哭?范大彪他罪有应得,你凭什么求我放过他?他骚扰我的时候,你怎么不求他别来烦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任柳被幸芳训得越发羞愧。她低着头,一边抹眼泪,一边跟幸芳道歉。那个懦弱的样子,真的是看着就让人心里窝火。
幸芳不想因为范大彪迁怒她,又实在看不上她这个唯唯诺诺的样。就掰起她的脑袋,点着她的额头,恨恨的说:“你跟我道哪门子歉,干坏事的人是范大彪又不是你!”
“你说说你,当初怎么就眼瞎,看上这么一个人渣呢?!他天天出去瞎搞,你还来我这给他求情,你是不是傻呀?他这种人,就不值得被原谅。他这样的直接被枪毙才好呢,省的你以后被他传染上一身脏病。”
“你不要以为,你离开他就活不了。你的家,其实一直都是靠你在维持的。范大彪挣的那两个b钱,还不够他抽烟喝酒、请客吃饭的。你能指望他什么?你什么都指望不上他!他就是个不着家的事精,你还管他干什么?你就该让他自生自灭。他死了,你才清净呢!”
“嗝…嗝……嗝……”任柳被幸芳的话惊到,开始不受控制的打嗝。
她捂着嘴,惊恐的看着幸芳,连哭都忘了。
嘤嘤嘤的哭声消失,幸芳终于舒心了。
看着柔柔弱弱,娇娇怯怯的任柳,幸芳越发觉得她嫁给范大彪,真的太可惜了。
多好的姑娘啊,就这么被范大彪那头猪给拱了。拱了好白菜,猪还不知道珍惜,那活该范大彪天打雷劈。
“行了,我的话,你好好想想吧。妹子,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要怎么走,你完全可以重新考虑考虑。”
幸芳说完就忙她自己的去了。任柳被留在幸家的客厅,独自思考了很久。
说起来,任柳当初会嫁给范大彪。她看中的,是范家的家世。婚前,任柳是不知道范大彪这么不堪的。
任柳从小就是乖乖女。她能被弟控的范大姐看中,安排给范大彪相亲,家世自然也不是特别差。她就是那种传统的贤妻良母,长相宜室宜家,家世不拖后腿,各方面都还不错女孩。
当初她能和范大彪看对眼,也是因为她够好看。范大彪对没得手的女人,还是很温柔体贴的。任柳从小到大,都没交过男朋友,也没接触过除她爸以外的男人。被范大彪的花言巧语一哄,她就找不着北了。
婚后,她发现了范大彪的不堪,也晚了。那时候,她婚也接了,孩子也怀了。再放手离开,她根本做不到。
但不离婚可以丧偶啊。
任柳越想越觉得幸芳说的很对。范大彪被抓,对她来说明明是好事呀。这男人要是真死了,那她不就能脱离苦海,解脱了嘛。
想通后的任柳,再不管范大彪的死活了。
不但如此,她还把幸芳当成她的指路明灯,人生导师,跟幸芳成了好朋友。范大姐出师不利,损兵折将,在家气的差点乳腺增生。
幸芳才不管别人怎么气呢。孙厂长既然不保范大彪啦,幸芳就一定要想法设法,尽可能的多关范大彪一段时间。
范大彪只是经常来给幸芳送礼,说他性骚扰幸芳,是有些牵强的。幸芳可以他违反治安条例的理由拘留他,却没法刑事处罚他。
除非有机械厂的女员工,跳出来指控范大彪乱搞男女关系,不然范大彪最后是能出来的。
幸芳是范大彪第一个用强的女人,机械厂那边,范大彪虽然乱,却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最终,幸芳关了范大彪一个月小黑屋,只能不情不愿的,把他给放出来。
幸芳想好了,放了还能再抓。以后只要范大彪不老实,她就抓他去关小黑屋。
范大彪比幸芳以为的聪明些。虽然他色胆包天,敢对幸芳动歪心思。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还是知道怕的。
拘留所不是那么好呆的。尤其幸芳还格外关照他,让他去了不少‘好’地方。范大彪就更知道幸芳的可怕,不敢再招惹她了。
不止幸芳,别的女人范大彪也不敢再随意招惹了。以前范大彪觉得女人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迟早能被他拿下。现在,范大彪不敢那么想了。现在,漂亮女人,在范大彪眼里,就是吃人的母夜叉。所以,出狱后,范大彪洗心革面,彻底老实了。
任柳有点遗憾范大彪的结局。她还以为,她能一步到位,直接当小寡妇呢。不过幸芳说的对,范大彪的身体那么虚,说不上什么时候就没了,她安心的等着就是。
范大彪一开始没发现任柳对他的敷衍。在他眼里,任柳就是个小兔子一样的柔弱女人。她被他拿捏的死死地。他让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
等他发现任柳和幸芳成了好朋友,还视他为空气,对他不闻不问,还整天盼着他死后,范大彪那是又气又怒,又惊又恐。
这什么人啊?!世界上怎么会有幸芳这么可怕的女人!?他媳妇居然都能被幸芳收买?
这回,范大彪彻底怕了。
怕任柳把他毒死,范大彪开始天天吃食堂。偶尔放假,吃不上食堂,范大彪就自己动手做。同时,他也彻底不出去鬼混了。范大彪怕任柳给幸芳通风报信,害他再被幸芳抓起来。
找幸芳的麻烦,范大彪不敢。跟任柳离婚,范大彪也不想。
任柳的条件是很不错的。离开任柳,范大彪就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女人了。所以,他不离婚。虽然范大彪花花肠子一大堆,但他对任柳还是有几分真心的。
任柳就是范大彪心里认可的媳妇人选。让范大彪把他媳妇拱手让人,他才不干!让他选别的女人当他媳妇,他也不答应。
所以,莫名其妙的,范大彪就改过自新,成了这附近,有名的浪子回头里的浪子。
任柳越不稀罕范大彪的回头,范大彪就越要好好表现,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还值得任柳喜欢。任柳越被现在的范大彪捧着、宠着,就越替原来的自己不值。
你说这男人怎么就这么贱皮子呢?!
当初任柳全心全意对范大彪好,范大彪不珍惜。现在任柳天天盼着范大彪快点死,他倒把任柳当初宝了。这逻辑,任柳简直越想越生气!
气过、恨过,任柳还会继续跟范大彪过日子。她就是这么一个传统的女人。她的世界,只有丧偶,没有离婚。只要范大彪不死,那不论范大彪什么样,她都是她的妻子。
只是,有些真心,碎了就没了。范大彪得学会面对现实。
幸芳见任柳反过来拿捏范大彪,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也不劝任柳离婚。
婚姻又不是纯靠爱情来维持的。任柳现在有钱、有上进体贴的老公、有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对她愧疚,不好对她大小声的公婆,日子过得比大多数人都好,不需要幸芳同情。
跟谁过都是一辈子。任柳不能保证再找一个就比范大彪好,所以她选择像生活妥协。
幸芳理解她的选择,却难免唏嘘。
在写给宋文城的信里,幸芳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想你了。”
第127章
◎宋文城回来啦◎
幸芳的思念, 宋文城隔着千山万水,也有收到。并且,和幸芳一样, 他也在想她。
读着幸芳的信, 听着到幸芳对生活的感悟,宋文城感受到了幸芳的迷茫与感伤。
一个人奋斗的幸芳实在太孤单了。她需要宋文城回去陪陪她。
正好还有一年,宋文城的秘密任务就执行五年了。五年期满, 宋文城可以请一个长假。
于是,宋文城决定年底回家探亲。后续是否还回来, 宋文城会和幸芳商量后再做决定。如果幸芳支持,他肯定还会再来。如果幸芳不支持, 那他也不会一意孤行。
宋文城是军人, 同时他也是幸芳的爱人, 冬至的父亲。他虽然品德高尚, 可以为了祖国和人民,默默的燃烧自己, 奉献青春。但他同时也要承担为人父,和为人夫的责任。
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他宋文城一个兵。有些事, 也不是非他宋文城不可。所以, 宋文城不会那么轴。
在适合的时机,做正确的事情。一直是宋文城的人生信条。如果家人更需要他,宋文城不会为了拼事业,就不管家里人的死活。
宋文城决定要回去探亲,他得提前打报告, 跟部队和研究所申请。同时, 宋文城这次请的是探亲的长假, 他这一走,最快也要一个月后才能回来。所以,为了研究所这边的安全不出纰漏,在离开之前,他要培养出来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副手,在他不在的时候挑大梁。
审批报告,培养副手都需要时间。在这期间,宋文城为了立功,争取让上边多给他批几天假期,他又积极的出了两次任务。
如今宋文城出任务,那是一定会有枪林弹雨,血雨腥风的。前几次宋文城运气好,没有受伤,或者只受了轻伤。没有大碍。这次,宋文城他们遇到了比他们火力强两倍的敌军,就没有那么幸运。
为了突出重围,也为了抢敌军手里的武器装备,和保护我方的武器装备不被人抢,宋文城在掩护战友的时候,不幸光荣的负伤了。
宋文城是在十一月份的时候出任务负伤的,等他十二月脱离了危险期,他养伤的假期,正好和他请假回家的时间重合了。
这样的巧合,让他的战友调侃宋文城说:“老宋,真看出来你想家了。你小子,为了能回家,你这是连命都能不要了啊。”
宋文城闻言虚弱的笑骂他们“滚蛋!”,然后那帮混小子就真的滚蛋了。他们都滚去训练了。这次宋文城会受伤,他们这群拖后腿的队友,也占了一半的原因。
如果他们所有人都能达到宋文城那种厉害程度,那他们是有希望全身而退的。宋文城为救他们受伤,他们无以为报,只能更加刻苦的训练了。
就这样,踩着冬至宝宝三周岁的尾巴,宋文城被组织安排的专车送回了舒城。因为是专车专送,宋文城不但把他这几年写的信、画的画都给幸芳带了回来,路过其他城市,他还会给幸芳和孩子们买一些当地才有的土特产。
宋文城手里有他还没来得及寄出来的两个月工资,还有他这次作为战斗英雄,部队给他发的奖励。所以一路买买买到家,他也不缺钱。
寒冬腊月,又到了北方开始猫冬的季节。大冷天的,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服,窝在家里烤炉子,嗑瓜子,喝茶水。
大人们惬意的享受着猫冬的快乐,小孩子们却依旧对外边的世界充满向往。他们是不怕冷,也不知道冷的。一旦跑起来,他们的小手小脚,立刻就能热起来。
小孩子在外边跑一会儿,就能热气腾腾的头顶冒白烟,所以他们不怕冷。所以他们超级喜欢出去玩。
冬至宝宝有两个当大姐大的姐姐,还有一群护着他的哥哥姐姐,在小孩子堆里,他理所当然的就成了老大哥。
凡事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子,都默认冬至是他们的老大。小弟们出来玩,老大冬至肯定定不会落下。
怕冬至宝宝冷,幸芳给他穿了好几层衣服。淡黄色的线衣线裤,蓝色的毛衣毛裤,灰色的棉衣棉裤,再加灰色的外衣外裤和蓝色得防尘罩衣,冬至宝宝被幸芳裹成了一颗胖球。
幸亏冬至宝宝是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不然穿这么多,他都得迈不开腿,抬不起手。
穿的太多,严重影响了冬至宝宝的活动,他就叛逆的不想好好戴棉帽子和棉手套。最终,被幸芳威胁说,不好好戴就不准出去玩,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棉帽子戴上,厚围巾围上。幸芳知道他肯定不会好好戴棉手套,就找出一副用毛线勾的带五个手指的手套给他戴。
穿戴完毕,全副武装后的冬至宝宝,才被幸芳放出家门。
舒城昨天夜里下了一场大大的雪,街道和门前的雪,已经被大人们扫干净了。道路两旁的雪,则还堆在那里,雪白雪白的闪着光。
以冬至宝宝为首的一群小不点,都很喜欢雪。见了雪,他们撒欢的冲进雪地,开始愉快的打雪仗。冬至宝宝很猛,他以一己之力,单挑了所有小朋友。
嗖嗖,左边飞来一个雪球,冬至迅速的闪过。嗖嗖,右边又飘来一把雪花,冬至矫捷的避过。闪躲中,冬至宝宝左右开弓,左右手同时飞快的团着雪球,然后瞅准时机,一个又一个的嗖嗖嗖的掷向他的小伙伴。
冬至的小伙伴,有的反应快,能躲过冬至的袭击。有的反应慢半拍,就会被雪球砸个正着。然后,冬至和其他没被砸到的小朋友,看着被砸的小孩,就会一起放声大笑。被砸到的小孩被气到,就会啊啊叫着,就地团一个雪球,逮谁扔谁。
于是,本来牢固的同盟,瞬间土崩瓦解。一场烂七八糟的混战就此拉开帷幕。
冬至宝宝身手最好,挨砸的最少。但他满场撒欢,所以累的最快。
宋文城的车开进大杂院的时候,小孩子们正跑累了,呼哧带喘的聚在一起,坐在太阳底下喝热水。
冬至宝宝从小就会随身携带小零食,这会玩累了,他就掏出他的零嘴,一边自己吃,一边跟他的好朋友们分享。
小孩子们也不跟冬至客气。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冬至给他们吃,他们就一窝蜂的去抢冬至手里的好吃的。
抢完好吃的,大家再齐声对冬至说一句:“谢谢冬至哥。”就能把冬至宝宝美的冒鼻涕泡。
“不谢,不谢。好兄弟有福同享。放心,只要你们还认我当大哥,我就领着你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冬至宝宝说的豪气冲天。
“好!”其他小孩回答的斩钉截铁。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纯粹。冬至宝宝手里好东西多,有能打的姐姐,他本人还能说会道,能带着兄弟们一起玩,那冬至就是大杂院里的孩子王,是他们所有人的老大。
而冬至呢,他也超级喜欢当这个大哥大。
在宋文城常年不在家的日子里,即使幸芳不是善茬,努力保护冬至,冬至宝宝肯定也会听到一些垃圾话。莫名其妙的话听多了,在冬至宝宝的印象里,就觉得他们家特别缺男人。所以他要当男人中的男人。给幸芳撑腰,当家里的小小顶梁柱。
小小顶梁柱分完了好吃的,正要给大家讲讲他可爱的小妹妹,他就听到了汽车声。然后,宋文城坐的军车,就行驶进了大杂院。